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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techstar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Mar 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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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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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3 月25 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 年3 月2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3 月25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3 月18 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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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0 年3 月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 号院1 号楼11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3、《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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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出具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 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 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2020 年3 月24 日16:00 前送达公 司证券部。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 年3 月24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 号院1 号楼11 层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证券部。
联系人:李焱 司晓薇
联系电话:010-62670506
传真:010-62670508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以便签到入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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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3 月9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513”,投票简称为“恒
-
实投票”。
-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投票时间:2020 年3 月25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0 年3 月25 日上午9:15
-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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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0 年3 月25 日召 开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 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 担。
| _________开的北京恒泰实达科 | _________开的北京恒泰实达科 | _________开的北京恒泰实达科 | _技股份 | 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 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 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 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 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 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
|---|---|---|---|---|---|---|---|---|---|
| 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 | 示对 | 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 | |||||||
| 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担。 | 行使 | 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 | |||||||
| 提案编码 | 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 ||||||||
| 提案编码 | 提 | 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 | 除累 | 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条件的议 | 司符案》 | 合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
| 2.00 | 《关于修方案的议 | 改公案》 |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
| 3.00 | 《关于修预案的议 | 改公案》 |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
| 4.00 | 《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
备注: 1、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 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 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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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是否本人参会 | 代理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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