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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5

Feb 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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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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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 2015010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2 4 日接到 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北京智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创投”)的《股 份减持告知函》,智汇创投因自身发展需求,于 2015 2 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 。 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北京智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15年2月4日 32.78 1,500,000 1.72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的股份数 11,649,600 13.39 10,149,600 11.67
北京智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2,912,400 3.35 1,412,400 1.62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8,737,200 10.05 8,737,200 10.05
注:表中分项数据加总不等于合计数为四舍五入原因。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股东 智汇创投 未违反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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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股东 智汇创投 严格遵守了以下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智汇创投作为本公司董事吴章华的关联方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其 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 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作为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智汇创投可以通过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 格。上述减持行为将由公司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 披露大股东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如公司大股东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 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3、本次减持后,智汇创投持有公司10,14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7%, 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 1 、北京智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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