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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techstar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Jun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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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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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实达”)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99.854%的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恒泰实达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向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 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 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 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 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5、承诺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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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字:
钱苏晋 张小红 全体董事签字: 钱苏晋 张小红 景治军 梁秋帆 毛群 黄磊 刘志忠 全体监事签字: 李学宁 戚冬杰 李娟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钱苏晋 景治军 李焱 诸沁华 丁涌 申连松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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