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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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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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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 2017 ( 047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及对会议资料的 仔细研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公司拟以位于北京市东城区 安定门外大街 138 号 12 层 A 座 1205 、 1206 、 1207 、 1208 号自有房产( X 京 房权证东字第 088612 号、 X 京房权证东字第 088613 号、 X 京房权证东字第 088615 号、 X 京房权证东字第 088617 号)作为抵押,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德胜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 年。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以自有房产抵押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 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曾军、韩凌、郭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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