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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Jan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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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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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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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的独立董事,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以及电子城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电子城高科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事项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相关规 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对《公司聘任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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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文件
1、提名齐战勇先生为公司董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2、经审阅齐战勇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 任职条件;
3、同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中对公司董事 的提名。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董事提名的决议,并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一弛、伏军、宋建波 2024 年1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