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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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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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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 2021 ( 017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
同意公司向华侨银行有限公司申请任何时点总额不超过 1,000 万欧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用以补充营运资金以及替换已存在到期在岸人民币贷款。该授信额度 内,每一笔借款应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欧元备用信用证提供 全额担保,总额不超过 1,000 万欧元(即在本次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由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欧元备用信用证为公司向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每笔借 款提供全额担保)。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
同意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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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融资,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董事会授权公 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 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 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范围内,生效日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之日起一年内。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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