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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techstar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Oct 2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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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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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9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已于 2016 年 5 月完成,公司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银河证券需履 行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1日 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等相关议案。出于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财富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公司于2019年9 月27日与财富证券签订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以下简称“新《保荐协议》”),持续督导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 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根据相关 规定终止了与银河证券的保荐协议,自新《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银河证券未 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财富证券承接。财富证券已委派易彦先生和武学文先生 (简历见附件)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 的保荐工作及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银河证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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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10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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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保荐代表人易彦先生和武学文先生简历

易彦先生: 财富证券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及负责完成的项目主要包括和佳股 份创业板IPO项目、格力地产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博盈投资2012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等,以及参与多家拟上市公司的股改和上市辅导及上市公司财务 顾问等工作。

武学文先生: 财富证券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及负责完成的项目主要包括格力 地产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格力地产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宏达股 份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以及参与多家拟上市公司的股改和上市辅导 及上市公司财务顾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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