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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Nov 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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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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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 2018 ( 108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恒华伟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 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对上述四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四名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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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郭素玲女士、韩凌先生、 黄力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对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 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郭素玲女士、 韩凌先生、黄力波先生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 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曾军、韩凌、郭素玲
2018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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