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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techstar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an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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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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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99.854%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拟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的议案,已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获得并予以审阅。经审阅本次交易的议案及其他 相关材料,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为钱苏晋、北京鼎汇富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长兴嵩山恒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钱苏 晋、张小红夫妇为恒泰实达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苏晋持有恒泰实达 24.60% 股权。长兴嵩山恒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上市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作为有限合伙人设立的参与认购募集配套 资金的平台,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涉及本次交易的相关 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 质量和规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 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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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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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毛 群 黄 磊 刘志忠----- End of picture text -----

2017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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