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30, 2016
56900_rns_2016-08-30_9868331f-f39a-43b7-b265-351905ef316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16-041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有限”),为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电子城有限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 亿元。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 公司累计为电子城有限向不同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5 亿 元(电子城有限尚未实际使用已申请的授信额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子城有限为满足重点工程(中关村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望京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亿元授信额度 用于项目开发建设,授信有效期三年,贷款期限36 个月。电子城有限申请由公司为 其上述授信业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2016 年8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为电子城有限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望京支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第三 方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于2016年7月19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截止本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409,999,995.16 元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6)
010533-2 号),公司净资产相应得到增加。因本次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目前净资产 的1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也未超过公司目前净资产的30%,遵照《公司章程》,本 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2 号 注册资本:110,0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龚晓青
经营范围:在电子城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电子设备、 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电子系统工程的开发、销售、服务、维修;经济信息咨询; 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房屋出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6 月30 日 | |
|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3,418,632,125.08 | 3,630,315,014.33 |
| 负债总额 | 1,578,475,584.27 | 1,774,861,291.72 |
| 其中: | ||
| 银行贷款总额 | ||
| 流动负债总额 | 1,553,984,332.54 | 1,750,370,039.99 |
| 资产净额 | 1,840,156,540.81 | 1,855,453,722.61 |
| 2015 年1-12 月 | 2016 年1-6 月 | |
|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1,541,042,417.00 | 114,521,635.46 |
| 净利润 | 526,693,771.15 | 65,297,181.80 |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望京支行同意电子城有限的授信 申请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望京支行签署本次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电子城有限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 伍亿元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公司生产 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电子城有限上述授信业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外担保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是 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良 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为北京电子城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除本次担保 外)为23,607 万元,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 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7%,未有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