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E-techstar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Jan 25, 2017

55499_rns_2017-01-25_2d3f5fff-bedb-4047-a6ec-a0748ded710f.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因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 简称:恒泰实达;证券代码:300513)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披露 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文,以下简称“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公司股 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停牌前第21交易日收盘价(2016年9月23日)停牌前1交易日收盘价(2016年10月28日) 恒泰实达股价94.4295.36 创业板指数2,156.512,165.43 万得信息技术服务指数6,579.43
6,807.95
绝对涨幅 1.00% 0.41% 3.47%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 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创业板指数(代码:399006.SZ)、 万得信息技术服务指数(代码:882249)累计涨跌幅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 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为 0.59%和-2.47%,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 的相关标准。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7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