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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Mar 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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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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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鉴证报告 1—2页
附件: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止的《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 3—5 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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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4)京会兴鉴字第 04040001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2014年1月31日止《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 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 定编制《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资金的专项说明》,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 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 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 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 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1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 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月31日止的《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建 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海森
中国·北京市 二○ 一四 年二月二十日
2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北京恒 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现将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 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于2014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632.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43.21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180.05万元。
截至2014年1月21日止,募集资金23,180.05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10906994110703账户内。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京会兴验字第0404000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14年1月31日止,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人 民币账户110906994110703账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958.91万元(未扣除中 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信息披露费用)。
二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载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单位:万元
| 序 号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支付 自有资金支付 合计 |
建设期 |
|---|---|---|
3
| 1 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9,690.51 9,690.51 2 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项目 3,320.06 328.89 3,648.95 3 软件平台升级项目 5,364.82 696.52 6,061.34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808.33 4,808.33 合 计 23,183.72 1,025.41 24,209.13 |
36 个月 24 个月 24个月 24 个月 |
|---|---|
注:根据《招股说明书》,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用途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 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
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和项目备案等情况如下:
| 序号 项目名称 1 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2 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项目 3 软件平台升级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备案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西城发改(备) [2011]2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西城发改(备) [2011]4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西城发改(备) [2011]3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西城发改(备) [2011]5 号 |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2014年1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0,590.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项目名称 1 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系 统开发项目 2 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 开发项目 3 软件平台升级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截止2014年1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募投资金支付 自有资金支付 合计 6,926.72 6,926.72 1,204.80 328.89 1,533.69 1,433.97 696.52 2,130.49 |
|---|---|
4
合 计
9,565.49 1,025.41 10,590.90
四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 《招股说明书》有关说明,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先投入募投资目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
| 1 | 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 6,926.72 | 6,926.72 |
| 2 | 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项目 | 1,533.69 | 1,204.80 |
| 3 | 软件平台升级项目 | 2,130.49 | 1,433.97 |
| 合 计 | 10,590.90 | 9,565.49 |
五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制度的规定,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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