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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Mar 1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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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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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4-017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 资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 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 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并积极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 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的相关工 作要求,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电子城高科”)拟以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电子城有限”)持有的部分项目作为底层资产申报、发 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以下简称“本项目”),以进一步盘活存量资 产、扩大有效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实施背景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以下简称“公募 REITs”)是我国投融资体 制改革的重大创新举措,是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在降低实体 经济杠杆、防范债务风险、提升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水平等层面均具 有里程碑式意义。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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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项目作为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以进一步盘 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

二、 项目发行方案

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发起人,电子城有限作为本项目的原始权益人, 以电子城有限持有的电子城科研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大厦”)、 电子城三期标准厂房 A1(以下简称“研发 A1 楼”)及中关村电子城 国际电子总部 4#科研楼(以下简称“国电总部 4 号楼”)作为基础设 施底层资产(以下合称“底层资产”或“标的资产”),依法依规申请 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以下简称“本次 REITs 发行”),本次 REITs 发行的底层资产、发行规模及其他发行要素以相关监管部门审核结论 为准。具体方案如下:

  • (一) 标的资产

本项目标的资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地区中关村科技园区 朝阳园内,其在运营时间、现金流稳定性、资产权属等方面均符合基 础设施公募 REITs 资产要求。

本项目标的资产所处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是经国家科技部 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建立的,以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为主体的多 功能、综合性的国家级高科技园区,是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 要基地。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以酒仙桥电子工业基地为基础,经过 不断扩展空间,已成为新一代移动通信、数据基础设施、计算机与网 络三大产业的重要聚集地,是北京市建设科技中心的重要抓手。

  • (二) 交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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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政策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拟采

  • 用“公募基金+专项计划+项目公司”的标准化产品交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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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本项目交易结构图)

(三) 基金产品要素

基金类型 契约型、封闭式公募基金
上市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规模 初步预估为10-15 亿元,根据最终资产评估价值及基础
设施公募REITs发行结果确定
基金期限 预计33年,不短于土地使用权到期期限,最终以获批发
行文件为准
投资人结构 包括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三类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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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城有限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作为战略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低于发售总量的20%,电子城有限或同一
控制下的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发售总量20%的部分
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的部分持
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基金份额持有期间不
允许质押;除电子城有限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外,其
余战略投资者的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1 年,网下
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无锁定期安排
分派比例 公募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
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公募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
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 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最终以注册、发行的情况为准。

  • (四) 具体操作步骤

  • 1、 底层资产重组

电子城有限为本次 REITs 发行之目的依法进行底层资产重组,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就底层资产新设三个全资项目公司(以下单称 或合称“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 10 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及 缴纳时间等根据重组时实际需要确定);电子城有限按照账面价值将 其持有的底层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资产、债权、负债和劳动力(如 需)一并无偿划转至各项目公司(具体方式根据重组时实际需要确定)。 2、 公募 REITs 基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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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设立公募 REITs 基金,电子城有限或同一控制下的关 联方参与公募 REITs 基金战略配售,认购不少于 20%份额。计划管理 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募 REITs 基金认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 全部份额。

3、 转让项目公司股权

电子城有限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 100%股权转让予本次 REITs 发 行下设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电子城有限与计划管理人(代表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签署《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向 电子城有限支付股权转让对价。

4、 发行后事项

自权利义务转移日起,电子城有限不再是项目公司的直接股东, 电子城有限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作为公募 REITs 基金份额的持有 人间接持有项目公司股权,项目公司不再纳入电子城高科合并报表范 围内。基金和项目公司的重大及一般管理事项将交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策,日常事项由基金管理人直接决策,具体以基金合同的约定 为准。

  • (五) 运营管理安排

本项目上市后,本公司下属企业(暂定电子城有限)将与基金管 理人、项目公司签署运营管理协议,担任本项目的基础设施运营管理 机构,继续负责科技大厦、研发 A1 楼及国电总部 4 号楼项目的日常 运营管理,取得合理的运营管理费收入。

三、 项目发行对公司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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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盘活存量资产,创新融资方式

通过发行公募 REITs 打造资产上市平台,实现“建、管、融、退” 的业务闭环,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的融资方式,实现快速回笼 资金用于补充流动性和支持新项目投资建设。后续可以依托公募 REITs 平台不断扩募体系内部资产,培育园区业务发展。

  • (二) 释放资产价值,增强资产流动效率

公募 REITs 可对拟发行资产进行市场化的重估定价,通过发行上 市增强基础设施资产的流动性,充分释放基础设施资产价值,便于向 市场传递公司持有资产的合理定价水平,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 风险能力。

四、 授权事项及其他安排

(一) 授权本公司及电子城有限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方 案并办理本次 REITs 申报、发行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项 目相关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文件资料;根据相关要求签 署与本项目相关的承诺函(包含购回全部基金份额或基础设施项目权 益等承诺);办理或配合办理本项目的申报、注册、询价、发行、设 立等系列事宜;根据市场条件、政策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修订和 调整本项目方案以及本公司为本次 REITs 发行之目的拟实施的重组 方案、资产划转、股权转让等事宜,并就该等事项签署必要的法律文 件。

  • (二) 授权本公司及电子城有限管理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

  • 部门要求以及本项目的交易需要,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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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风险提示

  • (一) 本项目后续申报审批程序

公司及相关专业机构拟在进一步组织和完善申报材料后向监管 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相关交易安排以最终监管机构审批通过的方案为 准。

  • (二) 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项目尚处于待申报阶段,交易正式实施前尚需相关 监管机构审批通过;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和交易的实施也将受到市场 情况、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故本项目的发行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3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