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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Nov 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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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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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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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拟实施职业经理人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提交的《公司拟实施职业经理人方案的议案》及其相关 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健全市场化 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 业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公司的创新转型与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实施职业经理人方案。
二、对《公司拟入伙基金及全资子公司向基金出售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拟参与基金所持项目运营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1、上述两项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 展的需要,能够快速实现投资项目的资金回笼,有效提高资金周转率 及资产周转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协商处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 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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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3、董事会审议上述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拟入伙基金及全资子公司 向基金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拟参与基 金所持项目运营的议案》的决议。
独立董事:鲁桂华、张一弛、伏军 2019 年11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