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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an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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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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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文”)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文的有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 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影响 的分析,相关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符合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文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我们已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修订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文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并同 意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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