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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6
Oct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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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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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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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 123 )号
2016 年 10 月
1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方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令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 人员 ) 孟令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 总资产(元) | 841,595,657.86 | 722,713,784.24 |
16.45%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67,900,906.66 | 629,607,946.97 |
6.08% |
|||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本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 增减 | 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109,445,843.42 | 68.15% |
292,138,096.51 |
70.86%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612,615.41 | 78.72% |
44,366,675.78 |
59.69%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 ||||||
| 14,176,361.97 | 138.29% |
43,873,751.65 |
128.77% |
|||
|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92,693,193.93 | 46.42%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3 | 76.60% |
0.252 |
58.49%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3 | 76.60% |
0.252 |
58.49%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8% | 0.75% |
6.79% |
1.7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6,333.2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 ||
| 1,131,465.00 | ||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885.92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5,488.17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16,500.00 | |
| 合计 | 492,924.13 |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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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 、技术创新风险
电网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电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创新不断深化,电网企业对软件产品的 需求也快速变化和不断提升。如果本公司未来不能准确地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技术开发方向的决 策上发生失误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和升级,将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面 临技术与产品开发落后于市场发展的风险。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将研发和创新视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公司管理层持续关注研发规划制定、研发项 目管理、研发资金投入、研发团队建设及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工作,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
2 、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客户主要为电网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会计年度内的分布受到电网公司内部投资审批决 策、管理流程及惯例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季节性。依照电网公司的惯例,在每年的第一季度电力系统对电 网软件及硬件配套生产企业进行集中规模框架资格文件预审、招投标工作;在每年第二季度进行技术协商, 并启动执行项目;在每年的第三、第四季度是电网行业集中采购、需求供应的高峰期。因此,受客户需求 季节性因素的影响,本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上半年较少,下半年较多,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尽管随 着市场的不断开拓,本公司承接的大型项目数量将持续增加,公司主营业务将保持良好快速增长,不断增 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但季节性波动因素仍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风险。
对此,公司将在保持主营业务优势的同时,不断开拓电网领域之外的市场;通过技术的持续创新实现 公司商业模式的转型,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力度,提升财务管理水 平,不断强化公司和部门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3 、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49% 股权的收购,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成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随着公司收购整合的推进、投资项目逐步增加、新业务的拓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
4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的经营规模、资产规模将会不断扩张,管理的深度和广度都会扩大,需要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 研发和质量管理、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等方面做相应的改进和调整,这些都对经营管理层提出了更高 的治理要求。同时,公司在对子公司业务体系、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整合中面临较大 的管理风险。如本公司管理层不能及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高管理水平和建立起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体 制,将可能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存在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将通过持续完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运作体系、提高核心管理团队的管理素 质和决策能力、聘请专业的管理咨询公司和行业专家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 发展的需要。
4 、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及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领域和规模快速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迅速。虽然公司主要客户是电 网公司及电网相关企业,该类客户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应收账款的收回有可靠保障,且从历史经验看相 关应收账款回收良好。但是大额应收账款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目前现金流状况产生了影响,牵制了公 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 能按期或无法回收发生坏账的情况,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
针对规模较大的应收账款,公司将进行实时跟踪,定期进行汇总分析,确保每笔应收账款项有跟踪、 有反馈,从而降低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5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的审批风险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发布了《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公告编号: 2016 ( 092 )号)等相关公告。 2016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 “ 中国证监会 ”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62673 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跟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度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12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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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股东总数(如有) | 股股东总数(如有) | 股股东总数(如有)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件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江春华 | 境内自然人 | 17.51% | 30,806,300 |
30,531,600 |
|||||||
| 罗新伟 | 境内自然人 | 11.63% | 20,462,400 |
20,462,400 |
|||||||
| 方文 | 境内自然人 | 11.63% | 20,462,400 |
20,462,400 |
|||||||
| 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27% | 16,315,761 |
13,105,800 |
|||||||
质押 |
1,750,000 | ||||||||||
| 陈显龙 | 境内自然人 | 9.05% | 15,915,600 |
15,915,600 |
|||||||
| 胡宝良 | 境内自然人 | 3.10% | 5,449,500 |
4,087,125 |
|||||||
| 陈晓龙 | 境内自然人 | 2.78% | 4,888,200 |
3,666,150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先锋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69% | 4,724,562 |
0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数据产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52% | 4,427,823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32% | 4,075,906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锋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4,724,562 | ||||||||||
人民币普通股 |
4,724,562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数据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27,823 | ||||||||||
人民币普通股 |
4,427,823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75,906 | ||||||||||
人民币普通股 |
4,075,906 | ||||||||||
| 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209,961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9,961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90,901 | ||||||||||
人民币普通股 |
2,590,901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
2,566,621 | ||||||||||
人民币普通股 |
2,566,621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 2,30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2,200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28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5,50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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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科翔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
2,224,445 | ||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4,445 | ||
| 中国银行-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372,64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2,649 |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属于一致行动人;前10名股东中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为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 本期解除 | 本期增加 | |||||
|---|---|---|---|---|---|---|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
| 限售股数 | 限售股数 | |||||
| 江春华 | 30,531,600 | 0 |
0 |
30,531,600 |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2017年1月23日 |
| 罗新伟 | 20,462,400 | 0 |
0 |
20,462,400 |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2017年1月23日 |
| 方文 | 20,462,400 | 0 |
0 |
20,462,400 |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2017年1月23日 |
| 陈显龙 | 15,915,600 | 0 |
0 |
15,915,600 |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2017年1月23日 |
| 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 ||||||
| 新余高新区 | ||||||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 | ||||||
| 泽润投资管 | 13,105,800 | 0 |
0 |
13,105,800 |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
|
|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 | ||||||
| 理有限公司 | ||||||
| 股份总数的25% | ||||||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 | ||||||
| 胡宝良 | 4,087,125 | 0 |
0 |
4,087,125 |
高管锁定股 |
|
| 定 | ||||||
| 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 ||||||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 | ||||||
| 陈晓龙 | 3,666,150 | 0 |
0 |
3,666,150 |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
|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 | ||||||
| 股份总数的25% | ||||||
| 杨志鹏 | 1,968,300 | 0 |
0 |
1,968,300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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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 | ||||||
|---|---|---|---|---|---|---|
| 股权激励限售股根据相关解 | ||||||
| 锁条件于2017年7月8日进 | ||||||
股权激励限售股,高管 |
||||||
| 孟令军 | 100,000 | 25,000 |
0 |
75,000 |
行第二次解锁,解锁比例为 | |
锁定股 |
||||||
| 30%;高管锁定股任职期内执 | ||||||
| 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
| 根据相关解锁条件于2017年 | ||||||
| 王洪兴 | 60,000 | 18,000 |
0 |
42,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7月8日进行第二次解锁,解 |
| 锁比例为30% | ||||||
| 根据相关解锁条件于2017年 | ||||||
| 其余股权激 | ||||||
| 1,827,000 | 483,900 |
0 |
1,343,1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7月8日进行第二次解锁,解 | |
| 励限售股东 | ||||||
| 锁比例为30% | ||||||
| 合计 | 112,186,375 | 526,900 |
0 |
111,659,47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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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一)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度期末相比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和原因如下:
-
1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为 418.43 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了 1801.97% ,主要系相关的工程
-
施工项目预付的进度款增加所致。
-
2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555.25 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 43.83% ,主要系公司投标项
-
目增多,投标保证金增加及员工出差备用金增加所致。
-
3 、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 16,047.90 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 144.34% ,主要系公司部分项目正
-
在执行,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已经发生的支出在存货中列示所致。
-
4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805.07 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 83.30% ,主要系报告期租赁
-
费增加,待摊费用未摊销所致。
-
5 、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85.55 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减少了 41.48% ,主要系公司无形资产
-
摊销账面价值减少所致。
-
6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账面价值为 8,700.00 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 339.00% ,主要系报告期内业
-
务规模扩大资金需求增加,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7 、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账面价值为 2,825.03 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 97.88% ,主要系公司项目执行
-
过程的采购配件及外委服务费尚未支付所致。
-
8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 185.26 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减少 69.94% ,主要系公司支付了设
-
备采购履约保证金所致。
-
9 、报告期专项应付款账面价值为 99.46 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 100.00% ,主要系子公司梦工坊创
-
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设立众创空间收到天津科委财政补助资金所致。
-
(二)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和原因如下:
-
1 、营业收入: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 68.15%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业务较上年同期增加及云服务平台
-
优化效率提升所致,其中配网服务业务增长较快。
-
2 、营业成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 71.66% ,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对应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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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3 、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 54.52% ,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的增加,对应的流转税
-
增加,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
4 、销售费用: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 52.46% ,主要系报告期营业规模扩大,国、内外市场开拓费用
-
及云平台推广费用增加所致。
-
5 、管理费用: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 43.95% ,主要系公司研发投入加大及业务规模扩大,相关管理
-
岗位增加所致。
-
6 、财务费用: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 228.92% ,主要系报告期内产生的短期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
7 、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 44.09% ,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的相关补助款项减少所致。
-
(三)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和原因如下:
1 、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 70.86%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业务较上年同期增加及云服务平 台优化效率提升所致,其中配网服务业务增长较快。
-
2 、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 79.52%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增加,对应营业成本增加所
-
致。
-
3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 106.56%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的增加,对应的流
-
转税增加,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
4 、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78.00%%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国、内外市场
-
开拓费用及云平台推广费用增加所致。
-
5 、管理费用: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 47.09%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投入加大及业务规模
-
扩大,员工人数增长,职工薪酬增长所致。
-
6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190.76%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产生的短期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
7 、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 45.40%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
8 、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 53.36%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的相关补助款项减少所致。
-
9 、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 217.13%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四)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和原因如下: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269.32 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 较上年同期减少 46.42% ,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营业收入的增加相应的成本费用及人工费增加 所致。
-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673.02 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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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较上年同期减少 73.65% ,主要系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132.83 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较 上年同期增加 437.59% ,主要系公司取得了银行贷款 6,780.00 万元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6 年前三季度,公司管理团队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继续致力于智能电网信息化领域的 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巩固公司在智能电网信息一体化服务市场的领先地位。同时积极把握电力体制改革 不断推进的市场机遇,切入售电侧市场,为售电企业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随着十三五期间配网投资的加 大,公司配网相关的业务保持较好的增长态势。
2016 年第三季度,公司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计划的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10,944.58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4,435.85 万元,同比增长 68.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461.26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78.72% 。
2016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213.81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70.86 % ;实现营业利润 5,058.10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69.66% ;实现利润总额 5,612.73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4,436.67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9.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为 4,387.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469.53 万元,同比增长 128.77% 。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与河北宏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河北宏创库尔勒 20 兆瓦光 伏并网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暂定总价)为 14,26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 该项目仍在执行过程中。
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与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 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合同》,本项目概算投资约 55,200 万元人民币。根据中标 通知书, EPC 总承包合同价以第三方审计通过的批准概算值为基数下浮 12% 。届时由合同双方签署本工程 EPC 总承包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仍在执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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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2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 类别 | 名称 | 证书编号 | 授权/取得日期 |
|---|---|---|---|
| 专利(实用新型) | 一种RTK倾斜测量装置 | ZL 2016 2 0545879.2 | 2016年9月20日 |
| 专利(实用新型) | 一种基于球面模型的RTK倾斜测量装置 | ZL 2016 2 0547126.5 | 2016年9月20日 |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无人机影像处理及三维重建软件系统V1.0 | 软著登字第1455235号 | 2016年9月27日 |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贯彻执行董事会的战略部署,以 “ 十三五 ” 及 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大市场机遇为契机,继续致力于智能电网信息化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加大新产 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巩固公司在智能电网信息一体化服务市场的领先地位;同时,面对售电侧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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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本开放,公司依托多年致力于电力行业的业务经验、信息化服务能力以及齐备的行业资质,积极布局售 电侧业务,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16 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944.58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4,435.85 万元,同比增长 68.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1.26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78.72% 。
2016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213.81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70.86 % ;实现营业利润 5,058.10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69.66% ;实现利润总额 5,612.73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4.39% ;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36.67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9.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为 4,387.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469.53 万元,同比增长 128.77% 。
( 1 )在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云服务平台的研发力度,在基础平台升级优化的基础上,完善了前端界面组 件库及面向微服务的后端应用框架,升级了文件服务、报表服务、流程服务、表单服务等业务中间件,优 化了平台整体的运行性能和服务承载量。
同时对已上线的云服务产品进行升级运营, “ 电 + ” 产品新增了面向售电咨询业务的服务板块, “ 小 微 ERP ” 产品新增了对 “ 一人管理多团队、多企业 ” 的业务支持,按计划完成了版本迭代更新,优化了用 户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云售电产品的研发进展顺利,云售电产品是一款基于云服务平台、面向售电公司信息 化管理的一体化解决方案,目前已经完成了产品的前期调研、需求分析和产品设计工作,正在开展编码开 发与测试工作,力争 12 月底正式上线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成果显著,新增专利申请 12 件,其中发明专利 12 件;新增授权专利 2 件;新增计 算机软件著作权 1 件。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专利申请 137 件,其中发明专利 125 件;授权专利 20 件,其中 授权发明专利 10 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94 件;授权商标 20 件。
( 2 )在对外投资方面
①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2016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作为限合伙人与北京中能互联电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合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朱诚先生共同发起设立 “ 北京中能互联电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并授权公司总经 理方文先生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是把握电力体制改革、售电侧市场放开的良好机遇,重点投资售电 侧、新增配电网、电力市场交易机构、能源互联网和分布式能源等领域,促进电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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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作为公司投资配售电及能源相关产业的平台,通过收购或参股电力行业内具备良好成 长性的企业,可以使公司获得外延式发展所需的丰富项目资源,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促进公 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产业投资基金对投资对象进行投资及管理、专业投资机构作为管理人,有利于 公司借助专业机构的资源,提高对投资标的运作的专业性,为公司有效地产业整合提供支持;同时,也有 利于公司分享快速发展的投资并购市场的回报。
②收购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49% 股权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 收购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49% 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 13,000 万元收购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道亨科技 ” ) 49% 的股权。本次收购 完成后,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在配网软件领域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道亨科技在国内输电线路设计应用软件领域具有一定的竞 争优势。通过本次收购,可以提升公司在架空输电线路选线、设计等软件开发方面的技术实力,巩固公司 软件产品在智能电网领域的竞争优势。同时,本次收购后,公司的电网设计软件将涵盖输电网和配电网领 域,有利于公司云服务平台之核心产品 “ 协同设计平台 ” 的升级完善。恒华云服务平台是公司从传统软件 业务向互联网服务转型的关键,是公司构建互联网产业生态圈的基础,本次收购整合将有利于公司战略目 标的实现。考虑到道亨科技未来的发展前景,本次收购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
( 3 )在市场开拓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进行市场拓展,扩大产品市场纵深,为我国电网发展提供更加系统、全面、持续 的软件及服务支持;积极布局配网领域的相关市场,包括配网设计咨询、配网软件销售、配电网改造 EPC 工程等业务;同时,面对电力体制改革的良好市场机遇,公司积极布局售电侧业务,为售电公司提供一体 化解决方案。
( 4 )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报告期内,公司在积极培养现有人员的基 础上,持续引进各类人才,重点扩充高级研发技术人员和既懂技术又具有市场经验的复合型市场销售人员; 同时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在职人员的后续培训,构建完善的公司人才体系。
( 5 )在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内控体系的构建,在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 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内审部门的重要作用,在重大事项的审议过程中,积极 听取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建议,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内审部门积极发挥其内部的监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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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定期对公司的财务和内控体系建设状况进行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 4 次董事会会
-
议, 3 次监事会会议。
( 6 )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共组织接待 3 次投资者调研交流 会议,并在会后及时将调研记录通过互动易平台对外公告,以此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 适用 □ 不适用
-
详见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中“二、重大风险提示”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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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股权激励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 ||||||
|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 ||||||
| 诺 | ||||||
|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 ||||||
|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 ||||||
| 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 ||||||
| 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 | ||||||
| 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 方文;江春华;罗新伟; |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3年12 |
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 | ||
| 股份限售承诺 | 长期有效 | |||||
| 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显龙 | 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 月20日 | 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 ||
|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票 | 情况。 | |||||
|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之 | ||||||
| 日起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 | ||||||
| 行股票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
|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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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 ||||||
| 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 | ||||||
| 应进行调整(下同)。如其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所有承诺,则违 | ||||||
| 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 | ||||||
| 入在减持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交付公司,则公司将与上述所得相等金 | ||||||
| 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其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入交 | ||||||
| 付公司。上述相关方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 ||||||
|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 ||||||
| 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 ||||||
| 分股份。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外,本公 | ||||||
|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股东(简称“大股东”)陈晓龙持股 | ||||||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 | ||||||
| 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大股东可以通过法律法规 | ||||||
| 2013年12 | 2017年01 | 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 | ||||
| 陈晓龙 | 股份限售承诺 | 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 ||||
| 月20日 | 月23日 | 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 ||||
| 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 | ||||||
| 情况。 | ||||||
| 应不低于发行价格。上述减持行为将由公司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 ||||||
| 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大股东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 | ||||||
| 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如 | ||||||
| 公司大股东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 ||||||
|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 ||||||
| 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 ||||||
| 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 | |||||
| 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 | 2013年12 | 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 | ||||
| 胡宝良 | 股份限售承诺 | 长期有效 | ||||
| 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 | 月20日 | 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 ||||
|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情况。 | |||||
| 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 ||||||
|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
|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 | |||||
| 2013年12 | ||||||
| 杨志鹏 | 股份限售承诺 | 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 长期有效 | 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 | ||
| 月20日 | ||||||
| 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 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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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
|---|---|---|---|---|---|---|
| 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 | 情况。 | |||||
| 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 | ||||||
|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
| 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 ||||||
|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票 | ||||||
|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之 | ||||||
| 日起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 | ||||||
| 行股票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
|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 ||||||
|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 ||||||
| 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 | ||||||
| 应进行调整(下同)。如其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所有承诺,则违 | ||||||
| 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 | ||||||
| 入在减持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交付公司,则公司将与上述所得相等金 | ||||||
| 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其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入交 | ||||||
| 付公司。上述相关方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 ||||||
| 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外,本公司首次公 | ||||||
| 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股东(简称“大股东”)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 | ||||||
| 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大股东 | ||||||
| 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 | |||||
| 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锁定期届满 | 2013年12 | 述承诺人严格履行承 | |||
| 股份限售承诺 | 长期有效 | |||||
| 管理有限公司 | 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上述减持行为将由公司提前3 | 月20日 | 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 |||
|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大股东减持原因、 | 情况。 | |||||
| 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 ||||||
| 持续经营的影响。如公司大股东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 | ||||||
| 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 ||||||
| 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外,本公司首次公 | ||||||
| 江春华;方文;罗新伟;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 | |||||
| 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股东(简称“大股东”)江春华、方文、罗新 | 2013年12 | |||||
| 陈显龙;陈晓龙;胡宝 | 股份减持承诺 | 长期有效 | 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 | |||
| 伟、陈显龙、陈晓龙、胡宝良、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 月20日 | |||||
| 良;新余高新区泽润 | 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 |||||
| 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四人为发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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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恒华 | 伟业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2 | 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
|---|---|---|---|---|---|---|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晓龙目 | 情况。 | ||||
| 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胡宝良担任监事会主席兼总经理助理。上述 | ||||||
| 六名股东均为公司经营核心团队成员,为公司的市场开拓、业绩增长、 | ||||||
| 技术创新、客户维护、经营稳定做出了贡献,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着明 | ||||||
| 确认识及信心。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投资者, | ||||||
| 自2010年4月开始成为公司的股东,同样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 ||||||
| 锁定期满后,上述股东将在一定时间内继续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 | ||||||
| 后,本公司大股东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锁 | ||||||
|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 ||||||
| 25%,同时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上述减 | ||||||
| 持行为将由公司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 | ||||||
| 披露大股东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 | ||||||
| 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如公司大股东违反本承诺进 | ||||||
| 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春华、方文、罗新伟和陈显龙四人于2011年8月 | ||||||
| 31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 | ||||||
| 关于同业竞争、 | 具之日,本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恒华科技相竞争的业务,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 | ||||
| 江春华;方文;罗新伟; | 关联交易、资金 | 未拥有与恒华科技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2、 | 2011年08 | 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 | ||
| 长期有效 | ||||||
| 陈显龙 | 占用方面的承 | 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恒华科技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 | 月31日 | 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 ||
| 诺 | 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恒华科技的竞争企 | 情况。 | ||||
| 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 | ||||||
| 承担由此给恒华科技造成的全部损失。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均向公司 | ||||||
| 出具了《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所 | ||||||
| 关于同业竞争、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 | |||||
| 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与恒华科技或其前身北京恒华伟业科技发 | ||||||
| 江春华;方文;罗新伟; | 关联交易、资金 | 2011年08 | 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 | |||
| 展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 | 长期有效 | |||||
| 陈显龙 | 占用方面的承 | 月31日 | 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 |||
| 的,价格是公允的。本人保证将逐步减少和避免与恒华科技发生关联 | ||||||
| 诺 | 情况。 | |||||
| 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 | ||||||
| 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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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恒华 | 伟业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2 | 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
|---|---|---|---|---|---|---|
| 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
| 本公司制定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计划预案》, | ||||||
| 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股价:(一)鼓励增持或回购措施 | ||||||
| 1、具体条件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3年内,其收盘价(除权除息后,下 | ||||||
| 同)连续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低 | ||||||
|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 | ||||||
| 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 | ||||||
| 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及回购的相关义务。未来新聘的 | ||||||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本承诺规定的增持及回购的相关义务。 | ||||||
| 2、具体措施(1)控股股东拟采取的措施控股股东在触发增持义务后 | ||||||
| 的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 | ||||||
| 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增持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各控股股东增持金额 | ||||||
| 按照触发增持义务前最后一次公告的持股比例分摊。如设定增持价格 | ||||||
| 江春华;方文;罗新伟; | 上限,则单笔增持价格上限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 |||||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 | ||||||
| 陈显龙;吴章华;杨志 | 110%。(2)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公司董事会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的 | |||||
| IPO稳定股价 | 2013年12 |
2017年01 | 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 | |||
| 鹏;孟令军;北京恒华 | 第20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股份回购计划,回购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 |||||
| 承诺 | 月20日 |
月23日 | 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 |||
| 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 该股份回购计划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 |||||
| 情况。 | ||||||
| 司 | 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且控股股东承诺投赞成票。(3)全体董事、高 | |||||
| 级管理人员拟采取的措施如因各种原因导致前述股份回购计划未能通 | ||||||
| 过股东大会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的 | ||||||
| 第3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 | ||||||
| 卖股票,则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的30+N | ||||||
| 个交易日内)或前述股份回购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后的10个交易日 | ||||||
| 内,无条件增持A股股票,并且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 | ||||||
| 酬总额的20%。(4)增持或回购义务的解除及再次触发在履行完毕前 | ||||||
| 述三项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的120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公司、全体 | ||||||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三 | ||||||
| 项增持措施后的第121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 | ||||||
| 20个交易日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 | ||||||
| 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义务将按照前述1、2、3的顺序自动产生。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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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恒华 | 伟业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2 | 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
|---|---|---|---|---|---|---|
| 股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按 | ||||||
| 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 ||||||
| 露义务,公告具体实施方案。(二)其他股价稳定措施1、单独或者合 | ||||||
| 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份回 | ||||||
| 购计划的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 | ||||||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 ||||||
|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三)相关惩罚措施1、对于公司控股 | ||||||
| 股东,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不能实际履行,则公司应将与控股股 | ||||||
| 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 | ||||||
| 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务而控股股东 | ||||||
| 均未能提出具体增持计划,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 | ||||||
| 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 | ||||||
| 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 | ||||||
| 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 | ||||||
| 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 | ||||||
| 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 ||||||
| 员应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未能按本预案的相关约 | ||||||
| 定履行其增持义务,则公司应将与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 | ||||||
| 酬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行其增 | ||||||
| 持义务,由控股股东、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 | ||||||
| 的股东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解聘相关高级 | ||||||
| 管理人员。 | ||||||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承诺:本公 | ||||||
| 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 | ||||||
|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首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 | |||||
| 江春华;方文;罗新伟; | ||||||
|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将购回首 | 2013年12 | 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 | ||||
| 陈显龙;北京恒华伟 | 其他承诺 | 长期有效 | ||||
|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股份回购和购回 | 月20日 | 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 ||||
|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义务触发后的10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就回购和购回计划进行公告,包 | 情况。 | |||||
| 括回购和购回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涉及公司回购 | ||||||
| 和购回本公司股份的还应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回购和购回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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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恒华 | 伟业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2 | 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
|---|---|---|---|---|---|---|
| 为股份回购和购回义务触发当日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 ||||||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江春华;方文;罗新伟; | ||||||
| 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吴章华、刘泉军、许贤泽、胡晓光、 | ||||||
| 陈显龙;吴章华;刘泉 | ||||||
| 胡宝良、牛仁义、戚红、杨志鹏、孟令军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 | |||||
| 军;胡晓光;许贤泽;胡 | ||||||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 2013年12 | 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 | ||||
| 宝良;牛仁义;戚红;杨 | 其他承诺 | 长期有效 | ||||
|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措施如下:本公司将按照相应 | 月20日 | 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 ||||
| 志鹏;孟令军;北京恒 | ||||||
| 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 情况。 | |||||
| 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 | ||||||
|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上市当年全年各自从公司所领取全部薪金,为 | ||||||
| 公司 | ||||||
| 本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 | ||||||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责任主体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涉 | ||||||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 | ||||||
| 及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有关承诺,则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 | ||||||
| 份有限公司;江春华; | ||||||
| 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股东未履行承诺使公司或投资 | ||||||
| 方文;罗新伟;陈显龙;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 | |||||
| 者遭受损失的,应将违规操作收益全部上缴公司,并赔偿相应金额。 | ||||||
| 吴章华;刘泉军;胡晓 | 2013年12 | 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 | ||||
| 其他承诺 | 同时,上述股东应申请冻结所持有全部本公司股票,自冻结之日起十 | 长期有效 | ||||
| 光;许贤泽;胡宝良;牛 | 月20日 | 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 ||||
| 二个月内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 | ||||||
| 仁义;戚红;孟令军;杨 | 情况。 | |||||
| 使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应将违规操作收益全部上缴公司,并赔 | ||||||
| 志鹏;新余高新区泽 | ||||||
| 偿相应金额。同时,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解聘相关董事、 | ||||||
| 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实际控制人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出具《承诺函》:若任何有 | ||||||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 | ||||||
| 权机构、员工个人要求发行人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 | ||||||
| 江春华;方文;罗新伟; | 2012年02 | 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 | ||||
| 其他承诺 | 住房公积金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江春华、方文、罗新伟、 | 长期有效 | ||||
| 陈显龙 | 月28日 | 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 ||||
| 陈显龙将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承担全部费用,保证发行人不会因该等欠 | ||||||
| 情况。 | ||||||
| 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 | ||||||
| 胡宝良先生已于2015 | ||||||
| 近6个月内减持过公司股票的监事会主席胡宝良先生承诺:计划在未 | 年7月24日、2015年7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 来12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 | 2015年07 | 2016年07 | 月27日通过中银国际证 | ||
| 胡宝良 | 股份增持承诺 | |||||
| 东所作承诺 | 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其在上述期间累计减持金额的10%,且在增 | 月10日 | 月09日 | 券有限责任公司《产业 | ||
| 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 增持06号定向资产管理 | |||||
| 合同》合计增持公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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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恒华 | 伟业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2 | 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
|---|---|---|---|---|---|---|
| 票161,300股,占公司 | ||||||
| 总股本的0.09%,合计 | ||||||
| 增持金额为4,997,295 | ||||||
| 元。该承诺履行完毕。 | ||||||
| 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 | ||||||
| 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 | ||||||
| 年2月5日、2016年2 | ||||||
| 月15日通过中银国际证 | ||||||
| 近6个月内减持过公司股票的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新余高新区泽润投 | ||||||
| 券有限责任公司《产业 | ||||||
| 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 | ||||||
| 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 | 2015年07 | 2016年07 | 增持07号定向资产管理 | |||
| 股份增持承诺 |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其在上述期 | |||||
| 管理有限公司 | 月10日 | 月09日 | 合同》合计增持公司股 | |||
| 间累计减持金额的10%,且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 | ||||||
| 票409,961股,占公司 | ||||||
| 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 ||||||
| 总股本的0.23%,合计 | ||||||
| 增持金额为 | ||||||
| 11,188,945.24元,增持 | ||||||
| 承诺履行完毕。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 | ||||||
| 完毕的,应当详细说 | ||||||
| 明未完成履行的具 | 无 | |||||
| 体原因及下一步的 | ||||||
| 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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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筹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 ( 088 )号),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发布的《 2016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 2016 ( 092 )号)以及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 ( 115 )号)等相关公告信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的主要内容如下:
( 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江春华、方文、罗新伟和陈显龙。江春华、方文、罗新伟和 陈显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24,251,069 股(含 24,251,069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 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且在核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 3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投资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 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九十,即 35.05 元 / 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 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 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度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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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事项。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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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62,543,171.88 | 212,457,911.26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
|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7,629,943.59 | 5,926,760.00 |
| 应收账款 | 355,122,845.04 | 296,935,465.60 |
| 预付款项 | 4,184,335.00 | 220,000.00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5,552,532.95 | 17,765,696.21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160,478,961.14 | 65,678,943.43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8,050,663.19 | 4,392,142.95 |
| 流动资产合计 | 723,562,452.79 | 603,376,919.45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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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77,144,607.96 | 78,035,520.22 |
|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855,465.58 | 1,461,862.59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18,002,603.38 | 18,002,603.38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030,528.15 | 3,836,878.6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8,033,205.07 | 119,336,864.79 |
| 资产总计 | 841,595,657.86 | 722,713,784.24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87,800,000.00 | 20,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拆入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
| 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28,250,337.75 | 14,276,712.19 |
| 预收款项 | 1,618,870.43 | 1,427,572.2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817,500.05 | 9,617,186.01 |
| 应交税费 | 23,647,939.18 | 30,606,06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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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1,852,584.58 | 6,162,493.00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3,987,231.99 | 82,090,033.02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994,574.20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94,574.20 | |
| 负债合计 | 154,981,806.19 | 82,090,033.02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75,905,000.00 | 175,759,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73,115,157.34 | 170,546,923.44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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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盈余公积 | 30,809,550.96 | 30,809,550.96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288,071,198.36 | 252,492,472.5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67,900,906.66 | 629,607,946.9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8,712,945.01 | 11,015,804.2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86,613,851.67 | 640,623,751.2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41,595,657.86 | 722,713,784.24 |
法定代表人:方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令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令军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22,092,378.87 | 178,559,546.22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 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7,629,943.59 | 5,926,760.00 |
| 应收账款 | 345,422,463.94 | 293,008,155.60 |
| 预付款项 | 3,550,000.00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3,259,191.98 | 16,991,772.76 |
| 存货 | 159,693,056.32 | 65,032,976.16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7,153,650.14 | 3,485,056.52 |
| 流动资产合计 | 668,800,684.84 | 563,004,267.26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0,899,143.00 | 28,299,143.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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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 73,600,970.83 | 75,553,928.36 |
|---|---|---|
|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854,242.58 | 1,460,752.59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13,386.16 | 3,619,736.6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7,167,742.57 | 126,933,560.56 |
| 资产总计 | 795,968,427.41 | 689,937,827.82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87,800,000.00 | 20,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 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27,073,527.75 | 15,570,832.19 |
| 预收款项 | 1,510,770.43 | 665,972.21 |
| 应付职工薪酬 | 8,877,183.85 | 8,682,704.63 |
| 应交税费 | 22,050,162.59 | 26,378,935.18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1,839,817.27 | 6,019,689.75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9,151,461.89 | 77,318,133.96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3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 149,151,461.89 | 77,318,133.96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75,905,000.00 | 175,759,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73,115,157.34 | 170,546,923.44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0,809,550.96 | 30,809,550.96 |
| 未分配利润 | 266,987,257.22 | 235,504,219.4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6,816,965.52 | 612,619,693.8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95,968,427.41 | 689,937,827.82 |
3 、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营业总收入 | 109,445,843.42 | 65,087,310.86 |
| 其中:营业收入 | 109,445,843.42 | 65,087,310.86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92,622,657.12 | 55,486,56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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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其中:营业成本 | 64,882,757.58 | 37,798,220.16 |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77,656.10 | 244,399.15 |
| 销售费用 | 5,850,620.86 | 3,837,354.30 |
| 管理费用 | 20,601,910.89 | 14,312,244.69 |
| 财务费用 | 909,711.69 | -705,655.46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
| 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823,186.30 | 9,600,748.02 |
| 加:营业外收入 | 2,452,198.62 | 4,386,303.42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 22,885.92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252,499.00 | 13,987,051.44 |
| 减:所得税费用 | 2,592,726.42 | 2,776,716.2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659,772.58 | 11,210,335.2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612,615.41 | 8,176,102.98 |
| 少数股东损益 | 2,047,157.17 | 3,034,232.2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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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中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价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效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659,772.58 | 11,210,335.2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 ||
| 14,612,615.41 | 8,176,102.98 |
|
| 总额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47,157.17 | 3,034,232.22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83 | 0.04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83 | 0.04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方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令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令军
4 、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营业收入 | 94,838,470.37 | 57,210,661.79 |
| 减:营业成本 | 61,399,292.35 | 37,309,308.23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13,315.61 | 119,528.62 |
33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销售费用 | 4,364,020.28 | 3,252,201.96 |
|---|---|---|
| 管理费用 | 13,002,895.70 | 12,772,526.19 |
| 财务费用 | 1,040,229.79 | -697,264.27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818,716.64 | 4,454,361.06 |
| 加:营业外收入 | 26,014.92 | 2,693,819.61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 22,885.92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2,885.92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821,845.64 | 7,148,180.6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719,879.97 | 1,273,229.8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101,965.67 | 5,874,950.80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中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价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效部分 | ||
34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6.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3,101,965.67 | 5,874,950.80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营业总收入 | 292,138,096.51 | 170,981,519.79 |
| 其中:营业收入 | 292,138,096.51 | 170,981,519.79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41,557,142.03 | 141,167,758.09 |
| 其中:营业成本 | 165,813,059.91 | 92,365,812.10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44,303.84 | 553,976.37 |
| 销售费用 | 17,203,509.45 | 9,664,665.10 |
| 管理费用 | 53,962,676.84 | 36,686,089.26 |
| 财务费用 | 1,497,096.52 | -1,649,493.81 |
| 资产减值损失 | 1,936,495.47 | 3,546,709.07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 ||
35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0,580,954.48 | 29,813,761.70 |
| 加:营业外收入 | 5,579,216.84 | 11,962,033.67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 32,885.92 | 10,369.79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369.79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127,285.40 | 41,765,425.58 |
| 减:所得税费用 | 5,963,468.86 | 8,004,155.9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163,816.54 | 33,761,269.6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366,675.78 | 27,782,519.55 |
| 少数股东损益 | 5,797,140.76 | 5,978,750.0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中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价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效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0,163,816.54 | 33,761,269.62 |
36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 ||
|---|---|---|
| 44,366,675.78 | 27,782,519.55 |
|
| 总额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797,140.76 | 5,978,750.07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52 | 0.159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52 | 0.159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 、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营业收入 | 258,320,027.29 | 149,001,588.82 |
| 减:营业成本 | 158,660,852.32 | 91,246,098.65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735,433.64 | 211,233.67 |
| 销售费用 | 12,770,043.77 | 8,483,548.51 |
| 管理费用 | 37,973,550.03 | 32,686,141.06 |
| 财务费用 | 1,911,156.20 | -1,636,984.76 |
| 资产减值损失 | 1,936,495.47 | 3,433,071.57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4,332,495.86 | 14,578,480.12 |
| 加:营业外收入 | 435,930.39 | 10,267,341.09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 22,885.92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4,745,540.33 | 24,845,821.21 |
| 减:所得税费用 | 4,474,552.57 | 3,725,442.0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270,987.76 | 21,120,379.13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37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中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价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效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0,270,987.76 | 21,120,379.13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7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0,890,827.79 | 140,264,510.1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 ||
| 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 ||
| 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38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28,462.28 | 1,826,534.3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421,430.39 | 42,278,716.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4,740,720.46 | 184,369,761.2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7,718,701.17 | 95,157,167.4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 ||
| 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 ||
| 118,918,681.25 | 86,923,260.59 |
|
| 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045,235.97 | 18,210,061.7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751,296.00 | 47,386,348.8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7,433,914.39 | 247,676,838.5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693,193.93 | -63,307,077.3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554.33 | 48,264.47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4.33 | 48,264.4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16,730,775.61 | 25,552,260.21 |
|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7,998,999.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 ||
39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30,775.61 | 63,551,259.2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30,221.28 | -63,502,994.7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03,000.00 | 31,162,77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7,800,000.00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003,000.00 | 31,162,77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
| 11,085,893.52 | 8,754,839.72 |
|
| 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8,766.1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74,659.62 | 19,754,839.7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328,340.38 | 11,407,930.2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1,275.45 | ||
|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093,799.38 | -115,402,141.7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8,969,671.26 | 252,971,821.1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0,875,871.88 | 137,569,679.35 |
8 、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9,135,963.39 | 117,977,083.1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19,115.45 | 132,401.7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795,751.93 | 37,373,816.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5,250,830.77 | 155,483,301.6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6,355,647.79 | 95,645,873.72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 102,145,383.50 | 80,052,237.76 |
4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金 |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066,330.70 | 12,010,120.4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833,443.80 | 40,186,921.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2,400,805.79 | 227,895,153.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149,975.02 | -72,411,851.8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554.33 | 44,685.34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4.33 | 44,685.3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14,325,147.04 | 25,195,923.21 |
|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00,000.00 | 39,299,143.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25,147.04 | 64,495,066.2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24,592.71 | -64,450,380.8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03,000.00 | 30,917,77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7,800,000.00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103,000.00 | 30,917,77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
| 11,085,893.52 | 8,754,839.72 |
|
| 的现金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8,766.1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74,659.62 | 19,754,839.7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428,340.38 | 11,162,930.2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影响 | ||
41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646,227.35 | -125,699,302.40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5,071,306.22 | 246,405,420.4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0,425,078.87 | 120,706,118.06 |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