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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Dec 1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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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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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 2019 ( 083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建 设目标,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 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9.12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 资金专户。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金额低于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的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28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144.0823 万股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 34.98 元 /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5,000.00 万元,扣除保 荐发行费用(不含税) 1,391.80 万元,加上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 78.7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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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为 73,686.9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 职业字 [2017]1727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连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以下统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 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 金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 计投资金额 |
节余募集资 金金额 |
| 1 | 贵州省云计算数据 中心建设项目 |
8,000.00 | 3,000.00 | 3,080.99 | 39.12 |
| 2 | 黔西南州兴义市城 市配电网建设与改 造项目 |
7,000.00 | 7,000.00 | 7,106.88 | 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8,686.98 | 58,686.98 | 58,717.05 | 0.00 |
| 合计 | 73,686.98 | 68,686.98 | 68,904.92 | 39.12 |
注 1 :“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包含尚余应付未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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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款等合计 1,033.71 万元。
注 2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超出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部分为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本次“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目标。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目标建设一个集云计算基础设施、运 维中心于一体的互联网数据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原实施地点为贵州 省兴义市,原项目投资总额为 18,490.00 万元,其中,拟以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8,000.00 万元投入该项目,全部用于机房建设、加固工程、软硬件购置等资本 性支出,其余资金采用公司自筹方式予以解决。
根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具体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分 别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项目“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贵州省兴义市变更为河 北省唐山市,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 8,000.00 万元调减至 3,000.00 万 元,调减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调减金额占该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62.50% ,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 6.79%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 到预定建设目标,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募 集资金投 资总额 |
利息及手 续费收支 净额 |
募集资金已 投资金额 |
尚余应付 未付工程 款金额 |
节余募 集资金 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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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云计算数 据中心建设项目 |
8,000.00 | 3,000.00 | 120.11 | 2,047.28 | 1,033.71 | 39.12 | |
|---|---|---|---|---|---|---|---|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 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 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 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 并达到预定建设目标,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9.12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将上 述尚余应付未付工程款 1,033.71 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户或者一般账户,并办理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时将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做出的决 定。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 务费用支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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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云计算数据 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 规定,鉴于“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建设目标,监事会同 意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做出的决定,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况。公司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云计 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此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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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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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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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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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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