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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Sep 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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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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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华科技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悦 | 联系电话:010-6622925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新军 | 联系电话:010-6622927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有效执行相关规 章制度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每月取得募集资金专户的对账单; 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进行 定期核查)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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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文件一致 | 件一致 |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2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8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6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参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 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 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中银国际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中银国际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 报告》、《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 项核查意见》、《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15年度)》、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 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中银国 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对智能 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募投项目结项 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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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专项核查意见》) | |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露 | (1)恒华科技公章用印管理不 够严格,存在未对印章使用审 批单进行连续编号。 (2)实际操作中,恒华科技将 部分资金审批权限下放至各事 业部领导,但尚未形成详细的 书面规章制度。 |
(1)恒华科技已着手 对公司用印进行规范 管理,目前整改正在进 行中。 (2)要求公司建立完 善的资金审批管理机 制,对资金审批申请、 审批、使用及复核进行 严格监管。核查期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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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着手建立相关机制 规范资金审批管理。 |
||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 立和执行 |
相关制度已建立。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公司“三会”运作规范,不存 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变动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 |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合 规且如实对外披露。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除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关 联担保以外的关联交易,且关 联担保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 问题。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 保情况。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 产收购与出售事项。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 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
公司于2016年3月8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中城建第五工程 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中 城建第五工程局提供人民币 4,500万元的借款,借款使用期 限:自2016年3月8日至2016 年3 月28 日止。2016 年3 月 24日,中城建第五工程局集团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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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向公司归还了本次借 款人民币4,500万元,并按上市 公司融资成本支付了资金占用 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款 项已全部按期收回。恒华科技 关于上述资金占用的情况均已 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 |
||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 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荐工作的情况 |
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 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工作,不 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 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
公司未出现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 是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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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8、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公司原保荐代表人为胡悦、和岩彬。 2016 年 4 月,因和岩彬工作调动,于新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军接替其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恒华科技 关于上述更换保荐代表人的情况均已 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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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胡悦
于新军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 年 月 日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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