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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pr 1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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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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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 2014 ( 019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作为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及对会议资料的仔细研究,基于 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严格遵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
三、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 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交 201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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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 门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 动的各个方面,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 控制经营风险。董事会关于《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的实际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独立董事: 刘泉军、许贤泽、胡晓光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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