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Mar 9, 2015
55358_rns_2015-03-09_8ea4a1c4-f9be-45f5-905f-11b71afaf1f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14年度内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4年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4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4 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 年5月2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 年8月1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 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五)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4 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 案》。
(六)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4 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4 年度公司运作之独立意见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资产运 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对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 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 和检查,认真审核财务部提交的各期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 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运行良好,编制和审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3 年年度报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第 三季度报告》以及《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监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
(四)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 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定期报告等情况下均对未披露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报告期内 公司也未发生因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 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 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 证,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维护了公司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忠实履行自己的 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3 月 8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