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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r 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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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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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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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57,313,595.20元。
为回馈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预案 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798,989,3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1.91元现金红利(含税),送红股4股(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152,606,959.74元(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8,490,683.96元的30.01%),送红股319,595,727.20股。本次利润 分配后,剩余股东未分配利润285,110,908.26元转入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对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现就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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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我们注意到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尚 未办妥房产证的客户购房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 限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将借款合同项下房产办理完毕房屋所有 权证书及房屋他项权证并交予借款银行之日止。
经我们充分了解和检查,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并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除上述担保 事项外,我们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 息披露充分完整,保障了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根据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公司及 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是商业银行向公司子公 司购房客户发放房屋贷款的必要条件。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 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顺利开展。该 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提供按揭贷款担保事项的决议,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确认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确认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各项交易客观公 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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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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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审议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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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确认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决议。
五、对《公司增聘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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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名马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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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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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审阅马辉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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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证券法》中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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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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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次会议决议中对公司董事的提名。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董事提名的决议,并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公司拟参与关联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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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拟参与关联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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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各项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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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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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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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审议通过《公司拟参与关联公司 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决议。
独立董事:武常岐、鲁桂华、任建芝 2018 年3 月28 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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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签字) 独立董事武常岐先生 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 独立董事任建芝先生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