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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techstar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Sep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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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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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恒泰实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志忠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志忠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事项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 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 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 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 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E-techstar Co.,Ltd 股票简称:恒实科技 股票代码:300513 法定代表人:钱苏晋 成立日期:2000年6月27日 董事会秘书:黄子健 证券事务代表:司晓薇 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9-11层 邮政编码:100094 联系电话:010-62670506 传真:010-62670508 互联网地址:www.techstar.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3.00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 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9月9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 年9 月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8)。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志忠先生,其基本情 况如下:

刘志忠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任吉林省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北京市本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 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 年9 月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 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9月23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 (二)征集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7日(每日上午9:00 11: - 30,下午13:30 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 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 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9-11层 收件人:司晓薇 电话:010-62670506 传真: 010-62670508

邮政编码:10009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志忠

2021年9月9日

附件: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对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 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 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 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刘志忠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对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 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 注:对于每一项议案均设 同意 、 反对 、 弃权 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

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 弃权。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报告书》之签署页)

征集人(刘志忠):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