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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Oct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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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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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科技”或“公司”)2016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恒华科技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440,823 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4.9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9,999,988.54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3,130,200.5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736,869,788.00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对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17276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 55,200.00 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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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18,490.00 8,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133,690.00 75,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 在此两项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涉及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的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涉及使用自有资金的将转回自有资金账户,不会 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3、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

5、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 产管理计划等)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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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其中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6、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具体事宜,其权限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 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7、决策程序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意见 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 资金够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并有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对公司当期 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 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 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12个月以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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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财务部将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报 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由公司内审人员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 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切实做 好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 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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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 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华科技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 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转及募投项目 的进展,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其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 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 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上述意见,保荐机构同意恒华科技及子 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的额 度内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 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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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 睿

郝智明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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