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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0
Feb 1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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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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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维科技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 件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0 年2 月
兆维科技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 件
议案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经完成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并已聘任新的管 理层,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管理模式已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将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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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注册中文全称变更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英 文全称变更为:Beijing Electronic Zone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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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住所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 12 号电子城科技大厦 16 层;邮 政编码:1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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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对外投资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开发 房屋的出租与销售;公司受让地块内的土地开发及土地使用权经营、转让, 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高科技项目的投资、经营及高新技术成果(企业)的 孵化;五金及建筑材料经营、进出口贸易,与上述相关的有偿咨询服务。
同时对《公司章程》做相应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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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章程原“第四条:公司注册中文全称: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注册英文全称:BEIJING C&W TECHNOLOGY CO. LTD. (缩写为 C&W 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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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为“第四条:公司注册中文全称: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注册英文全称:Beijing Electronic Zone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Co., Ltd(缩 写为:B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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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章程原“第五条:公司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十四号 邮政编 码:100016”
修订为:“第五条:公司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 12 号电子城科技大厦
兆维科技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 件
16 层;邮政编码:1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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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章程原“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照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产业 政策,以获取最大赢利为目的,全面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积极 性和创造性,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最终使公司成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 高科技企业,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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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为“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积极吸收国内外资金和先进技术、管理经 验,全力打造科研、工业地产旗舰,致力于建设全国一流的高科技产业园区; 采用科学管理,树立上市公司优良的国际国内形象,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并使全体股东获得最佳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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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 经营范围:制造自助服务设备(组装自动柜员机、 存款机、外币兑换机、制卡机、自动售货机、自动售票系统、信息服务终端); 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安防器材制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只在印刷设备及 材料、机箱、家具(限分支机构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 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为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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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 开发房屋的出租与销售;公司受让地块内的土地开发及土地使用权经营、转 让,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高科技项目的投资、经营及高新技术成果(企业) 的孵化;五金及建筑材料经营、进出口贸易,与上述相关的有偿咨询服务。” 以上变更内容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请予以审议。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