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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ug 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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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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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电子城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2019-057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 年8 月5 日召开 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的议案》,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1 名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该人不再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 象。根据公司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9 年4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出 具了关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2019 年6 月15 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北京 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北京市国资委 出具的《关于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19]74 号)。

2019 年4 月16 日至4 月26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 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19 年7 月1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同日,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 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2019 年7 月29 日,公司召开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9 年8 月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 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9 年8 月5 日。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授 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情况及原因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1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该人不再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根据公司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2 名变更为91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067,500 份变更为 9,997,400 份,预留数量不变。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一致。

调整后,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权益
(股)
占授予总量比例
(%)
占股本总额比

(%)
龚晓青 党委书记/总裁 314400 2.83% 0.03%
敬艳彤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
236100 2.12% 0.02%
赵萱 副总裁 236100 2.12% 0.02%
吕延强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36100 2.12% 0.02%
张南 副总裁 236100 2.12% 0.02%
杨红月 副总裁 236100 2.12% 0.02%
张玉伟 副总裁 236100 2.12% 0.02%
贾浩宇 副总裁 236100 2.12% 0.02%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83 人) 8030300 72.24% 0.72%
预留 1118350 10.06% 0.10%
合计 11,115,750 100.00% 0.99%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调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相关 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北京电子城投 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 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 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 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2 名调整为 91 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185,850 份变为 11,115,750 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9,997,400份,预留授予部 分为1,118,350 份不变。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与公司2019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 司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及调 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的确 定、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及确定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通知》、《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

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8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