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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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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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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素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0 年度工作中, 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 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 司的战略发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 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出席 会议的情况如下: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9 次,亲自出席 9 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 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投票情况(投反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对票次数)

1

郭素玲 9 9 0 0 否 0

2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5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0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 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 、 2020 年 4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布《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证券投资情况、会计政策变更、 2020 年度 董监高薪酬、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补选 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 2020 年 6 月 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布《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 2020 年 7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布《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 2020 年 9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发布《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 2020 年 11 月 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布《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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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 、 2020 年 11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发布《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 、 2020 年 11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布《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实施持股计划、 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控股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聘任公司总经理、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履行委员 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与公司 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对审计工作进行安排和讨论,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 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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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 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学习和理解,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 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 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郭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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