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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8

Aug 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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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2018-036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住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98,989,3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1 元(含 税),每股派送红股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2,606,959.74 元, 派送红股319,595,727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118,585,045 股。 因此,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 798,989,318.00 元变更为 1,118,585,045.00 元。

二、公司住所变更:

公司现在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 号院205 号楼6 层;拟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 号院2 号楼15 层1508 室。 三、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鉴于公司已完成2017 年年度分红送股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 程》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程》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1 第三条 公司是于1987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批准,向社会及内部职工发行股票250万股,1992 年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1992102 号文批准,向个人募集1000 万股,后经公司送股个人股共为2316 万股,于1993 年5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是于1987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批准,向社会及内部职工发行股票250万股,1992 年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1992102 号文批准,向个人募集1000 万股,后经公司送股个人股共为2316 万股,于1993 年5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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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10 月31 日,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市崇文天龙公司和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二者持有的法人股38,881,782 股。后于2000 年12 月20日与北京农行信托投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北京农行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法人股9,705,600 股。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法人股48,587,4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06 年6 月26 日公司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兆维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41,530,7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7%。2007 年9 月兆维集团经过二级市场减持后,尚持有公司股份34,002,1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6%。2009 年5 月8 日,北京和智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智达”)与公司及兆维集团签订《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智达通过受让兆维集团所持24,002,194 股及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381,979,181 股股份,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05,981,3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2 年12 月21 日,和智达将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流通股无偿划转至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北京电控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6 年9 月1 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218,891,916 股,总股份从580,097,402股变更为798,989,318 股。 2000 年10 月31 日,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市崇文天龙公司和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二者持有的法人股38,881,782 股。后于2000 年12 月20日与北京农行信托投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北京农行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法人股9,705,600 股。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法人股48,587,4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06 年6 月26 日公司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兆维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41,530,7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7%。2007 年9 月兆维集团经过二级市场减持后,尚持有公司股份34,002,1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6%。2009 年5 月8 日,北京和智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智达”)与公司及兆维集团签订《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智达通过受让兆维集团所持24,002,194 股及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381,979,181 股股份,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05,981,3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2 年12 月21 日,和智达将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流通股无偿划转至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北京电控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6 年9 月1 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218,891,916 股,总股份从580,097,402股变更为798,989,318 股。2018 年5 月25 日,公司完成2017 年年度分红送股事项,派送红股319,595,727 股,公司总股份从798,989,318 股变更为1,118,585,045股。
2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 号院205 号楼6 层;邮政编码:100015。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 号院2 号楼15 层1508 室。邮政编码:100015。
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8,989,318.00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8,585,045.00 元。
4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798,989,318 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18,585,045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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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