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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ug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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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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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法律责任。

——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 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8,891,91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09,999,995.16 元,扣除承 销和保荐费用33,444,999.93 元后的募集资金2,376,554,995.23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州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 年8 月2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879,426.3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5,675,568.8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6) 010533-2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558,480,773.11 元,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0.0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1,558,480,773.11 元;累计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56,273,899.46 元,支出银行手续费33,884.14 元,其中本年度取得利息收入人民币 1,039,514.50 元。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0.00 元。

2025 年1 月7 日,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使用。2025 年1 月23 日, 本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事项。2025 年3 月14 日,本公司办理完 毕所涉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 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

——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修订 了《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 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 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北京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子城(天津)数据信息创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子城(天 津)科技创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 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电子城(天津)科技创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崇文门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子城(天津)移动互联网 产业平台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专用用途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1 北京银行金运支行 20000009429300012046840 —— 2025 年账户已经注销
公司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2 华夏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10262000000695898 —— 2025 年账户已经注销
公司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3 华夏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10280000001203233 —— 2020 年账户已经注销
公司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安定门
4 697891217 —— 2020 年账户已经注销
公司 支行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5 平安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 11016694092000 —— 2025 年账户已经注销
公司
6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中信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8110701012800582288 —— 2024 年账户已经注销

2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专用用途
公司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7 中信银行北京顺义支行 8110701011700582299 —— 2025 年账户已经注销
公司
电子城(天津)移动互联网产业
8 中信银行北京顺义支行 8110701013100596113 —— 2025 年账户已经注销
平台开发有限公司
电子城(天津)数据信息创新产
9 北京银行金运支行 20000032405000011985197 —— 2025 年账户已经注销
业开发有限公司
电子城(天津)科技创新产业开
10 华夏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10262000000697090 —— 2025 年账户已经注销
发有限公司
电子城(天津)科技创新产业开
11 平安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 11016784310006 —— 2025 年账户已经注销
发有限公司
12 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10280000001205377 —— 2020 年账户已经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安定门
13 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 697965174 —— 2021 年账户已经注销
支行
14 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8110701013000593786 —— 2024 年账户已经注销
合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11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163,967,045.50 元。具体情况如下:

3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已置换金额
置换比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已置换金额
置换比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已置换金额
置换比例(%)
1
电子城西青1 号地东区项目(移动互联网
产业园区项目)
2
电子城西青1 号地西区项目(数据信息创
新产业园区项目)
3
电子城西青7 号地西区项目(科技创新产
业园区项目)
4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墨兰园小区建设项目
5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
6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项目二期工程
合计
94,132,802.69
4,343,464.39
6,012,679.72
21,983,586.75
33,164,808.52
4,329,703.43
163,967,045.50
94,132,802.69
100.00
4,343,464.39
100.00
6,012,679.72
100.00
21,983,586.75
100.00
33,164,808.52
100.00
4,329,703.43
100.00
163,967,045.50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2016 年11 月25 日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16)010574 号报告鉴证。公司保 荐机构及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6 年12 月31 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在2017 年至2025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3 月2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 个月。截至2018 年3 月19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3 月2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 万元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在2018 年11 月份和 12 月份共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 年2 月20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98,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2019 年2 月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 万元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归还1,000 万元;截至2020 年1 月20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79,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

2020 年2 月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 万元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 归还300 万元;截至2021 年1 月26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79,700 万元 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2 月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 万元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至2022 年1 月10 日, 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1 月2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 万元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至2023 年1 月4 日, 公司已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3 年1 月18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 万元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至2024 年1 月8 日,公 司已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4 年1 月25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 币8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至 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 年8 月23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2024 年9 月9 日召开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完成的募投项目“北京 电子城•京城港墨兰园小区建设项目”、“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北

5

京电子城•京城港项目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1.1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1 月7 日,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使用。2025 年1 月23 日, 本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事项。2025 年3 月14 日,本公司办理完 毕所涉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 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 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6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1,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7,343.4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5,848.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24%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
入金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电子城西青1 号地东
区项目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47,038.67 -12,961.33 78.40 不适用 不适用① 不适用
电子城西青1 号地西
区项目
59,000.00 59,000.00 59,000.00 9,076.82 -49,923.18 15.38 不适用 不适用① 不适用
电子城西青7 号地西
区项目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38,035.55 -21,964.45 63.39 不适用 不适用① 不适用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墨
兰园小区建设项目
7,000.00 7,000.00 7,000.00 6,998.19 -1.81 99.97 2017 年10 月
完工
完工正在予
以销售②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
竹园小区建设项目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4,751.31 -248.69 98.34 2017 年10 月
完工
完工正在予
以销售③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项
目二期工程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39,947.53 -52.47 99.87 2018年9 月完
完工正在予
以销售④
合计 —— 241,000.00 241,000.00 241,000.00 155,848.07 -85,151.93 64.67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电子城西青项目整体建设过程中受市场需求收缩、供需不平衡等多重原因的影响,建设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电子城西青1 号地东区项目、电子城西青1 号地西区项目、电
子城西青7 号地西区项目未建楼宇的开发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未来若有客户定制楼宇则公司以自有资
金或客户预付资金投入建设。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另见注⑤。

7

注①:已终止该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②:北京电子城·京城港墨兰园小区建设项目己经建设完工并正在予以销售。 注③: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已经建设完工并正在予以销售。 注④:京城港项目二期于2018 年9 月全部完工并正在予以销售。 注⑤:公司已于2025 年1 月23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于2025 年3 月14 日,本公司办理完毕所涉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