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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Mar 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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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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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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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1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69,810,063.53元。

为回馈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预案 为: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580,097,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2.58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9,665,129.72 元,占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8,242,711.19元的 30.04%。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股东未分配利润120,144,933.81 元 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有损害广大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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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 事,对公司2013 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注意到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尚 未办妥房产证的客户购房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 限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将借款合同项下房产办理完毕房屋所有 权证书及房屋他项权证并交予借款银行之日止。截止2013 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为1 名个人客户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79.00 万 元;共为8 家公司客户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5,061.00 万元。

经我们充分了解和检查,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并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除上述担保 事项外,我们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 息披露充分完整,保障了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根据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公司及 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是商业银行向公司子公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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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购房客户发放房屋贷款的必要条件。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 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顺利开展。该 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提供按揭贷款担保事项的决议,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确认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确认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各项交易客观公 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 2、在审议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

  • 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确认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决议。

五、对《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近年来不断发展,经济效益和经营规模不断提升,独立董 事工作量及工作责任随之增加。我们认为公司为保障和支持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事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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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名聘任陈丹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原财务总监职务不变)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2、经审阅陈丹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 司法》、《证券法》中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 3、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中对公司副总裁的提

  • 名。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聘任陈丹女生为公司副总裁的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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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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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义先生 武常岐先生 宋利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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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