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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ug 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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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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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华科技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睿 | 联系电话:021-2315 354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郝智明 | 联系电话:021-2315 354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2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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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4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无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无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露 | 无 | 无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无 |
| 3、“三会”运作 | 无 | 无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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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无 |
|---|---|---|
| 6、关联交易 | 无 | 无 |
| 7、对外担保 | 无 | 无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无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
无 | 无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工作的情况 |
无 | 无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
无 | 无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
|---|---|---|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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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2018年8月2日,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方花旗”)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证调查通 字180138 号),因东方花旗在担任广东广州日报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期间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 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证监会决定对东方花旗立案调查。东方花旗将全面 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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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 睿
郝智明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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