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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Feb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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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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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20-00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 5 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 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 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 方式全票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 及时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 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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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制度》等内控制度文件的议 案》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化公司法人治理工作,推进精细化管理,保持 公司会计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拟修订公司《会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修订方案。

详细情况如下:

(一)、公司《会计制度》修订内容:

原内容 新内容 主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
使用权资产
类别:房屋建筑物、其他设备;初始确认:在租赁期
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四条
租赁负债
初始确认: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
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折现率的
确定: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
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第二十五条
租赁
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租赁期是公司
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分为:作为承
租人及作为出租人
第三十五条
收入
增加在某一时段履行的,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在某
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
时确认收入;

(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内容:

原内容 新内容 主要内容
第五十一条
资产处置管理
资产处置按照公
司内部审批权限
履行公司内部决
策程序后予以处
置,对重大资产处
置应当根据《公司
第五十一条
资产处置管
理(一)、
(二)


(一) 固定资产单台(套)账面净值、在建工
程原值、一次性转让存货原值以及单项债权、无
形资产账面账面净值在500 万元以上至5000 万
元(含)的(房产土地除外)由公司总裁办公会
进行审批。 (二) 固定资产单台(套)
账面净值、在建工程原值、一次性转让存货原值
以及单项债权、无形资产账面账面净值在5000
万元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的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章程》规定经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实施。
(房产土地除外)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
第五十一条
资产处置管
理(四)

实物资产转让:公司房产、机动车、特种车辆、
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单项债权、知识产
权、固定资产单台(套)账面净值等资产账面净
值单宗100 万元以上或批次200 万元以上的资
产转让,应当在北交所公开进行。由于涉及特定
行业等原因的资产转让,确需非公开转让的,由
转让公司将转让方案、决策文件、价值判定依据
等资料逐级上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第五十二条
资产损失管理
公司资产损失,按
照公司内部审批
权限履行公司内
部决策程序后予
以处理,对重大资
产损失应总裁办
公会审批,重大资
产处置按《公司章
程》执行。
第五十二条
资产损失管
理(一)、
(二)


(一) 固定资产单台(套)账面净值、在建工
程原值、一次性转让存货原值以及单项债权、无
形资产账面账面净值在500 万元以下(含)的
(房产土地除外)资产损失由公司总裁办公会
进行审批。
(二) 固定资产单台(套)账面净值、在建工
程原值、一次性转让存货原值以及单项债权、无
形资产账面账面净值在500 万元以上至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的(房产土地除
外)资产损失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

(三)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原内容 新内容 主要内容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
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 作; (十六)决定因下述情况收购本公司股份: 1、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司债券; 3、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 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内容:

原内容 新内容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提升董事会依法决策水平,做到事前
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
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
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以及推进法治建设
工作。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
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
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之间的沟通; 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 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 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 (六)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工作; 宜。 (七)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 宜。 第十条 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做 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 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董 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 事会办公室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 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 论: 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 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 面真实; 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 面真实; 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 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 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 (五)其他相关事宜。 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审计委员会还应关注公司的运营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并按照实际需要将与公司 及法治建设有关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讨论。 第十五条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 第十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可 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 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 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列席会议。 员列席会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提议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于2021 年2 月26 日9 时30 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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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公司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临2021-005)。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2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