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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techstar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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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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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独立意见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99.854%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以上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 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司拟调整本次交易方案中的募集 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次方案调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本次方案调整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现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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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决定对本次交易方 案中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本次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长远发 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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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
编》的有关规定,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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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方案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 宜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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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公司编制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 容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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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方案调整的相关事项经过我们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
在关联董事钱苏晋、张小红回避表决的情形下,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此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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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调整本次交易方案中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调整本次交易方案中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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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名:
毛 群 黄 磊 刘志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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