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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Feb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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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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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20-00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 5 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 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 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 方式全票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 及时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 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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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制度》等内控制度文件的议 案》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化公司法人治理工作,推进精细化管理,保持 公司会计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拟修订公司《会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修订方案。
详细情况如下:
(一)、公司《会计制度》修订内容:
| 原内容 | 新内容 | 主要内容 |
|---|---|---|
| 无 | 第二十三条 使用权资产 |
类别:房屋建筑物、其他设备;初始确认:在租赁期 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
| 无 | 第二十四条 租赁负债 |
初始确认: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 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折现率的 确定: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 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
| 无 | 第二十五条 租赁 |
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租赁期是公司 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分为:作为承 租人及作为出租人 |
| 无 | 第三十五条 收入 |
增加在某一时段履行的,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在某 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 时确认收入; |
(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内容:
| 原内容 | 新内容 | 主要内容 |
|---|---|---|
| 第五十一条 资产处置管理 资产处置按照公 司内部审批权限 履行公司内部决 策程序后予以处 置,对重大资产处 置应当根据《公司 |
第五十一条 资产处置管 理(一)、 (二) |
(一) 固定资产单台(套)账面净值、在建工 程原值、一次性转让存货原值以及单项债权、无 形资产账面账面净值在500 万元以上至5000 万 元(含)的(房产土地除外)由公司总裁办公会 进行审批。 (二) 固定资产单台(套) 账面净值、在建工程原值、一次性转让存货原值 以及单项债权、无形资产账面账面净值在5000 万元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的 |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 |
|---|---|---|
| 章程》规定经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实施。 |
(房产土地除外)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 | |
| 无 | 第五十一条 资产处置管 理(四) |
实物资产转让:公司房产、机动车、特种车辆、 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单项债权、知识产 权、固定资产单台(套)账面净值等资产账面净 值单宗100 万元以上或批次200 万元以上的资 产转让,应当在北交所公开进行。由于涉及特定 行业等原因的资产转让,确需非公开转让的,由 转让公司将转让方案、决策文件、价值判定依据 等资料逐级上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
| 第五十二条 资产损失管理 公司资产损失,按 照公司内部审批 权限履行公司内 部决策程序后予 以处理,对重大资 产损失应总裁办 公会审批,重大资 产处置按《公司章 程》执行。 |
第五十二条 资产损失管 理(一)、 (二) |
(一) 固定资产单台(套)账面净值、在建工 程原值、一次性转让存货原值以及单项债权、无 形资产账面账面净值在500 万元以下(含)的 (房产土地除外)资产损失由公司总裁办公会 进行审批。 (二) 固定资产单台(套)账面净值、在建工 程原值、一次性转让存货原值以及单项债权、无 形资产账面账面净值在500 万元以上至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的(房产土地除 外)资产损失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 |
(三)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 原内容 | 新内容 | 主要内容 |
|---|---|---|
| 无 |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 下列职权: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 作; (十六)决定因下述情况收购本公司股份: 1、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司债券; 3、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 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内容:
| 原内容 | 新内容 |
|---|---|
|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提升董事会依法决策水平,做到事前 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
|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 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 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以及推进法治建设 工作。 |
|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 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 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之间的沟通; 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 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 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 (六)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工作; 宜。 (七)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 宜。 第十条 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做 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 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董 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 事会办公室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 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 论: 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 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 面真实; 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 面真实; 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 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 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 (五)其他相关事宜。 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审计委员会还应关注公司的运营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并按照实际需要将与公司 及法治建设有关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讨论。 第十五条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 第十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可 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 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 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列席会议。 员列席会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提议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于2021 年2 月26 日9 时30 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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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公司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临2021-005)。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2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