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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techstar Co.,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6

Jun 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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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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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泰实达 公告编号:2016-013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3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 日15:00至2016年6月3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2、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

  •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3号楼孵化加速器大厦305会 议室。

  •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苏晋先生

  • 6、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 召

  •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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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0人,代 表股份51,00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9680%。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7人,代表股份 36,79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3125%。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 代表股份14,20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6555%。

(三)其他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第1 项、第2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51,00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51,00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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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 .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 2、律师姓名: 蔡家文 牟奎霖

  • 3、结论性意见: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 1、《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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