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Feb 18, 2016
56900_rns_2016-02-18_05543e39-2777-4da3-acda-78b12b29fc1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6-011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 ” “ ” “ 1、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 电子城 、 本 公司”)承诺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 责任。
2、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 5.5 亿元 中期票据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中 期票据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 判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过公司 2015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已 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 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381 号)。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2 月 14 日、 2015 年 4 月 17 日及 2015 年 9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本期共发行面值 5.5 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期限为 5 年。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壹佰元整(即 100.00 元),共 550 万张。
4、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5、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6、本公告仅对发行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 票据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发行中期票据的投资建议。投 资本期中期票据的相关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一旦本期中期票据发行人没有 兑付或者没有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投资者
1
欲了解本期中期票据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 网站(www.shclearing.com)。
二、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发行人、电子城、本公司: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 、中期票据: 指由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3 、募集说明书: 指《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中 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4 、本期发行: 指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 据的发行行为。
5 、主承销商 / 簿记管理人、华夏银行: 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华夏银行为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组建的承销团。
7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8 、注册机构、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9 、托管机构: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清算所”)。
10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11 、投资者、发行对象: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12 、工作日: 指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13 、元: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三、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 1 | 本期中期票据名称: |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第一期 中期票据 |
|---|---|---|
| 2 | 发行人全称: |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3 | 发行人待偿还债务 融资工具余额: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 具余额为0万元。 |
| 4 | 主承销商: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5 | 注册文号: | 中市协注[2015]MTN 381号 |
|---|---|---|
| 6 | 注册金额: | 人民币12 亿元(¥1,200,000,000.00元) |
| 7 | 本期发行金额: | 人民币5.5 亿元(¥550,000,000.00元) |
| 8 | 中期票据期限: | 5 年 |
| 9 | 中期票据面值: | 人民币壹佰元(¥100.00元) |
| 10 | 发行利率: | 面值发行,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由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
| 11 | 发行对象: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
| 12 | 承销方式: |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
| 13 | 发行方式: |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采用簿记建档 方式发行。 |
| 14 | 簿记建档日: | 2016 年2 月 26 日9:00-11:00 |
| 15 | 发行日: | 2016 年2月26日 |
| 16 | 缴款日: | 2016 年2月29 日 |
| 17 | 起息日: | 自2016 年2 月29日开始计息,本期中期票据存续 期限内每年的2月2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
| 18 | 债权债务登记日: | 2016 年2 月29日 |
| 19 | 上市流通日: | 2016 年3月1日 |
| 20 | 利息兑付日: | 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2月28日 |
| 21 | 本金兑付日: | 2020年3月1日(遇中国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 工作日) |
| 22 | 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及最后一期 利息 |
| 23 | 兑付价格: |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按面值兑付 |
| 24 | 兑付公告: |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到期日的前5个工作日,由 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 “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公司的规定,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代理完 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
| 25 |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 用评级结果: |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级别为AA |
| 26 | 担保情况: |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
| 27 |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 款: |
无 |
| 28 | 登记托管安排: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登 记托管 |
四、发行安排
1 、 2016 年 2 月 19 日: 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发布发行公告、募 集说明书等。
3
2 、 2016 年 2 月 26 日: 安排簿记建档。承销团成员于上午 9:00 至 11:00 将 加盖公章的《申购要约》传真给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配售的承销团成员传真《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3 、 2016 年 2 月 26 日: 承销团成员按照各自承销数量对投资者进行分销。
4 、 2016 年 2 月 29 日(缴款日): 中午 11 时之前,各承销团成员将承销款 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7995000125010201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系统行号: 304100040000
汇款用途: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 销款
5 、 2016 年 2 月 29 日(缴款日)中午 12 时之前: 发行人向托管机构提供本 期中期票据的资金到账确认书;次一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公 布发行规模、发行收益率、发行期限等情况。
6 、 2016 年 3 月 1 日(缴款日后一工作日) : 本期中期票据开始在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五、发行人、主承销商 / 簿记管理人
1 、发行人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205 号楼 6 层
联系人:王滨松
电话:010-58833580
传真:010-58833659
2 、主承销商 / 簿记管理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联系人:曹魏
电话:010-85238428
传真:010-85238524 邮政编码:100005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7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