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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techstar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Aug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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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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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范丽萍女士(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学宁之配偶)、监事梁秋帆女士、董事 周巍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实科技”) 股东范丽萍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657,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284%, 计划于2021 年9 月1 日至2021 年12 月31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53,6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171%;
2、公司监事梁秋帆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929,0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962%,计划于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32,2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740%;
3、公司董事周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80,6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532%,计划于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0,1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383%。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人员分别发来的《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的部分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1 | 范丽萍 |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学宁 之配偶 |
1,657,600 | 0.5284% |
| 2 | 梁秋帆 | 监事 | 929,080 | 0.2962% |
|---|---|---|---|---|
| 3 | 周巍 | 董事 | 480,610 | 0.1532% |
| 合 计 | 3,067,290 | 0.9778%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拟减持股 数占公司 总股本的 比例 |
||||||||
|---|---|---|---|---|---|---|---|---|
| 序 号 |
股东 名称 |
拟减持股 数(股) |
减持 方式 |
减持 价格 |
减持 原因 |
|||
| 减持期间 | 股份来源 | |||||||
| 1 | 范丽萍 | 53,650 | 0.0171% |
集中竞 价、大 宗交易 等方式 |
2021 年9 月1 日至2021 年 12 月31 日期 间(法律法规 等明确要求 不得减持的 情形除外) |
按减持 时的市 场价格 确定 |
范丽萍、梁秋 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的股份; 周巍:非公开 发行股份(发 行股份购买资 产)。 |
个人 资金 需求 |
| 2 | 梁秋帆 | 232,270 | 0.0740% |
|||||
| 3 | 周巍 | 120,153 | 0.0383% |
|||||
| 合计 | 406,073 | 0.1294% |
-- |
注:(1)减持期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将严格遵守不得减持的相 关法律法规等要求。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事项的,上述减持数 量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减持相关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学宁之配偶范丽萍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李学宁任 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李学宁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李学宁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李学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上述人 员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 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8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