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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7
May 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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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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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 2017 ( 051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4 日 接到持股 5% 以上股东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润投资”) 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泽润投资因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至 2017 年 5 月 3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1,76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现将相关情 况说明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
| 泽润投资 | 集中竞价 | 2016年11月2日 | 46.09 | 3,900 | 0.0022% |
| 2016年11月3日 | 46.56 | 146,100 | 0.0830% | ||
| 2016年11月4日 | 47.38 | 99,295 | 0.0564% | ||
| 2016年11月16日 | 47.68 | 50,705 | 0.0288% | ||
| 2017年4月21日 | 38.83 | 131,200 | 0.0746% | ||
| 2017年4月24日 | 37.57 | 119,000 | 0.0677% | ||
| 2017年5月2日 | 36.68 | 65,000 | 0.0370% | ||
| 2017年5月3日 | 37.00 | 147,000 | 0.0836% | ||
| 大宗交易 | 2016年11月23日 | 42.78 | 500,000 | 0.2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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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16日 | 36.25 | 500,000 | 0.2842% | ||
|---|---|---|---|---|---|
| 合 计 | 1,762,200 | 1.00% |
注 1 :减持比例均按对应时点公司总股本计算, 2016 年 11 月 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4 日公司 总股本为 175,939,000 股, 2016 年 11 月 16 日至今公司总股本为 175,905,000 股。
注 2 :泽润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股份,已解除限售;合计减持次数 8 次;减持价格区间为 36.68 元 / 股— 47.68 元 / 股。
注 3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本次减持股东泽润投资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泽润投资自 2015 年 2 月 4 日至 2017 年 4 月 2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8,943,600 股(复权后),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票 409,961 股,泽润投资累计净减持公司股票 8,533,639 股,期间累计变动比例为 5.00% 。截至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发布之日,泽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4,765,5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9%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4,765,561 股,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自 2017 年 4 月 26 日至 2017 年 5 月 3 日,泽润投资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212,000 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0.12%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泽润投资 |
合计持有的股份数 | 16,315,761 | 9.27 | 14,553,561 | 8.2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数 |
3,209,961 | 1.82 | 14,553,561 | 8.2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 13,105,800 | 7.45 | 0 | 0.0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股东泽润投资未违反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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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 2017 年 2 月 17 日发布了本次减持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码: 2016 ( 075 )号、 2017 ( 008 )号)。本次减持符合上述减持计划。
3 、 本次减持股东泽润投资严格遵守了以下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泽润投资 作为本公司董事吴章华(已于 2015 年 6 月 5 日离任)的关联方同 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 7 个 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作为持股 5% 以上的大股东 泽润投资 可以通过法 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同时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 价格。上述减持行为将由公司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中披露大股东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如公司大股东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 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近 6 个月内减持过公司股票的持股 5% 以上的大股东泽 润投资承诺: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 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其在上述期间累计减持金额的 10% ,且 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4 、本次减持后,泽润投资持有公司 14,553,5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7% , 仍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5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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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 1
、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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