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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ug 1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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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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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 2019065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黔西南州兴义 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进行结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28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144.0823 万股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 34.98 元 /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5,000.00 万元,扣除保 荐发行费用(不含税) 1,391.80 万元,加上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 78.78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73,686.9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 职业字 [2017]1727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200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制定并修订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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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本公司已将深圳 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 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 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 作其他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 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以下统称“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公司“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 “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贵州省云计算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8,000.00 3,000.00
2 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 7,000.00 7,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8,686.98 58,686.98
合计 73,686.98 68,686.98

注: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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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 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贵州省兴义市变更为河北省唐山市,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 8,000.00 万元调减至 3,000.00 万元,本次调减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为设计、采购和施工( EPC ) / 交钥匙工程总承包项目,该项目位于黔西南州,发包方为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 公司。项目总的投资概算规模为 55,200.00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支出 39,637.46 万元,设备支出 7,485.00 万元,勘察、设计及其他支出 8,077.54 万 元。公司计划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7,000.00 万元用于该项目,均用于购买设 备。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计划使 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利息收入净额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 7,000.00 7,106.88 101.53% 106.88 0.00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黔西南州兴义市 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结项,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2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募投项目结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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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鉴于募投项目“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 建设目标,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募投项目结项。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将募投项目“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结 项,是根据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 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结项。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募投项目“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 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结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此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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