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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techstar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Jun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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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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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传真 :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7BJA80267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实达)于 2016 年 5 月募集 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 19,645.072 万元(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止 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恒泰实达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 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恒泰实达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泰实达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泰实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 年5 月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及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截 至2017年5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16 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A 股)1,90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73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2,357.3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712.30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9,645.072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号为 XYZH/2016BJA80261)。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中关村中心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 情况如下:
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 年5 月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初始存入金额 | 利息收入/ 理财收益 |
项目支出 | 其他支出 | 截至2017 年5 月31 日余额 |
资金用途 |
|---|---|---|---|---|---|---|---|---|
| 北京恒泰实 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支行 |
20000001621000010967594 | 101,970,600.00 | 1,146,183.45 [注1] |
61,214,815.80 |
780.12 [注1] | 41,901,187.53 | 用于智能控制 中心解决方案 研发升级项目 |
| 北京恒泰实 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安贞支行 |
1101040160000448877 | 68,153,400.00 | 299,200.23 [注1] |
43,875,208.10 | 6,610,798.57 [注1] [注2] |
17,966,593.56 | 用于智能电网 安全生产监控 解决方案研发 升级项目 |
| 北京恒泰实 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中心支行 |
346765318038 | 33,049,800.00 | 182,807.04 [注1] |
33,232,265.04 | 342.00 [注1] | 0.00 | 用于营销及服 务网络建设项 目 |
| 合 计 | —— | —— | 203,173,800.00 | 1,628,190.72 | 138,322,288.94 | 6,611,920.69 | 59,867,781.09 | —— |
注 1: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 过 9,9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支出情况如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账户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购买保本理财 6,000.00 万元,已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到期收回,获得理财收益 418,849.32 元,又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购买的保本理财 4,600.00 万元,已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到期收回,获得理财 收益 314,060.27 元,其他支出中 780.12 元为手续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账户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购买保本理财 3,100.00 万元,已 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到期收回,获得理财收益 243,101.74 元,其他支出中 798.57 元为手续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中心支行账户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购买保本理财 800.00 万元,已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到期收回,获得理财收益 91,243.84 元,其他支出中 342.00 元为手续费。
注 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账户其他支出明细除上述购买保本理财及手续费两项支付外,其余 661.00 万元为支付的上市发行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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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 年5 月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19,645.0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3,813.98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3,813.9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2016 年度: | 10,562.2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2017 年1-5 月: | 3,251.76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
| 截止日项目完 | ||||||||||
| 序 号 |
实际投资金额与 | |||||||||
| 募集前承诺 | 募集后承诺 | 实际投资 | 募集前承诺投 | 募集后承诺投 | 实际投资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工程度 | ||||||||
| 募集后承诺投资 | ||||||||||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金额 | 资金额 | 资金额 | 金额 | |||||
| 金额的差额 | ||||||||||
| 1 | 智能控制中心解决 | 智能控制中心解决 | ||||||||
| 10,197.06 | 10,197.06 | 6,121.48 | 6,121.48 | 6,121.48 | 6,121.48 | 0.00 | 60.03% | |||
| 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 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 |||||||||
| 2 | 智能电网安全生产 | 智能电网安全生产 | ||||||||
| 6,143.03 | 6,143.03 |
4,387.52 |
4,387.52 | 4,387.52 | 4,387.52 | 0.00 | 71.42% | |||
| 监控解决方案研发 | 监控解决方案研发 | |||||||||
| 升级项目 | 升级项目 | |||||||||
| 3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 | ||||||||
| 3,304.98 | 3,304.98 |
3,304.98 |
3,304.98 | 3,304.98 | 3,304.98 | 0.00 | 100.00% | |||
| 设项目 | 设项目 | |||||||||
| 合 计 |
||||||||||
| —— | —— | 19,645.07 | 19,645.07 | 13,813.98 | 13,813.98 | 13,813.98 | 13,813.98 | 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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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 年5 月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 、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2 、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不适用。
3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不适用。
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 9,9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公司利用闲置资金临时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 账户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购买保本理财 6,000.00 万元,已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到期收回, 获得理财收益 418,849.32 元,又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购买的保本理财 4,600.00 万元,已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到期收回,获得理财收益 314,060.27 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 贞支行账户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购买保本理财 3,100.00 万元,已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到期 收回,获得理财收益 243,101.74 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中心支行账户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购买保本理财 800.00 万元,已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到期收回,获得理财收益 91,243.84 元。
5 、 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止 2017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986.78 万元,将继续用于 承诺的募投项目建设。
6 、 其他需说明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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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 年5 月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情况对照
-
1、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5 月 16 日招股说明书,智能控制中心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的经 济效益测算情况为:所得税前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8.29%,所得税前投资回收期为 5.18 年,所得税前财务净现值为 7,691.10 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尚未完成,故尚无 法计算其实际效益。
-
2、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5 月 16 日招股说明书,智能电网安全生产监控解决方案研发升级 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情况为:所得税前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32.87%,所得税前投资回 收期为 4.97 年,所得税前财务净现值为 7,900.15 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尚未完成, 故尚无法计算其实际效益。
四、 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已披露的有关内容的比较
不适用。
六、 其他
无。
5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签章页)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机构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