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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Nov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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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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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 2021 ( 090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 —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 9:25 、 9:30 11:30 , — 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1
(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二)
-
7 、出席对象:
-
(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38 号皇城国际中心 A 座 12 层会议
-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1 选举江春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罗新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陈显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孟令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
2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1 选举黄力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黄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金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的议案》;
-
3.01 选举邓雅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李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4 、审议《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审议《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
6 、审议《关于修订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
7 、审议《关于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
8 、审议《关于修订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
9 、审议《关于修订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的议案》;
-
10 、审议《关于修订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的议案》;
-
11 、审议《关于修订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的议案》;
-
12 、审议《关于修订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的议案》;
-
13 、审议《关于修订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的议案》。
1 、 2 、 3 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第 5 项 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3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出 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 13 项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选举江春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罗新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陈显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孟令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黄力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黄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金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邓雅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4
| 3.02 | 选举李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
| 4.00 | 《关于聘任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 2021 年 12 月 2 日(星期四)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7:00 。
2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 、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38 号皇城国际中心 A 座 12 层会议室。
4 、登记要求:
(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5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上述会议 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 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 4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4:00 至 14:30 进行签到进场。
( 5 )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显龙、张妍
联系电话: 010-62078588
传真: 010-62032013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38 号皇城国际中心 A 座 12 层 邮政编码: 100011
-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6
-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 、《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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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 350365 。
2 、投票简称:恒华投票。
-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8
(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 )选举监事(如提案 3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1 年 12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 、 9:30-11:30 , 下午 13:00-15:00 。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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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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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 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恒华伟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 (4)人 |
选举票数 | ||
| 1.01 | 选举江春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罗新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 √ |
11
| 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陈显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孟令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 (3)人 |
选举票数 | ||
| 2.01 | 选举黄力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黄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
√ | |||
| 2.03 | 选举金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 (2)人 |
选举票数 | ||
| 3.01 | 选举邓雅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3.02 | 选举李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4.00 | 《关于聘任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2
| 10.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 11.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13.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 √ ”。每一议案限选一票,对同一审议事 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选择。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请选择)可以 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个 人委托需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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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姓名 |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码/法人股东营业 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姓名/ 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个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盖章 |
附注:
-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
-
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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