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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ug 3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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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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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6]14650 号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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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职业字[2016]14650 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科技”)截至2016年 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恒华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 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 提供了基础。
三、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 报告作为恒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恒华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恒 华科技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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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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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公司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4号)核准,于2014年1月2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8.00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632.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57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3.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308.72万元,减除发行费用总额4,128.6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3,180.0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 京会兴验字第04040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385.16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23,180.05万元的差异金额为205.11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支出后的净额,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止2016 年6 月30 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为0,并已 经全部销户。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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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的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差异原因 |
|---|---|---|---|---|---|---|---|
| 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开发项目 | 9,690.51 | 9,484.08 | 206.42 |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坚持节约的原 则,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控制、监督和 管理,降低项目总开支。实际投资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在项目 结束后永久性补充到流动资金,募集资 金专户已办理完注销手续。 |
|||
| 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项目 | 3,320.06 | 3,092.28 | 227.78 | ||||
| 软件平台升级项目 | 5,364.83 | 4,885.64 | 479.19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804.65 | 4,633.91 | 170.74 | ||||
| 合计 | 23,180.05 | 22,095.91 | 1,084.14 |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了置换。
截至2014 年1 月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590.90 万 元,其中属于募投资金应支付的金额为9,565.49 万元,均已置换,具体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预先投入募集项目金额 | 置换金额 | ||
| 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 6,926.72 | 6,926.72 | ||
| 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项 | 1,533.69 | 1,204.80 | ||
| 软件平台升级项目 | 2,130.49 | 1,433.97 | ||
| 合计 | 10,590.90 | 9,565.49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565.49 万元。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565.49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料后出具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565.49 万元。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 审计,出具“(2014)京会兴鉴字第04040001 号”《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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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 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 销户。
2015 年4 月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基建管控标准 化管理系统开发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对基建管控 标准化管理系统开发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53.25 万元。
2015 年8 月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软件平台升级 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对软件平台升级募投项目予 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479.19 万元。
2016 年4 月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智能电网移动应用 系统开发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对智能电网移动应 用系统开发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64.29 万元。
2016 年4 月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 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予以结 项,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61.10 万元。
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资基金专户已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 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公司未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单独核算效益,项目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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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研发中心虽然不直接创造利润,但建设研发中心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和重 要内容,也是企业自我发展、提高竞争力的内在需求和参与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将为企业的 长远发展提供支持。研发工作可以通过研发成果在产品上的应用,在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扩大 产品应用范围、降低产品制造成本等方面,间接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认购股份的资产。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 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及实现效益部分存在差异:
(一)、使用情况存在差异情况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在项目结项且履行审议程 序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在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单 独列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 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 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的差 额 |
|
| 5 | 结余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 |
结余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 |
1,084.14 | 1,084.14 | 1,084.14 | 2016 年6 月30 日 |
(二)、实现效益部分存在差异如下:
公司由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结项后实现的效益,发行人未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而在本报告中予以了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2015 年年报中披露的年 度实现效益 |
2016 年半年报中披露的当 年实现效益 |
本报告中披露的2015 年 度实现效益 |
本报告中披露的2016 年 半年度实现效益 |
| 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项目(注1) | 1,334.45 | 0.00 | 1,334.45 | 95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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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2015 年年报中披露的年 度实现效益 |
2015 年年报中披露的年 度实现效益 |
2016 年半年报中披露的当 年实现效益 |
本报告中披露的2015 年 度实现效益 |
本报告中披露的2015 年 度实现效益 |
本报告中披露的2016 年 半年度实现效益 |
本报告中披露的2016 年 半年度实现效益 |
|---|---|---|---|---|---|---|---|---|
| 软件平台升级项目(注2) | 786.67 | 0.00 | 1,577.86 | 877.64 | ||||
| 合计 | 2,121.12 | 0.00 | 2,912.31 | 1,834.40 |
注1:“软件平台升级项目”于2015 年6 月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并予以结项。
注2:“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项目”于2015 年12 月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 集资金使用完毕并予以结项。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 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8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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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6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23,180.05 | 23,180.05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3,180.05 |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14年以前年度使用:9,036.84 2014年使用 5,476.50 2015年使用 8,268.18.(注1) 2016年使用 398.23 (注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基建管控标准化管 理开发项目 |
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开 发项目 |
9,690.51 | 9,690.51 | 9,484.08 | 9,690.51 | 9,690.51 | 9,484.08 | -206.42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2 | 智能电网移动应用 系统开发项目 |
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 开发项目 |
3,320.06 | 3,320.06 | 3,092.28 | 3,320.06 | 3,320.06 | 3,092.28 | -227.78 | 2015 年12 月31 日 |
| 3 | 软件平台升级项目 | 软件平台升级项目 | 5,364.83 | 5,364.83 | 4,885.64 | 5,364.83 | 5,364.83 | 4,885.64 | -479.19 | 2015 年6 月30 日 |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808.33 | 4,804.65 | 4,633.91 | 4,808.33 | 4,804.65 | 4,633.91 | -170.74 | 2015 年12 月31 日 |
| 5 | 结余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注3) |
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1,084.14 | 1,084.14 | 1,084.14 | 2016 年6 月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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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 状态日期(或截 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合计 | 23,183.73 | 23,180.05 | 23,180.05 | 23,183.73 | 23,180.05 | 23,180.05 |
注1:2015 年使用金额包括投入项目的金额7,582.87 万元以及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开发项目、软件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经批准后补充到流动资金的金额685.61 万元。
注2:2016 年使用金额为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经批准后补充到流动资金 的金额398.23 万元。
注3: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在项目结项且履行审议程序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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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6 年6 月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 截止日投资项目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3 年 | 2014 年 | 2015 年 | 2016 年1-6 月 | ||||
| 累计产能利用率 | |||||||||
| 1 | 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开发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正常生产年平均利 润为1,783.47 元 |
1,874.06 | 3,591.64 | 7,877.79 | 是(注1) | ||
| 2 | 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正常生产年平均利 润为 1,538.67 万元 |
91.65 | 1,334.45 | 956.76 | 2,383.85 | 是(注2) | |
| 3 | 软件平台升级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正常生产年平均利 润 为 1,409.03 万元 |
287.66 | 1,577.86 | 877.64 | 2,743.16 | 是(注3) | |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系统开发实施项目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发的用于辅助基建管理及基础数据源收集的定制化工程管理系 统,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的定制要求项目化完成,项目执行周期为3 年,分别在全国各网省公司完成推广实施,至2014 年底项目已经完结。项目在执行周 期内产生效益,截止2014 年12 月累计实现的效益7,877.79 万元,截至项目完结的年平均利润已达到承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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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项目于2014 年开始经过两年的建设期,在建设期就开始试点使用,截止2015 年12 月31 日累计实现收益1,426.09 万元,2016 年项目开始正常生产,2016 年1-6 月实际效益956.76 万元,按全年承诺效益1,538.67 万元的平均利润,模拟换算半年的承诺效益应为769.36 万,2016 年1-6 月正常生产年平均利润已达到承诺效益。
注3:软件平台升级项目于2016 年达到正常生产,2016 年1-6 月实际效益为877.64 万,按全年承诺效益1,409.03 万元的平均利润,模拟换算半年 的效益为704.52 万元,2016 年1-6 月正常生产年平均利润已达到承诺效益。
注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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