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un 2, 2020
55358_rns_2020-06-02_95302586-01ab-4c9a-80b7-93d84999098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 2020 ( 032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在公司 12 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送达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江春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限售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 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 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76 人,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4,736,2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8% 。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关于本次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在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及预 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 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内,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以上 2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26,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 6.90 元。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回 购注销 2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6,000 股,公司 注册资本将由 605,838,969 元减少至 605,712,969 元。同时根据工商注册登记信 息,将公司注册号更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2001773517 。
修改后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801210593B 。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583.8969 万元。
修改后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571.2969 万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60,583.8969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后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60,571.2969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 14:30 于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6 月 3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