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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un 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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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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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 2016 ( 059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中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2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6 月 6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 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 项备忘录 3 号》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有 关规定。
3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18.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日为 2016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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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曾军、韩凌、郭素玲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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