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E-techstar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24, 2017

55499_rns_2017-04-24_5e5cb7d3-18f9-4d9d-b836-cd8e40db1ef7.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恒 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实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恒泰实达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尽职核查,核查 情况及保荐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16 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90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1.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57.3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712.30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45.0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 告》(报告号为 XYZH/2016BJA80261)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根据《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1 智能控制中心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14,227.76 14,227.76
2 智能电网安全生产监控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8,571.26 8,571.26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611.38 4,611.38
4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制订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北京恒泰 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 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6 月 1 日,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甲方”)与保荐机构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丙方”)及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以下合称“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单位: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用途 余额 余额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理财收益 合计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关村支行
2000000162100001
0967594
用于智能控制中心解决方
案研发升级项目
52,083,120.74 349,248.03 418,849.32 52,851,218.09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安贞支行
1101040160000440
000
用于智能电网安全生产监
控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0.00 4,353.83 0.00 4,353.83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关村中心支行
346765318038 用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项目
0.00 4.00 0.00 4.00
合计 52,083,120.74 353,605.86 418,849.32 52,855,575.9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6,450,72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622,208.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622,208.6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控制中心解决方案
研发升级项目
101,970,600.00 101,970,600.00 49,886,825.80 49,886,825.80 48.92% 进行中 注1 注1
智能电网安全生产监控
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61,430,320.00 61,430,320.00 30,594,531.39 30,594,531.39 49.80% 进行中 注2 注:2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
33,049,800.00 33,049,800.00 25,140,851.43 25,140,851.43 76.07% 进行中 不适用 不适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96,450,720.00 196,450,720.00 105,622,208.62 105,622,208.62 53.77%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9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资金49,991,939.02元,其中智
能控制中心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预先投入9,809,849.84 元、智能电网安全生产监控解决方案研究升级
项目预先投入19,628,975.99 元、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预先投入20,553,113.19 元。截至2016 年12
月31日,公司已经以募集资金置换出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中,公司将有计划的投资于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9,9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
低风险理财产品。其中于2016年9月29日购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6,000.00万元,已于2016
年12月29日到期收回;于2016年9月23日购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3,100.00万元,已于
2017年3月23日到期收回;于2016年9月23日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800.00万元,已
于2017年3月23日到期收回。

注 1: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5 月 16 日招股说明书,智能控制中心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情况为:所得税前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8.29%, 所得税前投资回收期为 5.18 年,所得税前财务净现值为 7,691.10 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尚未完成,故尚无法计算其实际效益。

注 2: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5 月 16 日招股说明书,智能电网安全生产监控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情况为:所得税前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32.87%,所得税前投资回收期为 4.97 年,所得税前财务净现值为 7,900.15 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尚未完成,故尚无法计算其实际效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 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9,991,939.02 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金额
截止披露日自有
资金已投入金额
已置换金额/
置换金额
智能控制中心解决
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142,277,600 101,970,600 9,809,849.84 9,809,849.84
智能电网安全生产
监控解决方案研究
升级项目
85,712,600 61,430,300 19,628,975.99 19,628,975.99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
设项目
46,113,800 33,049,800 20,553,113.19 20,553,113.19
合计 274,104,000 196,450,700 49,991,939.02 49,991,939.0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XYZH/2016BJA80301),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 9,9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其中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购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6,000.00 万元,已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到期收回;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购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3,100.00 万元,已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到期收回;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购买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800.00 万元,已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到期收回。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6 年度,恒泰实达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 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五、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恒泰实达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 证报告,认为:恒泰实达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泰实达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16 年度,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方式对恒泰实 达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 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支付凭证等;审阅与募集资金使 用有关的公告、公司内部决策文件、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文件;现场核查 了解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挪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保 荐机构对恒泰实达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海明

张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4 月21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