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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Mar 3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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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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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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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 2012 ) 010011-2 号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管理层对 201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 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 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201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合理 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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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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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2011 年12 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 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吉先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 涛
中国·北京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内控控制鉴证报告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