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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8
Mar 1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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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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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 2018 ( 025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 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9732.8423 万股增加至 39465.6846 万股,公司注册资 本将由 19732.8423 万元增加至 39465.6846 万元。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培训、企业征信服务、技术及 货物进出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三条及第十九条作如下 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732.8423 万元。 39465.6846 万元。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经营范围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经营范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 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互 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企 业征信服务;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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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 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公司在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 经营活动。) 从事经营活动。公司需要变更经营范围,须 依法取得批准并办理登记。 公司在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 从事经营活动。公司需要变更经营范围,须 依法取得批准并办理登记。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19732.8423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9465.6846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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