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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techstar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0

Apr 27, 2020

55499_rns_2020-04-27_e1bea46f-d38e-4e91-8163-70c097e13ff6.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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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 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其作为公司2019年度 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尽职尽责,独立、客观、真实地进行了相应的审计工作。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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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毛 群 黄 磊 刘志忠

2020 年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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