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6, 2021

55358_rns_2021-12-06_892d8786-331c-4aa6-af0c-d0311c3b631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 2021096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 12 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 司于同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经 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现场通知方式送达至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 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各位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江春华先生主持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选举江春 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长简历详 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选举 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江春华、孟令军、黄力波 江春华

1

审计委员会 金 宁、黄 磊、罗新伟 金 宁
提名委员会 黄 磊、江春华、黄力波 黄 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黄力波、金 宁、陈显龙 黄力波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3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继续聘任 罗新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继续聘任 陈显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孟令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5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继续聘任 陈显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秘书简历详 见附件。

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 继续聘任张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证券事务代表 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6

3

附件:

江春华先生: 生于 1972 年 3 月,中国国籍,毕业于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本 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江春华先生 1994 年 至 2000 年就职于华北电力设计院; 2000 年 11 月至 2004 年 4 月历任北京恒华 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005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2 月先后在 上海恒桦可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恒华天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 2007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北京恒华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 2010 年 1 月至今 任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云南电顾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优易惠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中科华跃(北京)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梦航创新(海南)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江春华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115,027,137 股, 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 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新伟先生: 生于 1970 年 10 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罗新伟先生 1994 年 7 月至 2001 年 1 月就职 于华北电力设计院; 2001 年 11 月至 2009 年 12 月就职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执行董事、经理; 2010 年 1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董事、 总经理,兼任中科华跃(北京)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鑫宏源(海南)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筑梦园(海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罗新伟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76,404,216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显龙先生: 生于 1976 年 9 月,中国国籍,毕业于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

4

学,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陈显龙先生 2000 年至 2002 年就职于 励精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北京 恒华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 200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天津恒华 天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009 年 12 月任北京恒华伟业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副经理; 2010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 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 月兼任贵阳高科大数据 配售电有限公司监事,现兼任能源互联有限公司董事、易得优(海南)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恒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董事长。陈 显龙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59,427,0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孟令军先生: 生于 1969 年 10 月,中国国籍,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西安 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孟令军先生 1995 年至 2009 年先后就职于吉林石油集 团、四维航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志诚泰和数码办公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研 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研祥分公司; 2010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恒华伟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兼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中科华跃(北京)能源 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孟令军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495,000 股,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力波先生: 生于 1974 年 9 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硕士研 究生学历。黄力波先生 2000 年 5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 心项目经理; 2001 年 5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项目经理; 2005 年 6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北京首通万维信息技术发展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2008 年 2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

5

司部门副总经理; 2009 年 3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 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2011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现兼任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派代表、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 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基石 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保定基石连盈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上海鉴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舟山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国科电雷(北京)电子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 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力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磊先生 :生于 1965 年 5 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学位。 1989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交通大学,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工程研究院副院长、物流研究院副院长; 2014 年 4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北京恒 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瑞斯康达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8 月至今任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 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宁女士: 生于 1978 年 8 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吉林大学、辽宁大学,硕 士研究生。 2005 年 7 月至 2010 年 4 月就职于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

6

经理职务; 2010 年 5 月至 2010 年 11 月就职于诺基亚西门子东软通信技术有限 公司,任财务管理职务; 2010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任考试 工作部主任。金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 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妍女士: 生于 1989 年 6 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2011 年 7 月至今就 职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张妍女士现持有公 司股份 31,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