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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Dec 1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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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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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 2014 ( 057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本意向书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意向书目前尚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正在对北京博超时代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超时代”)进行尽职调查,但尚未按照同一会计政策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3、公司拟通过不超过 5,000 万元现金以增资或受让方式持有博超时代 51% 的股权。根据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与博超时代、股权转让方协商确定本次投资 博超时代的股权具体比例和价格。
4、本次签订的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意向书 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尚需进一步协商后签署正 式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本次投资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意向书的后续履行亦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 影响所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与博超时代及其股东 林飞等人就展开资本层面的合作事宜签订了《投资意向书》。现将意向书主要内 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意向概况及当前进展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博超时代展开资本层面的合作,各方已签署了不具法律 约束力的《投资意向书》。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正在对博超时代进行尽职调查, 但尚未按照同一会计政策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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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划尽快完成对博超时代的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尽职调查、审计等 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履行审 议程序。
二、意向书合作对方介绍
合作对方:北京博超时代软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飞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销售电子 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意向成功与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相关业务与博超时代在客户、产品和技术上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为进一 步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双方签署了投资意向书。博超时代目前的收入和净 利润规模较小,故本投资意向实现与否以及是否能够将被投资对象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均不会对公司当期的收入和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项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投资意向书》。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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