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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techstar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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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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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七年三月

通 商 律 師 事 務 所

Commerce & Finance Law Offices

中國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6 层 邮编: 100022 電話: 8610-65693399 傳真: 8610-65693838 65693836 65693837 65693839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网址: www.tongshang.com.cn

1

目 录

释 义 ................................................................................................................................................ 3 声 明 .............................................................................................................................................. 7 正 文 .............................................................................................................................................. 9 一、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主体资格 ............................................................................................... 9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 ..................................................................................................................... 27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 ......................................................................................................... 41 四、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 43 五、标的公司 ................................................................................................................................. 44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置 ....................................................................... 159 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59 八、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 161 九、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 162 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 168 十一、本次交易相关当事人买卖证券行为的核查情况 ........................................................... 169 十二、结论意见 ........................................................................................................................... 169

2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恒泰实达、发行人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有限 发行人前身北京恒泰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邮电、标的公司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邮电设计院 标的公司前身辽宁省邮电规划设计院
百合永生 深圳市百合永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新
余百合永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德丰杰 常州德丰杰清洁技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天泽吉富 天泽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股东
善长资产 善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股东
北京泓石 北京泓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股东
中金国联 宁波中金国联盈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
股东
鸿讯飞龙 沈阳鸿讯飞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股东
鸿信飞龙 沈阳鸿信飞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股东
网信飞龙 沈阳网信飞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股东
网讯飞龙 沈阳网讯飞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股东
大连物业分公司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大连物业分公司,系标的公司分支
机构
沈阳物业分公司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沈阳物业分公司,系标的公司分支
机构
海浪分公司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海浪分公司,系标的公司分支机构
天津分院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分院,系标的公司分支机构
广州分公司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系标的公司分支机构
技术工程部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技术工程部,系标的公司分支机构
牧龙科技 沈阳牧龙科技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子公司
龙目工程 辽宁龙目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子公司
灏龙信息 辽宁灏龙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子公司
腾隆建设 辽宁腾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系标的公司子公司,已于2015
年12月剥离
交易对方 陈志生、姜日敏、于勇、陈曦、陈立人、卞晓光、张旭阳、祖健、

3

包恩杰、周巍、丁向鸿、罗宝康、唐文志、刘慧、辛广军、苏金
友、葛志全、高亮、张立武、王建国、王奎勇、孙智鹏、葛振林、
王耀明、贾红雷、边庆跃、付强、杜占东、付天飞、刘霞、程国
辉、王吉、毕健有、辛亚锋、张升伟、刘英男、陈兴宏、齐智刚
等38名自然人(均系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以及天泽吉富、
善长资产、北京泓石、中金国联、鸿讯飞龙、鸿信飞龙、网信飞
龙、网讯飞龙、王卿泳的合称
38名管理层股东、业
绩承诺股东
陈志生、姜日敏、于勇、陈曦、陈立人、卞晓光、张旭阳、祖健、
包恩杰、周巍、丁向鸿、罗宝康、唐文志、刘慧、辛广军、苏金
友、葛志全、高亮、张立武、王建国、王奎勇、孙智鹏、葛振林、
王耀明、贾红雷、边庆跃、付强、杜占东、付天飞、刘霞、程国
辉、王吉、毕健有、辛亚锋、张升伟、刘英男、陈兴宏、齐智刚
等38名自然人
标的股权、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辽宁邮电99.854%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 恒泰实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辽宁邮电99.854%的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
恒泰实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辽宁邮电99.854%的股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恒泰实达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以非公开发
行股份方式向钱苏晋、北京鼎汇富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长兴嵩山恒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配套资金
鼎汇富宜 北京鼎汇富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嵩山恒泰 长兴嵩山恒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恒泰实达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
恒泰实达与38名管理层股东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认购协议》
恒泰实达分别与钱苏晋、鼎汇富宜、嵩山恒泰签订的《附生效条
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公司章程》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永中和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评估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重组报告书》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辽宁邮电审计报
告》
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7BJA80005号”《辽宁邮电规划设计
院有限公司2016年1-9月、2015年度、2014年度模拟财务报表审
计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 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7BJA80006”号《北京恒泰实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2016年1-9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

4

报告》
《评估报告》 大华评估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17)第2002号”《北京恒
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辽宁
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 恒泰实达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标的
公司承诺期内各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审计基准日 2016年9月30日
评估基准日 2016年9月30日
交割日 发行人成为辽宁邮电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本次发行完成 本次交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标的股权完成
交割过户且恒泰实达向交易对方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发
行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证券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完成日 本次发行完成的当日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行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26号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国务院国资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建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北京工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淀工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辽宁省工商局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辽宁省住建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

企业公示系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人民币元
本所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注:除本法律意见书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数值与实际存在差异的情 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恒泰实达签订的《专项 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恒泰实达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声 明

1、 本法律意见书,系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就专项法律顾问应于恒泰实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日 (以下简称“董事会决议日”)出具意见之相关事项,重新出具法律意见。

2、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和《重组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及董事会决议日之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3、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上市公司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 见。

7

4、 本所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重组报告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 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 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并需经本所律师对《重组报告书》的有关内容进行审 阅和确认。

5、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所必备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依法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6、 本法律意见书已由本所内核小组复核通过。

  • 7、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交易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

  • 于其他任何目的。

8

正 文

一、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主体资格

(一)恒泰实达的主体资格

1 、恒泰实达现时的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恒泰实达系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人及资产购买方,其现时 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1) 基本情况

恒泰实达系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现时持有北 京市工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23951109B 的《营业执照》,住 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保福寺 A 区世纪科贸大厦 C 座 1501 号,法定代表人为钱苏晋,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7,616 万元,成立日期为 2000 年 6 月 27 日,经营期限 为长期,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 备、企业管理咨询;专业承包;机械设备租赁;会议服务;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票上市地为深交所,股票简称为“恒泰实达”, 股票代码为“300513”。

(2) 股权结构

恒泰实达截至本次交易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10 月 28 日)的前十大 股东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钱苏晋 24.596
18,732,000
2 张小红 10.368
7,896,000
3 景治军 10.072
7,670,800
4 百合永生 6.565
5,000,000

9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5 钱 军 5.515
4,200,000
6 德丰杰 3.749
2,855,000
7 范丽萍 1.654
1,260,000
8 程 杰 1.654
1,260,000
9 贾晓红 1.654
1,260,000
10 惠仁兴 0.904
688,643

2 、恒泰实达的主要历史沿革

经本所律师核查,恒泰实达的主要历史沿革如下:

(1) 恒泰实达成立( 20126 月)

恒泰实达系由恒泰有限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5 月 18 日,经恒泰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恒泰有限以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经审 计的净资产 121,078,049.43 元为基准,按 1:0.43933 的比例折为股本 5,319.33 万 股,将恒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余额 67,884,749.43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 年 5 月 21 日,信永中和出具“XYZH/2011A8069-4”《验资报告》,验证股 份公司(筹)已收到各股东与投入股本相关的净资产。2012 年 6 月 5 日,恒泰 实达办理完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海淀工商局核 发的注册号为 11010800141835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恒泰实达第一次增资( 20126 月)

2012 年 6 月 27 日,恒泰实达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同意恒泰实达注册资本由 5,319.33 万元增加至 5,424.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恒 泰实达业务骨干、对恒泰实达作出较大贡献的老员工以及外部引进的研发、营销 人才等认购。2012 年 6 月 27 日,信永中和出具“XYZH/2011A8069-5”《验资报 告》,验证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2012 年 6 月 29 日,恒泰实达办理完 毕本次增资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海淀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3) 恒泰实达第二次增资( 20128 月)

2012 年 7 月 25 日,恒泰实达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10

同意恒泰实达注册资本由 5,424.5 万元增加至 5,71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德丰 杰认购。2012 年 7 月 30 日,信永中和出具“XYZH/2011A8069-7”《验资报告》, 验证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2012 年 8 月 15 日,恒泰实达办理完毕本次 增资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海淀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65 月)

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5月12日核发“证监许可[2016]1016号”《关于核准北京 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恒泰实达公开发行 不超过1,906万股新股。经深交所“深证上[2016]335号”《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恒泰实达股票于 2016年5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恒泰实达”,股票代码“300513”。 2016年7月6日,恒泰实达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恒泰实达的注册资本变更为7,616 万元。

恒泰实达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2017年1月24日,总股本未发 生变化。

3 、关于恒泰实达的主体资格

依据恒泰实达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恒泰实达不存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不存在营业执照被吊销、经营期限届满等《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需要解散和清算的情形。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恒泰实达是一家合 法、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1 、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辽宁邮电的 47 个股东,包 括 39 名自然人、2 名法人及 6 名有限合伙企业。经本所律师核查,该等交易对 方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1) 39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

11

经核查,39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均为中国国籍,其基本情况及持有标的公司 的股权比例如下:


境外永久
居留权
股权比例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1 陈志生 21010219501110**** 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 8.57
2 姜日敏 21010219690116**** 沈阳市和平区同泽南街* 2.19
3 于 勇 21010519560107**** 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 2.19
4 陈 曦 21010219620221****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1.46
5 陈立人 11010819650321**** 沈阳市大东区小什字街* 1.46
6 卞晓光 21010219640501**** 沈阳市和平区望湖路* 1.09
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顺垣
巷*
7 张旭阳 21010219650609**** 1.09
8 祖 健 21010219630430****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 1.09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钢锋
街*
9 包恩杰 21030219621211**** 1.09
10 周 巍 21010419750305**** 沈阳市大东区草仓路* 0.88
11 丁向鸿 21010219640723****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 0.88
12 罗宝康 21010619620729**** 沈阳市沈河区南文会街* 0.88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解放
路*
13 唐文志 21070219610718**** 0.88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汪清
街*
14 刘 慧 21040219630328**** 0.88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
星路*
15 辛广军 21132519630702**** 0.73
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顺垣
巷*
16 苏金友 21010219631115**** 0.73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珠江
路三段*
17 葛志全 21132319740311**** 0.66
18 高 亮 21010219711025**** 沈阳市沈河区沈州路* 0.62
19 张立武 22010419770522****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东路* 0.55
20 王建国 21010219630709**** 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 0.55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六纬
路*
21 王奎勇 21060219710929**** 0.55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长征
里*
22 孙智鹏 21080219750221**** 0.55
23 葛振林 21090219650121****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新渠 0.55

12


境外永久
居留权
股权比例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路*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美林
园小区*
24 王耀明 21100419720620**** 0.55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体育
馆路*
25 贾红雷 21120219720602**** 0.55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工人
东街*
26 边庆跃 21030419630918**** 0.55
27 付 强 21010419751113**** 沈阳市大东区中胜街* 0.55
28 杜占东 21010219640810**** 沈阳市沈河区六纬路* 0.55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
东路*
29 付天飞 21032119790701**** 0.44
30 刘 霞 21010219681021**** 沈阳市和平区通化街* 0.44
31 程国辉 21010219750224**** 沈阳市和平区二纬路* 0.40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创
新街*
32 王 吉 21110319750821**** 0.36
33 毕健有 21010319760205**** 沈阳市沈河区令闻街* 0.36
34 辛亚锋 62282419800621**** 广州市越秀区达道路* 0.12
35 张升伟 23012519790215**** 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 0.12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樱花
街*
36 刘英男 21050219730214**** 0.07
37 陈兴宏 21100519790711**** 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 0.07
38 齐智刚 22010419800409**** 沈阳市浑南新区沈营路* 0.07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天湖
路*
39 王卿泳 35058219881207**** 4.91

(2) 天泽吉富

依据天泽吉富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07250649XB 的《营业执 照》及本所律师在企业公示系统上的核查,天泽吉富的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为张忠新,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受托资产管理;受托管理 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顾问;财务顾问;经济信息咨询;国 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成立日期为 2013 年 7 月 4 日。 天泽吉富持有标的公司 8.10 %的股权。

13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天泽吉富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
合 计 10,000 100

(3) 善长资产

依据善长资产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17526137313 的《营业执 照》及本所律师在企业公示系统上的核查,善长资产的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紫竹 院路 116 号 D 座 1103 室,法定代表人为徐根旺,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经营 范围为“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中介除外);设备租赁(不含汽车);销售五金交电、机 械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建 筑材料、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03 年 7 月 24 日。善长资产持有标的公司 8.00%的股 权。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善长资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根旺 7,397 73.97
2 丁 娜 2,533 25.33
3 徐根胜 70 0.7
合 计 10,000 100

(4) 北京泓石

依据北京泓石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3512729131 的《营业执 照》及本所律师在企业公示系统上的核查,北京泓石的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海 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 号 12 幢 62617 房间,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泓石资本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宋德清为代表),出资总额为 3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 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14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5 年 7 月 20 日。北京泓石 持有标的公司 7.49%的股权。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北京泓石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600 2.00
2 张云弟 有限合伙人 3,200 10.67
3 宋德清 有限合伙人 2,800 9.33
4 陆建英 有限合伙人 2,500 8.33
5 王安邦 有限合伙人 2,000 6.67
6 张高帆 有限合伙人 2,000 6.67
7 章 程 有限合伙人 2,000 6.67
8 王 军 有限合伙人 1,500 5.00
9 刘燕平 有限合伙人 1,000 3.33
10 王来春 有限合伙人 1,000 3.33
11 牟金香 有限合伙人 1,000 3.33
12 丁云林 有限合伙人 1,000 3.33
13 王雅君 有限合伙人 900 3.00
14 田成立 有限合伙人 700 2.33
15 刘晓健 有限合伙人 700 2.33
16 高 萍 有限合伙人 700 2.33
17 王连嵘 有限合伙人 600 2.00
18 葛祥明 有限合伙人 600 2.00
19 何 宁 有限合伙人 600 2.00
20 范博扬 有限合伙人 500 1.67
21 周隆斌 有限合伙人 500 1.67

15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2 袁晓勐 有限合伙人 500 1.67
23 孙 岩 有限合伙人 500 1.67
24 梁永林 有限合伙人 500 1.67
25 李志刚 有限合伙人 300 1.00
26 李真如 有限合伙人 300 1.00
27 田 天 有限合伙人 300 1.00
28 周 瑞 有限合伙人 300 1.00
29 孙晓峰 有限合伙人 300 1.00
30 徐 杉 有限合伙人 300 1.00
31 陈 宇 有限合伙人 300 1.00
合 计 30,000 100

经核查,北京泓石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在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 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67218;其管理人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在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9511。

(5) 中金国联

依据中金国联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1MA2810310T 的《营业 执照》及本所律师在企业公示系统上的核查,中金国联的主要经营场所为宁波保 税区鸿海商贸楼 601-8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中金国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 派代表:时运文),出资总额为 7,6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 期为 2015 年 10 月 8 日。中金国联持有标的公司 6.50%的股权。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中金国联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中金国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1.32
2 马学云 有限合伙人 1,100 14.47

16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 张守立 有限合伙人 1,067 14.04
4 张兴平 有限合伙人 1,000 13.16
5 裴新民 有限合伙人 1,000 13.16
6 王忠超 有限合伙人 533 7.01
7 夏 兵 有限合伙人 500 6.58
8 陈玉明 有限合伙人 500 6.58
北京运弘达科技投资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
9 有限合伙人 500 6.58
10 李 雪 有限合伙人 400 5.26
11 朱子云 有限合伙人 300 3.95
12 杨云生 有限合伙人 300 3.95
13 朱永洁 有限合伙人 200 2.63
14 曹 霖 有限合伙人 100 1.32
合 计 7,600 100

经核查,中金国联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在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 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H0180;其管理人北京中金国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在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9415。

(6) 鸿讯飞龙

依据鸿讯飞龙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3MA0TQ0J224 的《营业 执照》及本所律师在企业公示系统上的核查,鸿讯飞龙的主要经营场所为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 12-2 号 15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胜,出资总额为 762.52 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15 日。鸿讯飞龙持有标的公 司 7.26%的股权。

鸿讯飞龙系标的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7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 胜 普通合伙人 38.32 5.03
2 冯 哲 有限合伙人 91.98 12.06
3 闻 静 有限合伙人 45.99 6.03
4 李 丰 有限合伙人 45.99 6.03
5 刘殿友 有限合伙人 45.99 6.03
6 李素智 有限合伙人 45.99 6.03
7 齐文波 有限合伙人 45.99 6.03
8 何 晶 有限合伙人 45.99 6.03
9 李 伟 有限合伙人 38.32 5.03
10 李微微 有限合伙人 38.32 5.03
11 王 玉 有限合伙人 38.32 5.03
12 任玉梅 有限合伙人 38.32 5.03
13 刘丽娟 有限合伙人 20.43 2.68
14 符 新 有限合伙人 12.77 1.67
15 常 鹤 有限合伙人 12.77 1.67
16 高 杨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17 王慧杰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18 孙 钢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19 支 润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20 信 任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21 周 光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22 李 丹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23 赵 雷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24 邱宇波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25 徐 超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26 王学松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27 宋殿波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28 庄 勇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29 梁 浩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18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0 任 哲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1 王洪梅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2 宋 飞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3 赵 鑫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4 杨 磊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5 徐一鸥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6 闫 宁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7 崔 明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8 张天顺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9 吴 阳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40 何玉龙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41 高 悦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42 范青松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43 韩建忠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合 计 762.52 100

鸿讯飞龙系标的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 基金备案。

(7) 鸿信飞龙

依据鸿信飞龙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3MA0TPYQR9L 的《营业 执照》及本所律师在企业公示系统上的核查,鸿信飞龙的主要经营场所为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顺垣巷 28 号 2-2-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赵霓,出资总额为 817.46 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15 日。鸿信飞龙持 有标的公司 7.79%的股权。

鸿信飞龙系标的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赵 霓 普通合伙人 103.48 12.66

19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王 敏 有限合伙人 137.97 16.88
3 杨 波 有限合伙人 45.99 5.63
4 宋雪骊 有限合伙人 45.99 5.63
5 殷桂华 有限合伙人 45.99 5.63
6 张吉承 有限合伙人 45.99 5.63
7 靳莉群 有限合伙人 45.99 5.63
8 李 尤 有限合伙人 38.32 4.69
9 许 博 有限合伙人 38.32 4.69
10 牟 媛 有限合伙人 38.32 4.69
11 史煜玲 有限合伙人 22.99 2.81
12 佟鹤男 有限合伙人 12.77 1.56
13 杨 晶 有限合伙人 11.50 1.41
14 齐 鑫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15 林志超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16 李 刚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17 关迎宾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18 邓绍凯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19 张 威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20 曹 莹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21 王 磊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22 邹 愚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23 李 琼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24 石 洋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25 刘 洋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26 邵 滨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27 宋允迁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28 李 光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29 叶 勇 有限合伙人 7.66 0.94
30 丁海涛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20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1 吴雪梅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32 孙昕宇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33 陈成伟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34 韩 勇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35 王 峰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36 杨 祥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37 周东方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38 宋 蕊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39 付 伟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40 苗遥遥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41 李 淼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42 赵 勇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43 王 南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44 尹 航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45 姚 兰 有限合伙人 3.83 0.47
合 计 817.46 100

鸿信飞龙系标的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 基金备案。

(8) 网信飞龙

依据网信飞龙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3MA0TPYWG7U 的《营 业执照》及本所律师在企业公示系统上的核查,网信飞龙的主要经营场所为辽宁 省沈阳市沈河区北通天街 2 号 12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史家亮,出资总额为 758.76 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15 日。网信飞龙持有标的 公司 7.23%的股权。

网信飞龙系标的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21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史家亮 普通合伙人 45.99 6.06
2 郭 奇 有限合伙人 91.98 12.12
3 郭 斗 有限合伙人 45.99 6.06
4 盛旭辰 有限合伙人 45.99 6.06
5 杨继林 有限合伙人 45.99 6.06
6 崔秀丽 有限合伙人 45.99 6.06
7 刘晓明 有限合伙人 45.99 6.06
8 徐宏哲 有限合伙人 38.32 5.05
9 武燕君 有限合伙人 38.32 5.05
10 王 辉 有限合伙人 38.32 5.05
11 孙波涛 有限合伙人 38.32 5.05
12 刘洪波 有限合伙人 38.32 5.05
13 李 明 有限合伙人 38.32 5.05
14 霍 光 有限合伙人 38.32 5.05
15 夏明辉 有限合伙人 38.32 5.05
16 孙守军 有限合伙人 38.32 5.05
17 刘明石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18 刘 勇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19 于志远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0 孟健慧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1 闫 巍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2 郝俊贺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3 徐 昊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4 康怀宇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5 崔立春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6 董方明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7 易 兰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8 谈宝真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合 计 758.76 100

22

网信飞龙系标的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 基金备案。

(9) 网讯飞龙

依据网讯飞龙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3MA0TPYUR46 的《营业 执照》及本所律师在企业公示系统上的核查,网讯飞龙的主要经营场所为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 98-2 号 26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小凡,出资总额为 762.55 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15 日。网讯飞龙持有标的公 司 7.26%的股权。

网讯飞龙系标的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小凡 普通合伙人 57.49 7.54
2 韩松岭 有限合伙人 68.98 9.05
3 金 洋 有限合伙人 57.49 7.54
4 刘守政 有限合伙人 45.99 6.03
5 邸绍蔚 有限合伙人 45.99 6.03
6 安志复 有限合伙人 38.32 5.03
7 黄德健 有限合伙人 38.32 5.03
8 黄海涛 有限合伙人 38.32 5.03
9 孙 宇 有限合伙人 38.32 5.03
10 曹丽娜 有限合伙人 38.32 5.03
11 李 涛 有限合伙人 38.32 5.03
12 杨淑霞 有限合伙人 38.32 5.03
13 陈之光 有限合伙人 38.32 5.03
14 崔学刚 有限合伙人 38.32 5.03
15 王 雪 有限合伙人 38.32 5.03
16 尚俊杰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17 刘丹丹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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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8 李树雨 有限合伙人 7.66 1.00
19 李伟峰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0 唐 勇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1 邵春华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2 杜洪平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3 张新宇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4 张文爽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5 王 龙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6 卢长明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7 张立慧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8 杨雨胜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29 李毅强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0 孟 磊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1 夏 旭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2 冯宇鹏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3 于海翔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4 王大伟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5 刘晓乐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6 张 明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7 惠兴雷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8 朱建国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39 梁会民 有限合伙人 3.83 0.50
合 计 762.55 100

网讯飞龙系标的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 基金备案。

2 、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经核查,本次交易对方中的自然人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

24

力,天泽吉富、善长资产、北京泓石、中金国联、鸿讯飞龙、鸿信飞龙、网信飞 龙、网讯飞龙均为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其各自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1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钱苏 晋、鼎汇富宜、嵩山恒泰,该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 钱苏晋,男,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12010419650219***,住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北里,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 鼎汇富宜

依据鼎汇富宜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608286723X5 的《营业执 照》,鼎汇富宜的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 58 号 28 层 2802,执行事 务合伙人为中融鼎汇(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李宁为代表),认缴 出资额为 3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成立 日期为 2013 年 11 月 11 日。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鼎汇富宜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融鼎汇(北京)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1 普通合伙人 300 1
2 李 宁 有限合伙人 29,700 99
合 计 30,000 100

经核查,鼎汇富宜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在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 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D3572;其管理人中融鼎汇(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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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在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2805。

(3) 嵩山恒泰

依据嵩山恒泰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522MA28CT4T5P 的《营业 执照》,嵩山恒泰的主要经营场所为长兴经济开发区明珠路 1278 号长兴世贸大厦 A 楼 15 层 1544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嵩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 派代表:侯鹏),认缴出资额为 7,446.80 万元,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投资管 理(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7 年 1 月 10 日。

嵩山恒泰为恒泰实达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及其关 联人参与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平台,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嵩山恒泰的出资结构如 下:


在恒泰实达任职/
与恒泰实达关系
认缴出资金
额(万元)
出资比例
%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珠海嵩山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1 普通合伙人 - 100.50 1.35
2 景治军 有限合伙人 董事、副总经理 3,914.83 52.57
3 范丽萍 有限合伙人 监事会主席配偶 1,108.92 14.89
4 卢 山 有限合伙人 子公司副总经理 1,008.50 13.54
营销事业部副总
经理
5 樊爱军 有限合伙人 302.97 4.07
6 梁秋帆 有限合伙人 董事 201.70 2.71
7 丁 涌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201.70 2.71
8 戚冬杰 有限合伙人 监事 101.28 1.36
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
9 李 焱 有限合伙人 101.28 1.36
10 申连松 有限合伙人 财务总监 101.28 1.36
11 张 雷 有限合伙人 营销战略总监 101.28 1.36
12 戈艳冲 有限合伙人 总经理助理 101.28 1.36
13 章超英 有限合伙人 子公司副总经理 101.28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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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恒泰实达任职/
与恒泰实达关系
认缴出资金
额(万元)
出资比例
%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合 计 7,446.80 100

经核查,嵩山恒泰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珠海嵩山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29586。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嵩山恒泰的基金管理 人正在为其申请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2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依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各发行对象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钱苏晋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具备实施并完成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鼎汇富宜、嵩 山恒泰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合 伙协议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

依据恒泰实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以及《重组报告书》,截至董 事会决议日,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恒泰实达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辽宁邮电 99.854%股权,同时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钱苏晋、鼎汇富宜、嵩山恒泰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恒泰实达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 集,均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则恒泰实达将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交易未收购的辽宁邮电 0.146%股权为自然人金元文实际拥有权益的股 权,截至董事会决议日,该等股权登记在交易对方之一苏金友名下,辽宁邮电已 根据金元文与苏金友签署的《代持解除协议》及苏金友的请求,向金元文送达协 助办理显名登记的书面通知,但金元文一直未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依据前述《代 持解除协议》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书面确认,金元文未就其实际 拥有权益的辽宁邮电股权办理显名登记,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详见本法律

27

意见书“五、(二)、8、关于历史沿革中曾存在的股权代持及代持清理情况”部 分)。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恒泰实达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股权。依据《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78,826.53 万元,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具体方案如下:

(1) 交易标的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为辽宁邮电 99.854%的股权。

(2) 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 38 名管理层股东、天泽吉 富、善长资产、北京泓石、中金国联、鸿讯飞龙、鸿信飞龙、网信飞龙、网讯飞 龙以及王卿泳。

(3)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以具有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确认的 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价值为定价依据,并最终由交易双方综合考虑本 次交易为恒泰实达带来的产业协同效应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中,大华评估对标的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分别采用市场法、收益法 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依据大华评 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标的公司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 评估价值为 159,300.00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 格为 178,826.53 万元。

(4)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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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的方式。

(6)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及购买资产 的交易对方,所发行股份由前述发行对象以其所持有的辽宁邮电相应股权为对价 进行认购。

(7)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恒泰实达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84.45 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恒泰实达若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8) 发行数量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84.45 元/股和标的 资产的交易价格 178,826.53 万元计算,根据各发行对象对标的公司的出资额及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安排,恒泰实达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股份 19,371,646 股。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因恒泰实达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9) 发行价格调整

1) 价格调整方案的对象

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不 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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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

恒泰实达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3) 可调价期间

在恒泰实达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 次交易前。

4) 调价触发情形

A. 可调价期间,创业板指数(代码:399006.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相比于恒泰实达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即2016年10月28日)的收盘点数(即2,165.43点)跌幅超过10%;或

B. 可调价期间,计算机(中信)指数(CI005027.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 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相比于恒泰实达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 一交易日(即2016年10月28日)的收盘点数(即6,516.44点)跌幅超过10%。

上述两项调价情形中的“任一交易日”均指可调价期间内的某一个交易日; “连续30个交易日”均指公司股票复牌后的交易日。

5) 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首次符合调价触发情形之一的交易日当日。

6) 发行价格调整

当调价基准日出现时,恒泰实达有权在调价基准日出现后十个交易日内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进行调整。在可调价期间内,恒泰实达可且仅可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 整为:在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90%的基础上(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调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由董事会确定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同时,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后不得导致本次交易不符合《重组办法》、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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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对价支付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84.45 元/股和发行 人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及现金方式支付的安排,发行股份的具体数量及支 付现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对价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万元)
对价合计
交对
序号 易方 金额(万元) 股份数量(股) (万元)
1 陈志生 15,350.40 1,817,675 0 15,350.40
2 姜日敏 3,930.04 465,365 0 3,930.04
3 于 勇 3,922.03 464,416 0 3,922.03
4 陈 曦 2,614.68 309,610 0 2,614.68
5 陈立人 2,614.68 309,610 0 2,614.68
6 卞晓光 1,960.93 232,197 0 1,960.93
7 张旭阳 1,960.93 232,197 0 1,960.93
8 祖 健 1,960.93 232,197 0 1,960.93
9 包恩杰 1,960.93 232,197 0 1,960.93
10 周 巍 1,568.81 185,766 0 1,568.81
11 丁向鸿 1,568.81 185,766 0 1,568.81
12 罗宝康 1,568.81 154,805 0 1,568.81
13 唐文志 1,568.81 185,766 0 1,568.81
14 刘 慧 1,568.81 185,766 0 1,568.81
15 辛广军 1,307.34 185,766 0 1,307.34
16 苏金友 1,307.34 154,805 0 1,307.34
17 葛志全 1,176.52 139,314 0 1,176.52
18 高 亮 1,111.20 131,579 0 1,111.20
19 张立武 980.55 116,109 0 980.55
20 王建国 980.55 116,109 0 980.55
21 王奎勇 980.55 116,109 0 980.55
22 孙智鹏 980.55 116,109 0 980.55
23 葛振林 980.55 116,109 0 980.55
24 王耀明 980.55 116,109 0 980.55
25 贾红雷 980.55 116,109 0 980.55
26 边庆跃 980.55 116,109 0 980.55
27 付 强 980.55 116,109 0 9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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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对价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万元)
对价合计
交对
序号 易方 金额(万元) 股份数量(股) (万元)
28 杜占东 980.55 116,109 0 980.55
29 付天飞 784.41 92,883 0 784.41
30 刘 霞 784.41 92,883 0 784.41
31 程国辉 719.08 85,148 0 719.08
32 王 吉 653.59 77,392 0 653.59
33 毕健有 653.59 77,392 0 653.59
34 辛亚锋 217.81 25,790 0 217.81
35 张升伟 217.81 25,790 0 217.81
36 刘英男 130.65 15,470 0 130.65
37 陈兴宏 130.65 15,470 0 130.65
38 齐智刚 130.65 15,470 0 130.65
39 鸿讯飞龙 13,005.54 1,540,076 0 13,005.54
40 鸿信飞龙 13,942.60 1,650,974 0 13,942.60
41 网信飞龙 12,941.41 1,532,421 0 12,941.41
42 网讯飞龙 13,006.05 1,540,015 0 13,006.05
43 天泽吉富 14,503.23 1,717,360 0 14,503.23
44 善长资产 14,329.94 1,696,840 0 14,329.94
45 北京泓石 7,373.31 873,090 6,032.71 13,406.02
46 中金国联 6,402.40 758,122 5,238.32 11,640.72
47 王卿泳 4,840.49 573,173 3,960.40 8,800.90
合 计 163,595.10 19,371,646 15,231.43 178,826.53

注:上表中经计算出现折股数不足一股的情况时,尾数已直接舍去取整,拟支付股份数量不 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同意恒泰实达不再向其另行支付;由于交易对方放弃应获得股份对 价中数量不足一股的部分,因此恒泰实达合计支付的对价略小于总交易对价 178,826.53 万 元。

最终发行数量需由恒泰实达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中国证监会 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 行股份的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中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的支付方式具体为:于标的资产完 成交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且配套募集资金到账后 10 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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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 足,则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以上述配套资金的成功募集为 前提,最终配套资金成功募集与否,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本次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11) 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认购恒泰实达股份的锁定 期安排如下:

38 名管理层股东就其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恒泰实达股份锁定期遵守如下安 排:1) 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含第 12 个月),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其 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恒泰实达股份;2) 自恒泰实达依法公布 2016 年年度审计报 告和辽宁邮电 2016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如根据该《专项审核报告》确 认已完成 2016 年度承诺净利润,或者虽没有完成 2016 年度承诺净利润,但已经 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后,可转让不超过其于本次交易 中所认购恒泰实达股份总额的 25%(同时应遵守第 1)项的锁定期);3) 自恒泰 实达依法公布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辽宁邮电 2017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 如根据该《专项审核报告》确认辽宁邮电已完成 2017 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或 者辽宁邮电虽没有完成 2017 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但已经按照《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后,可累计转让不超过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认购恒泰实 达股份总额的 50%(同时应遵守第 1)项的锁定期);4) 自恒泰实达依法公布 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辽宁邮电 2018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如根据该《专项 审核报告》确认辽宁邮电已完成 2018 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或者辽宁邮电虽没 有完成 2018 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但已经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 行补偿义务后,可全部转让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恒泰实达全部股份。

除上述 38 名管理层股东外的其他交易对方认购的恒泰实达股份,自本次发 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含第 12 个月)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由于恒泰实达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持有的 恒泰实达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12) 审计、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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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均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

(13)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依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 起 15 个工作日内,恒泰实达与交易对方应当相互配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辽宁邮电所在地的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标的股权 变更至恒泰实达名下的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办理标的股权过户登记的资 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起 45 个工作日内,交易 对方应当办理完毕前述过户手续,并取得工商登记机关就标的资产过户至恒泰实 达名下事宜核发的营业执照。

依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该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以 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该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 违反其在该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违约,应就其违约行 为使其他方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解 决任何索赔或执行该等索赔的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而发生的或与此相关的一切 付款、费用或开支。

(14) 标的股权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属

辽宁邮电于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辽宁 邮电增加的净资产由恒泰实达按照其持有的辽宁邮电股权的比例享有;辽宁邮电 于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辽宁邮电减少的净 资产由交易对方自交割日起 30 日内分别按照本次交易前各自所持有辽宁邮电的 股权比例向恒泰实达按照恒泰实达持有的辽宁邮电股权比例(即 99.854%)以现 金方式补足。前述盈利、亏损、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

(15) 业绩承诺与补偿、奖励安排

1) 业绩承诺

交易对方中的 38 名管理层股东承诺辽宁邮电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 于人民币 10,500 万元、人民币 12,000 万元、人民币 13,700 万元(以下简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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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净利润”)。“净利润”与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载 明的净利润口径一致,均指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在各承诺年度,恒泰实达在当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对辽宁邮电实现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 进行单独披露,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且 该等专项审核意见应当与公司恒泰实达当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

2) 盈利业绩补偿

A. 在承诺年度内,若辽宁邮电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业绩承 诺股东可以选择以本次交易取得的恒泰实达股份对价、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恒 泰实达进行相应补偿,业绩承诺股东当期以股份方式补偿的数量和当期以现金方 式补偿的金额应满足如下条件:当期应补偿总金额=当期以股份方式补偿的数量 ×本次发行价格+当期以现金方式补偿金额。

B. 业绩承诺股东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的金额对恒泰实达进行补偿:

当期应补偿总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际净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其中,单个业绩承诺股东应补偿总金额=当期应补偿总金额×[该业绩承诺股 东获得的对价÷业绩承诺股东获得的交易对价总额]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当期应补偿总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业绩承诺股东已向恒泰实达作出的补偿不予退回。

C. 如业绩承诺股东选择全部以现金方式向恒泰实达履行补偿义务,其应补 偿现金金额直接按照上述 B 中的公式计算;

如业绩承诺股东选择全部以股份方式向恒泰实达履行补偿义务,应以其于本 次交易中认购所得恒泰实达股份按照下述公式相应进行补偿: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量=当期应补偿总金额÷发行价格(根据公式计算的业绩承诺股东当期应补偿股 份数量中不足一股的按一股补偿,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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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业绩承诺股东选择以部分现金加部分股份方式向恒泰实达履行补偿义务, 其股份补偿部分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总金额 -当期以现金方式的补偿金额)÷发行价格;

上述公式中:若恒泰实达在承诺年度内已实施现金分红(即该等现金分红已 分配至各股东),业绩承诺股东应按照上述约定将当期补偿股份所对应已获得的 现金分红部分,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的金额随当期应补偿股份一并返还给恒泰实 达: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分红(税前)×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若恒泰实达在承诺年度内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其按照 上述约定实施股份补偿的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 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D. 业绩承诺股东的任何一方对恒泰实达的前述补偿,不应超过恒泰实达实 际支付给该业绩承诺股东的股权收购对价。

3) 减值补偿

A. 承诺年度三年全部过后,恒泰实达和业绩承诺股东共同商定和委托一家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标的资 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 年度内已补偿的总金额,则业绩承诺股东应按照如下计算公式对恒泰实达另行进 行补偿: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年度内已补偿 总金额。

B.业绩承诺股东可以选择以现金方式对恒泰实达进行上述补偿,并应以自有 或自筹资金实施补偿。若截至补偿义务发生时,恒泰实达股东大会已通过进行现 金分红之利润分配决议,但尚未实施现金分红的,由业绩承诺股东以其在恒泰实 达应获得的该等现金分红款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相应予以补偿。如现金分红款不足 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股东以自有或自筹现金补足。

如业绩承诺股东选择全部以股份方式、或选择以部分现金加部分股份方式向 恒泰实达履行补偿义务的,应比照盈利业绩补偿的计算公式向恒泰实达进行补 偿。

C.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评估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 除承诺年度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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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业绩承诺股东的任何一方对恒泰实达的前述补偿,不应超过恒泰实达实 际支付给该业绩承诺股东的股权收购对价。

4) 补偿实施

A. 在承诺年度内,若辽宁邮电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期末累 积承诺净利润,则恒泰实达将在辽宁邮电当期《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计算出 净利润差额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承诺股东。

B. 若辽宁邮电在承诺年度内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恒泰实达应当上述确定的计算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总金额,并向业绩承诺股东发出载有该等应补偿总金额等内容的书面 通知。

C. 业绩承诺股东以现金方式履行补偿义务的部分,应自恒泰实达书面通知 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恒泰实达指定的银行账户。

D. 业绩承诺股东以股份方式履行补偿义务的部分,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a. 恒泰实达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 计算确定各业绩承诺股东该承诺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 会审议当期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

b. 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恒泰实达于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日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相应的业绩承诺股东,该业绩承诺股东应在收到 前述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格转让至恒泰 实达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并应在到账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注销该等回购股份(如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发生 变化的,则应按照届时的相关规定进行注销);

c. 若恒泰实达股东大会未能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恒泰实达将在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相应的业绩承诺股东,该业绩承诺股东 应在接到前述通知后 30 日内,在符合相关证券监管法规、规则和监管部门要求 的前提下,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股份赠送给恒泰实达审议股份补偿事宜的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该业绩承诺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该等其他股 东按照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恒泰实达股份数量占扣除该业绩承诺股东所持股份 数后的恒泰实达股份总数的比例获赠相应股份;

37

d. 恒泰实达就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补偿及回购注销事宜时,负有股份补 偿义务的业绩承诺股东持有的恒泰实达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E. 承诺年度三年全部过后,若业绩承诺股东应向恒泰实达予以减值补偿的, 恒泰实达应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计算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金额,并向 业绩承诺股东发出载有该等应补偿金额等内容的书面通知。

业绩承诺股东就其对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义务的实施程序,应比照以上 C、D 条款中的约定执行。

F. 如业绩承诺股东选择以现金方式向恒泰实达履行补偿义务,但在约定的 期限内未能以现金方式履行或完全履行其义务的,则恒泰实达有权要求该等业绩 承诺股东以股份方式履行补偿义务,其实施程序比照以上 D 条款中的约定执行。

5) 现金奖励

若辽宁邮电承诺年度累计净利润实现额(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超出三年累计净利润承诺数(以下简称“超额部分”),超额部分 的 50%(且不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的 20%)用于奖励辽宁邮电管理 团队。前述具体奖励人员的范围、奖励时间、奖励金额由辽宁邮电董事会作出决 议后报告恒泰实达,由恒泰实达在依法公布辽宁邮电 2018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 告》及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和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分别支付给辽宁邮电 管理团队。

(16)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恒泰实达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恒泰实达的 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7)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

(18)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决议自恒泰实达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8

2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如下:

(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 1.00 元。

(2) 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钱苏晋、鼎汇富宜、嵩山恒泰,前 述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4) 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恒泰实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84.4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恒泰实达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

(5)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57,435.08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不超过以拟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的 100%。预计向钱苏晋、鼎 汇富宜、嵩山恒泰发行的股份不超过 6,801,018 股,具体发行股份数将根据募集 配套资金规模及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最终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 为准。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募集配套资金的数额分别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数量(股) 拟认购金额(元)
1 钱苏晋 3,580,205 302,350,844
2 鼎汇富宜 2,368,245 200,000,000

39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数量(股) 拟认购金额(元)
3 嵩山恒泰 852,568 72,000,000
合 计 6,801,018 574,350,844

注:认购股数不足一股的部分,公司不再向配套资金认购方另行支付。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对应发行股份的发行 价格因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调整,发 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6) 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募集 配套资金认购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 认购股份的锁定事宜。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恒泰实达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持有的恒泰实达 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7)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辽宁邮电在建项目、支付 中介机构费用等用途,具体安排如下:

拟投资金额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文件编号 项目内容
1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沈浑发改备字
[2016]160号
对沈阳总部现有办公楼的部分进行
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购置软硬件设
备,引入新增研发人员建设研发中
14,500
2 服务网点升级
改造项目
沈浑发改备字
[2016]161号
区域管理中心房产购置、服务网点
装修、办公设备购置
21,556.65
3 企业信息化平
台项目
沈浑发改备字
[2016]162号
包括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应
用支持平台建设两部分,购置软硬
件设备、开发或购置新的系统
2,147
4 支付现金对价 - - 15,231.43
5 支付中介机构
费用
- - 4,000
合 计 - - 57,435.08

4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金 额不足,则恒泰实达将自筹资金解决。

(8)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恒泰实达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恒泰实达 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 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10)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决议自恒泰实达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本次交易方案合法、有效, 符合《重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

(一)本次交易已取得的批准与授权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本次交易已取得的批准与授权如下:

1 、恒泰实达的批准与授权

(1) 2017 年 1 月 24 日,恒泰实达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同时,恒泰实达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41

(2) 2017 年 1 月 24 日,恒泰实达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由于监事会两名监事与本次交易存 在关联关系,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监事没有达到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 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议案无法提交监事会表决并形成决议,相关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交易对方与标的公司的内部批准与授权

(1) 交易对方的内部批准与授权

2017 年 1 月 10 日,天泽吉富的唯一股东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股 东决定,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善长资产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 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北京泓石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作出决定,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中金国联召开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 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2017 年 1 月 10 日,鸿信飞龙、鸿讯飞龙、网讯飞龙、网信飞龙分别召开合 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2) 标的公司的内部批准与授权

2017 年 1 月 10 日,辽宁邮电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陈志生等 38 名管理层股东、鸿讯飞龙、鸿信飞龙、网讯飞龙、网信飞龙、天泽吉富、善长资 产、北京泓石、中金国联等 8 家机构及王卿泳将其所持辽宁邮电合计 99.854%的 股权转让给恒泰实达。前述辽宁邮电股东均已明确表示放弃对标的公司其他股东 拟转让给恒泰实达的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金元文实际拥有标的公司权益,但未参与本次交易,为明确其对本次交易涉 及的股权转让事宜的意见及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愿,交易对方委托标的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向其递送《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告知 函》(以下简称“告知函”),金元文于告知函递送当日签署《送达回执》。截至董 事会决议日,金元文并未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本所律师认为,鉴于交易对方已 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并已给予合理的期限征求其意见,因此虽然金元文未明确表示 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可以视为其已放弃对本次股权转让行使优先购买权。

42

3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的批准和授权

2017 年 1 月 20 日,鼎汇富宜、嵩山恒泰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作出决定,同 意鼎汇富宜、嵩山恒泰认购恒泰实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如下:

  • 1、本次交易尚需经恒泰实达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应当履行 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四、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恒泰实达与交易对方及其他相关主体 签署的与本次交易事项有关的协议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17 年 1 月 24 日,恒泰实达与交易对方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该协议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股权、标的股权的 作价及支付方式、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过渡期间安排与期间损益、标的股权的 交割及股份发行与现金支付、盈利承诺及业绩补偿、锁定期安排、债权债务及本 次交易完成后的人员安排、38 名管理层股东的服务期限、竞业限制及保密义务、 协议各方的陈述与保证、税费承担、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7 年 1 月 24 日,恒泰实达与 38 名管理层股东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该协议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股权的盈利预测、实际净利润的确定、补偿及其 方式、减值测试、补偿实施、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43

2017 年 1 月 24 日,恒泰实达分别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认购方签 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该协议对认购数量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 认购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标的股票的交割、锁定期安排、陈述、保证及承 诺、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董事会决议日,上述协议签署方的主体合格、 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协议在其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 足之日起生效。

五、标的公司

(一)辽宁邮电的基本情况

辽宁邮电系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0006036053832 的《营业执照》,住所为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 50 号,法 定代表人为陈志生,注册资本为 10,500 万元,成立日期为 1993 年 4 月 10 日, 经营范围为“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通信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 集成及布线;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配套设备、电子通信设备及材 料、现代化办公设备销售;通信工程承包;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智能 建筑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互联网信息服务 (辽宁省内经营);计算机和通信信息技术服务及维护;环境监测、评价、咨询; 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物业管理;通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会议接待 服务。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辽宁邮电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姓名/名称
1 陈志生 900.00 8.57 25 辛广军 76.65 0.73
2 天泽吉富 850.33 8.10 26 葛志全 68.98 0.66
3 善长资产 840.17 8.00 27 高 亮 65.15 0.62
4 鸿信飞龙 817.46 7.79 28 杜占东 57.49 0.55
5 北京泓石 786.00 7.49 29 张立武 57.49 0.55
6 鸿讯飞龙 762.52 7.26 30 王建国 57.49 0.55
7 网讯飞龙 762.55 7.26 31 付 强 57.49 0.55
8 网信飞龙 758.76 7.23 32 边庆跃 57.49 0.55
9 中金国联 682.50 6.50 33 王奎勇 57.49 0.55

44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姓名/名称
10 王卿泳 516.00 4.91 34 孙智鹏 57.49 0.55
11 姜日敏 230.42 2.19 35 葛振林 57.49 0.55
12 于 勇 229.95 2.19 36 王耀明 57.49 0.55
13 陈立人 153.30 1.46 37 贾红雷 57.49 0.55
14 陈 曦 153.30 1.46 38 刘 霞 45.99 0.44
15 祖 健 114.97 1.09 39 付天飞 45.99 0.44
16 卞晓光 114.97 1.09 40 程国辉 42.16 0.40
17 张旭阳 114.97 1.09 41 毕健有 38.32 0.36
18 包恩杰 114.97 1.09 42 王 吉 38.32 0.36
19 丁向鸿 91.98 0.88 43 张升伟 12.77 0.12
20 周 巍 91.98 0.88 44 辛亚锋 12.77 0.12
21 罗宝康 91.98 0.88 45 陈兴宏 7.66 0.07
22 刘 慧 91.98 0.88 46 齐智刚 7.66 0.07
23 唐文志 91.98 0.88 47 刘英男 7.66 0.07
24 苏金友[注] 91.98 0.88 合 计 10,500 100

注:工商登记的股东苏金友对辽宁邮电的出资额为 91.98 万元,其实际对辽宁邮电的出资额 为 76.65 万元(对应股权比例 0.73%),差额部分 15.33 万元出资额(对应股权比例 0.146%) 的实际权益拥有人为金元文。苏金友、金元文已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在辽宁诚信公证处的 公证及本所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代持解除协议》,约定双方同意解除代持关系,并同意协助 辽宁邮电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到金元文名下的相关工商登记程序(即显名登记);后辽宁邮电 通过电话、面谈、邮件、函告等形式要求金元文协助办理显名登记,并向其送达请求协助办 理显名登记的书面通知,但截至董事会决议日,金元文未配合办理显名登记。

依据辽宁邮电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资料并经核查,本所 律师认为,辽宁邮电为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破产、 解散、清算以及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辽宁邮电公司 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辽宁邮电的主要历史沿革

1 、工商登记开业

1991 年 4 月,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辽宁省邮电管理局批准同意辽宁省 邮电设计院(邮电设计院的前身)开展技术贸易活动。辽宁省邮电设计院于 1991 年在辽宁省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为

45

97.5 万元,经营范围为电话交换、有线、无线传输及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咨 询。

1993 年,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出具《关于撤销辽宁省邮电设计院成立辽宁省 邮电规划设计院的通知》(辽邮发[1993]151 号),决定撤销辽宁省邮电设计院, 成立辽宁省邮电规划设计院,将其按省局直属处级单位管理,增加人员编制及职 责。邮电设计院于 1993 年就前述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前 后,邮电设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未发生改变。

22005 年,企业改制分流

辽宁邮电系在邮电设计院基础上改制设立。具体情况如下:

(1) 改制批准程序

2005年,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网通集团”)制定《中国网络 通信集团公司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第二批改制企业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国资委 审批,其中,邮电设计院被列入网通集团本次改制企业名单。

2005年9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主辅分离 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第二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资分配[2005]1100号), 批复载明:经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共同审核,原则同意网通集团 制定的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第二批实施方案。

2005年9月,邮电设计院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关于邮电设计院的企业改制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及实施改制用于职工安置的资产处置方案。

2005年12月10日,邮电设计院将职工大会表决通过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实 施改制用于职工安置的资产处置方案报送中国网通集团辽宁省通信公司(系此时 网通集团的下属公司)企业改制分流办公室审批,并于2005年12月10日取得该改 制分流办公室出具的《关于辽宁省邮电规划设计院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和资产处置 方案的批复》(改制办[2005]6号),同意辽宁邮电上报的改制方案、评估结果及 资产处置方案。

2005年12月8日,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关于对辽宁省邮电规划设 计院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批复》(辽劳社批[2005]71号),原则同意职工安置方案。

2006年5月19日,网通集团出具《关于辽宁省邮电规划设计院等7家单位改制

46

用“三类资产”审核的批复》(中国网通实业[2006]135号),认定邮电设计院的 资产为辅业资产,属于“三类资产”范围,用于实施主辅分离改制。

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辽宁省大连通信电缆厂等5户企业 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核销国有权益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49号),确认 包括邮电设计院在内的5户企业已按规定完成列入改制范围的三类资产的认定和 评估备案,各项支付和预留费用情况已经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经中介 机构专项审计,同意核减网通集团对邮电设计院的长期投资及所有者权益。

(2) 改制方案内容

1) 资产处置

经邮电设计院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及中国网通集团辽宁省通信公司企业改制 分流办公室同意,资产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A.同意辽邮设计院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根据上报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进行 企业改制,改制为国有资本全部退出,完全由改制企业职工持有股权的有限公司;

B.同意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评估基准日 2005 年 6 月 30 日对邮电设计院 的资产评估结果。经评估,企业资产总额 5,261.88 万元,负债总额 1,363.95 万元, 企业国有净资产总额 3,897.93 万元;

C.同意邮电设计院按照资产处置方案对企业净资产的处置意见,将经评估后 的国有净资产 3,897.93 万元:a.用于支付企业职工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经 济补偿金 1,404.80 万元(其中 1,171.34 万元转为股权,233.46 万元转为债权); b.用于支付内退和离退休人员预提费用 212.93 万元;c.用于员工出资购买净资产 828.66 万元;d.剩余净资产 1,451.54 万元转为改制企业对主体企业的负债(上述 资产均于辽宁邮电设立后处置、交割完毕,上述负债均于辽宁邮电改制完成后陆 续清偿或解决完毕)。

2) 职工安置

经邮电设计院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及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职工安置 方案主要内容如下:A.邮电设计院改制前在册职工总数 205 人。其中,在岗职工 167 人分流安置到改制后新企业工作,其余 38 人由网通集团统一管理;B.规定 职工安置费用及解决渠道;C.确认邮电设计院与安置职工之间不存在拖欠工资、

47

医药费等债务问题;D.规定社会保险关系及公积金接续办法等。

(3) 审计、评估程序

2005 年 10 月 20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XYZH/2005A7016-1”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邮 电设计院的总资产为 54,101,276.67 元,净资产为 40,060,962.83 元。

2005 年 12 月 5 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和评报字(2005)第 1039-3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邮电设计院申报评估 资产的总资产为 5,261.88 万元,净资产为 3,897.93 万元。该评估结果经网通集团 备案。

上述总资产及净资产的审计值高于评估值的原因系:邮电设计院的部分经审 计资产经批准不纳入企业改制,因此不在评估资产范围内。

(4) 工商变更登记

2005 年 12 月 13 日,辽宁省工商局出具“辽工商名称预核内字[2005]第 0500000447 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辽宁邮电规划设 计院有限公司”,保留期至 2006 年 6 月 13 日。

2005 年 12 月 7 日,辽宁邮电 35 名股东签署《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 司章程》。

2005 年 12 月 15 日,辽宁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辽天会师验字 [2005]第 04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5 年 12 月 15 日止,辽宁邮电收到 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2,000 万元。

2005 年 12 月 20 日,辽宁邮电办理完毕本次企业改制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取得辽宁省工商局核发的编号为 210000101651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 商登记的辽宁邮电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 陈志生 200 10.00 19 王晓华 44 2.20
2 包恩杰 123 6.15 20 金 洋 44 2.20
3 卞晓光 113 5.65 21 慕长禄 43 2.15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4 陈立人 100 5.00 22 韩松岭 41 2.05
5 姜日敏 100 5.00 23 周 巍 39 1.95
6 郭培武 86 4.30 24 杜占东 37 1.85
7 郭 奇 81 4.05 25 刘东辉 34 1.70
8 于 勇 80 4.00 26 辛广军 34 1.70
9 唐文志 66 3.30 27 赵 霓 32 1.60
10 丁向鸿 65 3.25 28 冯 哲 32 1.60
11 孙 黎 59 2.95 29 张立武 32 1.60
12 高文明 58 2.90 30 何 晶 32 1.60
13 罗宝康 55 2.75 31 葛振林 28 1.40
14 苏金友 52 2.60 32 贾红雷 27 1.35
15 张旭阳 51 2.55 33 宋雪骊 26 1.30
16 陈 曦 49 2.45 34 任庆胜 24 1.20
17 葛志全 48 2.40 35 付天飞 19 0.95
18 刘 慧 46 2.30 合 计 2,000 100

3 、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084 月)

2008 年 3 月 26 日,辽宁邮电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1) 辽宁 邮电股东将所持辽宁邮电股权作出如下转让: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持股比例(%
1 陈立人 祖 健 22 1.10
2 姜日敏 40 2.00
3 任庆胜 24 1.20
4 金 洋 孙智鹏 44 2.20
5 郭培武 5 0.25
6 陈立人 罗宝康 8 0.40
7 刘 慧 4 0.20
8 孙 黎 3 0.15
9 唐文志 3 0.15
10 于 勇 张旭阳 6 0.30
11 幕长禄 5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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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持股比例(%
12 卞晓光 5 0.25
13 苏金友 陈 曦 18 0.90
14 郭培武 包恩杰 6 0.30

(2) 辽宁邮电用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增加至 3,000 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上述股权转让后的辽宁邮电全部股东 按出资比例享有。

(3)辽宁邮电增加注册资本 500 万元,该等新增注册资本由祖健出资 125 万 元、曲均绪出资 210 万元,卢钟斌出资 165 万元。

(4) 根据上述事宜修改公司章程。

2008 年 3 月 26 日,各股权转让方及受让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2008 年 4 月 21 日,辽宁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辽友信验字 [2008]01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8 年 4 月 17 日,辽宁邮电已将盈余 公积金 1,0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且辽宁邮电已收到祖健、曲均绪、卢钟斌缴纳 的货币出资合计 500 万元。

2008 年 4 月 30 日,辽宁邮电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辽宁省工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210000004932402 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辽宁邮电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 陈志生 300 8.57 20 孙智鹏 73.5 2.10
2 祖 健 254 7.26 21 葛志全 72 2.06
3 曲均绪 210 6.00 22 慕长禄 72 2.06
4 包恩杰 193.5 5.53 23 王晓华 66 1.89
5 卞晓光 177 5.06 24 韩松岭 61.5 1.76
6 卢钟斌 165 4.71 25 周 巍 58.5 1.67
7 郭 奇 121.5 3.47 26 杜占东 55.5 1.59
8 郭培武 112.5 3.21 27 苏金友 51 1.46

50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9 唐文志 103.5 2.96 28 刘东辉 51 1.46
10 陈 曦 100.5 2.87 29 辛广军 51 1.46
11 丁向鸿 97.5 2.79 30 赵 霓 48 1.37
12 于 勇 96 2.74 31 冯 哲 48 1.37
13 罗宝康 94.5 2.70 32 张立武 48 1.37
14 孙 黎 93 2.66 33 何 晶 48 1.37
15 陈立人 90 2.57 34 葛振林 42 1.20
16 姜日敏 90 2.57 35 贾红雷 40.5 1.16
17 高文明 87 2.49 36 宋雪骊 39 1.11
18 张旭阳 85.5 2.44 37 付天飞 28.5 0.81
19 刘 慧 75 2.14 合 计 3,500 100

4 、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 20114 月)

2011 年 4 月 22 日,辽宁邮电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1)王晓华 将其所持辽宁邮电 1.89%的股权转让给王胜、高文明将其所持辽宁邮电 2.49%的 股权转让给王耀明;(2)辽宁邮电用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由 3,500 万元增加至 7,000 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 3,500 万元由辽宁邮电全部股东按出资 比例享有。

2011 年 4 月 22 日,辽宁邮电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1 年 4 月 23 日,各股权转让方及受让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2011 年 4 月,辽宁华之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辽华会验字(2011) 第 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辽宁邮电已将盈余公积金 3,500 万元转增注册资 本。

2011 年 4 月 28 日,辽宁邮电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辽宁省工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210000004932402 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辽宁邮电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51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 陈志生 600 8.57 20 孙智鹏 147 2.10
2 祖 健 508 7.26 21 葛志全 144 2.06
3 曲均绪 420 6.00 22 慕长禄 144 2.06
4 包恩杰 387 5.53 23 王 胜 132 1.89
5 卞晓光 354 5.06 24 韩松岭 123 1.76
6 卢钟斌 330 4.71 25 周 巍 117 1.67
7 郭 奇 243 3.47 26 杜占东 111 1.59
8 郭培武 225 3.21 27 苏金友 102 1.46
9 唐文志 207 2.96 28 刘东辉 102 1.46
10 陈 曦 201 2.87 29 辛广军 102 1.46
11 丁向鸿 195 2.79 30 赵 霓 96 1.37
12 于 勇 192 2.74 31 冯 哲 96 1.37
13 罗宝康 189 2.70 32 张立武 96 1.37
14 孙 黎 186 2.66 33 何 晶 96 1.37
15 陈立人 180 2.57 34 葛振林 84 1.20
16 姜日敏 180 2.57 35 贾红雷 81 1.16
17 王耀明 174 2.49 36 宋雪骊 78 1.11
18 张旭阳 171 2.44 37 付天飞 57 0.81
19 刘 慧 150 2.14 合 计 7,000 100

5 、第三次增资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2 月)

2015 年 2 月 12 日,辽宁邮电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1) 辽宁 邮电用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由 7,000 万元增加至 10,500 万元, 增加的注册资本 3,500 万元由辽宁邮电全部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2)股东将所持 辽宁邮电的股权作出如下转让: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股权比例(%
**1 ** 曲均绪 张启彤 630 6.00
**2 ** 郭 奇 刘英男 364.5 3.47
**3 ** 郭培武 王建国 337.5 3.21
**4 ** 孙 黎 王奎勇 279 2.66
**5 ** 慕长禄 齐智刚 216 2.06

52

**6 ** 杜占东 陈 溯 166.5 1.59
**7 ** 刘东辉 岳 胜 153 1.46
**8 ** 宋雪骊 任 颋 117 1.11

2015 年 2 月 12 日,辽宁邮电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5 年 2 月 12 日,各股权转让方及受让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2015 年 7 月 29 日,北京嘉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北嘉会验字 [2015]933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2 月 12 日,辽宁邮电已将盈余 公积金 3,5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

2015 年 2 月 16 日,辽宁邮电办理完毕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辽宁省工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210000004932402 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辽宁邮电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 陈志生 900 8.57 20 孙智鹏 220.5 2.10
2 祖 健 762 7.26 21 葛志全 216 2.06
3 张启彤 630 6.00 22 齐智刚 216 2.06
4 包恩杰 580.5 5.53 23 王 胜 198 1.89
5 卞晓光 531 5.06 24 韩松岭 184.5 1.76
6 卢钟斌 495 4.71 25 周 巍 175.5 1.67
7 刘英男 364.5 3.47 26 陈 溯 166.5 1.59
8 王建国 337.5 3.21 27 苏金友 153 1.46
9 唐文志 310.5 2.96 28 岳 胜 153 1.46
10 陈 曦 301.5 2.87 29 辛广军 153 1.46
11 丁向鸿 292.5 2.79 30 赵 霓 144 1.37
12 于 勇 288 2.74 31 冯 哲 144 1.37
13 罗宝康 283.5 2.70 32 张立武 144 1.37
14 王奎勇 279 2.66 33 何 晶 144 1.37
15 陈立人 270 2.57 34 葛振林 126 1.20
16 姜日敏 270 2.57 35 贾红雷 121.5 1.16
17 王耀明 261 2.49 36 任 颋 117 1.11

53

18 张旭阳 256.5 2.44 37 付天飞 85.5 0.81
19 刘 慧 225 2.14 合 计 10,500 100

6 、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512 月)

2015 年 12 月 25 日,辽宁邮电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将所 持辽宁邮电的股权作出如下转让:

转让出资额
(万元)
转让股权比
例(%
合计转让出资额
(万元)
合计转让股
权比例(%
转让方 受让方
姜日敏 天泽吉富 39.58 0.38 850.33 8.10
于 勇 40.05 0.38
祖 健 28.04 0.27
王 胜 29.38 0.28
陈立人 39.39 0.38
陈 曦 42.06 0.40
丁向鸿 37.39 0.36
冯 哲 16.02 0.15
周 巍 24.5 0.23
张立武 20.7 0.20
何 晶 14.26 0.16
任 颋 8.03 0.08
赵 霓 18.69 0.18
卞晓光 71.67 0.68
苏金友 19.37 0.18
齐智刚 18.06 0.17
王建国 43.64 0.42
陈 溯 17.38 0.17
罗宝康 32.06 0.31
张旭阳 36.07 0.34
岳 胜 16.26 0.15
包恩杰 86.14 0.82
付天飞 8.01 0.08
刘 慧 31.38 0.30
刘英男 52.1 0.50

54

转让出资额
(万元)
转让股权比
例(%
合计转让出资额
(万元)
合计转让股
权比例(%
转让方 受让方
王奎勇 37.4 0.36
唐文志 22.7 0.22
于 勇 善长资产 18 0.17 840.17 8.00
陈立人 4.5 0.04
陈 曦 18 0.17
丁向鸿 40.5 0.39
冯 哲 36 0.34
周 巍 10.5 0.10
张立武 4.5 0.04
何 晶 48 0.46
任 颋 63 0.60
赵 霓 18 0.17
卞晓光 48 0.46
苏金友 22.5 0.21
齐智刚 94.5 0.90
王建国 34.5 0.33
陈 溯 49.5 0.47
罗宝康 67.5 0.64
张旭阳 13.5 0.13
岳 胜 43.5 0.41
付天飞 0.67 0.01
王奎勇 3 0.03
唐文志 28.03 0.27
孙智鹏 20.71 0.20
葛振林 18.03 0.17
王耀明 29.72 0.28
贾红雷 18.03 0.17
葛志全 28.72 0.27
韩松岭 26.05 0.25
辛广军 22.7 0.22
张启彤 10.01 0.10
祖 健 北京泓石 573 5.46 786 7.49

55

转让出资额
(万元)
转让股权比
例(%
合计转让出资额
(万元)
合计转让股
权比例(%
转让方 受让方
王建国 9 0.09
付天飞 19.5 0.19
张启彤 184.5 1.76
付天飞 中金国联 7.5 0.07 682.5 6.50
刘 慧 13.5 0.13
刘英男 13.5 0.13
王奎勇 24 0.23
唐文志 72 0.69
孙智鹏 81 0.77
葛振林 4.5 0.04
王耀明 28.5 0.27
葛志全 22.5 0.21
韩松岭 9 0.09
张启彤 198 1.89
卢钟斌 208.5 1.99
王耀明 王卿泳 49.5 0.47 516 4.91
张启彤 180 1.71
卢钟斌 286.5 2.73

2015 年 12 月 25 日,各股权转让方及受让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2015 年 12 月 30 日,辽宁邮电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取得沈阳市沈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0006036053832 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辽宁邮电工商登记 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名称/姓名
1 陈志生 900 8.57 22 葛志全 164.78 1.57
2 天泽吉富 850.33 8.10 23 祖 健 160.96 1.53
3 善长资产 840.17 8.00 24 王耀明 153.28 1.46
4 北京泓石 786 7.49 25 韩松岭 149.45 1.42
5 中金国联 682.5 6.50 26 周 巍 140.5 1.34

56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名称/姓名
6 王卿泳 516 4.91 27 辛广军 130.3 1.24
7 包恩杰 494.36 4.71 28 张立武 118.8 1.13
8 卞晓光 411.33 3.92 29 孙智鹏 118.79 1.13
9 刘英男 298.9 2.85 30 苏金友 111.13 1.06
10 王建国 250.36 2.38 31 赵 霓 107.31 1.02
11 陈 曦 241.44 2.30 32 葛振林 103.47 0.99
12 姜日敏 230.42 2.19 33 贾红雷 103.47 0.99
13 于 勇 229.95 2.19 34 齐智刚 103.44 0.99
14 陈立人 226.11 2.15 35 陈 溯 99.62 0.95
15 丁向鸿 214.61 2.04 36 岳 胜 93.24 0.89
16 王奎勇 214.6 2.04 37 冯 哲 91.98 0.88
17 张旭阳 206.93 1.97 38 何 晶 81.74 0.78
18 唐文志 187.77 1.79 39 张启彤 57.49 0.55
19 罗宝康 183.94 1.75 40 付天飞 49.82 0.47
20 刘 慧 180.12 1.72 41 任 颋 45.97 0.44
21 王 胜 168.62 1.61 合 计 10,500 100

7 、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612 月)

2016 年 12 月 16 日,辽宁邮电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将所 持辽宁邮电的股权作出如下转让:

转让出资额
(万元)
转让股权比
例(%
合计受让出资额
(万元)
合计受让股
权比例(%
转让方 受让方
祖 健 刘 霞 45.99 0.44 45.99 0.44
陈立人 杜占东 57.49 0.55 57.49 0.55
陈 曦 毕健有 38.32 0.36 38.32 0.36
周 巍 陈兴宏 7.66 0.07 7.66 0.07
赵 霓 程国辉 42.16 0.40 42.16 0.40
卞晓光 张升伟 12.77 0.12 12.77 0.12
张旭阳 高 亮 65.15 0.62 65.15 0.62
岳 胜 辛亚锋 12.77 0.12 12.77 0.12
付 强 57.49 0.55 57.49 0.55
包恩杰 边庆跃 57.49 0.55 57.49 0.55
韩松岭 王 吉 38.32 0.36 38.32 0.36
王 胜 鸿讯飞龙 168.62 1.61 762.52 7.26

57

转让出资额
(万元)
转让股权比
例(%
合计受让出资额
(万元)
合计受让股
权比例(%
转让方 受让方
陈立人 15.32 0.15
陈 曦 49.82 0.47
丁向鸿 122.63 1.17
冯 哲 91.98 0.88
周 巍 40.86 0.39
张立武 61.31 0.58
何 晶 81.74 0.78
任 颋 30.64 0.29
齐智刚 7.66 0.07
王建国 49.81 0.47
张旭阳 26.81 0.26
岳 胜 7.66 0.07
王奎勇 7.66 0.07
任 颋 鸿信飞龙 15.33 0.15 817.46 7.79
赵 霓 65.15 0.62
卞晓光 283.59 2.70
苏金友 19.15 0.18
齐智刚 88.12 0.84
王建国 85.57 0.81
陈 溯 99.62 0.95
罗宝康 91.96 0.88
岳 胜 7.66 0.07
王奎勇 61.31 0.58
王建国 网讯飞龙 57.49 0.55 762.55 7.26
刘英男 42.15 0.40
唐文志 95.79 0.91
孙智鹏 61.30 0.58
葛振林 45.98 0.44
王耀明 95.79 0.91
贾红雷 45.98 0.44
葛志全 95.80 0.91
韩松岭 111.13 1.06
辛广军 53.65 0.51
张启彤 57.49 0.55
岳 胜 网信飞龙 7.66 0.07 758.56 7.23
包恩杰 321.90 3.07
付天飞 3.83 0.05
刘 慧 88.14 0.84
刘英男 249.09 2.37
王奎勇 88.14 0.84

58

2016 年 12 月 16 日,各股权转让方及受让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2016 年 12 月 20 日,辽宁邮电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取得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0006036053832 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辽宁邮电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姓名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股东名称
/姓名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序号
1 陈志生 900.00 8.57 25 辛广军 76.65 0.73
2 天泽吉富 850.33 8.10 26 葛志全 68.98 0.66
3 善长资产 840.17 8.00 27 高 亮 65.15 0.62
4 鸿信飞龙 817.46 7.79 28 杜占东 57.49 0.55
5 北京泓石 786.00 7.49 29 张立武 57.49 0.55
6 网讯飞龙 762.55 7.26 30 王建国 57.49 0.55
7 鸿讯飞龙 762.52 7.26 31 付 强 57.49 0.55
8 网信飞龙 758.76 7.23 32 边庆跃 57.49 0.55
9 中金国联 682.50 6.50 33 王奎勇 57.49 0.55
10 王卿泳 516.00 4.91 34 孙智鹏 57.49 0.55
11 姜日敏 230.42 2.19 35 葛振林 57.49 0.55
12 于 勇 229.95 2.19 36 王耀明 57.49 0.55
13 陈立人 153.30 1.46 37 贾红雷 57.49 0.55
14 陈 曦 153.30 1.46 38 刘 霞 45.99 0.44
15 祖 健 114.97 1.09 39 付天飞 45.99 0.44
16 卞晓光 114.97 1.09 40 程国辉 42.16 0.40
17 张旭阳 114.97 1.09 41 毕健有 38.32 0.36
18 包恩杰 114.97 1.09 42 王 吉 38.32 0.36
19 丁向鸿 91.98 0.88 43 张升伟 12.77 0.12
20 周 巍 91.98 0.88 44 辛亚锋 12.77 0.12
21 苏金友 91.98 0.88 45 陈兴宏 7.66 0.07
22 罗宝康 91.98 0.88 46 齐智刚 7.66 0.07
23 刘 慧 91.98 0.88 47 刘英男 7.66 0.07
24 唐文志 91.98 0.88 合 计 10,500 100

综上所述,经核查辽宁邮电的内部决策文件、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等资料,本 所律师认为,辽宁邮电工商登记的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辽宁邮电历史沿革 中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五、(二)、8、关于历史沿革中曾 存在的股权代持及代持清理情况”。

59

8 、关于历史沿革中曾存在的股权代持及代持清理情况

(1) 2005 年企业改制分流

辽宁邮电系由邮电设计院员工共同出资 2,000 万元设立。其中,1,171.34 万 元来源于 165 名员工参与企业改制所取得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其余 828.66 万元则由 212 名员工共同出资认购(其中 118 人为邮电设计院非国有身份 的员工;其余 94 人则包含在前述批准参与企业改制的 165 名员工之中)。即截至 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邮电设计院的实际股东为 283 名(包括 165 名批准参与企 业改制员工及 118 名非国有身份的员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类型 人数 补偿金出资金额 自有资金出资金额 合计金额
批准参与企业改制
员工
71 476 - 476
94 695.34 706.66 1,402
非国有身份的员工 118 - 122 122
合 计 283 1,171.34 828.66 2,000

说明:批准参与企业改制的员工总人数为 167 名,但其中 2 名员工放弃参与对改制企业出资, 领取全部经济补偿金。

为便于工商登记及管理,283 名股东中的 35 名股东登记为显名股东,其余 248 名股东作为隐名股东,其股权由显名股东代持。具体如下(股东之间未就股 权代持事宜签署代持协议):


显名
股东
登记出资额
(万元)
登记持股
比例(%
实际股东及其出资额(万元)
1 陈志生 200 10.00 陈志生 200 - - - -
2 包恩杰 123 6.15 包恩杰 24 边庆跃 15 史家亮 12
郭 斗 12 徐宏哲 10 武燕君 10
王 辉 10 孙波涛 10 刘洪波 10
李明1 10 - - - -
3 卞晓光 113 5.65 卞晓光 30 殷桂华 12 王 敏 12
付 强 12 李素智 12 杨 波 12
李 尤 10 金元文 3 高 原 1
田 可 1 林志超 1 孙晓光 1
曹 莹 1 关迎宾 1 邓绍凯 1
张升伟 1 齐 鑫 1 袁为民 1
4 陈立人 100 5.00 陈立人 100 - - - -
5 姜日敏 100 5.00 姜日敏 100 - - - -
6 郭培武 86 4.30 郭培武 20 曹永权 15 陈同利 15
汪明莉 10 李微微 10 王 玉 10

60


显名
股东
登记出资额
(万元)
登记持股
比例(%
实际股东及其出资额(万元)
陈 翔 1 陈少忱 1 李 智 1
王磊1 1 任 哲 1 关东浩 1
7 郭 奇 81 4.05 郭奇 24 杨继林 12 崔秀丽 12
夏明辉 10 王 雪 10 梁会民 1
刘英男 1 于志远 1 孟键慧 1
闫 巍 1 郝俊贺 1 张启彬 1
邵春华 1 徐 昊 1 宋 蕊 1
康怀宇 1 孟相宾 1 崔立春 1
8 于勇 80 4.00 于 勇 40 祖 健 18 刘 霞 12
任玉梅 10 - - - -
9 唐文志 66 3.30 唐文志 24 张小凡 12 安志复 10
黄德健 10 李伟峰 1 王凤武 1
刘 帅 1 张 健 1 王 红 1
李 阳 1 王健1 1 尚俊杰 1
唐 勇 1 王 刚 1 - -
10 丁向鸿 65 3.25 丁向鸿 24 陈 溯 15 柴绍金 10
王克俭 10 付 伟 1 梁 浩 1
苗遥遥 1 邹 愚 1 李 淼 1
张 硕 1 - - - -
11 孙 黎 59 2.95 孙 黎 20 王奎勇 12 刘晓明1 12
孙守军 10 吕树林 1 蔡晓东 1
董方明 1 陈春涛 1 孙永军 1
12 高文明 58 2.90 高文明 20 王耀明 10 曹丽娜 10
李 涛 10 卢长明 1 李毅强 1
张立慧 1 杨雨胜 1 金 鑫 1
段德印 1 秦 伟 1 张树意 1
13 罗宝康 55 2.75 罗宝康 20 靳莉群 12 许 博 10
牟 媛 10 董志峰 1 谢忠大 1
李 光 1 - - - -
14 苏金友 52 2.60 苏金友 18 马海峰 12 李旖旎 10
江克敏 10 李 刚 1 张 威 1
15 张旭阳 51 2.55 张旭阳 24 高 亮 15 王海涛 1
王大伟 1 张天顺 1 何 懿 1
徐 超 1 吴 阳 1 何玉龙 1
高 悦 1 宋殿波 1 韩建忠 1
王学松 1 张 殷 1 - -
16 陈 曦 49 2.45 陈 曦 24 刘殿友 12 李 丰 12
宋允迁 1 - - - -
17 葛志全 48 2.40 葛志全 18 刘守政 12 陈之光 10
于海翔 1 王艳燕 1 佟志新 1

61


显名
股东
登记出资额
(万元)
登记持股
比例(%
实际股东及其出资额(万元)
袁旭五 1 叶成钢 1 刘晓乐 1
马国峰 1 刘金萍 1 - -
18 刘 慧 46 2.30 刘 慧 20 盛旭辰 12 霍 光 10
孙鸣宇 1 刘 勇 1 王晗秋 1
王 聪 1 - - - -
19 王晓华 44 2.20 王晓华 12 闻 静 12 李伟1 10
王 胜 10 - - - -
20 金 洋 44 2.20 金 洋 15 孙智鹏 10 黄海涛 10
杜洪平 1 王 勇 1 张新宇 1
李 营 1 梁晓枫 1 刘丹丹 1
张文爽 1 王 岩 1 王 龙 1
21 慕长禄 43 2.15 慕长禄 20 齐文波 12 姬丽华 10
高 杨 1 - - - -
22 韩松岭 41 2.05 韩松岭 18 崔学刚 10 王 吉 10
熊 波 1 孟 磊 1 张明1 1
23 周 巍 39 1.95 周 巍 24 符 新 3 常 鹤 3
王 宇 1 孙 刚 1 杨险峰 1
侯春宁 1 张奕辰 1 崔 明 1
陈兴宏 1 王洪梅 1 李金华 1
24 杜占东 37 1.85 杜占东 12 王建国 12 张新立 1
陈成伟 1 赵 勇 1 尹 航 1
李 琼 1 邵 滨 1 韩 勇 1
王 峰 1 周东方 1 张多志 1
佟鹤男 1 刘洋1 1 许思成 1
25 刘东辉 34 1.70 刘东辉 12 张吉承 12 王慧杰 1
姚 兰 1 石 洋 1 王 南 1
齐智刚 1 杨 祥 1 庄 勇 1
丁海涛 1 刘丽娟 1 王希伟 1
26 辛广军 34 1.70 辛广军 20 邸绍蔚 12 惠兴雷 1
朱建国 1 - - - -
27 赵 霓 32 1.60 赵 霓 12 邵志学 12 程国辉 5
杨 晶 3 - - - -
28 冯 哲 32 1.60 冯 哲 24 辛亚锋 3 叶 勇 1
郑海明 1 易 兰 1 罗星辉 1
谈宝真 1 - - - -
29 张立武 32 1.60 张立武 12 姚殿成 12 马威 1
李 丹 1 宋 飞 1 赵鑫1 1
邱宇波 1 支 润 1 李 晨 1
赵 雷 1 - - - -
30 何 晶 32 1.60 何 晶 12 毕健有 10 任 颋 3
周 光 1 杨 磊 1 信 任 1

62


显名
股东
登记出资额
(万元)
登记持股
比例(%
实际股东及其出资额(万元)
徐一鸥 1 杨家宝 1 牛康宁 1
闫 宁 1 - - - -
31 葛振林 28 1.40 葛振林 15 孙 宇 10 李树雨 1
张 兵 1 顾龙生 1 - -
32 贾红雷 27 1.35 贾红雷 15 杨淑霞 10 夏 旭 1
冯宇鹏 1 - - - -
33 宋雪骊 26 1.30 宋雪骊 12 王奉生 10 吴雪梅 1
史煜玲 1 孙昕宇 1 王磊2 1
34 任庆胜 24 1.20 任庆胜 24 - - - -
35 付天飞 19 0.95 付天飞 12 洪 泽 1 刘明石 1
王冠群 1 董建卓 1 寇 胜 1
贺建军 1 高 屾 1 - -
合 计 2,000 100 -

说明:由于股东存在重名情形,因此以[股东姓名]1、[股东姓名]2 等区分表示。王磊 1 的身 份证号码为 21010419830716*,王磊 2 的身份证号码为 21010519790505;李伟 1 的 身份证号码为 21010519560413;赵鑫 1 的身份证号码为 21010519810616;李明 1 的身份证号码为 21030219620605;刘晓明 1 的身份证号码为 21060319630211;王 健 1 的身份证号码为 21070219680818;张明 1 的身份证号码为 21110319800429; 刘洋 1 的身份证号码为 21140219811019***。

(2) 2005 年工商登记完成后至 201512 月外部投资者入股前

为便于员工股权管理,辽宁邮电自 2005 年 12 月登记设立起至 2015 年 12 月外部投资者入股前,其股东退出或减持、进入或增持由辽宁邮电以股权池的形 式管理,该部分股权池由辽宁邮电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在辽宁邮电股东情况表中, 该部分股权的股东名称为“股权池”。

辽宁邮电股东退出或减持、进入或增持的定价原则如下:

情形 定价原则
股东进入或增持 参考辽宁邮电上一年度期末每单位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金额确定
死亡或退休人员
退股
按照上一年度的股权价格+(本年度的股权价格-上一年度的股权价格)
*X/12确定,X为离职时的月份,退股股权参与辽宁邮电当年度分红(如
有),退股金额于当年度辽宁邮电审计结束确定股权价格后一次性支付
离职或辞退人员
退股
按照取得股权时的价格定价

2005 年 12 月辽宁邮电登记设立起至 2015 年 12 月外部投资者入股前,历年 股权价格如下:

63

参考年度末净资产确定的股权价格(元
/单位注册资本)
年度 辽宁邮电注册资本(万元)
2005年 2,000 1.00
2006年 2,000 1.50
2007年 2,000 1.50
2008年 3,500 1.50
2009年 3,500 2.00
2010年 3,500 2.60
2011年 7,000 2.00
2012年 7,000 2.50
2013年 7,000 3.00
2014年 7,000 3.50

辽宁邮电实际股东的退出或减持依据员工意愿或离职、退休等原因发生,员 工新入股或增持则由辽宁邮电决策在某一时点集中进行(以下将此过程简称为 “股权调整”),具体为 2007 年 12 月、2010 年 1 月、2010 年 12 月、2013 年 1 月、2015 年 1 月。股权调整只是辽宁邮电股权结构的变化,股本总额并不因上 述调整而变化,上述期间,辽宁邮电还进行过 1 次货币增资、3 次盈余公积金转 增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1) 2007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调整(对应辽宁邮电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2005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期间,股东因离职、退休或自愿申请等原因而 减少出资额/退股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减少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减少出资额(万元)
1 陈立人 40 14 王 宇 1
2 姜日敏 40 15 杨险峰 1
3 任庆胜 24 16 侯春宁 1
4 曹永权 15 17 李 晨 1
5 邵志学 12 18 徐一鸥 1
6 马海峰 12 19 杨家宝 1
7 王克俭 10 20 洪 泽 1
8 李旖旎 10 21 罗星辉 1
9 汪明莉 10 22 李义强 1
10 王希伟 1 23 金 鑫 1
11 张新立 1 24 段德印 1
12 高 原 1 25 秦 伟 1

64

序号 股东姓名 减少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减少出资额(万元)
13 袁为民 1 26 王艳燕 1
合 计 190

2007 年 12 月,股东增加出资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1 任庆胜 40 31 刘丽娟 1
2 王 敏 24 32 邵 滨 1
3 代劲松 6.67 33 佟鹤男 1
4 祖 健 6 34 张 硕 1
5 程国辉 6 35 李道圣 1
6 陈 曦 6 36 刘志生 1
7 包恩杰 6 37 金元文 1
8 张旭阳 6 38 林志超 1
9 孙智鹏 5 39 关迎宾 1
10 王耀明 5 40 张升伟 1
11 慕长禄 4 41 齐 鑫 1
12 郭培武 4 42 张 威 1
13 罗宝康 4 43 张庆龙 1
14 刘 慧 4 44 崔 明 1
15 龚 琳 3.33 45 马 威 1
16 王建国 3 46 邱宇波 1
17 杜占东 3 47 周 光 1
18 王奎勇 3 48 任 颋 1
19 付 强 3 49 姜文博 1
20 张小凡 3 50 娄鹏飞 1
21 张立武 3 51 辛 宇 1
22 谭 瑛 2 52 王德强 1
23 禇先欣 2 53 杨 光 1
24 高 亮 2 54 张 现 1
25 苏金友 2 55 姜佳男 1
26 高 杨 1 56 王现伟 1
27 张 铭 1 57 孙 勇 1
28 石 洋 1 58 孙卓霖 1
29 齐智刚 1 59 范晓东 1
30 庄 勇 1 合 计 190

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辽宁邮电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65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 陈志生 200 10.00 141 宋 飞 1 0.05
2 陈立人 60 3.00 142 赵鑫1 1 0.05
3 姜日敏 60 3.00 143 支 润 1 0.05
4 于 勇 40 2.00 144 赵 雷 1 0.05
5 任庆胜 40 2.00 145 杨 磊 1 0.05
6 王 敏 36 1.80 146 信 任 1 0.05
7 陈 曦 30 1.50 147 牛康宁 1 0.05
8 卞晓光 30 1.50 148 闫 宁 1 0.05
9 张旭阳 30 1.50 149 田 可 1 0.05
10 包恩杰 30 1.50 150 孙晓光 1 0.05
11 祖 健 24 1.20 151 曹 莹 1 0.05
12 慕长禄 24 1.20 152 邓绍凯 1 0.05
13 郭培武 24 1.20 153 李 刚 1 0.05
14 周 巍 24 1.20 154 吴雪梅 1 0.05
15 冯 哲 24 1.20 155 史煜玲 1 0.05
16 丁向鸿 24 1.20 156 孙昕宇 1 0.05
17 罗宝康 24 1.20 157 王磊2 1 0.05
18 刘 慧 24 1.20 158 王慧杰 1 0.05
19 郭 奇 24 1.20 159 姚 兰 1 0.05
20 唐文志 24 1.20 160 王 南 1 0.05
21 苏金友 20 1.00 161 杨 祥 1 0.05
22 孙 黎 20 1.00 162 丁海涛 1 0.05
23 高文明 20 1.00 163 陈成伟 1 0.05
24 辛广军 20 1.00 164 赵 勇 1 0.05
25 韩松岭 18 0.90 165 尹 航 1 0.05
26 葛志全 18 0.90 166 李 琼 1 0.05
27 高 亮 17 0.85 167 韩 勇 1 0.05
28 陈同利 15 0.75 168 王 峰 1 0.05
29 张立武 15 0.75 169 周东方 1 0.05
30 付 强 15 0.75 170 张多志 1 0.05
31 杜占东 15 0.75 171 刘洋1 1 0.05
32 王建国 15 0.75 172 许思成 1 0.05
33 陈 溯 15 0.75 173 付 伟 1 0.05
34 边庆跃 15 0.75 174 梁 浩 1 0.05
35 王奎勇 15 0.75 175 苗遥遥 1 0.05
36 张小凡 15 0.75 176 邹 愚 1 0.05
37 金 洋 15 0.75 177 李 淼 1 0.05
38 孙智鹏 15 0.75 178 董志峰 1 0.05
39 葛振林 15 0.75 179 谢忠大 1 0.05
40 王耀明 15 0.75 180 李 光 1 0.05
41 贾红雷 15 0.75 181 王海涛 1 0.05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42 刘 霞 12 0.60 182 王大伟 1 0.05
43 王晓华 12 0.60 183 张天顺 1 0.05
44 闻 静 12 0.60 184 何 懿 1 0.05
45 齐文波 12 0.60 185 徐 超 1 0.05
46 赵 霓 12 0.60 186 吴 阳 1 0.05
47 刘殿友 12 0.60 187 何玉龙 1 0.05
48 李 丰 12 0.60 188 高 悦 1 0.05
49 姚殿成 12 0.60 189 宋殿波 1 0.05
50 何 晶 12 0.60 190 韩建忠 1 0.05
51 殷桂华 12 0.60 191 王学松 1 0.05
52 李素智 12 0.60 192 张 殷 1 0.05
53 杨 波 12 0.60 193 叶 勇 1 0.05
54 宋雪骊 12 0.60 194 郑海明 1 0.05
55 刘东辉 12 0.60 195 易 兰 1 0.05
56 张吉承 12 0.60 196 谈宝真 1 0.05
57 史家亮 12 0.60 197 刘明石 1 0.05
58 郭 斗 12 0.60 198 王冠群 1 0.05
59 付天飞 12 0.60 199 董建卓 1 0.05
60 盛旭辰 12 0.60 200 寇 胜 1 0.05
61 杨继林 12 0.60 201 贺建军 1 0.05
62 崔秀丽 12 0.60 202 高 屾 1 0.05
63 刘晓明1 12 0.60 203 孙鸣宇 1 0.05
64 邸绍蔚 12 0.60 204 刘 勇 1 0.05
65 刘守政 12 0.60 205 王晗秋 1 0.05
66 靳莉群 12 0.60 206 王 聪 1 0.05
67 程国辉 11 0.55 207 梁会民 1 0.05
68 任玉梅 10 0.50 208 刘英男 1 0.05
69 李伟1 10 0.50 209 于志远 1 0.05
70 王 胜 10 0.50 210 孟健慧 1 0.05
71 姬丽华 10 0.50 211 闫 巍 1 0.05
72 李微微 10 0.50 212 郝俊贺 1 0.05
73 王 玉 10 0.50 213 张启彬 1 0.05
74 毕健有 10 0.50 214 邵春华 1 0.05
75 李 尤 10 0.50 215 徐 昊 1 0.05
76 江克敏 10 0.50 216 宋 蕊 1 0.05
77 王奉生 10 0.50 217 康怀宇 1 0.05
78 柴绍金 10 0.50 218 孟相宾 1 0.05
79 许 博 10 0.50 219 崔立春 1 0.05
80 牟 媛 10 0.50 220 吕树林 1 0.05
81 徐宏哲 10 0.50 221 蔡晓东 1 0.05
82 武燕君 10 0.50 222 董方明 1 0.05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83 王 辉 10 0.50 223 陈春涛 1 0.05
84 孙波涛 10 0.50 224 孙永军 1 0.05
85 刘洪波 10 0.50 225 李伟峰 1 0.05
86 李明1 10 0.50 226 王凤武 1 0.05
87 霍 光 10 0.50 227 刘 帅 1 0.05
88 夏明辉 10 0.50 228 张 健 1 0.05
89 王 雪 10 0.50 229 王 红 1 0.05
90 孙守军 10 0.50 230 李 阳 1 0.05
91 安志复 10 0.50 231 王健1 1 0.05
92 黄德健 10 0.50 232 尚俊杰 1 0.05
93 黄海涛 10 0.50 233 唐 勇 1 0.05
94 孙 宇 10 0.50 234 王 刚 1 0.05
95 曹丽娜 10 0.50 235 杜洪平 1 0.05
96 李 涛 10 0.50 236 王 勇 1 0.05
97 杨淑霞 10 0.50 237 张新宇 1 0.05
98 陈之光 10 0.50 238 李 营 1 0.05
99 崔学刚 10 0.50 239 梁晓枫 1 0.05
100 王 吉 10 0.50 240 刘丹丹 1 0.05
101 代劲松 6.67 0.33 241 张文爽 1 0.05
102 任 颋 4 0.20 242 王 妍 1 0.05
103 金元文 4 0.20 243 王 龙 1 0.05
104 龚 琳 3.33 0.17 244 李树雨 1 0.05
105 杨 晶 3 0.15 245 张 兵 1 0.05
106 符 新 3 0.15 246 顾龙生 1 0.05
107 常 鹤 3 0.15 247 卢长明 1 0.05
108 辛亚锋 3 0.15 248 张立慧 1 0.05
109 高 杨 2 0.10 249 杨雨胜 1 0.05
110 崔 明 2 0.10 250 张树意 1 0.05
111 马 威 2 0.10 251 夏 旭 1 0.05
112 邱宇波 2 0.10 252 冯宇鹏 1 0.05
113 周 光 2 0.10 253 于海翔 1 0.05
114 林志超 2 0.10 254 佟志新 1 0.05
115 关迎宾 2 0.10 255 袁旭五 1 0.05
116 张升伟 2 0.10 256 叶成钢 1 0.05
117 齐 鑫 2 0.10 257 刘晓乐 1 0.05
118 张 威 2 0.10 258 马国峰 1 0.05
119 石 洋 2 0.10 259 刘金萍 1 0.05
120 齐智刚 2 0.10 260 熊 波 1 0.05
121 庄 勇 2 0.10 261 孟 磊 1 0.05
122 刘丽娟 2 0.10 262 张明1 1 0.05
123 邵 滨 2 0.10 263 惠兴雷 1 0.05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24 佟鹤男 2 0.10 264 朱建国 1 0.05
125 张 硕 2 0.10 265 张 铭 1 0.05
126 谭 瑛 2 0.10 266 李道圣 1 0.05
127 褚先欣 2 0.10 267 刘志生 1 0.05
128 宋允迁 1 0.05 268 张庆龙 1 0.05
129 陈 翔 1 0.05 269 姜文博 1 0.05
130 陈少忱 1 0.05 270 娄鹏飞 1 0.05
131 李 智 1 0.05 271 辛 宇 1 0.05
132 王磊1 1 0.05 272 王德强 1 0.05
133 任 哲 1 0.05 273 杨 光 1 0.05
134 关东浩 1 0.05 274 张 现 1 0.05
135 孙 钢 1 0.05 275 姜佳男 1 0.05
136 张奕辰 1 0.05 276 王现伟 1 0.05
137 陈兴宏 1 0.05 277 孙 勇 1 0.05
138 王洪梅 1 0.05 278 孙卓霖 1 0.05
139 李金华 1 0.05 279 范晓东 1 0.05
140 李 丹 1 0.05 280 股权池 0 0.00
合 计 2,000 100 -

2) 2008 年 3 月,第一次增资(对应辽宁邮电注册资本 3,500 万元)

2008 年 3 月,辽宁邮电用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辽宁邮电注 册资本增至 3,000 万元;曲钧绪等 33 名自然人以 1 元/单位注册资本的价格对辽 宁邮电增资 375 万元,同时将辽宁邮电以前年度股权池所得分红款结余以 1 元/ 单位注册资本的价格对辽宁邮电增资 125 万元,本次合计增资 500 万元,具体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1 曲钧绪 60 18 谭宝庆 1.5
2 杨吉文 30 19 李 楠 1.5
3 张启彤 30 20 张德鸣 1.5
4 丁维发 18 21 杨敬波 1.5
5 王世斌 18 22 高 华 1.5
6 全国莲 18 23 王 妍 1.5
7 杨 宁 18 24 杨岳涛 1.5
8 王华禄 18 25 张光军 1.5
9 卢钟斌 18 26 张 新 1.5
10 田卫华 18 27 王述颖 1.5
11 刘庆福 15 28 丁晓红 1.5
12 徐业平 15 29 解 鲲 1.5

69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13 张合慧 15 30 柴佳春 1.5
14 薛馨利 15 31 佟丽杰 1.5
15 马 艳 15 32 徐 婷 1.5
16 曹向前 15 33 孙兆亮 1.5
17 曹昕平 15 34 股权池 125
合 计 500 -

本次增资完成后,辽宁邮电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 陈志生 300 8.57 158 宋 飞 1.5 0.04
2 陈立人 90 2.57 159 赵鑫1 1.5 0.04
3 姜日敏 90 2.57 160 支 润 1.5 0.04
4 于 勇 60 1.71 161 赵 雷 1.5 0.04
5 任庆胜 60 1.71 162 杨 磊 1.5 0.04
6 曲钧绪 60 1.71 163 信 任 1.5 0.04
7 王 敏 54 1.54 164 牛康宁 1.5 0.04
8 陈 曦 45 1.29 165 闫 宁 1.5 0.04
9 张旭阳 45 1.29 166 田 可 1.5 0.04
10 卞晓光 45 1.29 167 孙晓光 1.5 0.04
11 包恩杰 45 1.29 168 曹 莹 1.5 0.04
12 祖 健 36 1.03 169 邓绍凯 1.5 0.04
13 慕长禄 36 1.03 170 李 刚 1.5 0.04
14 郭培武 36 1.03 171 吴雪梅 1.5 0.04
15 周 巍 36 1.03 172 史煜玲 1.5 0.04
16 丁向鸿 36 1.03 173 孙昕宇 1.5 0.04
17 罗宝康 36 1.03 174 王磊2 1.5 0.04
18 刘 慧 36 1.03 175 王慧杰 1.5 0.04
19 郭 奇 36 1.03 176 姚 兰 1.5 0.04
20 唐文志 36 1.03 177 王 南 1.5 0.04
21 冯 哲 36 1.03 178 杨 祥 1.5 0.04
22 苏金友 30 0.86 179 丁海涛 1.5 0.04
23 孙 黎 30 0.86 180 陈成伟 1.5 0.04
24 高文明 30 0.86 181 赵 勇 1.5 0.04
25 辛广军 30 0.86 182 尹 航 1.5 0.04
26 杨吉文 30 0.86 183 李 琼 1.5 0.04
27 张启彤 30 0.86 184 韩 勇 1.5 0.04
28 葛志全 27 0.77 185 王 峰 1.5 0.04
29 韩松岭 27 0.77 186 周东方 1.5 0.04
30 陈同利 22.5 0.64 187 张多志 1.5 0.04
31 张立武 22.5 0.64 188 刘洋1 1.5 0.04

70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32 付 强 22.5 0.64 189 许思成 1.5 0.04
33 杜占东 22.5 0.64 190 付 伟 1.5 0.04
34 王建国 22.5 0.64 191 梁 浩 1.5 0.04
35 陈 溯 22.5 0.64 192 苗遥遥 1.5 0.04
36 高 亮 25.5 0.73 193 邹 愚 1.5 0.04
37 边庆跃 22.5 0.64 194 李 淼 1.5 0.04
38 王奎勇 22.5 0.64 195 董志峰 1.5 0.04
39 张小凡 22.5 0.64 196 谢忠大 1.5 0.04
40 金 洋 22.5 0.64 197 李 光 1.5 0.04
41 孙智鹏 22.5 0.64 198 刘明石 1.5 0.04
42 葛振林 22.5 0.64 199 王冠群 1.5 0.04
43 王耀明 22.5 0.64 200 董建卓 1.5 0.04
44 贾红雷 22.5 0.64 201 寇 胜 1.5 0.04
45 刘 霞 18 0.51 202 贺建军 1.5 0.04
46 王晓华 18 0.51 203 高 屾 1.5 0.04
47 闻 静 18 0.51 204 孙鸣宇 1.5 0.04
48 齐文波 18 0.51 205 刘 勇 1.5 0.04
49 赵 霓 18 0.51 206 王晗秋 1.5 0.04
50 刘殿友 18 0.51 207 王 聪 1.5 0.04
51 李 丰 18 0.51 208 王海涛 1.5 0.04
52 姚殿成 18 0.51 209 王大伟 1.5 0.04
53 何 晶 18 0.51 210 张天顺 1.5 0.04
54 李素智 18 0.51 211 何 懿 1.5 0.04
55 杨 波 18 0.51 212 徐 超 1.5 0.04
56 殷桂华 18 0.51 213 吴 阳 1.5 0.04
57 宋雪骊 18 0.51 214 何玉龙 1.5 0.04
58 刘东辉 18 0.51 215 高 悦 1.5 0.04
59 张吉承 18 0.51 216 宋殿波 1.5 0.04
60 靳莉群 18 0.51 217 韩建忠 1.5 0.04
61 史家亮 18 0.51 218 王学松 1.5 0.04
62 郭 斗 18 0.51 219 张 殷 1.5 0.04
63 付天飞 18 0.51 220 叶 勇 1.5 0.04
64 盛旭辰 18 0.51 221 郑海明 1.5 0.04
65 杨继林 18 0.51 222 易 兰 1.5 0.04
66 崔秀丽 18 0.51 223 谈宝真 1.5 0.04
67 刘晓明1 18 0.51 224 梁会民 1.5 0.04
68 刘守政 18 0.51 225 刘英男 1.5 0.04
69 邸绍蔚 18 0.51 226 于志远 1.5 0.04
70 丁维发 18 0.51 227 孟健慧 1.5 0.04
71 王世斌 18 0.51 228 闫 巍 1.5 0.04
72 全国莲 18 0.51 229 郝俊贺 1.5 0.04

71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73 杨 宁 18 0.51 230 张启彬 1.5 0.04
74 王华禄 18 0.51 231 邵春华 1.5 0.04
75 卢钟斌 18 0.51 232 徐 昊 1.5 0.04
76 田卫华 18 0.51 233 宋 蕊 1.5 0.04
77 程国辉 16.5 0.47 234 康怀宇 1.5 0.04
78 任玉梅 15 0.43 235 孟相宾 1.5 0.04
79 李伟1 15 0.43 236 崔立春 1.5 0.04
80 王 胜 15 0.43 237 吕树林 1.5 0.04
81 姬丽华 15 0.43 238 蔡晓东 1.5 0.04
82 李微微 15 0.43 239 董方明 1.5 0.04
83 王 玉 15 0.43 240 陈春涛 1.5 0.04
84 李 尤 15 0.43 241 孙永军 1.5 0.04
85 江克敏 15 0.43 242 李伟峰 1.5 0.04
86 王奉生 15 0.43 243 王凤武 1.5 0.04
87 霍 光 15 0.43 244 刘 帅 1.5 0.04
88 夏明辉 15 0.43 245 张 健 1.5 0.04
89 王 雪 15 0.43 246 王 红 1.5 0.04
90 安志复 15 0.43 247 李 阳 1.5 0.04
91 黄德健 15 0.43 248 王健1 1.5 0.04
92 孙守军 15 0.43 249 尚俊杰 1.5 0.04
93 黄海涛 15 0.43 250 唐 勇 1.5 0.04
94 孙 宇 15 0.43 251 王 刚 1.5 0.04
95 曹丽娜 15 0.43 252 杜洪平 1.5 0.04
96 李 涛 15 0.43 253 王 勇 1.5 0.04
97 崔学刚 15 0.43 254 张新宇 1.5 0.04
98 王 吉 15 0.43 255 李 营 1.5 0.04
99 杨淑霞 15 0.43 256 梁晓枫 1.5 0.04
100 陈之光 15 0.43 257 刘丹丹 1.5 0.04
101 刘庆福 15 0.43 258 张文爽 1.5 0.04
102 徐业平 15 0.43 259 王 岩 1.5 0.04
103 张合慧 15 0.43 260 王 龙 1.5 0.04
104 薛馨利 15 0.43 261 李树雨 1.5 0.04
105 马 艳 15 0.43 262 张 兵 1.5 0.04
106 曹向前 15 0.43 263 顾龙生 1.5 0.04
107 曹昕平 15 0.43 264 卢长明 1.5 0.04
108 柴绍金 15 0.43 265 张立慧 1.5 0.04
109 许 博 15 0.43 266 杨雨胜 1.5 0.04
110 牟 媛 15 0.43 267 张树意 1.5 0.04
111 徐宏哲 15 0.43 268 夏 旭 1.5 0.04
112 武燕君 15 0.43 269 冯宇鹏 1.5 0.04
113 王 辉 15 0.43 270 于海翔 1.5 0.04

72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14 孙波涛 15 0.43 271 佟志新 1.5 0.04
115 刘洪波 15 0.43 272 袁旭五 1.5 0.04
116 李明1 15 0.43 273 叶成钢 1.5 0.04
117 毕健有 15 0.43 274 刘晓乐 1.5 0.04
118 代劲松 10 0.29 275 马国峰 1.5 0.04
119 任 颋 6 0.17 276 刘金萍 1.5 0.04
120 金元文 6 0.17 277 熊 波 1.5 0.04
121 龚 琳 5 0.14 278 孟 磊 1.5 0.04
122 杨 晶 4.5 0.13 279 张明1 1.5 0.04
123 符 新 4.5 0.13 280 惠兴雷 1.5 0.04
124 常 鹤 4.5 0.13 281 朱建国 1.5 0.04
125 辛亚锋 4.5 0.13 282 张 铭 1.5 0.04
126 高 杨 3 0.09 283 李道圣 1.5 0.04
127 崔 明 3 0.09 284 刘志生 1.5 0.04
128 马 威 3 0.09 285 张庆龙 1.5 0.04
129 邱宇波 3 0.09 286 姜文博 1.5 0.04
130 周 光 3 0.09 287 娄鹏飞 1.5 0.04
131 林志超 3 0.09 288 辛 宇 1.5 0.04
132 关迎宾 3 0.09 289 王德强 1.5 0.04
133 张升伟 3 0.09 290 杨 光 1.5 0.04
134 齐 鑫 3 0.09 291 张 现 1.5 0.04
135 张 威 3 0.09 292 姜佳男 1.5 0.04
136 石 洋 3 0.09 293 王现伟 1.5 0.04
137 齐智刚 3 0.09 294 孙 勇 1.5 0.04
138 庄 勇 3 0.09 295 孙卓霖 1.5 0.04
139 刘丽娟 3 0.09 296 范晓东 1.5 0.04
140 邵 滨 3 0.09 297 谭宝庆 1.5 0.04
141 佟鹤男 3 0.09 298 李 楠 1.5 0.04
142 张 硕 3 0.09 299 张德鸣 1.5 0.04
143 谭 瑛 3 0.09 300 杨敬波 1.5 0.04
144 褚先欣 3 0.09 301 高 华 1.5 0.04
145 宋允迁 1.5 0.04 302 王 妍 1.5 0.04
146 陈 翔 1.5 0.04 303 杨岳涛 1.5 0.04
147 陈少忱 1.5 0.04 304 张光军 1.5 0.04
148 李 智 1.5 0.04 305 张 新 1.5 0.04
149 王磊1 1.5 0.04 306 王述颖 1.5 0.04
150 任 哲 1.5 0.04 307 丁晓红 1.5 0.04
151 关东浩 1.5 0.04 308 解 鲲 1.5 0.04
152 孙 钢 1.5 0.04 309 柴佳春 1.5 0.04
153 张奕辰 1.5 0.04 310 佟丽杰 1.5 0.04
154 陈兴宏 1.5 0.04 311 徐 婷 1.5 0.04

73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55 王洪梅 1.5 0.04 312 孙兆亮 1.5 0.04
156 李金华 1.5 0.04 313 股权池 125 4.17
157 李 丹 1.5 0.04 合 计 3,500 100

3) 2010 年 1 月,第二次股权调整(对应辽宁邮电注册资本 3,500 万元)

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1 月期间,股东减少出资额/退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减少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减少出资额(万元)
1 王晓华 18 9 张奕辰 1.5
2 丁维发 18 10 何 懿 1.5
3 柴绍金 15 11 郑海明 1.5
4 刘庆福 15 12 张启彬 1.5
5 王奉生 15 13 王凤武 1.5
6 姜佳男 1.5 14 马国峰 1.5
7 董志峰 1.5 15 高 屾 1.5
8 牛康宁 1.5 16 王 勇 1.5
合 计 97.5 -

2010 年 1 月,股东增加出资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1 于 勇 30 56 徐 晓 1
2 陈 曦 15 57 于 锟 1
3 岳 胜 10 58 徐一鸥 1
4 祖 健 9 59 李明2 1
5 禇先欣 2 60 季瑜新 1
6 马 威 2 61 张占丰 1
7 张升伟 2 62 徐 海 1
8 佟鹤男 2 63 王 科 1
9 杨 光 1.5 64 戴美红 1
10 张 铭 1.5 65 陈 莉 1
11 刘英男 1.5 66 徐 胜 1
12 孙 钢 1.5 67 王健2 1

74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13 姜文博 1.5 68 王长龙 1
14 陈兴宏 1.5 69 范继平 1
15 李 丹 1.5 70 张 杰 1
16 信 任 1.5 71 毕 波 1
17 支 润 1.5 72 刘 宇 1
18 赵 雷 1.5 73 鲍 齐 1
19 曹 莹 1.5 74 郭风强 1
20 邓绍凯 1.5 75 毛瑞杰 1
21 李 刚 1.5 76 可宏刚 1
22 史煜玲 1.5 77 甄学伟 1
23 王磊2 1.5 78 武 猛 1
24 孙晓光 1.5 79 刘晓林 1
25 王慧杰 1.5 80 宋 淼 1
26 李 琼 1.5 81 隋明生 1
27 邹 愚 1.5 82 陈德智 1
28 刘洋1 1.5 83 刘大宝 1
29 宋允迁 1.5 84 杨伟东 1
30 王德强 1.5 85 李大鹏 1
31 李 光 1.5 86 赵 郸 1
32 徐 超 1.5 87 李悦莲 1
33 宋殿波 1.5 88 王冬雷 1
34 王学松 1.5 89 宗文杰 1
35 张 殷 1.5 90 范青松 1
36 叶 勇 1.5 91 朱 凯 1
37 尚俊杰 1.5 92 周 昊 1
38 刘丹丹 1.5 93 叶会岩 1
39 李树雨 1.5 94 孟凡龙 1
40 李 楠 1.5 95 周智翔 1
41 高 华 1.5 96 田 旭 1
42 王 岩 1.5 97 张彦铭 1
43 杨岳涛 1.5 98 孙 飞 1
44 王述颖 1.5 99 唐家辉 1
45 丁晓红 1.5 100 张开胜 1

75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46 解 鲲 1.5 101 张 建 1
47 柴佳春 1.5 102 张雁澎 1
48 佟雅芹 1 103 马 腾 1
49 杜 鉴 1 104 陈德金 1
50 白 羽 1 105 楮善杰 1
51 李 田 1 106 刘 旺 1
52 罗全琳 1 107 符 新 0.5
53 魏守新 1 108 常 鹤 0.5
54 王 英 1 109 辛亚锋 0.5
55 宋 刚 1 合 计 191

说明:李明 2 的身份证号码为 21050419800607* ;王健 2 的身份证号码为 21010519820801*。

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股权池所持有的待分配股权结余为 31.5 万元注册资 本(即 125 万元加上 97.5 万元减去 191 万元),辽宁邮电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 陈志生 300 8.57 180 陈 翔 1.5 0.04
2 陈立人 90 2.57 181 陈少忱 1.5 0.04
3 姜日敏 90 2.57 182 李 智 1.5 0.04
4 于 勇 90 2.57 183 王磊1 1.5 0.04
5 陈 曦 60 1.71 184 任 哲 1.5 0.04
6 任庆胜 60 1.71 185 关东浩 1.5 0.04
7 曲钧绪 60 1.71 186 王洪梅 1.5 0.04
8 王 敏 54 1.54 187 李金华 1.5 0.04
9 祖 健 45 1.29 188 宋 飞 1.5 0.04
10 卞晓光 45 1.29 189 赵鑫1 1.5 0.04
11 张旭阳 45 1.29 190 杨 磊 1.5 0.04
12 包恩杰 45 1.29 191 闫 宁 1.5 0.04
13 慕长禄 36 1.03 192 田 可 1.5 0.04
14 郭培武 36 1.03 193 吴雪梅 1.5 0.04
15 周 巍 36 1.03 194 孙昕宇 1.5 0.04
16 丁向鸿 36 1.03 195 姚 兰 1.5 0.04
17 罗宝康 36 1.03 196 王 南 1.5 0.04
18 冯 哲 36 1.03 197 杨 祥 1.5 0.04
19 刘 慧 36 1.03 198 丁海涛 1.5 0.04
20 郭 奇 36 1.03 199 陈成伟 1.5 0.04
21 唐文志 36 1.03 200 赵 勇 1.5 0.04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22 苏金友 30 0.86 201 尹 航 1.5 0.04
23 孙 黎 30 0.86 202 韩 勇 1.5 0.04
24 高文明 30 0.86 203 王 峰 1.5 0.04
25 辛广军 30 0.86 204 周东方 1.5 0.04
26 杨吉文 30 0.86 205 张多志 1.5 0.04
27 张启彤 30 0.86 206 许思成 1.5 0.04
28 葛志全 27 0.77 207 付 伟 1.5 0.04
29 韩松岭 27 0.77 208 梁 浩 1.5 0.04
30 陈同利 22.5 0.64 209 苗遥遥 1.5 0.04
31 张立武 22.5 0.64 210 李 淼 1.5 0.04
32 付 强 22.5 0.64 211 谢忠大 1.5 0.04
33 杜占东 22.5 0.64 212 王海涛 1.5 0.04
34 王建国 22.5 0.64 213 王大伟 1.5 0.04
35 陈 溯 22.5 0.64 214 张天顺 1.5 0.04
36 高 亮 25.5 0.73 215 吴 阳 1.5 0.04
37 边庆跃 22.5 0.64 216 何玉龙 1.5 0.04
38 王奎勇 22.5 0.64 217 高 悦 1.5 0.04
39 张小凡 22.5 0.64 218 韩建忠 1.5 0.04
40 金 洋 22.5 0.64 219 易 兰 1.5 0.04
41 孙智鹏 22.5 0.64 220 谈宝真 1.5 0.04
42 葛振林 22.5 0.64 221 刘明石 1.5 0.04
43 王耀明 22.5 0.64 222 王冠群 1.5 0.04
44 贾红雷 22.5 0.64 223 董建卓 1.5 0.04
45 刘 霞 18 0.51 224 寇 胜 1.5 0.04
46 闻 静 18 0.51 225 贺建军 1.5 0.04
47 齐文波 18 0.51 226 孙鸣宇 1.5 0.04
48 赵 霓 18 0.51 227 刘 勇 1.5 0.04
49 刘殿友 18 0.51 228 王晗秋 1.5 0.04
50 李 丰 18 0.51 229 王 聪 1.5 0.04
51 姚殿成 18 0.51 230 梁会民 1.5 0.04
52 何 晶 18 0.51 231 于志远 1.5 0.04
53 殷桂华 18 0.51 232 孟健慧 1.5 0.04
54 李素智 18 0.51 233 闫 巍 1.5 0.04
55 杨 波 18 0.51 234 郝俊贺 1.5 0.04
56 宋雪骊 18 0.51 235 邵春华 1.5 0.04
57 刘东辉 18 0.51 236 徐 昊 1.5 0.04
58 张吉承 18 0.51 237 宋 蕊 1.5 0.04
59 靳莉群 18 0.51 238 康怀宇 1.5 0.04
60 史家亮 18 0.51 239 孟相宾 1.5 0.04
61 郭 斗 18 0.51 240 崔立春 1.5 0.04
62 付天飞 18 0.51 241 吕树林 1.5 0.04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63 盛旭辰 18 0.51 242 蔡晓东 1.5 0.04
64 杨继林 18 0.51 243 董方明 1.5 0.04
65 崔秀丽 18 0.51 244 陈春涛 1.5 0.04
66 刘晓明1 18 0.51 245 孙永军 1.5 0.04
67 刘守政 18 0.51 246 李伟峰 1.5 0.04
68 邸绍蔚 18 0.51 247 刘 帅 1.5 0.04
69 王世斌 18 0.51 248 张 健 1.5 0.04
70 全国莲 18 0.51 249 王 红 1.5 0.04
71 杨 宁 18 0.51 250 李 阳 1.5 0.04
72 王华禄 18 0.51 251 王健1 1.5 0.04
73 卢钟斌 18 0.51 252 唐 勇 1.5 0.04
74 田卫华 18 0.51 253 王 刚 1.5 0.04
75 程国辉 16.5 0.47 254 杜洪平 1.5 0.04
76 任玉梅 15 0.43 255 张新宇 1.5 0.04
77 李伟1 15 0.43 256 李 营 1.5 0.04
78 王 胜 15 0.43 257 梁晓枫 1.5 0.04
79 姬丽华 15 0.43 258 张文爽 1.5 0.04
80 李微微 15 0.43 259 王 岩 1.5 0.04
81 王 玉 15 0.43 260 王 龙 1.5 0.04
82 毕健有 15 0.43 261 张 兵 1.5 0.04
83 李 尤 15 0.43 262 顾龙生 1.5 0.04
84 江克敏 15 0.43 263 卢长明 1.5 0.04
85 许 博 15 0.43 264 张立慧 1.5 0.04
86 牟 媛 15 0.43 265 杨雨胜 1.5 0.04
87 徐宏哲 15 0.43 266 张树意 1.5 0.04
88 武燕君 15 0.43 267 夏 旭 1.5 0.04
89 王 辉 15 0.43 268 冯宇鹏 1.5 0.04
90 孙波涛 15 0.43 269 于海翔 1.5 0.04
91 刘洪波 15 0.43 270 佟志新 1.5 0.04
92 李明1 15 0.43 271 袁旭五 1.5 0.04
93 霍 光 15 0.43 272 叶成钢 1.5 0.04
94 夏明辉 15 0.43 273 刘晓乐 1.5 0.04
95 王 雪 15 0.43 274 刘金萍 1.5 0.04
96 孙守军 15 0.43 275 熊 波 1.5 0.04
97 杨淑霞 15 0.43 276 孟 磊 1.5 0.04
98 陈之光 15 0.43 277 张明1 1.5 0.04
99 崔学刚 15 0.43 278 惠兴雷 1.5 0.04
100 王 吉 15 0.43 279 朱建国 1.5 0.04
101 徐业平 15 0.43 280 李道圣 1.5 0.04
102 张合慧 15 0.43 281 刘志生 1.5 0.04
103 薛馨利 15 0.43 282 张庆龙 1.5 0.04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04 马 艳 15 0.43 283 娄鹏飞 1.5 0.04
105 曹向前 15 0.43 284 辛 宇 1.5 0.04
106 曹昕平 15 0.43 285 张 现 1.5 0.04
107 安志复 15 0.43 286 王现伟 1.5 0.04
108 黄德健 15 0.43 287 孙 勇 1.5 0.04
109 黄海涛 15 0.43 288 孙卓霖 1.5 0.04
110 孙 宇 15 0.43 289 范晓东 1.5 0.04
111 曹丽娜 15 0.43 290 谭宝庆 1.5 0.04
112 李 涛 15 0.43 291 张德鸣 1.5 0.04
113 岳 胜 10 0.29 292 杨敬波 1.5 0.04
114 代劲松 10 0.29 293 张光军 1.5 0.04
115 任 颋 6 0.17 294 张 新 1.5 0.04
116 金元文 6 0.17 295 佟丽杰 1.5 0.04
117 符 新 5 0.14 296 徐 婷 1.5 0.04
118 常 鹤 5 0.14 297 孙兆亮 1.5 0.04
119 马 威 5 0.14 298 徐一鸥 1 0.03
120 张升伟 5 0.14 299 佟雅芹 1 0.03
121 佟鹤男 5 0.14 300 杜 鉴 1 0.03
122 龚 琳 5 0.14 301 白 羽 1 0.03
123 辛亚锋 5 0.14 302 李 田 1 0.03
124 褚先欣 5 0.14 303 罗全琳 1 0.03
125 杨 晶 4.5 0.13 304 魏守新 1 0.03
126 高 杨 3 0.09 305 王 英 1 0.03
127 宋允迁 3 0.09 306 宋 刚 1 0.03
128 孙 钢 3 0.09 307 徐 晓 1 0.03
129 崔 明 3 0.09 308 于 锟 1 0.03
130 陈兴宏 3 0.09 309 李明2 1 0.03
131 李 丹 3 0.09 310 季瑜新 1 0.03
132 邱宇波 3 0.09 311 张占丰 1 0.03
133 支 润 3 0.09 312 徐 海 1 0.03
134 赵 雷 3 0.09 313 王 科 1 0.03
135 周 光 3 0.09 314 戴美红 1 0.03
136 信 任 3 0.09 315 陈 莉 1 0.03
137 林志超 3 0.09 316 徐 胜 1 0.03
138 孙晓光 3 0.09 317 王健2 1 0.03
139 曹 莹 3 0.09 318 王长龙 1 0.03
140 关迎宾 3 0.09 319 范继平 1 0.03
141 邓绍凯 3 0.09 320 张 杰 1 0.03
142 齐 鑫 3 0.09 321 毕 波 1 0.03
143 李 刚 3 0.09 322 刘 宇 1 0.03
144 张 威 3 0.09 323 鲍 齐 1 0.03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45 史煜玲 3 0.09 324 郭风强 1 0.03
146 王磊2 3 0.09 325 毛瑞杰 1 0.03
147 王慧杰 3 0.09 326 可宏刚 1 0.03
148 石 洋 3 0.09 327 甄学伟 1 0.03
149 齐智刚 3 0.09 328 武 猛 1 0.03
150 庄 勇 3 0.09 329 刘晓林 1 0.03
151 刘丽娟 3 0.09 330 宋 淼 1 0.03
152 李 琼 3 0.09 331 隋明生 1 0.03
153 邵 滨 3 0.09 332 陈德智 1 0.03
154 刘洋1 3 0.09 333 刘大宝 1 0.03
155 邹 愚 3 0.09 334 杨伟东 1 0.03
156 张 硕 3 0.09 335 李大鹏 1 0.03
157 李 光 3 0.09 336 赵 郸 1 0.03
158 徐 超 3 0.09 337 李悦莲 1 0.03
159 宋殿波 3 0.09 338 王冬雷 1 0.03
160 王学松 3 0.09 339 宗文杰 1 0.03
161 张 殷 3 0.09 340 范青松 1 0.03
162 叶 勇 3 0.09 341 朱 凯 1 0.03
163 刘英男 3 0.09 342 周 昊 1 0.03
164 尚俊杰 3 0.09 343 叶会岩 1 0.03
165 刘丹丹 3 0.09 344 孟凡龙 1 0.03
166 李树雨 3 0.09 345 周智翔 1 0.03
167 谭 瑛 3 0.09 346 田 旭 1 0.03
168 张 铭 3 0.09 347 张彦铭 1 0.03
169 姜文博 3 0.09 348 孙 飞 1 0.03
170 王德强 3 0.09 349 唐家辉 1 0.03
171 杨 光 3 0.09 350 张开胜 1 0.03
172 李 楠 3 0.09 351 张 建 1 0.03
173 高 华 3 0.09 352 张雁澎 1 0.03
174 王 妍 3 0.09 353 马 腾 1 0.03
175 杨岳涛 3 0.09 354 陈德金 1 0.03
176 王述颖 3 0.09 355 楮善杰 1 0.03
177 丁晓红 3 0.09 356 刘 旺 1 0.03
178 解 鲲 3 0.09 357 股权池 31.5 0.90
179 柴佳春 3 0.09 合 计 3,500 100

4) 2010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调整(对应辽宁邮电注册资本 3,500 万元)

2010 年 2 月至 2010 年 12 月期间,股东减少出资额/退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80

序号 股东姓名 减少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减少出资额(万元)
1 王华禄 18 8 孟相宾 1.5
2 姬丽华 15 9 谢忠大 1.5
3 孙晓光 3 10 郭风强 1
4 崔 明 3 11 王 科 1
5 李金华 1.5 12 杨伟东 1
6 娄鹏飞 1.5 13 毛瑞杰 1
7 陈春涛 1.5 14 马 腾 1
合计 51.5 -

2010 年 12 月,股东增加出资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1 曹永权 11.25 6 刘庆福 7.5
2 汪明莉 9 7 柴绍金 7.5
3 王晓华 9 8 姬丽华 7.5
4 丁维发 9 9 邵志学 6
5 王华禄 9 10 王克俭 5
合计 80.75 -

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股权池所持有的待分配股份结余为 2.25 万元注册资 本(即 31.5 万元加上 51.5 万元减去 80.75 万元),辽宁邮电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 陈志生 300 8.57 178 李 楠 3 0.09
2 陈立人 90 2.57 179 高 华 3 0.09
3 姜日敏 90 2.57 180 王 妍 3 0.09
4 于 勇 90 2.57 181 杨岳涛 3 0.09
5 陈 曦 60 1.71 182 王述颖 3 0.09
6 任庆胜 60 1.71 183 丁晓红 3 0.09
7 曲钧绪 60 1.71 184 解 鲲 3 0.09
8 王 敏 54 1.54 185 柴佳春 3 0.09
9 祖 健 45 1.29 186 陈 翔 1.5 0.04
10 卞晓光 45 1.29 187 陈少忱 1.5 0.04
11 张旭阳 45 1.29 188 李 智 1.5 0.04
12 包恩杰 45 1.29 189 王磊1 1.5 0.04
13 慕长禄 36 1.03 190 任 哲 1.5 0.04
14 郭培武 36 1.03 191 关东浩 1.5 0.04
15 周 巍 36 1.03 192 王洪梅 1.5 0.04
16 丁向鸿 36 1.03 193 宋 飞 1.5 0.04
17 罗宝康 36 1.03 194 赵鑫1 1.5 0.04

81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8 冯 哲 36 1.03 195 杨 磊 1.5 0.04
19 刘 慧 36 1.03 196 闫 宁 1.5 0.04
20 郭 奇 36 1.03 197 田 可 1.5 0.04
21 唐文志 36 1.03 198 吴雪梅 1.5 0.04
22 苏金友 30 0.86 199 孙昕宇 1.5 0.04
23 孙 黎 30 0.86 200 姚 兰 1.5 0.04
24 高文明 30 0.86 201 王 南 1.5 0.04
25 辛广军 30 0.86 202 杨 祥 1.5 0.04
26 杨吉文 30 0.86 203 丁海涛 1.5 0.04
27 张启彤 30 0.86 204 陈成伟 1.5 0.04
28 葛志全 27 0.77 205 赵 勇 1.5 0.04
29 韩松岭 27 0.77 206 尹 航 1.5 0.04
30 陈同利 22.5 0.64 207 韩 勇 1.5 0.04
31 张立武 22.5 0.64 208 王 峰 1.5 0.04
32 付 强 22.5 0.64 209 周东方 1.5 0.04
33 杜占东 22.5 0.64 210 张多志 1.5 0.04
34 王建国 22.5 0.64 211 许思成 1.5 0.04
35 陈 溯 22.5 0.64 212 付 伟 1.5 0.04
36 高 亮 25.5 0.73 213 梁 浩 1.5 0.04
37 边庆跃 22.5 0.64 214 苗遥遥 1.5 0.04
38 王奎勇 22.5 0.64 215 李 淼 1.5 0.04
39 张小凡 22.5 0.64 216 王海涛 1.5 0.04
40 金 洋 22.5 0.64 217 王大伟 1.5 0.04
41 孙智鹏 22.5 0.64 218 张天顺 1.5 0.04
42 葛振林 22.5 0.64 219 吴 阳 1.5 0.04
43 王耀明 22.5 0.64 220 何玉龙 1.5 0.04
44 贾红雷 22.5 0.64 221 高 悦 1.5 0.04
45 刘 霞 18 0.51 222 韩建忠 1.5 0.04
46 闻 静 18 0.51 223 易 兰 1.5 0.04
47 齐文波 18 0.51 224 谈宝真 1.5 0.04
48 赵 霓 18 0.51 225 刘明石 1.5 0.04
49 刘殿友 18 0.51 226 王冠群 1.5 0.04
50 李 丰 18 0.51 227 董建卓 1.5 0.04
51 姚殿成 18 0.51 228 寇 胜 1.5 0.04
52 何 晶 18 0.51 229 贺建军 1.5 0.04
53 殷桂华 18 0.51 230 孙鸣宇 1.5 0.04
54 李素智 18 0.51 231 刘 勇 1.5 0.04
55 杨 波 18 0.51 232 王晗秋 1.5 0.04
56 宋雪骊 18 0.51 233 王 聪 1.5 0.04
57 刘东辉 18 0.51 234 梁会民 1.5 0.04
58 张吉承 18 0.51 235 于志远 1.5 0.04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59 靳莉群 18 0.51 236 孟健慧 1.5 0.04
60 史家亮 18 0.51 237 闫 巍 1.5 0.04
61 郭 斗 18 0.51 238 郝俊贺 1.5 0.04
62 付天飞 18 0.51 239 邵春华 1.5 0.04
63 盛旭辰 18 0.51 240 徐 昊 1.5 0.04
64 杨继林 18 0.51 241 宋 蕊 1.5 0.04
65 崔秀丽 18 0.51 242 康怀宇 1.5 0.04
66 刘晓明1 18 0.51 243 崔立春 1.5 0.04
67 刘守政 18 0.51 244 吕树林 1.5 0.04
68 邸绍蔚 18 0.51 245 蔡晓东 1.5 0.04
69 王世斌 18 0.51 246 董方明 1.5 0.04
70 全国莲 18 0.51 247 孙永军 1.5 0.04
71 杨 宁 18 0.51 248 李伟峰 1.5 0.04
72 卢钟斌 18 0.51 249 刘 帅 1.5 0.04
73 田卫华 18 0.51 250 张 健 1.5 0.04
74 程国辉 16.5 0.47 251 王 红 1.5 0.04
75 任玉梅 15 0.43 252 李 阳 1.5 0.04
76 李伟1 15 0.43 253 王健1 1.5 0.04
77 王 胜 15 0.43 254 唐 勇 1.5 0.04
78 李微微 15 0.43 255 王 刚 1.5 0.04
79 王 玉 15 0.43 256 杜洪平 1.5 0.04
80 毕健有 15 0.43 257 张新宇 1.5 0.04
81 李 尤 15 0.43 258 李 营 1.5 0.04
82 江克敏 15 0.43 259 梁晓枫 1.5 0.04
83 许 博 15 0.43 260 张文爽 1.5 0.04
84 牟 媛 15 0.43 261 王 岩 1.5 0.04
85 徐宏哲 15 0.43 262 王 龙 1.5 0.04
86 武燕君 15 0.43 263 张 兵 1.5 0.04
87 王 辉 15 0.43 264 顾龙生 1.5 0.04
88 孙波涛 15 0.43 265 卢长明 1.5 0.04
89 刘洪波 15 0.43 266 张立慧 1.5 0.04
90 李明1 15 0.43 267 杨雨胜 1.5 0.04
91 霍 光 15 0.43 268 张树意 1.5 0.04
92 夏明辉 15 0.43 269 夏 旭 1.5 0.04
93 王 雪 15 0.43 270 冯宇鹏 1.5 0.04
94 孙守军 15 0.43 271 于海翔 1.5 0.04
95 杨淑霞 15 0.43 272 佟志新 1.5 0.04
96 陈之光 15 0.43 273 袁旭五 1.5 0.04
97 崔学刚 15 0.43 274 叶成钢 1.5 0.04
98 王 吉 15 0.43 275 刘晓乐 1.5 0.04
99 徐业平 15 0.43 276 刘金萍 1.5 0.04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00 张合慧 15 0.43 277 熊 波 1.5 0.04
101 薛馨利 15 0.43 278 孟 磊 1.5 0.04
102 马 艳 15 0.43 279 张明1 1.5 0.04
103 曹向前 15 0.43 280 惠兴雷 1.5 0.04
104 曹昕平 15 0.43 281 朱建国 1.5 0.04
105 安志复 15 0.43 282 李道圣 1.5 0.04
106 黄德健 15 0.43 283 刘志生 1.5 0.04
107 黄海涛 15 0.43 284 张庆龙 1.5 0.04
108 孙 宇 15 0.43 285 辛 宇 1.5 0.04
109 曹丽娜 15 0.43 286 张 现 1.5 0.04
110 李 涛 15 0.43 287 王现伟 1.5 0.04
111 曹永权 11.25 0.32 288 孙 勇 1.5 0.04
112 岳 胜 10 0.29 289 孙卓霖 1.5 0.04
113 代劲松 10 0.29 290 范晓东 1.5 0.04
114 王华禄 9 0.26 291 谭宝庆 1.5 0.04
115 汪明莉 9 0.26 292 张德鸣 1.5 0.04
116 王晓华 9 0.26 293 杨敬波 1.5 0.04
117 丁维发 9 0.26 294 张光军 1.5 0.04
118 姬丽华 7.5 0.21 295 张 新 1.5 0.04
119 刘庆福 7.5 0.21 296 佟丽杰 1.5 0.04
120 柴绍金 7.5 0.21 297 徐 婷 1.5 0.04
121 任 颋 6 0.17 298 孙兆亮 1.5 0.04
122 金元文 6 0.17 299 徐一鸥 1 0.03
123 邵志学 6 0.17 300 佟雅芹 1 0.03
124 符 新 5 0.14 301 杜 鉴 1 0.03
125 常 鹤 5 0.14 302 白 羽 1 0.03
126 马 威 5 0.14 303 李 田 1 0.03
127 张升伟 5 0.14 304 罗全琳 1 0.03
128 佟鹤男 5 0.14 305 魏守新 1 0.03
129 龚 琳 5 0.14 306 王 英 1 0.03
130 辛亚锋 5 0.14 307 宋 刚 1 0.03
131 褚先欣 5 0.14 308 徐 晓 1 0.03
132 王克俭 5 0.14 309 于 锟 1 0.03
133 杨 晶 4.5 0.13 310 李明2 1 0.03
134 高 杨 3 0.09 311 季瑜新 1 0.03
135 宋允迁 3 0.09 312 张占丰 1 0.03
136 孙 钢 3 0.09 313 徐 海 1 0.03
137 陈兴宏 3 0.09 314 戴美红 1 0.03
138 李 丹 3 0.09 315 陈 莉 1 0.03
139 邱宇波 3 0.09 316 徐 胜 1 0.03
140 支 润 3 0.09 317 王健2 1 0.03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41 赵 雷 3 0.09 318 王长龙 1 0.03
142 周 光 3 0.09 319 范继平 1 0.03
143 信 任 3 0.09 320 张 杰 1 0.03
144 林志超 3 0.09 321 毕 波 1 0.03
145 曹 莹 3 0.09 322 刘 宇 1 0.03
146 关迎宾 3 0.09 323 鲍 齐 1 0.03
147 邓绍凯 3 0.09 324 可宏刚 1 0.03
148 齐 鑫 3 0.09 325 甄学伟 1 0.03
149 李 刚 3 0.09 326 武 猛 1 0.03
150 张 威 3 0.09 327 刘晓林 1 0.03
151 史煜玲 3 0.09 328 宋 淼 1 0.03
152 王磊2 3 0.09 329 隋明生 1 0.03
153 王慧杰 3 0.09 330 陈德智 1 0.03
154 石 洋 3 0.09 331 刘大宝 1 0.03
155 齐智刚 3 0.09 332 李大鹏 1 0.03
156 庄 勇 3 0.09 333 赵 郸 1 0.03
157 刘丽娟 3 0.09 334 李悦莲 1 0.03
158 李 琼 3 0.09 335 王冬雷 1 0.03
159 邵 滨 3 0.09 336 宗文杰 1 0.03
160 刘洋1 3 0.09 337 范青松 1 0.03
161 邹 愚 3 0.09 338 朱 凯 1 0.03
162 张 硕 3 0.09 339 周 昊 1 0.03
163 李 光 3 0.09 340 叶会岩 1 0.03
164 徐 超 3 0.09 341 孟凡龙 1 0.03
165 宋殿波 3 0.09 342 周智翔 1 0.03
166 王学松 3 0.09 343 田 旭 1 0.03
167 张 殷 3 0.09 344 张彦铭 1 0.03
168 叶 勇 3 0.09 345 孙 飞 1 0.03
169 刘英男 3 0.09 346 唐家辉 1 0.03
170 尚俊杰 3 0.09 347 张开胜 1 0.03
171 刘丹丹 3 0.09 348 张 建 1 0.03
172 李树雨 3 0.09 349 张雁澎 1 0.03
173 谭 瑛 3 0.09 350 陈德金 1 0.03
174 张 铭 3 0.09 351 楮善杰 1 0.03
175 姜文博 3 0.09 352 刘 旺 1 0.03
176 王德强 3 0.09 353 股权池 2.25 0.06
177 杨 光 3 0.09 合 计 3,500 100

5) 2011 年 4 月,第二次增资(对应辽宁邮电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2011 年 4 月 21 日,辽宁邮电以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3,500

85

万增加至 7,000 万元,各股东同比例转增。本次转增注册资本后,辽宁邮电的实 际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 陈志生 600 8.57 178 李 楠 6 0.09
2 陈立人 180 2.57 179 高 华 6 0.09
3 姜日敏 180 2.57 180 王 妍 6 0.09
4 于 勇 180 2.57 181 杨岳涛 6 0.09
5 陈 曦 120 1.71 182 王述颖 6 0.09
6 任庆胜 120 1.71 183 丁晓红 6 0.09
7 曲钧绪 120 1.71 184 解 鲲 6 0.09
8 王 敏 108 1.54 185 柴佳春 6 0.09
9 祖 健 90 1.29 186 陈 翔 3 0.04
10 卞晓光 90 1.29 187 陈少忱 3 0.04
11 张旭阳 90 1.29 188 李 智 3 0.04
12 包恩杰 90 1.29 189 王磊1 3 0.04
13 慕长禄 72 1.03 190 任 哲 3 0.04
14 郭培武 72 1.03 191 关东浩 3 0.04
15 周 巍 72 1.03 192 王洪梅 3 0.04
16 丁向鸿 72 1.03 193 宋 飞 3 0.04
17 罗宝康 72 1.03 194 赵鑫1 3 0.04
18 冯 哲 72 1.03 195 杨 磊 3 0.04
19 刘 慧 72 1.03 196 闫 宁 3 0.04
20 郭 奇 72 1.03 197 田 可 3 0.04
21 唐文志 72 1.03 198 吴雪梅 3 0.04
22 苏金友 60 0.86 199 孙昕宇 3 0.04
23 孙 黎 60 0.86 200 姚 兰 3 0.04
24 高文明 60 0.86 201 王 南 3 0.04
25 辛广军 60 0.86 202 杨 祥 3 0.04
26 杨吉文 60 0.86 203 丁海涛 3 0.04
27 张启彤 60 0.86 204 陈成伟 3 0.04
28 葛志全 54 0.77 205 赵 勇 3 0.04
29 韩松岭 54 0.77 206 尹 航 3 0.04
30 陈同利 45 0.64 207 韩 勇 3 0.04
31 张立武 45 0.64 208 王 峰 3 0.04
32 付 强 45 0.64 209 周东方 3 0.04
33 杜占东 45 0.64 210 张多志 3 0.04
34 王建国 45 0.64 211 许思成 3 0.04
35 陈 溯 45 0.64 212 付 伟 3 0.04
36 高 亮 51 0.73 213 梁 浩 3 0.04
37 边庆跃 45 0.64 214 苗遥遥 3 0.04

86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38 王奎勇 45 0.64 215 李 淼 3 0.04
39 张小凡 45 0.64 216 王海涛 3 0.04
40 金 洋 45 0.64 217 王大伟 3 0.04
41 孙智鹏 45 0.64 218 张天顺 3 0.04
42 葛振林 45 0.64 219 吴 阳 3 0.04
43 王耀明 45 0.64 220 何玉龙 3 0.04
44 贾红雷 45 0.64 221 高 悦 3 0.04
45 刘 霞 36 0.51 222 韩建忠 3 0.04
46 闻 静 36 0.51 223 易 兰 3 0.04
47 齐文波 36 0.51 224 谈宝真 3 0.04
48 赵 霓 36 0.51 225 刘明石 3 0.04
49 刘殿友 36 0.51 226 王冠群 3 0.04
50 李 丰 36 0.51 227 董建卓 3 0.04
51 姚殿成 36 0.51 228 寇 胜 3 0.04
52 何 晶 36 0.51 229 贺建军 3 0.04
53 殷桂华 36 0.51 230 孙鸣宇 3 0.04
54 李素智 36 0.51 231 刘 勇 3 0.04
55 杨 波 36 0.51 232 王晗秋 3 0.04
56 宋雪骊 36 0.51 233 王 聪 3 0.04
57 刘东辉 36 0.51 234 梁会民 3 0.04
58 张吉承 36 0.51 235 于志远 3 0.04
59 靳莉群 36 0.51 236 孟健慧 3 0.04
60 史家亮 36 0.51 237 闫 巍 3 0.04
61 郭 斗 36 0.51 238 郝俊贺 3 0.04
62 付天飞 36 0.51 239 邵春华 3 0.04
63 盛旭辰 36 0.51 240 徐 昊 3 0.04
64 杨继林 36 0.51 241 宋 蕊 3 0.04
65 崔秀丽 36 0.51 242 康怀宇 3 0.04
66 刘晓明1 36 0.51 243 崔立春 3 0.04
67 刘守政 36 0.51 244 吕树林 3 0.04
68 邸绍蔚 36 0.51 245 蔡晓东 3 0.04
69 王世斌 36 0.51 246 董方明 3 0.04
70 全国莲 36 0.51 247 孙永军 3 0.04
71 杨 宁 36 0.51 248 李伟峰 3 0.04
72 卢钟斌 36 0.51 249 刘 帅 3 0.04
73 田卫华 36 0.51 250 张 健 3 0.04
74 程国辉 33 0.47 251 王 红 3 0.04
75 任玉梅 30 0.43 252 李 阳 3 0.04
76 李伟1 30 0.43 253 王健1 3 0.04
77 王 胜 30 0.43 254 唐 勇 3 0.04
78 李微微 30 0.43 255 王 刚 3 0.04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79 王 玉 30 0.43 256 杜洪平 3 0.04
80 毕健有 30 0.43 257 张新宇 3 0.04
81 李 尤 30 0.43 258 李 营 3 0.04
82 江克敏 30 0.43 259 梁晓枫 3 0.04
83 许 博 30 0.43 260 张文爽 3 0.04
84 牟 媛 30 0.43 261 王 岩 3 0.04
85 徐宏哲 30 0.43 262 王 龙 3 0.04
86 武燕君 30 0.43 263 张 兵 3 0.04
87 王 辉 30 0.43 264 顾龙生 3 0.04
88 孙波涛 30 0.43 265 卢长明 3 0.04
89 刘洪波 30 0.43 266 张立慧 3 0.04
90 李明1 30 0.43 267 杨雨胜 3 0.04
91 霍 光 30 0.43 268 张树意 3 0.04
92 夏明辉 30 0.43 269 夏 旭 3 0.04
93 王 雪 30 0.43 270 冯宇鹏 3 0.04
94 孙守军 30 0.43 271 于海翔 3 0.04
95 杨淑霞 30 0.43 272 佟志新 3 0.04
96 陈之光 30 0.43 273 袁旭五 3 0.04
97 崔学刚 30 0.43 274 叶成钢 3 0.04
98 王 吉 30 0.43 275 刘晓乐 3 0.04
99 徐业平 30 0.43 276 刘金萍 3 0.04
100 张合慧 30 0.43 277 熊 波 3 0.04
101 薛馨利 30 0.43 278 孟 磊 3 0.04
102 马 艳 30 0.43 279 张明1 3 0.04
103 曹向前 30 0.43 280 惠兴雷 3 0.04
104 曹昕平 30 0.43 281 朱建国 3 0.04
105 安志复 30 0.43 282 李道圣 3 0.04
106 黄德健 30 0.43 283 刘志生 3 0.04
107 黄海涛 30 0.43 284 张庆龙 3 0.04
108 孙 宇 30 0.43 285 辛 宇 3 0.04
109 曹丽娜 30 0.43 286 张 现 3 0.04
110 李 涛 30 0.43 287 王现伟 3 0.04
111 曹永权 22.5 0.32 288 孙 勇 3 0.04
112 岳 胜 20 0.29 289 孙卓霖 3 0.04
113 代劲松 20 0.29 290 范晓东 3 0.04
114 王华禄 18 0.26 291 谭宝庆 3 0.04
115 汪明莉 18 0.26 292 张德鸣 3 0.04
116 王晓华 18 0.26 293 杨敬波 3 0.04
117 丁维发 18 0.26 294 张光军 3 0.04
118 姬丽华 15 0.21 295 张 新 3 0.04
119 刘庆福 15 0.21 296 佟丽杰 3 0.04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20 柴绍金 15 0.21 297 徐 婷 3 0.04
121 任 颋 12 0.17 298 孙兆亮 3 0.04
122 金元文 12 0.17 299 徐一鸥 2 0.03
123 邵志学 12 0.17 300 佟雅芹 2 0.03
124 符 新 10 0.14 301 杜 鉴 2 0.03
125 常 鹤 10 0.14 302 白 羽 2 0.03
126 马 威 10 0.14 303 李 田 2 0.03
127 张升伟 10 0.14 304 罗全琳 2 0.03
128 佟鹤男 10 0.14 305 魏守新 2 0.03
129 龚 琳 10 0.14 306 王 英 2 0.03
130 辛亚锋 10 0.14 307 宋 刚 2 0.03
131 褚先欣 10 0.14 308 徐 晓 2 0.03
132 王克俭 10 0.14 309 于 锟 2 0.03
133 杨 晶 9 0.13 310 李明2 2 0.03
134 高 杨 6 0.09 311 季瑜新 2 0.03
135 宋允迁 6 0.09 312 张占丰 2 0.03
136 孙 钢 6 0.09 313 徐 海 2 0.03
137 陈兴宏 6 0.09 314 戴美红 2 0.03
138 李 丹 6 0.09 315 陈 莉 2 0.03
139 邱宇波 6 0.09 316 徐 胜 2 0.03
140 支 润 6 0.09 317 王健2 2 0.03
141 赵 雷 6 0.09 318 王长龙 2 0.03
142 周 光 6 0.09 319 范继平 2 0.03
143 信 任 6 0.09 320 张 杰 2 0.03
144 林志超 6 0.09 321 毕 波 2 0.03
145 曹 莹 6 0.09 322 刘 宇 2 0.03
146 关迎宾 6 0.09 323 鲍 齐 2 0.03
147 邓绍凯 6 0.09 324 可宏刚 2 0.03
148 齐 鑫 6 0.09 325 甄学伟 2 0.03
149 李 刚 6 0.09 326 武 猛 2 0.03
150 张 威 6 0.09 327 刘晓林 2 0.03
151 史煜玲 6 0.09 328 宋 淼 2 0.03
152 王磊2 6 0.09 329 隋明生 2 0.03
153 王慧杰 6 0.09 330 陈德智 2 0.03
154 石 洋 6 0.09 331 刘大宝 2 0.03
155 齐智刚 6 0.09 332 李大鹏 2 0.03
156 庄 勇 6 0.09 333 赵 郸 2 0.03
157 刘丽娟 6 0.09 334 李悦莲 2 0.03
158 李 琼 6 0.09 335 王冬雷 2 0.03
159 邵 滨 6 0.09 336 宗文杰 2 0.03
160 刘洋1 6 0.09 337 范青松 2 0.03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61 邹 愚 6 0.09 338 朱 凯 2 0.03
162 张 硕 6 0.09 339 周 昊 2 0.03
163 李 光 6 0.09 340 叶会岩 2 0.03
164 徐 超 6 0.09 341 孟凡龙 2 0.03
165 宋殿波 6 0.09 342 周智翔 2 0.03
166 王学松 6 0.09 343 田 旭 2 0.03
167 张 殷 6 0.09 344 张彦铭 2 0.03
168 叶 勇 6 0.09 345 孙 飞 2 0.03
169 刘英男 6 0.09 346 唐家辉 2 0.03
170 尚俊杰 6 0.09 347 张开胜 2 0.03
171 刘丹丹 6 0.09 348 张 建 2 0.03
172 李树雨 6 0.09 349 张雁澎 2 0.03
173 谭 瑛 6 0.09 350 陈德金 2 0.03
174 张 铭 6 0.09 351 楮善杰 2 0.03
175 姜文博 6 0.09 352 刘 旺 2 0.03
176 王德强 6 0.09 353 股权池 4.5 0.06
177 杨 光 6 0.09 合 计 7,000 100

6) 2013 年 1 月,第四次股权调整(对应辽宁邮电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1 月期间,股东因离职、退休或自愿申请等原因而减 少出资额/退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减少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减少出资额(万元)
1 陈立人 60 9 田 可 3
2 郭培武 36 10 张多志 3
3 高文明 30 11 袁旭五 3
4 杨 宁 18 12 张占丰 2
5 马 艳 15 13 陈德智 2
6 曹向前 15 14 赵 郸 2
7 江克敏 15 15 王冬雷 2
8 张 殷 6 16 张彦铭 2
合 计 214 -

2013 年 1 月,股东增加出资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90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1 谭 瑛 4 43 刘 畅 1
2 崔 明 3 44 李大鹏 1
3 韩 琳 3 45 范青松 1
4 郭 晶 1 46 张 洋 1
5 张北宁 1 47 张 杨 1
6 李静野 1 48 辛 星 1
7 全永华 1 49 汤 丽 1
8 康文博 1 50 马 鑫 1
9 宋 刚 1 51 朱海明 1
10 徐一鸥 1 52 周文思 1
11 李明2 1 53 孙亚明 1
12 季瑜新 1 54 张 敏 1
13 王宏博 1 55 刘 成 1
14 初 强 1 56 肖 斌 1
15 杨 峰 1 57 颜昌盛 1
16 徐 乾 1 58 周智翔 1
17 郑 超 1 59 王浩1 1
18 吴宏瑞 1 60 魏荣聪 1
19 张祖磊 1 61 王世宇 1
20 李 超 1 62 肖培良 1
21 陈 莉 1 63 李 贺 1
22 刘洋2 1 64 魏蓓蓓 1
23 张皆悦 1 65 张 博 1
24 孙 涛 1 66 齐 龙 1
25 原宗毅 1 67 关小刚 1
26 安 刚 1 68 李毅强 1
27 张云帆 1 69 张祥飞 1
28 郭志军 1 70 刘 奇 1
29 徐 胜 1 71 刘 旺 1
30 王长龙 1 72 冯 洛 1
31 白 金 1 73 王海龙 1
32 王健3 1 74 金艳琪 1
33 赵 猛 1 75 汝 智 1

91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34 刘桂臣 1 76 唐金有 1
35 宋 阳 1 77 林乐祥 1
36 郭 鹏 1 78 吴 斌 1
37 丛伟浩 1 79 宋国信 1
38 刘 鼎 1 80 宋 超 1
39 娄轶男 1 81 王云鹏 1
40 张 宁 1 82 佟雅芹 1
41 邹昭阳 1 83 孙黎莉 1
42 杨世达 1 84 赵鑫2 1
合 计 91 -

注:刘洋 2 的身份证号为 22028219841002*;王健 3 的身份证号为 21130219830907; 王浩 1 的身份证号为 21038119831119;赵鑫 2 的身份证号为 21010219771102*。

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股权池所持有的待分配股权结余为 127.5 万元注册资 本(即 4.5 万元加上 214 万元减去 91 万元),辽宁邮电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实际股东
1 陈志生 600 8.57 209 惠兴雷 3 0.04
2 姜日敏 180 2.57 210 季瑜新 3 0.04
3 于 勇 180 2.57 211 康怀宇 3 0.04
4 陈立人 120 1.71 212 寇 胜 3 0.04
5 陈 曦 120 1.71 213 李大鹏 3 0.04
6 曲钧绪 120 1.71 214 李道圣 3 0.04
7 任庆胜 120 1.71 215 李 淼 3 0.04
8 王 敏 108 1.54 216 李明2 3 0.04
9 包恩杰 90 1.29 217 李伟峰 3 0.04
10 卞晓光 90 1.29 218 李 阳 3 0.04
11 张旭阳 90 1.29 219 李 营 3 0.04
12 祖 健 90 1.29 220 李 智 3 0.04
13 丁向鸿 72 1.03 221 梁 浩 3 0.04
14 冯 哲 72 1.03 222 梁会民 3 0.04
15 郭 奇 72 1.03 223 梁晓枫 3 0.04
16 刘 慧 72 1.03 224 刘金萍 3 0.04
17 罗宝康 72 1.03 225 刘明石 3 0.04
18 慕长禄 72 1.03 226 刘 帅 3 0.04
19 唐文志 72 1.03 227 刘 旺 3 0.04
20 周 巍 72 1.03 228 刘晓乐 3 0.04

92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实际股东
21 苏金友 60 0.86 229 刘 勇 3 0.04
22 孙 黎 60 0.86 230 刘志生 3 0.04
23 辛广军 60 0.86 231 卢长明 3 0.04
24 杨吉文 60 0.86 232 吕树林 3 0.04
25 张启彤 60 0.86 233 孟健慧 3 0.04
26 葛志全 54 0.77 234 孟 磊 3 0.04
27 韩松岭 54 0.77 235 苗遥遥 3 0.04
28 高 亮 51 0.73 236 任 哲 3 0.04
29 边庆跃 45 0.66 237 邵春华 3 0.04
30 陈 溯 45 0.66 238 宋 飞 3 0.04
31 陈同利 45 0.66 239 宋 刚 3 0.04
32 杜占东 45 0.66 240 宋 蕊 3 0.04
33 付 强 45 0.66 241 孙鸣宇 3 0.04
34 葛振林 45 0.66 242 孙昕宇 3 0.04
35 贾红雷 45 0.66 243 孙永军 3 0.04
36 金 洋 45 0.66 244 孙 勇 3 0.04
37 孙智鹏 45 0.66 245 孙兆亮 3 0.04
38 王建国 45 0.66 246 孙卓霖 3 0.04
39 王奎勇 45 0.66 247 谈宝真 3 0.04
40 王耀明 45 0.66 248 谭宝庆 3 0.04
41 张立武 45 0.66 249 唐 勇 3 0.04
42 张小凡 45 0.66 250 佟丽杰 3 0.04
43 崔秀丽 36 0.51 251 佟雅芹 3 0.04
44 邸绍蔚 36 0.51 252 佟志新 3 0.04
45 付天飞 36 0.51 253 王 聪 3 0.04
46 郭 斗 36 0.51 254 王大伟 3 0.04
47 郭培武 36 0.51 255 王 峰 3 0.04
48 何 晶 36 0.51 256 王 刚 3 0.04
49 靳莉群 36 0.51 257 王冠群 3 0.04
50 李 丰 36 0.51 258 王海涛 3 0.04
51 李素智 36 0.51 259 王晗秋 3 0.04
52 刘殿友 36 0.51 260 王 红 3 0.04
53 刘东辉 36 0.51 261 王洪梅 3 0.04
54 刘守政 36 0.51 262 王健1 3 0.04
55 刘 霞 36 0.51 263 王磊1 3 0.04
56 刘晓明1 36 0.51 264 王 龙 3 0.04
57 卢钟斌 36 0.51 265 王 南 3 0.04
58 齐文波 36 0.51 266 王现伟 3 0.04
59 全国莲 36 0.51 267 王 岩 3 0.04
60 盛旭辰 36 0.51 268 王长龙 3 0.04
61 史家亮 36 0.51 269 吴雪梅 3 0.04

93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实际股东
62 宋雪骊 36 0.51 270 吴 阳 3 0.04
63 田卫华 36 0.51 271 夏 旭 3 0.04
64 王世斌 36 0.51 272 辛 宇 3 0.04
65 闻 静 36 0.51 273 熊 波 3 0.04
66 杨 波 36 0.51 274 徐 昊 3 0.04
67 杨继林 36 0.51 275 徐 胜 3 0.04
68 姚殿成 36 0.51 276 徐 婷 3 0.04
69 殷桂华 36 0.51 277 徐一鸥 3 0.04
70 张吉承 36 0.51 278 许思成 3 0.04
71 赵 霓 36 0.51 279 闫 宁 3 0.04
72 程国辉 33 0.47 280 闫 巍 3 0.04
73 安志复 30 0.43 281 杨敬波 3 0.04
74 毕健有 30 0.43 282 杨 磊 3 0.04
75 曹丽娜 30 0.43 283 杨 祥 3 0.04
76 曹昕平 30 0.43 284 杨雨胜 3 0.04
77 陈之光 30 0.43 285 姚 兰 3 0.04
78 崔学刚 30 0.43 286 叶成钢 3 0.04
79 高文明 30 0.43 287 易 兰 3 0.04
80 黄德健 30 0.43 288 尹 航 3 0.04
81 黄海涛 30 0.43 289 于海翔 3 0.04
82 霍 光 30 0.43 290 于志远 3 0.04
83 李明1 30 0.43 291 张 兵 3 0.04
84 李 涛 30 0.43 292 张德鸣 3 0.04
85 李微微 30 0.43 293 张光军 3 0.04
86 李伟1 30 0.43 294 张 健 3 0.04
87 李 尤 30 0.43 295 张立慧 3 0.04
88 刘洪波 30 0.43 296 张明1 3 0.04
89 牟 媛 30 0.43 297 张庆龙 3 0.04
90 任玉梅 30 0.43 298 张树意 3 0.04
91 孙波涛 30 0.43 299 张天顺 3 0.04
92 孙守军 30 0.43 300 张文爽 3 0.04
93 孙 宇 30 0.43 301 张 现 3 0.04
94 王 辉 30 0.43 302 张 新 3 0.04
95 王 吉 30 0.43 303 张新宇 3 0.04
96 王 胜 30 0.43 304 赵鑫1 3 0.04
97 王 雪 30 0.43 305 赵 勇 3 0.04
98 王 玉 30 0.43 306 周东方 3 0.04
99 武燕君 30 0.43 307 周智翔 3 0.04
100 夏明辉 30 0.43 308 朱建国 3 0.04
101 徐宏哲 30 0.43 309 白 羽 2 0.03
102 徐业平 30 0.43 310 鲍 齐 2 0.03

94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实际股东
103 许 博 30 0.43 311 毕 波 2 0.03
104 薛馨利 30 0.43 312 陈德金 2 0.03
105 杨淑霞 30 0.43 313 楮善杰 2 0.03
106 张合慧 30 0.43 314 戴美红 2 0.03
107 曹永权 22.5 0.32 315 杜 鉴 2 0.03
108 代劲松 20 0.29 316 范继平 2 0.03
109 岳 胜 20 0.29 317 可宏刚 2 0.03
110 丁维发 18 0.26 318 李 田 2 0.03
111 汪明莉 18 0.26 319 李悦莲 2 0.03
112 王华禄 18 0.26 320 刘大宝 2 0.03
113 王晓华 18 0.26 321 刘晓林 2 0.03
114 杨 宁 18 0.26 322 刘 宇 2 0.03
115 曹向前 15 0.21 323 罗全琳 2 0.03
116 柴绍金 15 0.21 324 孟凡龙 2 0.03
117 姬丽华 15 0.21 325 宋 淼 2 0.03
118 江克敏 15 0.21 326 隋明生 2 0.03
119 刘庆福 15 0.21 327 孙 飞 2 0.03
120 马 艳 15 0.21 328 唐家辉 2 0.03
121 金元文 12 0.17 329 田 旭 2 0.03
122 任 颋 12 0.17 330 王健2 2 0.03
123 邵志学 12 0.17 331 王 英 2 0.03
124 常 鹤 10 0.14 332 魏守新 2 0.03
125 褚先欣 10 0.14 333 武 猛 2 0.03
126 符 新 10 0.14 334 徐 海 2 0.03
127 龚 琳 10 0.14 335 徐 晓 2 0.03
128 马 威 10 0.14 336 叶会岩 2 0.03
129 谭 瑛 10 0.14 337 于 锟 2 0.03
130 佟鹤男 10 0.14 338 张 建 2 0.03
131 王克俭 10 0.14 339 张 杰 2 0.03
132 辛亚锋 10 0.14 340 张开胜 2 0.03
133 张升伟 10 0.14 341 张雁澎 2 0.03
134 杨 晶 9 0.13 342 甄学伟 2 0.03
135 曹 莹 6 0.09 343 周 昊 2 0.03
136 柴佳春 6 0.09 344 朱 凯 2 0.03
137 陈兴宏 6 0.09 345 宗文杰 2 0.03
138 邓绍凯 6 0.09 346 安 刚 1 0.01
139 丁晓红 6 0.09 347 白 金 1 0.01
140 高 华 6 0.09 348 初 强 1 0.01
141 高 杨 6 0.09 349 丛伟浩 1 0.01
142 关迎宾 6 0.09 350 冯 洛 1 0.01
143 姜文博 6 0.09 351 关小刚 1 0.01

95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实际股东
144 解 鲲 6 0.09 352 郭 晶 1 0.01
145 李 丹 6 0.09 353 郭 鹏 1 0.01
146 李 刚 6 0.09 354 郭志军 1 0.01
147 李 光 6 0.09 355 金艳琪 1 0.01
148 李 楠 6 0.09 356 康文博 1 0.01
149 李 琼 6 0.09 357 李 超 1 0.01
150 李树雨 6 0.09 358 李 贺 1 0.01
151 林志超 6 0.09 359 李静野 1 0.01
152 刘丹丹 6 0.09 360 李毅强 1 0.01
153 刘丽娟 6 0.09 361 林乐祥 1 0.01
154 刘洋1 6 0.09 362 刘 畅 1 0.01
155 刘英男 6 0.09 363 刘 成 1 0.01
156 齐 鑫 6 0.09 364 刘 鼎 1 0.01
157 齐智刚 6 0.09 365 刘桂臣 1 0.01
158 邱宇波 6 0.09 366 刘 奇 1 0.01
159 尚俊杰 6 0.09 367 刘洋2 1 0.01
160 邵 滨 6 0.09 368 娄轶男 1 0.01
161 石 洋 6 0.09 369 马 鑫 1 0.01
162 史煜玲 6 0.09 370 齐 龙 1 0.01
163 宋殿波 6 0.09 371 全永华 1 0.01
164 宋允迁 6 0.09 372 汝 智 1 0.01
165 孙 钢 6 0.09 373 宋 超 1 0.01
166 王德强 6 0.09 374 宋国信 1 0.01
167 王慧杰 6 0.09 375 宋 阳 1 0.01
168 王磊2 6 0.09 376 孙黎莉 1 0.01
169 王述颖 6 0.09 377 孙 涛 1 0.01
170 王学松 6 0.09 378 孙亚明 1 0.01
171 王 妍 6 0.09 379 汤 丽 1 0.01
172 信 任 6 0.09 380 唐金有 1 0.01
173 徐 超 6 0.09 381 王海龙 1 0.01
174 杨 光 6 0.09 382 王浩1 1 0.01
175 杨岳涛 6 0.09 383 王宏博 1 0.01
176 叶 勇 6 0.09 384 王健3 1 0.01
177 张 铭 6 0.09 385 王世宇 1 0.01
178 张 硕 6 0.09 386 王云鹏 1 0.01
179 张 威 6 0.09 387 魏蓓蓓 1 0.01
180 赵 雷 6 0.09 388 魏荣聪 1 0.01
181 支 润 6 0.09 389 吴 斌 1 0.01
182 周 光 6 0.09 390 吴宏瑞 1 0.01
183 庄 勇 6 0.09 391 肖 斌 1 0.01
184 邹 愚 6 0.09 392 肖培良 1 0.01

96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实际股东
185 蔡晓东 3 0.04 393 辛 星 1 0.01
186 陈成伟 3 0.04 394 徐 乾 1 0.01
187 陈 莉 3 0.04 395 颜昌盛 1 0.01
188 陈少忱 3 0.04 396 杨 峰 1 0.01
189 陈 翔 3 0.04 397 杨世达 1 0.01
190 崔立春 3 0.04 398 原宗毅 1 0.01
191 崔 明 3 0.04 399 张北宁 1 0.01
192 丁海涛 3 0.04 400 张 博 1 0.01
193 董方明 3 0.04 401 张皆悦 1 0.01
194 董建卓 3 0.04 402 张 敏 1 0.01
195 杜洪平 3 0.04 403 张 宁 1 0.01
196 范青松 3 0.04 404 张祥飞 1 0.01
197 范晓东 3 0.04 405 张 杨 1 0.01
198 冯宇鹏 3 0.04 406 张 洋 1 0.01
199 付 伟 3 0.04 407 张云帆 1 0.01
200 高悦 3 0.04 408 张祖磊 1 0.01
201 顾龙生 3 0.04 409 赵 猛 1 0.01
202 关东浩 3 0.04 410 赵鑫2 1 0.01
203 韩建忠 3 0.04 411 郑 超 1 0.01
204 韩 琳 3 0.04 412 周文思 1 0.01
205 韩 勇 3 0.04 413 朱海明 1 0.01
206 郝俊贺 3 0.04 414 邹昭阳 1 0.01
207 何玉龙 3 0.04 415 股权池 127.5 1.82
208 贺建军 3 0.04 合 计 7,000 100

7) 2015 年 1 月,第五次股权调整(对应辽宁邮电注册资本 7,000 万元)及 2015 年 2 月,第三次增资(对应辽宁邮电注册资本 10,500 万元)

2013 年 2 月至 2015 年 8 月期间,股东因离职、退休或自愿申请等原因而减 少出资额/退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减少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减少出资额(万元)
1 曲钧绪 60 13 吕树林 3
2 慕长禄 36 14 刘金萍 3
3 杨吉文 30 15 罗全琳 2
4 孙 黎 30 16 宗文杰 2
5 陈同利 22.5 17 孙 飞 2
6 姚殿成 18 18 张祖磊 1

97

序号 股东姓名 减少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减少出资额(万元)
7 刘东辉 18 19 王云鹏 1
8 张 现 3 20 白 金 1
9 辛 宇 3 21 朱海明 1
10 季瑜新 3 22 孙亚明 1
11 孙鸣宇 3 23 颜昌盛 1
12 王 聪 3 24 关小刚 1
合 计 248.5 -

2015 年 1 月,新进入或增持股东增加出资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1 江 婷 3 111 武文学 1
2 齐宏宇 3 112 庞志成 1
3 孙开宇 3 113 张洪健 1
4 何殿宽 3 114 王文成 1
5 张春胜 3 115 冯 雷 1
6 王俊涛 3 116 曹金威 1
7 龚 宇 3 117 闫韦名 1
8 李令方 3 118 宋 淼 1
9 王冬青 3 119 刘晓林 1
10 关浩然 3 120 武 猛 1
11 李明3 3 121 程 程 1
12 王 威 3 122 隋明生 1
13 丛伟浩 2 123 刘大宝 1
14 刘 畅 2 124 刘晓明2 1
15 刘 鼎 2 125 郭 峰 1
16 宋 阳 2 126 王 斌 1
17 邹昭阳 2 127 宋 维 1
18 郭 鹏 2 128 王庆雨 1
19 杨世达 2 129 康 勇 1
20 张 宁 2 130 孟凡龙 1
21 张云帆 2 131 韩 冷 1
22 孙 涛 2 132 高 阳 1

98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23 全永华 2 133 宋杨杨 1
24 原宗毅 2 134 温 馨 1
25 张皆悦 2 135 叶会岩 1
26 孙黎莉 2 136 孟广志 1
27 安 刚 2 137 高 震 1
28 李静野 2 138 朱宝权 1
29 徐 乾 2 139 张铁夫 1
30 郑 超 2 140 苗 卉 1
31 杨 峰 2 141 孙建峰 1
32 初 强 2 142 祁占利 1
33 李 超 2 143 李 为 1
34 魏荣聪 2 144 张凤国 1
35 王浩1 2 145 聂 硕 1
36 王世宇 2 146 丁 雪 1
37 赵 猛 2 147 赫英斌 1
38 刘桂臣 2 148 屈丽莉 1
39 王健3 2 149 马 骏 1
40 康文博 2 150 张文通 1
41 李 贺 2 151 李 威 1
42 张 博 2 152 刘琳琳 1
43 李毅强 2 153 戴苏鑫 1
44 金艳琪 2 154 郭智超 1
45 宋国信 2 155 田 旭 1
46 张祥飞 2 156 吕志刚 1
47 唐金有 2 157 王 林 1
48 马 鑫 2 158 荆 野 1
49 张 杨 2 159 周文龙 1
50 张 洋 2 160 金耀兴 1
51 韩 琳 2 161 林松杉 1
52 郑旭东 1.5 162 杨 龙 1
53 王浩2 1.5 163 张洪杰 1
54 刘 斌 1.5 164 李 冲 1
55 杜 鉴 1 165 史 斌 1

99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56 王丽东 1 166 高识伦 1
57 李伟2 1 167 李国坤 1
58 徐弘舜 1 168 徐兴久 1
59 肖松泉 1 169 王 奇 1
60 杨秋彧 1 170 王竞伟 1
61 甄学伟 1 171 孙 杨 1
62 万青华 1 172 刘全兵 1
63 都 娟 1 173 师滔滔 1
64 李德新 1 174 张双戬 1
65 胡启明 1 175 伍 彩 1
66 王志阳 1 176 毕 磊 1
67 姚 凯 1 177 邹 凌 1
68 张明2 1 178 陈德金 1
69 孔祥一 1 179 张开胜 1
70 续 岩 1 180 楮善杰 1
71 胡浩杨 1 181 张 健 1
72 王健2 1 182 徐晓璐 1
73 范继平 1 183 杨晓东 1
74 张 杰 1 184 臧 卓 1
75 刘 爽 1 185 练木森 1
76 刘 宇 1 186 吴忠才 1
77 王健4 1 187 邱妙文 1
78 王 猛 1 188 张德运 1
79 王连鹏 1 189 李悦莲 1
80 黄海洋 1 190 周 昊 1
81 可宏刚 1 191 李朝君 1
82 陈岩松 1 192 孙华炜 1
83 毕 波 1 193 许庆臣 1
84 侯伯石 1 194 于 莉 1
85 孙 奇 1 195 潘 娜 1
86 李 骞 1 196 朱 凯 1
87 魏守新 1 197 刘久扬 1
88 李 田 1 198 任显瀛 1

100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增加出资额(万元)
89 白 羽 1 199 汤振滨 1
90 高 宇 1 200 赵志民 1
91 朱清华 1 201 翟双利 1
92 鲍 齐 1 202 房海龙 1
93 戴美红 1 203 刘俊鹏 1
94 王 倩 1 204 张 迪 1
95 周 燕 1 205 祖嘉璐 1
96 徐 晓 1 206 车 鑫 1
97 徐 海 1 207 张辅超 1
98 罗保坤 1 208 董 丹 1
99 于克衍 1 209 顾兴华 1
100 张 强 1 210 周 菊 1
101 侯骁跃 1 211 田 戈 1
102 平立岚 1 212 崔 娜 0.5
103 刘 冰 1 213 王元石 0.5
104 刘 晗 1 214 王 志 0.5
105 张 超 1 215 刘轩成 0.5
106 孙 健 1 216 吴岳奇 0.5
107 刘冰婷 1 217 王 洋 0.5
108 于 锟 1 218 田侃达 0.5
109 王浩年 1 219 杜传辉 0.5
110 王家旭 1 220 王建华 0.5
合 计 280 -

注:王浩 2 的身份证号为 21070319861007*;李伟 2 的身份证号为 34122119861012; 张明 2 的身份证号为 23052319881116;王健 4 的身份证号为 21010419831022;李 明 3 的身份证号为 21052219850803;刘晓明 2 的身份证号为 21011119850613*。

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股权池所持有的待分配股权结余为 96 万元注册资本 (即 127.5 万元加上 248.5 万元减去 280 万元)。

上述全部股权调整后,2015 年 2 月,辽宁邮电用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增加至 10,500 万元,全体股东同比例转增。上述转增注册资本后至 2015 年 12 月外部投资者入股前,辽宁邮电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101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 陈志生 900 8.57 276 宋 阳 4.5 0.04
2 姜日敏 270 2.57 277 宋国信 4.5 0.04
3 于 勇 270 2.57 278 隋明生 4.5 0.04
4 陈 曦 180 1.71 279 孙 涛 4.5 0.04
5 陈立人 180 1.71 280 孙 勇 4.5 0.04
6 任庆胜 180 1.71 281 孙开宇 4.5 0.04
7 王 敏 162 1.54 282 孙黎莉 4.5 0.04
8 包恩杰 135 1.29 283 孙昕宇 4.5 0.04
9 卞晓光 135 1.29 284 孙永军 4.5 0.04
10 张旭阳 135 1.29 285 孙兆亮 4.5 0.04
11 祖 健 135 1.29 286 孙卓霖 4.5 0.04
12 丁向鸿 108 1.03 287 谈宝真 4.5 0.04
13 冯 哲 108 1.03 288 谭宝庆 4.5 0.04
14 郭 奇 108 1.03 289 唐 勇 4.5 0.04
15 刘 慧 108 1.03 290 唐金有 4.5 0.04
16 罗宝康 108 1.03 291 田 旭 4.5 0.04
17 唐文志 108 1.03 292 佟丽杰 4.5 0.04
18 周 巍 108 1.03 293 佟雅芹 4.5 0.04
19 曲钧绪 90 0.86 294 佟志新 4.5 0.04
20 苏金友 90 0.86 295 王 峰 4.5 0.04
21 辛广军 90 0.86 296 王 刚 4.5 0.04
22 张启彤 90 0.86 297 王浩1 4.5 0.04
23 葛志全 81 0.77 298 王 红 4.5 0.04
24 韩松岭 81 0.77 299 王健1 4.5 0.04
25 高 亮 76.5 0.73 300 王磊1 4.5 0.04
26 边庆跃 67.5 0.64 301 王 龙 4.5 0.04
27 陈 溯 67.5 0.64 302 王 南 4.5 0.04
28 杜占东 67.5 0.64 303 王 威 4.5 0.04
29 付 强 67.5 0.64 304 王 岩 4.5 0.04
30 葛振林 67.5 0.64 305 王大伟 4.5 0.04
31 贾红雷 67.5 0.64 306 王冬青 4.5 0.04
32 金 洋 67.5 0.64 307 王冠群 4.5 0.04
33 孙智鹏 67.5 0.64 308 王海涛 4.5 0.04
34 王建国 67.5 0.64 309 王晗秋 4.5 0.04
35 王奎勇 67.5 0.64 310 王洪梅 4.5 0.04
36 王耀明 67.5 0.64 311 王健2 4.5 0.04
37 张立武 67.5 0.64 312 王健3 4.5 0.04
38 张小凡 67.5 0.64 313 王俊涛 4.5 0.04

102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39 崔秀丽 54 0.51 314 王世宇 4.5 0.04
40 邸绍蔚 54 0.51 315 王现伟 4.5 0.04
41 付天飞 54 0.51 316 王长龙 4.5 0.04
42 郭 斗 54 0.51 317 魏荣聪 4.5 0.04
43 郭培武 54 0.51 318 魏守新 4.5 0.04
44 何 晶 54 0.51 319 吴 阳 4.5 0.04
45 靳莉群 54 0.51 320 吴雪梅 4.5 0.04
46 李 丰 54 0.51 321 武 猛 4.5 0.04
47 李素智 54 0.51 322 夏 旭 4.5 0.04
48 刘 霞 54 0.51 323 熊 波 4.5 0.04
49 刘殿友 54 0.51 324 徐 海 4.5 0.04
50 刘守政 54 0.51 325 徐 昊 4.5 0.04
51 刘晓明1 54 0.51 326 徐 乾 4.5 0.04
52 卢钟斌 54 0.51 327 徐 胜 4.5 0.04
53 慕长禄 54 0.51 328 徐 婷 4.5 0.04
54 齐文波 54 0.51 329 徐 晓 4.5 0.04
55 全国莲 54 0.51 330 徐一鸥 4.5 0.04
56 盛旭辰 54 0.51 331 许思成 4.5 0.04
57 史家亮 54 0.51 332 闫 宁 4.5 0.04
58 宋雪骊 54 0.51 333 闫 巍 4.5 0.04
59 田卫华 54 0.51 334 杨 峰 4.5 0.04
60 王世斌 54 0.51 335 杨 磊 4.5 0.04
61 闻 静 54 0.51 336 杨 祥 4.5 0.04
62 杨 波 54 0.51 337 杨敬波 4.5 0.04
63 杨继林 54 0.51 338 杨世达 4.5 0.04
64 殷桂华 54 0.51 339 杨雨胜 4.5 0.04
65 张吉承 54 0.51 340 姚 兰 4.5 0.04
66 赵 霓 54 0.51 341 叶成钢 4.5 0.04
67 程国辉 49.5 0.47 342 叶会岩 4.5 0.04
68 安志复 45 0.43 343 易 兰 4.5 0.04
69 毕健有 45 0.43 344 尹 航 4.5 0.04
70 曹丽娜 45 0.43 345 于 锟 4.5 0.04
71 曹昕平 45 0.43 346 于海翔 4.5 0.04
72 陈之光 45 0.43 347 于志远 4.5 0.04
73 崔学刚 45 0.43 348 原宗毅 4.5 0.04
74 高文明 45 0.43 349 张 兵 4.5 0.04
75 黄德健 45 0.43 350 张 博 4.5 0.04
76 黄海涛 45 0.43 351 张 建 4.5 0.04

103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77 霍 光 45 0.43 352 张 健 4.5 0.04
78 李 涛 45 0.43 353 张 杰 4.5 0.04
79 李伟1 45 0.43 354 张明1 4.5 0.04
80 李 尤 45 0.43 355 张 宁 4.5 0.04
81 李明1 45 0.43 356 张 新 4.5 0.04
82 李微微 45 0.43 357 张 杨 4.5 0.04
83 刘洪波 45 0.43 358 张 洋 4.5 0.04
84 牟 媛 45 0.43 359 张春胜 4.5 0.04
85 任玉梅 45 0.43 360 张德鸣 4.5 0.04
86 孙 黎 45 0.43 361 张光军 4.5 0.04
87 孙 宇 45 0.43 362 张皆悦 4.5 0.04
88 孙波涛 45 0.43 363 张开胜 4.5 0.04
89 孙守军 45 0.43 364 张立慧 4.5 0.04
90 王 辉 45 0.43 365 张庆龙 4.5 0.04
91 王 吉 45 0.43 366 张树意 4.5 0.04
92 王 胜 45 0.43 367 张天顺 4.5 0.04
93 王 雪 45 0.43 368 张文爽 4.5 0.04
94 王 玉 45 0.43 369 张祥飞 4.5 0.04
95 武燕君 45 0.43 370 张新宇 4.5 0.04
96 夏明辉 45 0.43 371 张云帆 4.5 0.04
97 徐宏哲 45 0.43 372 赵 猛 4.5 0.04
98 徐业平 45 0.43 373 赵鑫1 4.5 0.04
99 许 博 45 0.43 374 赵 勇 4.5 0.04
100 薛馨利 45 0.43 375 甄学伟 4.5 0.04
101 杨吉文 45 0.43 376 郑 超 4.5 0.04
102 杨淑霞 45 0.43 377 周 昊 4.5 0.04
103 张合慧 45 0.43 378 周东方 4.5 0.04
104 曹永权 33.75 0.32 379 周智翔 4.5 0.04
105 陈同利 33.75 0.32 380 朱 凯 4.5 0.04
106 代劲松 30 0.29 381 朱建国 4.5 0.04
107 岳 胜 30 0.29 382 邹昭阳 4.5 0.04
108 丁维发 27 0.26 383 唐家辉 3 0.03
109 刘东辉 27 0.26 384 王 英 3 0.03
110 汪明莉 27 0.26 385 张雁澎 3 0.03
111 王华禄 27 0.26 386 刘 斌 2.25 0.02
112 王晓华 27 0.26 387 王浩2 2.25 0.02
113 杨 宁 27 0.26 388 郑旭东 2.25 0.02
114 姚殿成 27 0.26 389 毕 磊 1.5 0.01

104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15 曹向前 22.5 0.21 390 曹金威 1.5 0.01
116 柴绍金 22.5 0.21 391 车 鑫 1.5 0.01
117 姬丽华 22.5 0.21 392 陈岩松 1.5 0.01
118 江克敏 22.5 0.21 393 程 程 1.5 0.01
119 刘庆福 22.5 0.21 394 戴苏鑫 1.5 0.01
120 马 艳 22.5 0.21 395 丁 雪 1.5 0.01
121 金元文 18 0.17 396 董 丹 1.5 0.01
122 任 颋 18 0.17 397 都 娟 1.5 0.01
123 邵志学 18 0.17 398 房海龙 1.5 0.01
124 常 鹤 15 0.14 399 冯 雷 1.5 0.01
125 褚先欣 15 0.14 400 冯 洛 1.5 0.01
126 符 新 15 0.14 401 高 阳 1.5 0.01
127 龚 琳 15 0.14 402 高 宇 1.5 0.01
128 马 威 15 0.14 403 高 震 1.5 0.01
129 谭 瑛 15 0.14 404 高识伦 1.5 0.01
130 佟鹤男 15 0.14 405 顾兴华 1.5 0.01
131 王克俭 15 0.14 406 郭 峰 1.5 0.01
132 辛亚锋 15 0.14 407 郭 晶 1.5 0.01
133 张升伟 15 0.14 408 郭志军 1.5 0.01
134 杨 晶 13.5 0.13 409 郭智超 1.5 0.01
135 曹 莹 9 0.09 410 韩 冷 1.5 0.01
136 柴佳春 9 0.09 411 赫英斌 1.5 0.01
137 陈兴宏 9 0.09 412 侯伯石 1.5 0.01
138 邓绍凯 9 0.09 413 侯骁跃 1.5 0.01
139 丁晓红 9 0.09 414 胡浩杨 1.5 0.01
140 高 华 9 0.09 415 胡启明 1.5 0.01
141 高 杨 9 0.09 416 黄海洋 1.5 0.01
142 关迎宾 9 0.09 417 金耀兴 1.5 0.01
143 姜文博 9 0.09 418 荆 野 1.5 0.01
144 解 鲲 9 0.09 419 康 勇 1.5 0.01
145 李 丹 9 0.09 420 孔祥一 1.5 0.01
146 李 刚 9 0.09 421 李 冲 1.5 0.01
147 李 光 9 0.09 422 李 骞 1.5 0.01
148 李 楠 9 0.09 423 李 威 1.5 0.01
149 李 琼 9 0.09 424 李 为 1.5 0.01
150 李树雨 9 0.09 425 李朝君 1.5 0.01
151 林志超 9 0.09 426 李德新 1.5 0.01
152 刘洋1 9 0.09 427 李国坤 1.5 0.01

105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53 刘丹丹 9 0.09 428 李伟2 1.5 0.01
154 刘丽娟 9 0.09 429 练木森 1.5 0.01
155 刘英男 9 0.09 430 林乐祥 1.5 0.01
156 齐 鑫 9 0.09 431 林松杉 1.5 0.01
157 齐智刚 9 0.09 432 刘 冰 1.5 0.01
158 邱宇波 9 0.09 433 刘 成 1.5 0.01
159 尚俊杰 9 0.09 434 刘 晗 1.5 0.01
160 邵 滨 9 0.09 435 刘 奇 1.5 0.01
161 石 洋 9 0.09 436 刘 爽 1.5 0.01
162 史煜玲 9 0.09 437 刘冰婷 1.5 0.01
163 宋殿波 9 0.09 438 刘久扬 1.5 0.01
164 宋允迁 9 0.09 439 刘俊鹏 1.5 0.01
165 孙 钢 9 0.09 440 刘琳琳 1.5 0.01
166 王 妍 9 0.09 441 刘全兵 1.5 0.01
167 王德强 9 0.09 442 刘晓明2 1.5 0.01
168 王慧杰 9 0.09 443 刘洋2 1.5 0.01
169 王磊2 9 0.09 444 娄轶男 1.5 0.01
170 王述颖 9 0.09 445 罗保坤 1.5 0.01
171 王学松 9 0.09 446 吕志刚 1.5 0.01
172 信 任 9 0.09 447 马 骏 1.5 0.01
173 徐 超 9 0.09 448 孟广志 1.5 0.01
174 杨 光 9 0.09 449 苗 卉 1.5 0.01
175 杨岳涛 9 0.09 450 聂 硕 1.5 0.01
176 叶 勇 9 0.09 451 潘 娜 1.5 0.01
177 张 铭 9 0.09 452 庞志成 1.5 0.01
178 张 硕 9 0.09 453 平立岚 1.5 0.01
179 张 威 9 0.09 454 齐 龙 1.5 0.01
180 赵 雷 9 0.09 455 祁占利 1.5 0.01
181 支 润 9 0.09 456 邱妙文 1.5 0.01
182 周 光 9 0.09 457 屈丽莉 1.5 0.01
183 庄 勇 9 0.09 458 任显瀛 1.5 0.01
184 邹 愚 9 0.09 459 汝 智 1.5 0.01
185 韩 琳 7.5 0.07 460 师滔滔 1.5 0.01
186 安 刚 4.5 0.04 461 史 斌 1.5 0.01
187 白 羽 4.5 0.04 462 宋 超 1.5 0.01
188 鲍 齐 4.5 0.04 463 宋 维 1.5 0.01
189 毕 波 4.5 0.04 464 宋杨杨 1.5 0.01
190 蔡晓东 4.5 0.04 465 孙 健 1.5 0.01

106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91 陈 莉 4.5 0.04 466 孙 奇 1.5 0.01
192 陈 翔 4.5 0.04 467 孙 杨 1.5 0.01
193 陈成伟 4.5 0.04 468 孙华炜 1.5 0.01
194 陈德金 4.5 0.04 469 孙建峰 1.5 0.01
195 陈少忱 4.5 0.04 470 汤 丽 1.5 0.01
196 初 强 4.5 0.04 471 汤振滨 1.5 0.01
197 楮善杰 4.5 0.04 472 田 戈 1.5 0.01
198 丛伟浩 4.5 0.04 473 万青华 1.5 0.01
199 崔 明 4.5 0.04 474 王 斌 1.5 0.01
200 崔立春 4.5 0.04 475 王 林 1.5 0.01
201 戴美红 4.5 0.04 476 王 猛 1.5 0.01
202 丁海涛 4.5 0.04 477 王 奇 1.5 0.01
203 董方明 4.5 0.04 478 王 倩 1.5 0.01
204 董建卓 4.5 0.04 479 王海龙 1.5 0.01
205 杜 鉴 4.5 0.04 480 王浩年 1.5 0.01
206 杜洪平 4.5 0.04 481 王宏博 1.5 0.01
207 范继平 4.5 0.04 482 王家旭 1.5 0.01
208 范青松 4.5 0.04 483 王健4 1.5 0.01
209 范晓东 4.5 0.04 484 王竞伟 1.5 0.01
210 冯宇鹏 4.5 0.04 485 王丽东 1.5 0.01
211 付 伟 4.5 0.04 486 王连鹏 1.5 0.01
212 高 悦 4.5 0.04 487 王庆雨 1.5 0.01
213 龚 宇 4.5 0.04 488 王文成 1.5 0.01
214 顾龙生 4.5 0.04 489 王志阳 1.5 0.01
215 关东浩 4.5 0.04 490 魏蓓蓓 1.5 0.01
216 关浩然 4.5 0.04 491 温 馨 1.5 0.01
217 郭 鹏 4.5 0.04 492 吴 斌 1.5 0.01
218 韩 勇 4.5 0.04 493 吴宏瑞 1.5 0.01
219 韩建忠 4.5 0.04 494 吴忠才 1.5 0.01
220 郝俊贺 4.5 0.04 495 伍 彩 1.5 0.01
221 何殿宽 4.5 0.04 496 武文学 1.5 0.01
222 何玉龙 4.5 0.04 497 肖 斌 1.5 0.01
223 贺建军 4.5 0.04 498 肖培良 1.5 0.01
224 惠兴雷 4.5 0.04 499 肖松泉 1.5 0.01
225 江 婷 4.5 0.04 500 辛 星 1.5 0.01
226 金艳琪 4.5 0.04 501 徐弘舜 1.5 0.01
227 康怀宇 4.5 0.04 502 徐晓璐 1.5 0.01
228 康文博 4.5 0.04 503 徐兴久 1.5 0.01

107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229 可宏刚 4.5 0.04 504 许庆臣 1.5 0.01
230 寇 胜 4.5 0.04 505 续 岩 1.5 0.01
231 李 超 4.5 0.04 506 闫韦名 1.5 0.01
232 李 贺 4.5 0.04 507 杨 龙 1.5 0.01
233 李 淼 4.5 0.04 508 杨秋彧 1.5 0.01
234 李 田 4.5 0.04 509 杨晓东 1.5 0.01
235 李 阳 4.5 0.04 510 姚 凯 1.5 0.01
236 李 营 4.5 0.04 511 于 莉 1.5 0.01
237 李 智 4.5 0.04 512 于克衍 1.5 0.01
238 李大鹏 4.5 0.04 513 臧 卓 1.5 0.01
239 李道圣 4.5 0.04 514 翟双利 1.5 0.01
240 李静野 4.5 0.04 515 张 超 1.5 0.01
241 李令方 4.5 0.04 516 张 迪 1.5 0.01
242 李明2 4.5 0.04 517 张 敏 1.5 0.01
243 李明3 4.5 0.04 518 张明2 1.5 0.01
244 李伟峰 4.5 0.04 519 张北宁 1.5 0.01
245 李毅强 4.5 0.04 520 张德运 1.5 0.01
246 李悦莲 4.5 0.04 521 张凤国 1.5 0.01
247 梁 浩 4.5 0.04 522 张辅超 1.5 0.01
248 梁会民 4.5 0.04 523 张洪健 1.5 0.01
249 梁晓枫 4.5 0.04 524 张洪杰 1.5 0.01
250 刘 畅 4.5 0.04 525 张 强 1.5 0.01
251 刘 鼎 4.5 0.04 526 张双戬 1.5 0.01
252 刘 帅 4.5 0.04 527 张铁夫 1.5 0.01
253 刘 旺 4.5 0.04 528 张文通 1.5 0.01
254 刘 勇 4.5 0.04 529 赵鑫2 1.5 0.01
255 刘 宇 4.5 0.04 530 赵志民 1.5 0.01
256 刘大宝 4.5 0.04 531 周 菊 1.5 0.01
257 刘桂臣 4.5 0.04 532 周 燕 1.5 0.01
258 刘明石 4.5 0.04 533 周文龙 1.5 0.01
259 刘晓乐 4.5 0.04 534 周文思 1.5 0.01
260 刘晓林 4.5 0.04 535 朱宝权 1.5 0.01
261 刘志生 4.5 0.04 536 朱清华 1.5 0.01
262 卢长明 4.5 0.04 537 邹 凌 1.5 0.01
263 马 鑫 4.5 0.04 538 祖嘉璐 1.5 0.01
264 孟 磊 4.5 0.04 539 崔 娜 0.75 0.01
265 孟凡龙 4.5 0.04 540 杜传辉 0.75 0.01
266 孟健慧 4.5 0.04 541 刘轩成 0.75 0.01

108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267 苗遥遥 4.5 0.04 542 田侃达 0.75 0.01
268 齐宏宇 4.5 0.04 543 王 洋 0.75 0.01
269 全永华 4.5 0.04 544 王 志 0.75 0.01
270 任 哲 4.5 0.04 545 王建华 0.75 0.01
271 邵春华 4.5 0.04 546 王元石 0.75 0.01
272 宋 飞 4.5 0.04 547 吴岳奇 0.75 0.01
273 宋 刚 4.5 0.04 548 股权池 144 1.37
274 宋 淼 4.5 0.04 合计 10,500 100
275 宋 蕊 4.5 0.04

(3) 201512 月,外部投资者入股

为解决股权代持及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问题,2015 年 12 月 15 日,辽宁 邮电召开全体实际股东参加的临时股东会,审议减少股东总数的相关股权调整方 案。经统计股东填写的表决票,全体实际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调整方案。依据本次 股权调整方案,全体实际股东同意在将股权转让给投资方之前,将股东代持关系 调整至与工商登记股权情况一致,并同意按照如下代持关系,通过股权对外转让、 夫妻之间股权转让和解除代持的方式进行清理:

出资额
(万元)
出资额
(万元)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1 陈志生 陈志生 900 276 罗宝康 宋允迁 9
2 姜日敏 姜日敏 270 277 王德强 9
3 于 勇 于 勇 270 278 刘大宝 4.5
4 谭 瑛 15 279 刘桂臣 4.5
5 郭 晶 1.5 280 刘晓林 4.5
6 王丽东 1.5 281 宋 淼 4.5
小 计 288 282 隋明生 4.5
7 祖 健 祖 健 135 283 王健3 4.5
8 曲钧绪 90 284 武 猛 4.5
9 刘 霞 54 285 赵 猛 4.5
10 慕长禄 54 286 程 程 1.5
11 高文明 45 287 郭 峰 1.5
12 孙 黎 45 288 刘晓明2 1.5
13 杨吉文 45 289 宋 维 1.5
14 曹永权 33.75 290 王 斌 1.5
15 陈同利 33.75 小 计 283.5
16 汪明莉 27 291 张旭阳 张旭阳 135
17 王晓华 27 292 高 亮 76.5

109

出资额
(万元)
出资额
(万元)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18 杨 宁 27 293 徐 超 9
19 曹向前 22.5 294 范青松 4.5
20 柴绍金 22.5 295 高 悦 4.5
21 姬丽华 22.5 296 何玉龙 4.5
22 江克敏 22.5 297 李大鹏 4.5
23 马 艳 22.5 298 李悦莲 4.5
24 邵志学 18 299 吴 阳 4.5
25 王克俭 15 300 张天顺 4.5
小 计 762 301 朱 凯 4.5
26 王 胜 王 胜 45 小 计 256.5
27 闻 静 54 302 岳 胜 岳 胜 30
28 李 丰 54 303 付 强 67.5
29 李伟1 45 304 辛亚锋 15
小 计 198 305 叶 勇 9
30 陈立人 陈立人 180 306 王学松 9
31 杜占东 67.5 307 马 鑫 4.5
32 高 杨 9 308 谈宝真 4.5
33 王慧杰 9 309 易 兰 4.5
34 佟雅芹 4.5 310 张 杨 4.5
小 计 270 311 张 洋 4.5
35 陈 曦 陈 曦 180 小 计 153
36 刘殿友 54 312 包恩杰 包恩杰 135
37 毕健有 45 313 边庆跃 67.5
38 张 铭 9 314 史家亮 54
39 江 婷 4.5 315 郭 斗 54
40 梁 浩 4.5 316 徐宏哲 45
41 王 英 3 317 武燕君 45
42 李伟2 1.5 318 王 辉 45
小 计 301.5 319 孙波涛 45
43 丁向鸿 丁向鸿 108 320 刘洪波 45
44 李素智 54 321 李明1 45
45 李微微 45 小 计 580.5
46 王 玉 45 322 付天飞 付天飞 54
47 张 硕 9 323 刘明石 4.5
48 陈少忱 4.5 324 王冠群 4.5
49 陈 翔 4.5 325 董建卓 4.5
50 范晓东 4.5 326 寇 胜 4.5
51 关东浩 4.5 327 贺建军 4.5
52 李 智 4.5 328 叶会岩 4.5
53 佟志新 4.5 329 肖培良 1.5
54 王磊1 4.5 330 韩 冷 1.5

110

出资额
(万元)
出资额
(万元)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小 计 292.5 331 高 阳 1.5
55 冯 哲 冯 哲 108 小 计 85.5
56 代劲松 30 332 刘 慧 刘 慧 108
57 康文博 4.5 333 盛旭辰 54
58 赵鑫2 1.5 334 霍 光 45
小 计 144 335 刘 勇 4.5
59 周 巍 周 巍 108 336 王晗秋 4.5
60 常 鹤 15 337 李 贺 4.5
61 符 新 15 338 屈丽莉 1.5
62 陈兴宏 9 339 马 骏 1.5
63 姜文博 9 340 张文通 1.5
64 孙 钢 9 小 计 225
65 任 哲 4.5 341 刘英男 刘英男 9
66 王洪梅 4.5 342 郭 奇 108
67 闫韦名 1.5 343 崔秀丽 54
小 计 175.5 344 杨继林 54
68 张立武 张立武 67.5 345 王 雪 45
69 齐文波 54 346 夏明辉 45
70 支 润 9 347 崔立春 4.5
71 宋 飞 4.5 348 郝俊贺 4.5
72 宋 刚 4.5 349 康怀宇 4.5
73 赵鑫1 4.5 350 梁会民 4.5
小 计 144 351 孟健慧 4.5
74 何 晶 何 晶 54 352 徐 昊 4.5
75 马 威 15 353 闫 巍 4.5
76 信 任 9 354 于志远 4.5
77 崔 明 4.5 355 张春胜 4.5
78 何殿宽 4.5 356 高 震 1.5
79 李明2 4.5 357 孟广志 1.5
80 孙开宇 4.5 358 苗 卉 1.5
81 徐 海 4.5 359 魏蓓蓓 1.5
82 徐一鸥 4.5 360 张铁夫 1.5
83 闫 宁 4.5 361 朱宝权 1.5
84 杨 磊 4.5 小 计 364.5
85 曹金威 1.5 362 王奎勇 王奎勇 67.5
86 冯 雷 1.5 363 靳莉群 54
87 侯骁跃 1.5 364 刘晓明1 54
88 刘 冰 1.5 365 孙守军 45
89 刘 晗 1.5 366 邓绍凯 9
90 刘冰婷 1.5 367 关迎宾 9
91 罗保坤 1.5 368 庄 勇 9

111

出资额
(万元)
出资额
(万元)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92 庞志成 1.5 369 蔡晓东 4.5
93 平立岚 1.5 370 董方明 4.5
94 孙 健 1.5 371 李令方 4.5
95 王浩年 1.5 372 孙永军 4.5
96 王宏博 1.5 373 王俊涛 4.5
97 王家旭 1.5 374 丁 雪 1.5
98 王文成 1.5 375 赫英斌 1.5
99 吴宏瑞 1.5 376 康 勇 1.5
100 武文学 1.5 377 孔祥一 1.5
101 于克衍 1.5 378 聂 硕 1.5
102 张 超 1.5 379 张凤国 1.5
103 张 强 1.5 小 计 279
104 张洪健 1.5 380 唐文志 唐文志 108
小 计 144 381 安志复 45
105 任 颋 任 颋 18 382 黄德健 45
106 周 光 9 383 尚俊杰 9
107 李 丹 9 384 龚 宇 4.5
108 邱宇波 9 385 李伟峰 4.5
109 赵 雷 9 386 李 阳 4.5
110 初 强 4.5 387 刘 帅 4.5
111 关浩然 4.5 388 孟凡龙 4.5
112 李明3 4.5 389 邵春华 4.5
113 王 威 4.5 390 唐 勇 4.5
114 徐 晓 4.5 391 田 旭 4.5
115 杨 峰 4.5 392 王 刚 4.5
116 于 锟 4.5 393 王浩1 4.5
117 刘 斌 2.25 394 王 红 4.5
118 王浩2 2.25 395 王健1 4.5
119 郑旭东 2.25 396 王世宇 4.5
120 车 鑫 1.5 397 魏荣聪 4.5
121 董 丹 1.5 398 张 博 4.5
122 房海龙 1.5 399 张 健 4.5
123 顾兴华 1.5 400 周智翔 4.5
124 刘俊鹏 1.5 401 戴苏鑫 1.5
125 田 戈 1.5 402 郭智超 1.5
126 王庆雨 1.5 403 李朝君 1.5
127 张北宁 1.5 404 刘久扬 1.5
128 张 迪 1.5 405 刘琳琳 1.5
129 张辅超 1.5 406 潘 娜 1.5
130 周 菊 1.5 407 齐 龙 1.5
131 祖嘉璐 1.5 408 任显瀛 1.5

112

出资额
(万元)
出资额
(万元)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132 崔 娜 0.75 409 宋杨杨 1.5
133 杜传辉 0.75 410 孙华炜 1.5
134 刘轩成 0.75 411 汤 丽 1.5
135 田侃达 0.75 412 汤振滨 1.5
136 王建华 0.75 413 温 馨 1.5
137 王 洋 0.75 414 辛 星 1.5
138 王元石 0.75 415 许庆臣 1.5
139 王 志 0.75 416 于 莉 1.5
140 吴岳奇 0.75 417 翟双利 1.5
小 计 117 418 赵志民 1.5
141 赵 霓 赵 霓 54 小 计 310.5
142 程国辉 49.5 419 孙智鹏 孙智鹏 67.5
143 杨 晶 13.5 420 田卫华 54
144 齐 鑫 9 421 黄海涛 45
145 杨 光 9 422 刘丹丹 9
146 白 羽 4.5 423 杜洪平 4.5
147 李 田 4.5 424 李 营 4.5
小 计 144 425 梁晓枫 4.5
148 卞晓光 卞晓光 135 426 王 龙 4.5
149 王 敏 162 427 王 岩 4.5
150 宋雪骊 54 428 张 兵 4.5
151 杨 波 54 429 张文爽 4.5
152 李 尤 45 430 张新宇 4.5
153 张升伟 15 431 李 为 1.5
154 林志超 9 432 孙 杨 1.5
155 史煜玲 9 433 王 奇 1.5
156 韩 琳 7.5 434 王竞伟 1.5
157 安 刚 4.5 435 徐晓璐 1.5
158 鲍 齐 4.5 436 徐兴久 1.5
159 毕 波 4.5 小 计 220.5
160 陈 莉 4.5 437 葛振林 葛振林 67.5
161 戴美红 4.5 438 孙 宇 45
162 孙 涛 4.5 439 李树雨 9
163 原宗毅 4.5 440 顾龙生 4.5
164 张皆悦 4.5 小 计 126
165 张庆龙 4.5 441 王耀明 王耀明 67.5
小 计 531 442 曹丽娜 45
166 苏金友 苏金友 90 443 曹昕平 45
167 金元文 18 444 李 涛 45
168 李 刚 9 445 李毅强 4.5
169 张 威 9 446 卢长明 4.5

113

出资额
(万元)
出资额
(万元)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170 丁海涛 4.5 447 孟 磊 4.5
171 范继平 4.5 448 宋国信 4.5
172 李道圣 4.5 449 熊 波 4.5
173 王健2 4.5 450 杨雨胜 4.5
174 王长龙 4.5 451 张立慧 4.5
175 徐 胜 4.5 452 张树意 4.5
小 计 153 453 张祥飞 4.5
176 齐智刚 齐智刚 9.00 454 毕 磊 1.5
177 殷桂华 54 455 高识伦 1.5
178 曹 莹 9 456 胡浩杨 1.5
179 刘丽娟 9 457 金耀兴 1.5
180 王磊2 9 458 荆 野 1.5
181 邹 愚 9 459 李国坤 1.5
182 陈成伟 4.5 460 吕志刚 1.5
183 杜 鉴 4.5 461 王 林 1.5
184 韩 勇 4.5 462 伍 彩 1.5
185 可宏刚 4.5 463 续 岩 1.5
186 李 超 4.5 464 周文龙 1.5
187 李静野 4.5 465 邹 凌 1.5
188 刘 宇 4.5 小 计 261
189 齐宏宇 4.5 466 贾红雷 贾红雷 67.5
190 全永华 4.5 467 杨淑霞 45
191 孙黎莉 4.5 468 夏 旭 4.5
192 孙昕宇 4.5 469 冯宇鹏 4.5
193 王 峰 4.5 小 计 121.5
194 王现伟 4.5 470 葛志全 葛志全 81
195 魏守新 4.5 471 刘守政 54
196 吴雪梅 4.5 472 陈之光 45
197 徐 乾 4.5 473 刘 旺 4.5
198 许思成 4.5 474 刘晓乐 4.5
199 张 杰 4.5 475 王大伟 4.5
200 张 宁 4.5 476 王冬青 4.5
201 张云帆 4.5 477 叶成钢 4.5
202 郑 超 4.5 478 于海翔 4.5
203 陈岩松 1.5 479 冯 洛 1.5
204 高 宇 1.5 480 李 威 1.5
205 郭志军 1.5 481 祁占利 1.5
206 侯伯石 1.5 482 孙建峰 1.5
207 黄海洋 1.5 483 杨晓东 1.5
208 李 骞 1.5 484 臧 卓 1.5
209 刘 爽 1.5 小 计 216

114

出资额
(万元)
出资额
(万元)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210 刘洋2 1.5 485 韩松岭 韩松岭 81
211 孙 奇 1.5 486 崔学刚 45
212 王 猛 1.5 487 王 吉 45
213 王 倩 1.5 488 张明1 4.5
214 王健4 1.5 489 刘 奇 1.5
215 王连鹏 1.5 490 林松杉 1.5
216 周 燕 1.5 491 杨 龙 1.5
217 朱清华 1.5 492 张洪杰 1.5
小 计 216 493 李 冲 1.5
218 王建国 王建国 67.5 494 史 斌 1.5
219 张小凡 67.5 小 计 184.5
220 张吉承 54 495 辛广军 辛广军 90
221 任玉梅 45 496 邸绍蔚 54
222 龚 琳 15 497 惠兴雷 4.5
223 佟鹤男 15 498 朱建国 4.5
224 李 琼 9 小 计 153
225 石 洋 9 499 张启彤 张启彤 90
226 宋殿波 9 500 任庆胜 180
227 韩建忠 4.5 501 金 洋 67.5
228 宋 蕊 4.5 502 郭培武 54
229 杨 祥 4.5 503 全国莲 54
230 甄学伟 4.5 504 王世斌 54
231 周东方 4.5 505 丁维发 27
232 周 昊 4.5 506 刘东辉 27
233 都 娟 1.5 507 王华禄 27
234 练木森 1.5 508 姚殿成 27
235 刘 成 1.5 509 刘庆福 22.5
236 邱妙文 1.5 小 计 630
237 万青华 1.5 510 卢钟斌 卢钟斌 54
238 吴忠才 1.5 511 徐业平 45
239 肖 斌 1.5 512 薛馨利 45
240 肖松泉 1.5 513 张合慧 45
241 徐弘舜 1.5 514 柴佳春 9
242 杨秋彧 1.5 515 丁晓红 9
243 张德运 1.5 516 高 华 9
244 张 敏 1.5 517 解 鲲 9
245 周文思 1.5 518 李 楠 9
小 计 337.5 519 王述颖 9
246 陈 溯 陈 溯 67.5 520 王 妍 9
247 刘洋1 9 521 杨岳涛 9
248 邵 滨 9 522 陈德金 4.5

115

出资额
(万元)
出资额
(万元)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249 丛伟浩 4.5 523 楮善杰 4.5
250 付 伟 4.5 524 金艳琪 4.5
251 郭 鹏 4.5 525 孙 勇 4.5
252 李 淼 4.5 526 孙兆亮 4.5
253 刘 畅 4.5 527 孙卓霖 4.5
254 刘 鼎 4.5 528 谭宝庆 4.5
255 刘志生 4.5 529 唐金有 4.5
256 苗遥遥 4.5 530 佟丽杰 4.5
257 宋 阳 4.5 531 徐 婷 4.5
258 王海涛 4.5 532 杨敬波 4.5
259 王 南 4.5 533 张德鸣 4.5
260 杨世达 4.5 534 张光军 4.5
261 姚 兰 4.5 535 张 健 4.5
262 尹 航 4.5 536 张开胜 4.5
263 赵 勇 4.5 537 张 新 4.5
264 邹昭阳 4.5 538 唐家辉 3
265 胡启明 1.5 539 张雁澎 3
266 李德新 1.5 540 林乐祥 1.5
267 娄轶男 1.5 541 刘全兵 1.5
268 王志阳 1.5 542 汝 智 1.5
269 姚 凯 1.5 543 师滔滔 1.5
270 张明2 1.5 544 宋 超 1.5
小 计 166.5 545 王海龙 1.5
271 罗宝康 罗宝康 108 546 吴 斌 1.5
272 牟 媛 45 547 张双戬 1.5
273 许 博 45 548 股权池 144
274 褚先欣 15 小 计 495
275 李 光 9 合 计 10,500

依据股东基于股权调整方案签署的相关协议,股东以 11 元/单位注册资本的 价格向天泽吉富、善长资产、北京泓石、中金国联、王卿泳(以下统称“外部投 资者”)进行如下股权转让,并以 1 元/单位注册资本与 11 元/单位注册资本间的 价格差异缴纳了相关个人所得税:

天泽吉富受让股权明细 天泽吉富受让股权明细 天泽吉富受让股权明细
序号 转让方 减少出资额(万元) 序号 转让方 减少出资额(万元)
1 于 勇 40.05 78 佟鹤男 2.23
2 姜日敏 39.58 79 宋 蕊 0.67
3 祖 健 20.03 80 王建国 10.01

116

4 刘 霞 8.01 81 任玉梅 6.68
5 王 胜 6.68 82 石 洋 1.34
6 闻 静 8.01 83 宋殿波 1.34
7 李 丰 8.01 84 韩建忠 0.67
8 李伟1 6.68 85 张小凡 10.01
9 陈立人 26.7 86 陈 溯 10.01
10 杜占东 10.01 87 付 伟 0.67
11 高 杨 1.34 88 苗遥遥 0.67
12 王慧杰 1.34 89 李 淼 0.67
13 陈 曦 26.7 90 赵 勇 0.67
14 刘殿友 8.01 91 刘洋1 1.34
15 毕健有 6.68 92 王 南 0.67
16 梁 浩 0.67 93 邵 滨 1.34
17 丁向鸿 16.02 94 尹 航 0.67
18 李微微 6.68 95 姚 兰 0.67
19 王 玉 6.68 96 罗宝康 16.02
20 李素智 8.01 97 许 博 6.68
21 冯 哲 16.02 98 牟 媛 6.68
22 周 巍 16.02 99 宋允迁 1.34
23 任 哲 0.67 100 李 光 1.34
24 孙 钢 1.34 101 张旭阳 20.03
25 符 新 2.23 102 高 亮 11.35
26 陈兴宏 1.34 103 张天顺 0.67
27 王洪梅 0.67 104 徐 超 1.34
28 常 鹤 2.23 105 吴 阳 0.67
29 张立武 10.01 106 何玉龙 0.67
30 齐文波 8.01 107 高 悦 0.67
31 宋 飞 0.67 108 范青松 0.67
32 赵鑫1 0.67 109 叶 勇 1.34
33 支 润 1.34 110 辛亚锋 2.23
34 何 晶 8.01 111 易 兰 0.67
35 杨 磊 0.67 112 谈宝真 0.67
36 信 任 1.34 113 王学松 1.34
37 徐一鸥 0.67 114 付 强 10.01
38 马 威 2.23 115 包恩杰 20.03
39 闫 宁 0.67 116 边庆跃 10.01
40 崔 明 0.67 117 史家亮 8.01
41 周 光 1.34 118 郭 斗 8.01
42 任 颋 2.67 119 徐宏哲 6.68

117

43 李 丹 1.34 120 武燕君 6.68
44 赵 雷 1.34 121 王 辉 6.68
45 邱宇波 1.34 122 孙波涛 6.68
46 赵 霓 8.01 123 刘洪波 6.68
47 程国辉 7.34 124 李明1 6.68
48 杨 晶 2.00 125 付天飞 8.01
49 齐 鑫 1.34 126 刘 慧 16.02
50 卞晓光 20.03 127 盛旭辰 8.01
51 王 敏 24.03 128 霍 光 6.68
52 杨 波 8.01 129 刘 勇 0.67
53 林志超 1.34 130 郭 奇 16.02
54 张升伟 2.23 131 刘英男 1.34
55 李 尤 6.68 132 杨继林 8.01
56 宋雪骊 8.01 133 崔秀丽 8.01
57 史煜玲 1.34 134 夏明辉 6.68
58 苏金友 13.35 135 王 雪 6.68
59 金元文 2.67 136 梁会民 0.67
60 李 刚 1.34 137 于志远 0.67
61 丁海涛 0.67 138 孟健慧 0.67
62 张 威 1.34 139 闫 巍 0.67
63 齐智刚 1.34 140 郝俊贺 0.67
64 殷桂华 8.01 141 徐 昊 0.67
65 曹 莹 1.34 142 康怀宇 0.67
66 吴雪梅 0.67 143 崔立春 0.67
67 孙昕宇 0.67 144 王奎勇 10.01
68 王磊2 1.34 145 刘晓明1 8.01
69 陈成伟 0.67 146 孙守军 6.68
70 韩 勇 0.67 147 董方明 0.67
71 邹 愚 1.34 148 庄 勇 1.34
72 王 峰 0.67 149 靳莉群 8.01
73 刘丽娟 1.34 150 关迎宾 1.34
74 张吉承 8.01 151 邓绍凯 1.34
75 杨 祥 0.67 152 唐文志 16.02
76 李 琼 1.34 153 安志复 6.68
77 周东方 0.67 合计 850.33
善长资产受让股权明细
序号 转让方 减少出资额(万元) 序号 转让方 减少出资额(万元)
1 郭 晶 1.50 118 孙 奇 1.50
2 谭 瑛 15.00 119 李 骞 1.50

118

3 王丽东 1.50 120 高 宇 1.50
4 佟雅芹 4.50 121 朱清华 1.50
5 张 铭 9.00 122 王 倩 1.50
6 王 英 3.00 123 周 燕 1.50
7 江 婷 4.50 124 张 杰 4.50
8 李伟2 1.50 125 刘 宇 4.50
9 陈 翔 4.50 126 杜 鉴 4.50
10 陈少忱 4.50 127 甄学伟 4.50
11 李 智 4.50 128 徐弘舜 1.50
12 王磊1 4.50 129 肖松泉 1.50
13 范晓东 4.50 130 杨秋彧 1.50
14 关东浩 4.50 131 万青华 1.50
15 张 硕 9.00 132 都 娟 1.50
16 佟志新 4.50 133 龚 琳 15.00
17 代劲松 30.00 134 周文思 1.50
18 康文博 4.50 135 张 敏 1.50
19 赵鑫2 1.50 136 周 昊 4.50
20 姜文博 9.00 137 王海涛 4.50
21 闫韦名 1.50 138 刘志生 4.50
22 宋 刚 4.50 139 宋 阳 4.50
23 李明2 4.50 140 郭 鹏 4.50
24 徐 海 4.50 141 丛伟浩 4.50
25 王宏博 1.50 142 刘 鼎 4.50
26 吴宏瑞 1.50 143 娄轶男 1.50
27 罗保坤 1.50 144 邹昭阳 4.50
28 于克衍 1.50 145 杨世达 4.50
29 张 强 1.50 146 刘 畅 4.50
30 孙开宇 4.50 147 李德新 1.50
31 何殿宽 4.50 148 胡启明 1.50
32 侯骁跃 1.50 149 王志阳 1.50
33 平立岚 1.50 150 姚 凯 1.50
34 刘 冰 1.50 151 张明2 1.50
35 刘 晗 1.50 152 武 猛 4.50
36 张 超 1.50 153 刘晓林 4.50
37 孙 健 1.50 154 王德强 9.00
38 刘冰婷 1.50 155 褚先欣 15.00
39 王浩年 1.50 156 宋 淼 4.50
40 王家旭 1.50 157 隋明生 4.50
41 武文学 1.50 158 王健3 4.50

119

42 庞志成 1.50 159 赵 猛 4.50
43 张洪健 1.50 160 刘大宝 4.50
44 王文成 1.50 161 刘桂臣 4.50
45 冯 雷 1.50 162 程 程 1.50
46 曹金威 1.50 163 刘晓明2 1.50
47 关浩然 4.50 164 郭 峰 1.50
48 房海龙 1.50 165 王 斌 1.50
49 刘俊鹏 1.50 166 宋 维 1.50
50 张 迪 1.50 167 李大鹏 4.50
51 祖嘉璐 1.50 168 李悦莲 4.50
52 车 鑫 1.50 169 朱 凯 4.50
53 李明3 4.50 170 岳 胜 30.00
54 王 威 4.50 171 张 洋 4.50
55 张辅超 1.50 172 张 杨 4.50
56 董 丹 1.50 173 马 鑫 4.50
57 顾兴华 1.50 174 刘明石 0.67
58 周 菊 1.50 175 康 勇 1.50
59 田 戈 1.50 176 孔祥一 1.50
60 郑旭东 2.25 177 黄德健 6.68
61 王浩2 2.25 178 李伟峰 0.67
62 崔 娜 0.75 179 尚俊杰 1.34
63 王元石 0.75 180 唐 勇 0.67
64 王 志 0.75 181 邵春华 0.67
65 刘轩成 0.75 182 辛 星 1.50
66 吴岳奇 0.75 183 汤 丽 1.50
67 王 洋 0.75 184 李朝君 1.50
68 刘 斌 2.25 185 孙华炜 1.50
69 田侃达 0.75 186 许庆臣 1.50
70 杜传辉 0.75 187 于 莉 1.50
71 王建华 0.75 188 潘 娜 1.50
72 徐 晓 4.50 189 刘久扬 1.50
73 于 锟 4.50 190 任显瀛 1.50
74 初 强 4.50 191 汤振滨 1.50
75 杨 峰 4.50 192 赵志民 1.50
76 张北宁 1.50 193 翟双利 1.50
77 王庆雨 1.50 194 孙智鹏 10.01
78 杨 光 9.00 195 黄海涛 6.68
79 白 羽 4.50 196 杜洪平 0.67
80 李 田 4.50 197 张新宇 0.67

120

81 戴美红 4.50 198 刘丹丹 1.34
82 陈 莉 4.50 199 张文爽 0.67
83 张庆龙 4.50 200 王 龙 0.67
84 毕 波 4.50 201 葛振林 10.01
85 鲍 齐 4.50 202 李树雨 1.34
86 张皆悦 4.50 203 孙 宇 6.68
87 孙 涛 4.50 204 王耀明 10.01
88 原宗毅 4.50 205 曹丽娜 6.68
89 韩 琳 7.50 206 李 涛 6.68
90 安 刚 4.50 207 卢长明 0.67
91 徐 胜 4.50 208 张立慧 0.67
92 王健2 4.50 209 杨雨胜 0.67
93 王长龙 4.50 210 李毅强 0.67
94 范继平 4.50 211 续 岩 1.50
95 李道圣 4.50 212 胡浩杨 1.50
96 张云帆 4.50 213 孟 磊 0.67
97 郭志军 1.50 214 贾红雷 10.01
98 张 宁 4.50 215 杨淑霞 6.68
99 许思成 4.50 216 夏 旭 0.67
100 可宏刚 4.50 217 冯宇鹏 0.67
101 刘 爽 1.50 218 葛志全 12.02
102 王健4 1.50 219 刘守政 8.01
103 王 猛 1.50 220 陈之光 6.68
104 王连鹏 1.50 221 于海翔 0.67
105 黄海洋 1.50 222 王大伟 0.67
106 齐宏宇 4.50 223 刘晓乐 0.67
107 陈岩松 1.50 224 韩松岭 12.02
108 刘洋2 1.50 225 崔学刚 6.68
109 徐 乾 4.50 226 张明1 0.67
110 郑 超 4.50 227 王 吉 6.68
111 李 超 4.50 228 辛广军 13.35
112 魏守新 4.50 229 邸绍蔚 8.01
113 王现伟 4.50 230 惠兴雷 0.67
114 孙黎莉 4.50 231 朱建国 0.67
115 李静野 4.50 232 金 洋 10.01
116 全永华 4.50 合计 840.17
117 侯伯石 1.50
北京泓石受让股权明细
序号 转让方 减少出资额(万元) 序号 转让方 减少出资额(万元)

121

1 王晓华 27.00 19 肖 斌 1.50
2 姬丽华 22.50 20 张德运 1.50
3 邵志学 18.00 21 练木森 1.50
4 曹永权 33.75 22 吴忠才 1.50
5 汪明莉 27.00 23 邱妙文 1.50
6 江克敏 22.50 24 王冠群 4.50
7 王克俭 15.00 25 董建卓 4.50
8 柴绍金 22.50 26 寇 胜 4.50
9 高文明 45.00 27 贺建军 4.50
10 马 艳 22.50 28 肖培良 1.50
11 曹向前 22.50 29 郭培武 54.00
12 杨 宁 27.00 30 刘庆福 22.50
13 慕长禄 54.00 31 王华禄 27.00
14 陈同利 33.75 32 丁维发 27.00
15 杨吉文 45.00 33 姚殿成 27.00
16 孙 黎 45.00 34 刘东辉 27.00
17 曲钧绪 90.00 合计 786.00
18 刘 成 1.50
中金国联受让股权明细
序号 转让方 减少出资额(万元) 序号 转让方 减少出资额(万元)
1 叶会岩 4.50 50 孙 杨 1.50
2 韩 冷 1.50 51 张 兵 4.50
3 高 阳 1.50 52 李 为 1.50
4 王晗秋 4.50 53 田卫华 54.00
5 李 贺 4.50 54 徐晓璐 1.50
6 屈丽莉 1.50 55 顾龙生 4.50
7 马 骏 1.50 56 张树意 4.50
8 张文通 1.50 57 吕志刚 1.50
9 魏蓓蓓 1.50 58 王 林 1.50
10 张春胜 4.50 59 荆 野 1.50
11 孟广志 1.50 60 周文龙 1.50
12 高 震 1.50 61 金耀兴 1.50
13 朱宝权 1.50 62 张祥飞 4.50
14 张铁夫 1.50 63 高识伦 1.50
15 苗 卉 1.50 64 李国坤 1.50
16 蔡晓东 4.50 65 伍 彩 1.50
17 孙永军 4.50 66 熊 波 4.50
18 张凤国 1.50 67 毕 磊 1.50
19 王俊涛 4.50 68 邹 凌 1.50

122

20 聂 硕 1.50 69 叶成钢 4.50
21 丁 雪 1.50 70 孙建峰 1.50
22 李令方 4.50 71 祁占利 1.50
23 赫英斌 1.50 72 刘 旺 4.50
24 刘 帅 4.50 73 冯 洛 1.50
25 张 建 4.50 74 王冬青 4.50
26 王 红 4.50 75 李 威 1.50
27 李 阳 4.50 76 杨晓东 1.50
28 王健1 4.50 77 臧 卓 1.50
29 田 旭 4.50 78 刘 奇 1.50
30 王 刚 4.50 79 林松杉 1.50
31 张 博 4.50 80 杨 龙 1.50
32 齐 龙 1.50 81 张洪杰 1.50
33 龚 宇 4.50 82 李 冲 1.50
34 刘琳琳 1.50 83 史 斌 1.50
35 戴苏鑫 1.50 84 张启彤 90.00
36 郭智超 1.50 85 王世斌 54.00
37 孟凡龙 4.50 86 全国莲 54.00
38 周智翔 4.50 87 卢钟斌 54.00
39 王浩1 4.50 88 徐业平 45.00
40 魏荣聪 4.50 89 张合慧 45.00
41 王世宇 4.50 90 薛馨利 45.00
42 宋杨杨 1.50 91 李 楠 9.00
43 温 馨 1.50 92 张德鸣 4.50
44 李 营 4.50 93 宋 超 1.50
45 梁晓枫 4.50 94 刘全兵 1.50
46 王 岩 4.50 95 师滔滔 1.50
47 徐兴久 1.50 96 张双戬 1.50
48 王 奇 1.50 合计 682.50
49 王竞伟 1.50
王卿泳受让股权明细
序号 转让方 减少出资额(万元) 序号 转让方 减少出资额(万元)
1 曹昕平 45.00 18 孙卓霖 4.50
2 宋国信 4.50 19 唐家辉 3.00
3 任庆胜 180.00 20 张开胜 4.50
4 谭宝庆 4.50 21 张 健 4.50
5 杨敬波 4.50 22 张雁澎 3.00
6 高 华 9.00 23 陈德金 4.50
7 王 妍 9.00 24 褚善杰 4.50

123

8 杨岳涛 9.00 25 孙兆亮 4.50
9 张光军 4.50 26 王海龙 1.50
10 张 新 4.50 27 金艳琪 4.50
11 王述颖 9.00 28 汝 智 1.50
12 丁晓红 9.00 29 唐金有 4.50
13 解 鲲 9.00 30 林乐祥 1.50
14 柴佳春 9.00 31 吴 斌 1.50
15 佟丽杰 4.50 32 股权池 144.00
16 徐 婷 4.50 合计 516
17 孙 勇 4.50

同时,辽宁邮电 3 对股东(配偶关系)为了减少股东数量进行了如下股权转 让(夫转妻):

转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受让方 受让出资额(万元)
陈 溯 57.49 赵 霓 57.49
任 颋 15.33 史煜玲 15.33
马 威 12.77 刘丽娟 12.77
合计 85.59 合计 85.59

本次股权转让中,辽宁邮电退出股东共计 353 名(其中直接转让全部股权退 出股东 350 名,夫转妻退出股东 3 名),新增 5 名外部投资者股东,转让完成后 辽宁邮电的股东人数为 199 名。

2015 年 12 月 23 日,辽宁邮电工商登记股东与被代持股东签署《代持解除 协议》,确认相关方之间曾存在股权代持关系,同时约定解除代持关系;同时, 外部投资者与辽宁邮电除陈志生外的原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一步 确认之前存在的股权代持关系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对于股权池,由辽宁邮电确 定的股权池名义持有人刘霞及该部分股权的显名股东卢钟斌与王卿泳共同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将股权池中的股权以 11 元/股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王卿泳。

对于本次股权转让,全体股东签署了《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同时,上述 解除代持、转让股权的协议签署过程分别经辽宁诚信公证处公证及本所律师见 证。2015 年 12 月 29 日,外部投资者将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项支付至辽宁邮电 银行账户,并由辽宁邮电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支付给相关方。

上述调整完成后,辽宁邮电的实际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124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
例(%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名称/姓名
1 陈志生 900.00 8.57 101 高 杨 7.66 0.07
2 天泽吉富 850.33 8.10 102 王慧杰 7.66 0.07
3 善长资产 840.17 8.00 103 孙 钢 7.66 0.07
4 北京泓石 786 7.49 104 陈兴宏 7.66 0.07
5 中金国联 682.5 6.50 105 支 润 7.66 0.07
6 王卿泳 516 4.91 106 信 任 7.66 0.07
7 姜日敏 230.42 2.19 107 周 光 7.66 0.07
8 于 勇 229.95 2.19 108 李 丹 7.66 0.07
9 陈立人 153.30 1.46 109 赵 雷 7.66 0.07
10 陈 曦 153.30 1.46 110 邱宇波 7.66 0.07
11 王 敏 137.97 1.31 111 齐 鑫 7.66 0.07
12 祖 健 114.97 1.09 112 林志超 7.66 0.07
13 卞晓光 114.97 1.09 113 李 刚 7.66 0.07
14 张旭阳 114.97 1.09 114 张 威 7.66 0.07
15 包恩杰 114.97 1.09 115 齐智刚 7.66 0.07
16 赵 霓 103.48 0.99 116 曹 莹 7.66 0.07
17 丁向鸿 91.98 0.88 117 王磊2 7.66 0.07
18 冯 哲 91.98 0.88 118 邹 愚 7.66 0.07
19 周 巍 91.98 0.88 119 李 琼 7.66 0.07
20 罗宝康 91.98 0.88 120 石 洋 7.66 0.07
21 刘 慧 91.98 0.88 121 宋殿波 7.66 0.07
22 郭 奇 91.98 0.88 122 刘洋1 7.66 0.07
23 唐文志 91.98 0.88 123 邵 滨 7.66 0.07
24 苏金友 76.65 0.73 124 宋允迁 7.66 0.07
25 辛广军 76.65 0.73 125 李 光 7.66 0.07
26 葛志全 68.98 0.66 126 徐 超 7.66 0.07
27 韩松岭 68.98 0.66 127 叶 勇 7.66 0.07
28 高 亮 65.15 0.62 128 王学松 7.66 0.07
29 杜占东 57.49 0.55 129 刘英男 7.66 0.07
30 张立武 57.49 0.55 130 庄 勇 7.66 0.07
31 王建国 57.49 0.55 131 关迎宾 7.66 0.07
32 张小凡 57.49 0.55 132 邓绍凯 7.66 0.07
33 付 强 57.49 0.55 133 尚俊杰 7.66 0.07
34 边庆跃 57.49 0.55 134 刘丹丹 7.66 0.07
35 王奎勇 57.49 0.55 135 李树雨 7.66 0.07
36 孙智鹏 57.49 0.55 136 梁 浩 3.83 0.04
37 葛振林 57.49 0.55 137 任 哲 3.83 0.04
38 王耀明 57.49 0.55 138 王洪梅 3.83 0.04
39 贾红雷 57.49 0.55 139 宋 飞 3.83 0.04
40 金 洋 57.49 0.55 140 赵鑫1 3.83 0.04
41 刘 霞 45.99 0.44 141 杨 磊 3.83 0.04

125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
例(%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名称/姓名
42 闻 静 45.99 0.44 142 徐一鸥 3.83 0.04
43 李 丰 45.99 0.44 143 闫 宁 3.83 0.04
44 刘殿友 45.99 0.44 144 崔 明 3.83 0.04
45 李素智 45.99 0.44 145 丁海涛 3.83 0.04
46 齐文波 45.99 0.44 146 吴雪梅 3.83 0.04
47 何 晶 45.99 0.44 147 孙昕宇 3.83 0.04
48 杨 波 45.99 0.44 148 陈成伟 3.83 0.04
49 宋雪骊 45.99 0.44 149 韩 勇 3.83 0.04
50 殷桂华 45.99 0.44 150 王 峰 3.83 0.04
51 张吉承 45.99 0.44 151 杨 祥 3.83 0.04
52 史家亮 45.99 0.44 152 周东方 3.83 0.04
53 郭 斗 45.99 0.44 153 宋 蕊 3.83 0.04
54 付天飞 45.99 0.44 154 韩建忠 3.83 0.04
55 盛旭辰 45.99 0.44 155 付 伟 3.83 0.04
56 杨继林 45.99 0.44 156 苗遥遥 3.83 0.04
57 崔秀丽 45.99 0.44 157 李 淼 3.83 0.04
58 刘晓明1 45.99 0.44 158 赵 勇 3.83 0.04
59 靳莉群 45.99 0.44 159 王 南 3.83 0.04
60 刘守政 45.99 0.44 160 尹 航 3.83 0.04
61 邸绍蔚 45.99 0.44 161 姚 兰 3.83 0.04
62 程国辉 42.16 0.40 162 张天顺 3.83 0.04
63 王 胜 38.32 0.36 163 吴 阳 3.83 0.04
64 李伟1 38.32 0.36 164 何玉龙 3.83 0.04
65 毕健有 38.32 0.36 165 高 悦 3.83 0.04
66 李微微 38.32 0.36 166 范青松 3.83 0.04
67 王 玉 38.32 0.36 167 易 兰 3.83 0.04
68 李 尤 38.32 0.36 168 谈宝真 3.83 0.04
69 任玉梅 38.32 0.36 169 刘明石 3.83 0.04
70 许 博 38.32 0.36 170 刘 勇 3.83 0.04
71 牟 媛 38.32 0.36 171 梁会民 3.83 0.04
72 徐宏哲 38.32 0.36 172 于志远 3.83 0.04
73 武燕君 38.32 0.36 173 孟健慧 3.83 0.04
74 王 辉 38.32 0.36 174 闫 巍 3.83 0.04
75 孙波涛 38.32 0.36 175 郝俊贺 3.83 0.04
76 刘洪波 38.32 0.36 176 徐 昊 3.83 0.04
77 李明1 38.32 0.36 177 康怀宇 3.83 0.04
78 霍 光 38.32 0.36 178 崔立春 3.83 0.04
79 夏明辉 38.32 0.36 179 董方明 3.83 0.04
80 王 雪 38.32 0.36 180 李伟峰 3.83 0.04
81 孙守军 38.32 0.36 181 唐 勇 3.83 0.04
82 安志复 38.32 0.36 182 邵春华 3.83 0.04

126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
例(%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名称/姓名
83 黄德健 38.32 0.36 183 杜洪平 3.83 0.04
84 黄海涛 38.32 0.36 184 张新宇 3.83 0.04
85 孙 宇 38.32 0.36 185 张文爽 3.83 0.04
86 曹丽娜 38.32 0.36 186 王 龙 3.83 0.04
87 李 涛 38.32 0.36 187 卢长明 3.83 0.04
88 杨淑霞 38.32 0.36 188 张立慧 3.83 0.04
89 陈之光 38.32 0.36 189 杨雨胜 3.83 0.04
90 崔学刚 38.32 0.36 190 李毅强 3.83 0.04
91 王 吉 38.32 0.36 191 孟 磊 3.83 0.04
92 史煜玲 22.99 0.22 192 夏 旭 3.83 0.04
93 刘丽娟 20.43 0.19 193 冯宇鹏 3.83 0.04
94 金元文 15.33 0.15 194 于海翔 3.83 0.04
95 符 新 12.77 0.12 195 王大伟 3.83 0.04
96 常 鹤 12.77 0.12 196 刘晓乐 3.83 0.04
97 张升伟 12.77 0.12 197 张明1 3.83 0.04
98 佟鹤男 12.77 0.12 198 惠兴雷 3.83 0.04
99 辛亚锋 12.77 0.12 199 朱建国 3.83 0.04
100 杨 晶 11.50 0.11 合计 10,500 100

由于实际股东人数 199 人超过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上限 50 名,经与工商管理 部门沟通,为便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针对上述股权转让及代持解除,辽宁邮电 在工商登记层面仍由代持人与投资方作对应数额的股权转让并进行工商变更登 记,其他实际股东的股权待员工持股平台设立时再进行工商登记(详见本法律意 见书“五、(二)、8、(4) 2016 年 12 月,员工持股平台设立及代持解除”。本次 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辽宁邮电的工商登记股东为 41 名,除工商 登记股东外的全部实际股东作为隐名股东,其股权暂时登记在显名股东名下,具 体情况如下:

出资额
(万元)
出资额
(万元)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1 陈志生 陈志生 900.00 102 张旭阳 张旭阳 114.97
2 姜日敏 姜日敏 230.42 103 高 亮 65.15
3 于 勇 于 勇 229.95 104 张天顺 3.83
4 祖 健 祖 健 114.97 105 徐 超 7.66
5 刘 霞 45.99 106 吴 阳 3.83
6 王 胜 王 胜 38.32 107 何玉龙 3.83
7 闻 静 45.99 108 高 悦 3.83
8 李 丰 45.99 109 范青松 3.83
9 李伟1 38.32 110 岳胜 叶 勇 7.66

127

出资额
(万元)
出资额
(万元)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10 陈立人 陈立人 153.30 111 辛亚锋 12.77
11 杜占东 57.49 112 易 兰 3.83
12 高 杨 7.66 113 谈宝真 3.83
13 王慧杰 7.66 114 王学松 7.66
14 陈曦 陈 曦 153.30 115 付 强 57.49
15 刘殿友 45.99 116 包恩杰 包恩杰 114.97
16 毕健有 38.32 117 边庆跃 57.49
17 梁 浩 3.83 118 史家亮 45.99
18 丁向鸿 丁向鸿 91.98 119 郭 斗 45.99
19 李微微 38.32 120 徐宏哲 38.32
20 王 玉 38.32 121 武燕君 38.32
21 李素智 45.99 122 王 辉 38.32
22 冯 哲 冯 哲 91.98 123 孙波涛 38.32
23 周 巍 周 巍 91.98 124 刘洪波 38.32
24 任 哲 3.83 125 李明1 38.32
25 孙 钢 7.66 126 付天飞 付天飞 45.99
26 符 新 12.77 127 刘明石 3.83
27 陈兴宏 7.66 128 刘 慧 刘 慧 91.98
28 王洪梅 3.83 129 盛旭辰 45.99
29 常 鹤 12.77 130 霍 光 38.32
30 张立武 张立武 57.49 131 刘 勇 3.83
31 齐文波 45.99 132 刘英男 郭 奇 91.98
32 宋 飞 3.83 133 刘英男 7.66
33 赵鑫1 3.83 134 杨继林 45.99
34 支 润 7.66 135 崔秀丽 45.99
35 何 晶 何 晶 45.99 136 夏明辉 38.32
36 杨 磊 3.83 137 王 雪 38.32
37 信 任 7.66 138 梁会民 3.83
38 徐一鸥 3.83 139 于志远 3.83
39 刘丽娟 12.77 140 孟健慧 3.83
40 闫 宁 3.83 141 闫 巍 3.83
41 崔 明 3.83 142 郝俊贺 3.83
42 任 颋 周 光 7.66 143 徐 昊 3.83
43 史煜玲 15.33 144 康怀宇 3.83
44 李 丹 7.66 145 崔立春 3.83
45 赵 雷 7.66 146 王奎勇 王奎勇 57.49
46 邱宇波 7.66 147 刘晓明1 45.99
47 赵 霓 赵 霓 45.99 148 孙守军 38.32
48 程国辉 42.16 149 董方明 3.83
49 杨 晶 11.50 150 庄 勇 7.66
50 齐 鑫 7.66 151 靳莉群 45.99

128

出资额
(万元)
出资额
(万元)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51 卞晓光 卞晓光 114.97 152 关迎宾 7.66
52 王 敏 137.97 153 邓绍凯 7.66
53 杨 波 45.99 154 唐文志 唐文志 91.98
54 林志超 7.66 155 安志复 38.32
55 张升伟 12.77 156 黄德健 38.32
56 李 尤 38.32 157 李伟峰 3.83
57 宋雪骊 45.99 158 尚俊杰 7.66
58 史煜玲 7.66 159 唐 勇 3.83
59 苏金友 苏金友 76.65 160 邵春华 3.83
60 金元文 15.33 161 孙智鹏 孙智鹏 57.49
61 李 刚 7.66 162 黄海涛 38.32
62 丁海涛 3.83 163 杜洪平 3.83
63 张 威 7.66 164 张新宇 3.83
64 齐智刚 齐智刚 7.66 165 刘丹丹 7.66
65 殷桂华 45.99 166 张文爽 3.83
66 曹 莹 7.66 167 王 龙 3.83
67 吴雪梅 3.83 168 葛振林 葛振林 57.49
68 孙昕宇 3.83 169 李树雨 7.66
69 王磊2 7.66 170 孙 宇 38.32
70 陈成伟 3.83 171 王耀明 王耀明 57.49
71 韩 勇 3.83 172 曹丽娜 38.32
72 邹 愚 7.66 173 李 涛 38.32
73 王 峰 3.83 174 卢长明 3.83
74 刘丽娟 7.66 175 张立慧 3.83
75 王建国 张吉承 45.99 176 杨雨胜 3.83
76 杨 祥 3.83 177 李毅强 3.83
77 李 琼 7.66 178 孟 磊 3.83
78 周东方 3.83 179 贾红雷 贾红雷 57.49
79 佟鹤男 12.77 180 杨淑霞 38.32
80 宋 蕊 3.83 181 夏 旭 3.83
81 王建国 57.49 182 冯宇鹏 3.83
82 任玉梅 38.32 183 葛志全 葛志全 68.98
83 石 洋 7.66 184 刘守政 45.99
84 宋殿波 7.66 185 陈之光 38.32
85 韩建忠 3.83 186 于海翔 3.83
86 张小凡 57.49 187 王大伟 3.83
87 陈 溯 赵 霓 57.49 188 刘晓乐 3.83
88 付 伟 3.83 189 韩松岭 韩松岭 68.98
89 苗遥遥 3.83 190 崔学刚 38.32
90 李 淼 3.83 191 张明1 3.83
91 赵 勇 3.83 192 王 吉 38.32

129

出资额
(万元)
出资额
(万元)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序号 显名股东 实际股东
92 刘洋1 7.66 193 辛广军 辛广军 76.65
93 王 南 3.83 194 邸绍蔚 45.99
94 邵 滨 7.66 195 惠兴雷 3.83
95 尹 航 3.83 196 朱建国 3.83
96 姚 兰 3.83 197 张启彤 金 洋 57.49
97 罗宝康 罗宝康 91.98 198 天泽吉富 850.33
98 许 博 38.32 199 善长资产 840.17
99 牟 媛 38.32 200 北京泓石 786.00
100 宋允迁 7.66 201 中金国联 682.50
101 李 光 7.66 202 王卿泳 516.00
合计 10,500 -

注:由于夫妻双方分别由不同的显名股东登记持有,夫妻间转让后,原显名股东并未做相应 工商变更登记,使得刘丽娟、赵霓、史煜玲 3 人分别被两个不同的显名股东登记持有股权, 因此上表中显示的股东有 3 名重复,实际股东数量为 199 名。

(4) 201612 月,员工持股平台设立及代持解除

2015 年 12 月外部投资者入股且辽宁邮电调整股东人数后,辽宁邮电共有 194 名员工股东及 5 名外部投资者股东。根据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于 2015 年 12 月签 署的《代持解除协议》、2016 年 12 月签署的《出资协议书》以及鸿讯飞龙、鸿 信飞龙、网讯飞龙、网信飞龙的合伙协议,王胜等 155 名股东以其实际拥有权益 的辽宁邮电股权出资,设立鸿讯飞龙、鸿信飞龙、网讯飞龙、网信飞龙 4 个合伙 企业,通过该等持股平台间接持有辽宁邮电股权。陈志生等其他 38 名股东(即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自然人交易对方)则登记为直接持股股东持 有股权(截至董事会决议日,由于金元文未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实际 拥有权益的股权仍登记在 38 名直接持股股东之一苏金友名下。除此外,辽宁邮 电股东间其他股权代持关系全部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1) 鸿讯飞龙

冯哲等 43 名股东以其实际拥有权益的辽宁邮电股权对鸿讯飞龙出资的情况 如下:

持有的辽宁
邮电出资额
(万元)
对鸿讯飞龙
的出资额
(万元)
持有的辽宁
邮电出资额
(万元)
对鸿讯飞龙
的出资额
(万元)


股东姓名 股东姓名
1 冯 哲 91.98 91.98 23 赵 雷 7.66 7.66
2 闻 静 45.99 45.99 24 邱宇波 7.66 7.66

130

持有的辽宁
邮电出资额
(万元)
对鸿讯飞龙
的出资额
(万元)
持有的辽宁
邮电出资额
(万元)
对鸿讯飞龙
的出资额
(万元)


股东姓名 股东姓名
3 李 丰 45.99 45.99 25 宋殿波 7.66 7.66
4 刘殿友 45.99 45.99 26 徐 超 7.66 7.66
5 李素智 45.99 45.99 27 王学松 7.66 7.66
6 齐文波 45.99 45.99 28 庄 勇 7.66 7.66
7 何 晶 45.99 45.99 29 梁 浩 3.83 3.83
8 王 胜 38.32 38.32 30 任 哲 3.83 3.83
9 李伟1 38.32 38.32 31 王洪梅 3.83 3.83
10 李微微 38.32 38.32 32 宋 飞 3.83 3.83
11 王 玉 38.32 38.32 33 赵鑫1 3.83 3.83
12 任玉梅 38.32 38.32 34 杨 磊 3.83 3.83
13 刘丽娟 20.43 20.43 35 徐一鸥 3.83 3.83
14 符 新 12.77 12.77 36 闫 宁 3.83 3.83
15 常 鹤 12.77 12.77 37 崔 明 3.83 3.83
16 高 杨 7.66 7.66 38 韩建忠 3.83 3.83
17 王慧杰 7.66 7.66 39 张天顺 3.83 3.83
18 孙 钢 7.66 7.66 40 吴 阳 3.83 3.83
19 支 润 7.66 7.66 41 何玉龙 3.83 3.83
20 信 任 7.66 7.66 42 高 悦 3.83 3.83
21 周 光 7.66 7.66 43 范青松 3.83 3.83
22 李 丹 7.66 7.66 合 计 762.52 762.52

2) 鸿信飞龙

王敏等 45 名股东以其实际拥有权益的辽宁邮电股权对鸿信飞龙出资的情况 如下:

持有的辽宁
邮电出资额
(万元)
对鸿信飞
龙的出资
额(万元)
持有的辽宁
邮电出资额
(万元)
对鸿信飞
龙的出资
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 王 敏 137.97 137.97 24 邵 滨 7.66 7.66
2 赵 霓 103.48 103.48 25 宋允迁 7.66 7.66
3 杨 波 45.99 45.99 26 李 光 7.66 7.66
4 宋雪骊 45.99 45.99 27 叶 勇 7.66 7.66
5 殷桂华 45.99 45.99 28 关迎宾 7.66 7.66
6 张吉承 45.99 45.99 29 邓绍凯 7.66 7.66
7 靳莉群 45.99 45.99 30 丁海涛 3.83 3.83
8 李 尤 38.32 38.32 31 吴雪梅 3.83 3.83
9 许 博 38.32 38.32 32 孙昕宇 3.83 3.83
10 牟 媛 38.32 38.32 33 陈成伟 3.83 3.83

131

持有的辽宁
邮电出资额
(万元)
对鸿信飞
龙的出资
额(万元)
持有的辽宁
邮电出资额
(万元)
对鸿信飞
龙的出资
额(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姓名
11 史煜玲 22.99 22.99 34 韩 勇 3.83 3.83
12 佟鹤男 12.77 12.77 35 王 峰 3.83 3.83
13 杨 晶 11.5 11.5 36 杨 祥 3.83 3.83
14 齐 鑫 7.66 7.66 37 周东方 3.83 3.83
15 林志超 7.66 7.66 38 宋 蕊 3.83 3.83
16 李 刚 7.66 7.66 39 付 伟 3.83 3.83
17 张 威 7.66 7.66 40 苗遥遥 3.83 3.83
18 曹 莹 7.66 7.66 41 李 淼 3.83 3.83
19 王磊2 7.66 7.66 42 赵 勇 3.83 3.83
20 邹 愚 7.66 7.66 43 王 南 3.83 3.83
21 李 琼 7.66 7.66 44 尹 航 3.83 3.83
22 石 洋 7.66 7.66 45 姚 兰 3.83 3.83
23 刘洋1 7.66 7.66 合 计 817.46 817.46

3) 网讯飞龙

韩松岭等 39 名股东以其实际拥有权益的辽宁邮电股权对网讯飞龙出资的情 况如下:

持有的辽宁
邮电出资额
(万元)
对网讯飞龙
的出资额
(万元)
持有的辽宁
邮电出资额
(万元)
对网讯飞龙
的出资额
(万元)


股东姓名 股东姓名
1 韩松岭 68.98 68.98 21 唐 勇 3.83 3.83
2 张小凡 57.49 57.49 22 邵春华 3.83 3.83
3 金 洋 57.49 57.49 23 杜洪平 3.83 3.83
4 刘守政 45.99 45.99 24 张新宇 3.83 3.83
5 邸绍蔚 45.99 45.99 25 张文爽 3.83 3.83
6 王 雪 38.32 38.32 26 王 龙 3.83 3.83
7 安志复 38.32 38.32 27 卢长明 3.83 3.83
8 黄德健 38.32 38.32 28 张立慧 3.83 3.83
9 黄海涛 38.32 38.32 29 杨雨胜 3.83 3.83
10 孙 宇 38.32 38.32 30 李毅强 3.83 3.83
11 曹丽娜 38.32 38.32 31 孟 磊 3.83 3.83
12 李 涛 38.32 38.32 32 夏 旭 3.83 3.83
13 杨淑霞 38.32 38.32 33 冯宇鹏 3.83 3.83
14 陈之光 38.32 38.32 34 于海翔 3.83 3.83
15 崔学刚 38.32 38.32 35 王大伟 3.83 3.83
16 尚俊杰 7.66 7.66 36 刘晓乐 3.83 3.83
17 刘丹丹 7.66 7.66 37 张明1 3.83 3.83

132

持有的辽宁
邮电出资额
(万元)
对网讯飞龙
的出资额
(万元)
持有的辽宁
邮电出资额
(万元)
对网讯飞龙
的出资额
(万元)


股东姓名 股东姓名
18 李树雨 7.66 7.66 38 惠兴雷 3.83 3.83
19 梁会民 3.83 3.83 39 朱建国 3.83 3.83
20 李伟峰 3.83 3.83 合 计 762.55 762.55

4) 网信飞龙

郭奇等 28 名股东以其实际拥有权益的辽宁邮电股权对网信飞龙出资的情况 如下:

持有的辽宁
邮电出资额
(万元)
对网信飞龙
的出资额
(万元)
持有的辽宁
邮电出资额
(万元)
对网信飞龙
的出资额
(万元)


股东姓名 股东姓名
1 郭 奇 91.98 91.98 16 孙守军 38.32 38.32
2 史家亮 45.99 45.99 17 易 兰 3.83 3.83
3 郭 斗 45.99 45.99 18 谈宝真 3.83 3.83
4 盛旭辰 45.99 45.99 19 刘明石 3.83 3.83
5 杨继林 45.99 45.99 20 刘 勇 3.83 3.83
6 崔秀丽 45.99 45.99 21 于志远 3.83 3.83
7 刘晓明1 45.99 45.99 22 孟健慧 3.83 3.83
8 徐宏哲 38.32 38.32 23 闫 巍 3.83 3.83
9 武燕君 38.32 38.32 24 郝俊贺 3.83 3.83
10 王 辉 38.32 38.32 25 徐 昊 3.83 3.83
11 孙波涛 38.32 38.32 26 康怀宇 3.83 3.83
12 刘洪波 38.32 38.32 27 崔立春 3.83 3.83
13 李明1 38.32 38.32 28 董方明 3.83 3.83
14 霍 光 38.32 38.32 合 计 758.76 758.76
15 夏明辉 38.32 38.32

上述解除代持及对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完成后(应工商监管机关的要求,工商 登记的操作为由显名股东与 4 个合伙企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代实际股东持 有的辽宁邮电出资额部分转让给 4 个合伙企业),辽宁邮电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姓名/名称
1 陈志生 900.00 8.57 26 葛志全 68.98 0.66
2 天泽吉富 850.33 8.10 27 高 亮 65.15 0.62
3 善长资产 840.17 8.00 28 杜占东 57.49 0.55
4 鸿信飞龙 817.46 7.79 29 张立武 57.49 0.55

133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姓名/名称
5 北京泓石 786.00 7.49 30 王建国 57.49 0.55
6 鸿讯飞龙 762.52 7.26 31 付 强 57.49 0.55
7 网讯飞龙 762.55 7.26 32 边庆跃 57.49 0.55
8 网信飞龙 758.76 7.23 33 王奎勇 57.49 0.55
9 中金国联 682.50 6.50 34 孙智鹏 57.49 0.55
10 王卿泳 516.00 4.91 35 葛振林 57.49 0.55
11 姜日敏 230.42 2.19 36 王耀明 57.49 0.55
12 于 勇 229.95 2.19 37 贾红雷 57.49 0.55
13 陈立人 153.30 1.46 38 刘 霞 45.99 0.44
14 陈 曦 153.30 1.46 39 付天飞 45.99 0.44
15 祖 健 114.97 1.09 40 程国辉 42.16 0.40
16 卞晓光 114.97 1.09 41 毕健有 38.32 0.36
17 张旭阳 114.97 1.09 42 王 吉 38.32 0.36
18 包恩杰 114.97 1.09 43 金元文 15.33 0.15
19 丁向鸿 91.98 0.88 44 张升伟 12.77 0.12
20 周 巍 91.98 0.88 45 辛亚锋 12.77 0.12
21 罗宝康 91.98 0.88 46 陈兴宏 7.66 0.07
22 刘 慧 91.98 0.88 47 齐智刚 7.66 0.07
23 唐文志 91.98 0.88 48 刘英男 7.66 0.07
24 苏金友 76.65 0.73 合 计 10,500 100
25 辛广军 76.65 0.73

注:截至董事会决议日,金元文实际拥有权益的辽宁邮电 15.33 万元的出资额在工商登记层 面由苏金友代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辽宁邮电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但截至董事 会决议日,除金元文不配合办理显名登记致使其实际拥有权益的股权仍存在代持 外,辽宁邮电其他 47 名股东暨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并拟于本次交易 转让的辽宁邮电股权均不存在代持情形,且不存在权属纠纷,金元文不配合办理 显名登记事宜不影响恒泰实达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辽宁邮电 99.854%的股 权;辽宁邮电在 2015 年 12 月外部投资者入股前,一直存在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情形,该等情形不符合《公司法》及《证券法》等关于股东人数的相关规定, 但辽宁邮电系因国有企业分流改制设立,在 2005 年改制设立时股东人数即已经 超过 200 人,虽然辽宁邮电在 2005 年改制设立后至 2015 年 12 月之前,一直存

134

在股东超过 200 人的问题,但其股东均为内部员工,未对员工以外的人发行证券, 且没有在社会上流通;辽宁邮电已在 2015 年 12 月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解决了股东 人数超限问题。截至董事会决议日,辽宁邮电股东经清理已不存在人数超 200 人的情形,依据安信证券对历史股东的访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其确认转让股权 并退出辽宁邮电不存在争议及纠纷,因此,本所律师认为,辽宁邮电现有股权的 设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三)辽宁邮电的业务及经营资质

1 、经营范围

依据辽宁邮电现时持有的《营业执照》,辽宁邮电的经营范围为“通信工程 勘察、设计、咨询;通信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布线;计算机软 硬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配套设备、电子通信设备及材料、现代化办公设备销 售;通信工程承包;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智能建筑工程设计;送电工 程、变电工程设计;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互联网信息服务(辽宁省内经营);计 算机和通信信息技术服务及维护;环境监测、评价、咨询;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 计施工;物业管理;通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会议接待服务。餐饮服务(限 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经营资质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辽宁邮电及其子公司主要持有如下经 营证照:


证书
名称
证书
编号
发证
机关
资质等级 许可内容 有效期/
1 工程咨
询单位
资格证
工咨甲
2062007
0011
甲级(通信
信息)
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
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
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
工程设计
2017-08-14 国家
发改委
2 工咨乙
2062007
0011
乙级(建筑) 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
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
金申请报告、工程设计
2017-08-14 国家
发改委
3 工程设
计资质
证书
A121002
012
电子通信广
电行业(通
信工程)甲
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
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
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
2019-02-27 住建部

135


证书
名称
证书
编号
发证
机关
资质等级 许可内容 有效期/
级;建筑智
能化系统设
计专项甲级
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4 工程勘
察资质
证书
B121005
374-6/1
工程勘察专
业类(工程
测量)甲级
可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
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
勘察业务,其规模不受限
2020-06-17 住建部
5 工程设
计资质
证书
A221005
371
电力行业
(送电工
程、变电工
程)专业乙
级;建筑行
业(建筑工
程)乙级
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
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
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
设计相应范围的乙级专项
工程设计业务。可从事资
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
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
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
管理服务
2019-10-22 辽宁省
住建厅
6 物业服
务企业
资质证
辽物字
0339号
贰级 - 2018-09-28 辽宁省
住建厅
7 建筑业
企业资
质证书
D221024
247
电子与智能
化工程专业
承包贰级
- 2021-04-21 辽宁省
住建厅
8 安全生
产许可
(辽)JZ
安许证

[2014]00
9050-1/2
- 建筑施工 2017-12-09 辽宁省
住建厅
9 对外承
包工程
资格证
2100200
700089
-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
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
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
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2010-03-20
(发证日期)
辽宁省
对外贸
易经济
合作厅
10 增值电
信业务
经营许
可证

B2-2014
0123
-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
网信息服务)
2019-08-29 辽宁省
通信管
理局
11 建设项
目环境
影响评
价资质
国环评
证辽环
监理字
第0109
- 评价范围:建设项目环境
监理
2018-08-28 辽宁省
环境保
护厅

136


证书
名称
证书
编号
发证
机关
资质等级 许可内容 有效期/
证书
12 高新技
术企业
证书
GR2015
2100009
4
- - 2015年1月
至2017年
12月
辽宁省
科学技
术厅、辽
宁省财
政厅、辽
宁省国
家税务
局、辽宁
省地方
税务局
13 技术贸
易证书
2013022
1010001
- - 2013-02-21
(发证日期)
沈阳市
科学技
术局
14 通信信
息网络
系统集
成企业
资质证
通信
(集)
0210605
2
甲级 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各
种规模的基础网、业务网、
支撑网的通信信息网络建
设工程总体方案策划、设
计、设置配备与选择、软
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
后期的运行保障等业务
2019-03-20 中国通
信企业
协会
15 信息系
统集成
及服务
资质证
XZ2210
0200909
46
贰级 - 2019-12-20 中国电
子信息
行业联
合会
16 信息技
术服务
运行维
护标准
符合性
证书
ITSS-Y
W-3-210
0201500
60
叁级 - 2018-11-24 中国电
子工业
标准化
技术协
会信息
技术服
务分会
17 辽宁省
安全技
术防范
设施设
计施工
资质证
A-093 壹级 - 2017-12-31 辽宁省
社会公
共安全
产品行
业协会
18 环境管
理体系
认证证
01016E1
0184R1
M
- 符合GB/T 24001-2004 idt
ISO 14001:2004(资质范
围内的通信工程、建筑工
2018-09-15 -

137


证书
名称
证书
编号
发证
机关
资质等级 许可内容 有效期/
程设计、咨询;送电工程、
变电工程设计及相关活动
和场所)
19 质量管
理体系
认证证
01015Q1
0403R5
M
- 符合GB/T 19001-2008
/ISO 9001:2008(资质范
围内的通信工程、建筑工
程设计、咨询;送电工程、
变电工程设计;通信、计
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
开发)
2018-09-15 -
20 职业健
康安全
管理体
系认证
证书
01016S1
0175R1
M
- 符合GB/T 28001-2011
/OHSAS18001:2007(资质
范围内的通信工程、建筑
工程设计、咨询;送电工
程、变电工程设计及相关
活动和场所)
2019-11-17 -
21 技术贸
易证书
2013052
9010001
- - 2013-05-29
(发证日期)
沈阳市
科学技
术局
22 通信建
设监理
企业资
质证书
通信
(监)
1406200
2
乙级(电信
工程专业)
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工程
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
的省内有线传输、无线传
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
卫星通信、数据通信、通
信电源等专业工程;1万
平方米以下建筑物的综合
布线工程;通信管道工程
- 中国通
信企业
协会
23 通信
(监)
1406200
3
乙级(通信
铁塔专业)
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塔高
80米以下的通信铁塔(含
基础)工程
- 中国通
信企业
协会
24 环境管
理体系
认证证
01016E1
0031R0
M
- 符合GB/T 24001-2004 idt
ISO 14001:2004(资质范
围内的电信工程监理、通
信铁塔监理及相关活动和
场所)
2018-09-15 -
25 质量管
理体系
认证证
01016Q1
0092R0
M
- 符合GB/T 19001-2008
/ISO 9001:2008(资质范
围内的电信工程监理、通
信铁塔监理)
2018-09-15 -
26 职业健
康安全
01016S1
0030R0
- 符合GB/T 28001-2011(资
质范围内的电信工程监
2019-02-03 -

138


证书
名称
证书
编号
发证
机关
资质等级 许可内容 有效期/
管理体
系认证
证书
M 理、通信铁塔监理及相关
活动和场所)

说明:

  • (1) 上表第 1-20 项证书的持有人为辽宁邮电,第 21 项证书的持有人为辽宁邮电子公司牧龙 科技,第 22-26 项证书的持有人为辽宁邮电子公司龙目监理。

(2) 上表第 22、23 项资质,原有效期届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根据辽宁省通信行业协会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出具的《情况说明》,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正在编制、审定新的资质认证标 准,对于资质证书已到期的,在新资质认证标准出台前,原证书在招投标工作中可视为有效 证书。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董事会决议日,辽宁邮电及其子公司取得的前 述业务经营资质合法有效;已到期的两项资质系因新资质认证标准未出台而未能 办理续期,且目前仍可视为有效证书使用,未对辽宁邮电及其子公司从事资质许 可范围内的业务产生影响。

(四)主要财产

1 、辽宁邮电的分支机构和长期股权投资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辽宁邮电拥有大连物业分公司、沈阳 物业分公司、海浪分公司、天津分院、广州分公司、技术工程部六家分支机构及 牧龙科技、龙目工程、灏龙信息三家全资子公司,该等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具体 情况如下:

(1) 分支机构

大连物业分公司系辽宁邮电于 2007 年 5 月 4 日在大连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现时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2026611115680 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 55 号-2 号,负责人为代劲松,经营范围为“受公司 委托,承揽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不含专项审批)、物业管理、会议接待服务、 餐饮(不含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沈阳物业分公司系辽宁邮电于 2008 年 4 月 21 日在沈阳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现时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36719891474 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 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 50 号,负责人为代劲松,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通信

139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通信信息系统集成;通信工程承包;对外承包工程;建 筑工程设计;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会议接待服务;餐饮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浪分公司系辽宁邮电于 2009 年 11 月 12 日在抚顺县设立的分支机构,现 时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421696169989C 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 抚顺县海浪乡前楼村,负责人为任庆胜,经营范围为“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咨 询、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分院系辽宁邮电于 1997 年 5 月 19 日在天津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现时持 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68043163262 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天津开 发区腾飞路 15-3-101,负责人为张旭阳,经营范围为“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咨 询;通信信息系统集成;通信工程承包;建筑工程设计;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技 术开发、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专管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上述审批的, 以审批有效期为准”。

广州分公司系辽宁邮电于 2003 年 7 月 14 日在广州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现时 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67519506135 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广州 市天河区大观中路 95 号 C405,负责人为岳胜,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 服务;其他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勘察设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工程部系辽宁邮电于 1998 年 6 月 10 日在沈阳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现时 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0008175989919 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沈阳 市沈河区南顺城路 50 号,负责人为杜占东,经营范围为“通信建筑工程设计、 施工,通信技术及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综合网络布线,通信设备、线路维护、 维修服务,通信器材、建筑、装饰材料、文化用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上述分支机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资料,本所律 师认为,辽宁邮电的上述分支机构依法有效存续,辽宁邮电合法拥有上述分公司 全部相关权益。

(2) 子公司

1) 牧龙科技

140

牧龙科技系辽宁邮电的全资子公司,现时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3662503715D 的《营业执照》,住所为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 50 号,法 定代表人为陈志生,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成立日期为 2007 年 5 月 25 日,经营 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辽宁省经营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辽宁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 含新闻、教育、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等内容)、移动网 信息服务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辅设备、 通信产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 务、技术转让、销售及现场维修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智能工程、安防工 程、通信工程设计、施工”。

2) 龙目工程

龙目工程系辽宁邮电的全资子公司,现时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3095856564W 的《营业执照》,住所为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为丁向鸿,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成立日期为 2014 年 3 月 21 日, 经营范围为“通信工程、电力工程、建筑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 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上述子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资料,本所律师 认为,辽宁邮电的上述子公司依法有效存续,辽宁邮电合法拥有该等子公司的全 部相关权益。

3) 灏龙信息

灏龙信息系辽宁邮电的全资子公司,现时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1267953303XP 的《营业执照》,住所为沈阳市浑南新区金科街 7 号,法 定代表人为陈志生,注册资本为 7,500 万元,成立日期为 2008 年 1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为“通信电缆气压监测系统设备、VOX 视频监控传输平台,CMOS 指 纹锁、温湿度采集仪及通信终端产品制造及销售;通信信息技术开发;网络规划、 设计、咨询;网络优化;通信信息及计算机团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通信信息 终端产品研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灏龙信息 2008 年 11 月成立时,由辽宁邮电与辽宁民航物资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航物资”,为国有企业)共同出资 5,000 万元设立。其中,辽宁邮电 货币出资 4,001.32 万元,股权比例为 80.03%;民航物资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998.68

141

万元,股权比例为 19.97%。民航物资用作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系根据辽宁北方资 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 5 月 23 日出具的“辽北方土估字(2008)232 号” 《土地估价报告》,按评估值 998.68 万元定价。

2009 年 2 月(距灏龙信息成立时间仅三个月),辽宁邮电与民航物资签订《转 让股权协议书》,约定辽宁邮电按原出资额 998.68 万元的价格受让民航物资所持 灏龙信息全部股权。辽宁邮电向民航物资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灏龙信息经 股东会决议同意该等股权转让事宜后,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灏龙信息成为辽宁 邮电全资子公司。

根据辽宁邮电说明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民航物资系国有 企业,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发生时,民航物资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但未按照《企 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及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交 易,在程序上存在一定的瑕疵。但民航物资转让灏龙信息 19.97%股权与其出资 时间相距仅 3 个月,民航物资在以土地使用权向灏龙信息出资时已进行了资产评 估(未见到评估报告的备案证明文件),但该交易距离评估基准日没有超过 12 个月,当时土地市场价格也未有明显波动,且灏龙信息在设立后至本次股权转让 前一直未开展任何实质性经营活动,因此,民航物资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与出资作 价一致,具有一定的公允性。

根据辽宁邮电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辽 宁邮电与民航物资及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就上述股权转让未出现过任何法律争议 与纠纷的情况,且上述程序瑕疵仅涉及灏龙信息 19.97%的少数股权,灏龙信息 其余的 80.03%股权均由辽宁邮电合法持有。此外,灏龙信息目前除向辽宁邮电 及部分第三方机构出租自有房产外,未实际开展其他业务。因此,上述程序瑕疵 的相关后果并不会对辽宁邮电的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交易对方中 的 38 名管理层股东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未来因此事项给辽宁邮电带来损失, 将就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虽然辽宁邮电子公司 灏龙信息的出资转让程序存在一定的瑕疵,但上述瑕疵对辽宁邮电的生产经营及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影响。

2 、土地使用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辽宁邮电未拥有土地使用权,辽宁邮 电子公司及分公司拥有如下土地使用权,并取得该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 证:

142

使用权面积
(㎡)
序号 权利人 产权证号 座落 用途 他项权
1 灏龙信息 沈南国用(2008)
第067号
浑南新区金科
街7号
22,391.9 工业
用地
抵押
2 海浪分公司 抚县国用(2015)
第508A15-3
辽宁省抚顺县
海浪乡前楼村
2,535 商业
用地

3 、房产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辽宁邮电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拥有如 下房产,并取得该等房产的产权证书:


建筑面积
(㎡)
权利人 产权证号 座落 用途 他项权
**1 ** 辽宁邮电 大房权证长单字第
2012000134号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
区土城街76号3单元
2层1号
142.42 住宅
**2 ** 大房权证高字第
2009001949号
沙河口区连山街123
号B座2层4号
136.70 非住
**3 ** 灏龙信息 沈房权证东陵区字
第N100084884号
浑南区金科街7-2号
(全部)
5,775.12 办公 抵押
**4 ** 沈房权证东陵区字
第N100084887号
浑南区金科街7-3号
(全部)
11,588.01 车间 抵押
**5 ** 沈房权证东陵区字
第N100084889号
浑南区金科街7-4号
(全部)
3,888.94 车间 抵押
**6 ** 沈房权证东陵区字
第N100084890号
浑南区金科街7-5号
(全部)
675 其他 抵押
**7 ** 天津分院 房地证津字第
114031402424
开发区腾飞路15号3
门101室
104.18 住宅
**8 ** 津(2015)河西区
不动产权第
1017330号
河西区环湖中路与环
湖北道交口东北侧滨
湖大厦1-1-1804
205.51 住宅
**9 ** 津(2015)河西区
不动产权第
1017335号
河西区环湖中路与环
湖北道交口东北侧滨
湖大厦1-1-1805
172.89 住宅

依据辽宁邮电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海浪分公司在其自有土 地上建设房屋(建筑规模合计 2,125.87 平方米,坐落于辽宁省抚顺县海浪乡前楼 村)作为培训中心使用,该房屋存在未按照《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施工及未办理竣工验收等情形。截至董事会决 议日,海浪分公司已补办相关手续并取得抚顺县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地字第 D1504210010000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抚顺县规划办公室颁发的“建字

143

第 G1504210010000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且正在积极补办其他相关证 照。鉴于该等房屋未用于辽宁邮电主营业务,且面积仅占辽宁邮电拥有房产总面 积的 8.57%,比例较小,不会对辽宁邮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本所律师认为, 该等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4 、林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辽宁邮电海浪分公司拥有如下林权, 并取得该等林权的林权证:

序号 林权证号 座落 面积(公顷) 他项权
1 抚县林证字(2010)
第2140917083
辽宁省抚顺县海浪乡后楼村 3.0(柞树)
0.5(刺槐)

5 、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1) 商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辽宁邮电未拥有商标,辽宁邮电子公 司牧龙科技拥有如下商标,并已取得国家商标局核发的商标注册证书:

法律
状态
他项
权利
取得
方式
序号 商标 类别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原始
取得
1 37 10626780 2013.07.07-2023.07.06 有效
原始
取得
2 42 10626660 2013.07.07-2023.07.06 有效
原始
取得
3 9 10627039 2013.07.14-2023.07.13 有效
原始
取得
4 37 10626759 2013.07.21-2023.07.20 有效
原始
取得
5 9 10627030 2014.05.28-2024.05.27 有效

(2) 专利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辽宁邮电拥有如下专利,并已取得国 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的专利证书:

144

他项
权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状态
**1 ** 一种基于智能光网络的通
信多等级保护方法
ZL201310541350.4 发明
专利
2013-11-05 有效
**2 ** 一种电力通信网络中路由
器服务等级的自适应分级
方法
发明 2013-11-08 有效
ZL201310552682.2
专利
**3 ** 一种基于混合优化的电力
通信网络应用服务器过载
控制方法
发明 2013-11-08 有效
ZL201310552728.0
专利
**4 ** 一种电力通信网络的分布
式资源过载控制方法
ZL201310552753.9 发明
专利
2013-11-08 有效
**5 ** 一种基于电力通信软交换
网关的负载平滑抑制方法
ZL201310552868.8 发明
专利
2013-11-08 有效
**6 ** 一种电力通信网络中QoS
能效的分级方法
ZL201310553225.5 发明
专利
2013-11-08 有效
**7 ** 地下管道一体化勘测装置 实用 2011-05-10 有效
ZL201120146071.4
新型
**8 ** 便携式多功能IP网络流
链路检测仪
ZL201120161955.7 实用
新型
2011-05-19 有效
**9 ** 通信局变电所监控装置 实用 2011-05-31 有效
ZL201120177947.1
新型
**10 ** 通信资源管理装置 实用 2011-06-17 有效
ZL201120205207.4
新型
**11 ** 一种基于3G移动通信网
络的视频监控装置
ZL201120205208.9 实用
新型
2011-06-17 有效
**12 ** 一种基于3G移动通信网
络的智能家居装置
ZL201120205209.3 实用
新型
2011-06-17 有效
**13 ** 轻便通信钢管杆 ZL201220097874.X 实用
新型
2012-03-16 有效
**14 ** 通信管井现场环境勘查测
控仪
ZL201220274628.7 实用
新型
2012-06-12 有效
**15 ** 能耗综合监控系统 ZL201320056816.7 实用
新型
2013-02-01 有效
**16 ** 异构环境下的多业务综合
接入网关装置
ZL201320057594.0 实用
新型
2013-02-01 有效
**17 ** 便携式通讯光纤巡检仪 ZL201320289851.3 实用
新型
2013-05-24 有效
**18 ** 可扩容楼顶天线支架 ZL201320340013.4 实用
新型
2013-06-14 有效
**19 ** IPv4和IPv6双栈转换装
ZL201320607336.5 实用
新型
2013-09-30 有效
**20 ** 光电一体化集成传输网元 ZL201420115796.0 实用
新型
2014-03-14 有效

145

他项
权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状态
**21 ** 通信局站备用电源排烟管
末端环境保护装置
ZL201420233302.9 实用
新型
2014-05-08 有效
**22 ** 通信资源采集和通信局站
环境勘测一体化装置
ZL201420342562.X 实用
新型
2014-06-25 有效
**23 ** 宽带光纤接入设备辅助安
装装置
ZL201520285056.6 实用
新型
2015-05-06 有效
**24 ** 一种基于路测确定GSM
Refarming缓冲区的装置
ZL201520546668.6 实用
新型
2015-07-24 有效
**25 ** 既有铁塔构件的卸荷置换
结构
ZL201520744866.3 实用
新型
2015-09-24 有效
**26 ** 一种分布系统 ZL201620570950.2 实用
新型
2016-06-13 有效

说明:上表第 1-6 项专利为共有专利,共有人均为:辽宁邮电及国家电网公司、国网辽宁省 电力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本溪供电公司、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辽宁邮电合法享有如下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并已取得国家版权局核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权利取得
方式
首次发表
日期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1 ** 辽邮人事档案管理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09SR048355 2006-12-15
**2 ** 辽邮局间话务量分析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08SR31589 2007-04-20
**3 ** 辽邮GSM网络优化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08SR31567 2007-05-01
**4 ** 辽邮GSM和3G空中接口测试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08SR31565 2007-06-10
**5 ** 辽邮短信增值业务管理信息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08SR31568 2007-08-01
**6 ** 辽邮TD-SCDMA网络测试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08SR31566 2007-09-01
**7 ** 辽邮通信大修改造预算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08SR31571 2007-09-25
**8 ** 辽邮通信工程经济评价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08SR31590 2007-10-10
**9 ** 辽邮通信工程线路设计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08SR31570 2007-12-20
辽邮图书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系统
V1.0
**10 ** 原始取得 2008SR14994 2008-05-08
**11 ** 辽邮媒体互动抽奖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08SR14995 2008-05-10
**12 ** 辽邮通信工程概预算编制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08SR14993 2008-05-12

146

权利取得
方式
首次发表
日期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13 ** 辽邮运维资源综合管理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09SR031239 2008-07-01
**14 ** 辽邮远程教育管理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09SR048358 2008-09-22
**15 ** 辽邮通信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09SR031280 2008-09-25
辽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系统
V1.0
**16 ** 原始取得 2009SR048354 2008-11-10
**17 ** 辽邮传送网告警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09SR031221 2008-11-20
**18 ** 辽邮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开管理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09SR048359 2008-11-20
**19 ** 辽邮宅基地审批与备案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09SR048356 2008-12-15
**20 ** 辽邮校园网络协同办公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09SR048352 2008-12-27
**21 ** 辽邮地铁室内分布项目管理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0SR021261 2010-01-09
**22 ** 辽邮WLAN站点管理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10SR021263 2010-01-12
**23 ** 辽邮下一代网络流量测算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10SR021024 2010-01-15
**24 ** 辽邮无线网络链路预算测算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10SR021259 2010-01-25
**25 ** 辽邮3G视频会议管理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1SR023732 2011-01-24
**26 ** 辽邮3G视频监控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1SR023918 2011-02-10
**27 ** 辽邮通信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1SR023971 2011-02-14
辽邮通信工程电信小组设计项目管理系
统[简称:电信小组设计项目管理系
统]V1.0
**28 ** 原始取得 2013SR095638 2011-02-14
**29 ** 辽邮通信资源管理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1SR037632 2011-04-11
**30 ** 辽邮GSM项目预决算支撑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11SR087038 2011-08-02
**31 ** 辽邮WCDMA项目预决算支撑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11SR087047 2011-08-02
**32 ** 辽邮车载视频监控管理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2SR096130 2012-02-15
辽邮无线网络规划设计信息化管理系统
V1.0
**33 ** 原始取得 2012SR095950 2012-05-04
辽邮通信网络区域化运营支撑管理系统
V1.0
**34 ** 原始取得 2012SR096224 2012-07-10
**35 ** 辽邮手机报业务管理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2SR096140 2012-07-23
**36 ** 辽邮视频会议和监控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3SR156930 2013-08-01
**37 ** 辽邮LTE规划仿真预测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13SR156536 2013-08-29
**38 ** 辽邮IMS网络规划模拟仿真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3SR157219 2013-09-01

147

权利取得
方式
首次发表
日期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39 ** 辽邮IPv6双栈转换软件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3SR156532 2013-09-24
**40 ** 辽邮全光网络设备管理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4SR095090 2014-01-10
**41 ** 辽邮家庭智能化控制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4SR095078 2014-03-01
**42 ** 辽邮网络链路能效优化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4SR095073 2014-04-15
**43 ** 通信工程设计与勘察自动化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4SR172347 2014-04-15
**44 ** 辽邮智慧城市综合管理运行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4SR095175 2014-04-17
**45 ** 辽邮通信网络分布系统设计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14SR149594 2014-05-05
**46 ** 辽邮传送承载网综合组网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4SR146435 2014-06-10
**47 ** 2G3G4G移动通信信号测试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15SR161017 2014-08-29
**48 ** 辽邮单兵作战指挥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5SR122116 2015-03-20
宽带提速及网络光纤化改造效果分析与
优化系统V1.0
**49 ** 原始取得 2015SR161007 2015-04-17
**50 ** 全光网络海量数据分析应用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5SR161004 2015-05-10
**51 ** 辽邮电子商务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5SR238054 2015-05-15
**52 ** 辽邮网络课堂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5SR238423 2015-05-15
**53 ** 高速铁路4G覆盖辅助规划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5SR161013 2015-06-02
**54 ** 辽邮光传送网风险评估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6SR056293 2015-06-09
**55 ** 集成控制光传送网络仿真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5SR161014 2015-06-09
**56 ** 辽邮视频直播和点播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5SR238197 2015-06-15
**57 ** 辽邮电力一点通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5SR238177 2015-07-20
**58 ** 辽邮投资交流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5SR238358 2015-09-05
**59 ** 辽邮移动视频监控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5SR238462 2015-09-05
**60 ** 辽邮CRM客户管理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6SR192672 2016-02-24
**61 ** 智慧社区云服务平台V1.0 原始取得 2016SR192647 2016-02-26
**62 ** 辽邮创新创业孵化数据管理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6SR192749 2016-02-26
**63 ** 辽邮信息发布平台V1.0 原始取得 2016SR192801 2016-02-26
**64 ** 辽邮信息化系统快速开发框架平台V1.0 原始取得 2016SR192597 2016-03-09
**65 ** 辽邮在线考试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6SR192496 2016-03-15
**66 ** 辽邮在线培训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6SR192752 2016-03-15

148

权利取得
方式
首次发表
日期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67 ** 110手机报警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6SR192508 2016-03-21
**68 ** 辽邮农资交流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6SR192681 2016-03-23
**69 ** 辽邮宽带网络规划大数据分析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6SR257181 2016-04-08
**70 ** 2G3G4G网络室内覆盖规划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6SR256091 2016-04-13
**71 ** LTE网络话务分析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6SR257136 2016-05-02
**72 ** IP城域网网络综合分析优化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6SR256084 2016-05-15
**73 ** 辽邮配电网设计辅助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6SR256095 2016-06-09
**74 ** 宽带光纤接入网优化仿真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6SR256079 2016-06-15

辽宁邮电子公司牧龙科技合法享有如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已取得国家版 权局核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权利取得
方式
首次发表
日期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1 牧龙送水站信息管理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08SR14997 2008-04-05
2 牧龙洗浴综合业务管理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08SR14999 2008-05-11
3 牧龙房屋管理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08SR14998 2008-05-25
4 牧龙视频监控管理软件V1.0 原始取得 2012SR095945 2012-05-04
5 牧龙智能网络办公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2SR096124 2012-05-04
6 牧龙视频会议管理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2SR095942 2012-07-01
7 牧龙物业管理系统V1.0 原始取得 2012SR096128 2012-07-01
牧龙宝贝卫士教育管理系统[简称:宝贝
卫士]V1.0
8 原始取得 2015SR238674 2015-08-16

(4) 房屋租赁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辽宁邮电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租赁 房屋的情况如下:


出租方 座落 面积(m2 用途 租赁期限
1 中国联通集团辽
宁省通信有限公
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
5-6层
2,038.16 办公 2015-01-01

149


出租方 座落 面积(m2 用途 租赁期限
司大连市分公司 2017-12-31
2 天津人民艺术剧
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43号人
艺写字楼第五、六层
916.74 办公 2016-06-01

2017-05-31
3 吴璟 天津市河西区平山公寓
3-1601、1602
171.26 居住 2017-01-01

2017-12-31
4 广州市科御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95号
C405房
259 办公 2016-11-28至
2018-09-05
5 黄思忠 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老虎拂西
二巷7号
100 居住 2016-11-01至
2017-10-30
6 牛兴娟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延年路雅
居乐花园12座1901单元
88 居住 2016-03-01

2017-02-28
7 贾明雁 乌市沙依巴克区经二路40号
新丰大厦B座2003
124 居住 2015-12-11至
2017-12-11
8 任继峰 伊宁市解放西路229号丽都
家园6号楼103室
125 居住 2016-08-01

2017-07-31
9 祁黎明 伊宁市解放路4巷15号北楼
1单元502室
122.11 居住 2016-08-10

2017-08-09
10 陈卫民 新疆塔城市光明路54号楼4
单元9号
112 居住 2016-09-08

2017-09-08
11 叶梦捷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
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11层
07、08#写字楼
135.2 办公 2013-10-25

2018-10-24
12 陈来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火巷里
建华温泉公寓2#1304单元
137.01 居住 2016-07-13

2018-07-12
13 巫振华、黄爱军、
顾顶天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
路186-1号206、207室
99.62 办公 2017-01-01

2017-02-28
14 李萍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莲花新
城嘉园经济适用房A04幢
1607室
90 办公 2017-01-01

2017-05-31
15 张华、张云龙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158号嘉业国际城2幢1101
室、1102室、1103室
303.91 办公 2017-02-01

2019-12-30
16 蒋卫东 江苏省常州市朝阳新村127 70.58 办公 2017-01-01

150


出租方 座落 面积(m2 用途 租赁期限
幢丙单元301室
2018-12-31
17 朱京辉 江苏省南通市濠西路29号E
座301室
137.2 办公 2017-01-01

2017-12-31
18 邹炜 江苏省苏州市青年路18号虎
阜花园15幢504室
136.35 办公 2017-01-01

2017-12-31
19 申易杰 江阴市锦隆三村24栋204室 94.05 办公 2017-01-01

2017-12-31
20 万兆华 江苏省宜兴市潢潼新村24幢
403室
103 办公 2017-01-01

2017-06-30
21 蔡盛 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市区上海
花园43幢601室
147 办公 2017-01-01

2018-01-01
22 俞红波 江苏省镇江市金色家园A栋
1306室
55 办公 2017-02-01

2018-01-31
23 中国联合网络通
信有限公司海南
省分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金盘金星路6
号方圆丰利中心3楼303房
80 办公 2016-08-20

2017-07-19
24 赵慧敏 海南省海口金城一品B1601 121.89 居住 2016-12-01

2017-11-30
25 黄蓓燕 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凤凰路
瑞海花园(玫瑰园)7座702
135.15 居住 2016-02-20

2017-02-19
26 黄坚忠 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凤凰路
瑞海花园(玫瑰园)6座1单
元602房
142 居住 2016-04-01

2017-03-31
27 姜修川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
85号三箭如意苑10号楼
2-1101
230.98 办公 2016-03-01

2017-03-01
28 韩云祥 山东省章丘市环湖路 117.38 居住 2015-05-01

2017-05-01
29 邹勇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南昌街
25号
101.65 居住 2015-06-01

2017-06-01

151


出租方 座落 面积(m2 用途 租赁期限
30 纪雪梅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
路62号1608户
99.94 居住 2015-09-01

2017-08-31
31 牟海娜 山东省栖霞市丽都花园A区
4号楼三单元五楼东户
100 居住 2016-10-16

2017-10-15
32 冯磊 山东省聊城市柳泉花园公安
小区14#东单元501
177 居住 2016-02-01

2017-01-31
33 邵东桂 山东省德州市解放南路514
号2号楼2单元3层2号
125 居住 2016-02-22

2017-02-21
34 刘一臻 山东省菏泽市黄河东路天宏
小区3号楼2单元202室
181 居住 2016-03-18

2017-03-19
35 陈炳荣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
127号鸿基花园6号楼
127 居住 2016-05-10

2017-05-10
36 张彬彬 山东省滨州市黄六渤十九杏
林家园9号楼一单元1001
142.01 居住 2016-08-19

2017-08-18
37 武传英 山东省济宁市盛泰广场B栋
1604室
120 居住 2016-11-04

2017-05-04
38 栾芳 山东省莱阳市富水北路春阳
街81号院
81.78 居住 2016-12-22

2017-12-22
39 中国联合网络通
信有限公司阜新
市分公司
辽宁省阜新市开发区阜锦公
路168-2号西苑办公室三层
210 办公 正在办理续
40 陈扬 湖北省孝感市城站路219号
春潮B栋3单元406号
129.27 居住 2016-03-14

2017-03-13
41 吴珂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云林街
31号中环大厦B座1906室
132.6 办公 2017-01-01

2017-12-31
42 董凤宝 湖北省乌市沙依巴克区经二
路40号新丰大厦B座1202
142.87 办公 2016-11-01至
2019-10-31

经核查,本所律师注意到:

152

1) 上述第 2 项租赁房屋的出租方未能提供其有权出租、转租的证明文件, 该房屋系直管公有住房,出租方天津人民艺术剧院未就转租该住房获得房屋所在 地房管站审批。鉴于该租赁房屋用于办公,相关房产的可替代性较强;交易对方 中的 38 名管理层股东已承诺,如因出租方未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被解除,其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搬迁费用等,本所律师认为,本项房屋租 赁存在的问题不会对辽宁邮电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 除上述第 4 项房屋租赁已办理备案登记外,其他租赁房屋均未办理租赁 登记备案手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4 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之规 定,本所律师认为,前述房屋租赁未备案事宜不会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不会对辽 宁邮电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权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辽宁邮电及其分支机构、 子公司有权依据租赁合同约定使用该等房产。

6、固定资产

依据信永中和出具的《辽宁邮电审计报告》,辽宁邮电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 屋建筑物、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

7、关于辽宁邮电主要财产存在的或有事项或瑕疵事项的风险防范措施

2017 年 1 月 24 日,交易对方就辽宁邮电主要财产相关事宜承诺:“标的公 司的主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设备、车辆等资产)不存在产权纠纷 或潜在纠纷,标的公司中正在办理及拟办理权属证书手续的主要资产取得完备权 属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标的公司中存在任何瑕疵的资产(如有)不会影响标的 公司的正常使用。如前述声明被证明为不真实或因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存在任何 瑕疵而导致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恒泰实达及/或标的公司遭受任何经济损失的,则 本人/本企业作为辽宁邮电原股东将在各交易对方内部按照本人/本企业拟于本次 交易转让的辽宁邮电出资额占各交易对方拟于本次交易转让的辽宁邮电出资额 之和的比例、对外连带地承担恒泰实达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交易对方已对辽宁邮电主要资产存在的或有事项或 瑕疵事项可能导致恒泰实达受到的损失作出了明确的补偿承诺,该等承诺合法有 效,该等安排有利于维护恒泰实达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重大债权债务

153

重大债权债务合同是指辽宁邮电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在 1,000 万元 以上,或者未约定具体金额/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辽宁邮电生产经营活动、未来 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截至董事会决议日,辽宁邮电正在履行或 将要履行的重大债权债务合同如下:

1 、通信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框架协议

辽宁邮电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省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省市分 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省分公司等 客户提供通信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依据辽宁邮电提供的协议等资料,辽宁邮 电与前述客户签署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框架协议,对勘察设计范围、勘察设计要求、 费用标准及支付、违约责任等进行原则性约定,具体项目金额则按照具体合同或 订单确定。

2 、系统集成项目服务协议

2016 年,辽宁邮电作为供应商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铁岭分公 司签署《铁岭平安城市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就铁岭平安城市建设项目向客户提 供设备、设备运行软件、技术文件及服务等协同工作,合同金额上限为 12,116,214 元,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标的、付款方式、运输和包装、交付及所有权和风险 转移、开箱检验、系统安装、测试、移交、联网、初验、试运行、终验、保修、 知识产权、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 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及索赔已结清为止。

3 、授信、贷款及担保合同

(1) 2016 年 6 月 21 日,辽宁邮电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 简称“中信沈阳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约定中信沈阳分行对辽宁邮电的 综合授信额度为 4,800 万元,额度使用期限为 2016 年 6 月 21 日至 2019 年 6 月 17 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合同由陈志生及其配偶梁延华提供保证连带责任担保,并由灏龙信 息提供抵押担保。灏龙信息作为抵押人与中信沈阳分行签署“(2016)信辽银最 抵字第 722281161020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持有的证号为“沈南国用 (2008)第 067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 N100084884 号”、“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 N100084887 号”、“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 N100084889 号”、“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 N100084890 号”的房屋为抵押物,对最高 4,800 万

154

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上述《综合授信合同》下,2016 年 7 月 25 日,辽宁邮电与中信沈阳分行 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向中信沈阳分行借款 4,000 万元,借款期限 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

(2) 2016 年 8 月 23 日,辽宁邮电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 简称“华夏沈阳分行”)签署《最高额融资合同》,约定华夏沈阳分行授予辽宁邮 电的最高融资额度为 4,000 万元,额度使用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8 日至 2017 年 8 月 8 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最高额融资合同由陈志生、腾隆建设提供保证担保;并由腾隆建设以其 持有的“沈阳国用(2016)第 0012 号”土地使用权、“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N060845153 号”房产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

在上述《最高额融资合同》下,2016 年 12 月 7 日,辽宁邮电与华夏沈阳分 行签署“SY111012016001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华夏沈阳分行借款 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2016 年 12 月 8 日, 辽宁邮电与华夏沈阳分行分别签署“SY1110120160015”号、“SY1110120160016” 号、“SY1110120160017”《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华夏沈阳分行借款 500 万元 (合计 1,500 万元),借款期限均为 2016 年 12 月 9 日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

依据辽宁邮电提供的协议等资料并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合同的内容 及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税务

1 、税种及税率

依据《辽宁邮电审计报告》,辽宁邮电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目前所执行的主 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 设计咨询收入适用6%的税率,系统集成收入适用17%的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5%
房产税 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企业所得税 辽宁邮电15%,牧龙科技20%,龙目工程、灏龙信息25%

注:牧龙科技为小型微利企业,适用 20%的企业所得税率。

155

2 、税收优惠及其合法性

依据《辽宁邮电审计报告》、辽宁邮电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辽宁邮电及 其子公司、分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享有的税收优惠如下:

(1)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2 年 6 月 13 日,辽宁邮电取得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 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核发的证书编号为 GF201221000066 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6 月 1 日,辽宁邮电取得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 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核发的证书编号为 GR201521000094 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 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辽宁邮电在该等证书有效期内按照 15%缴纳企业所得 税。

(2) 财政补贴

依据《辽宁邮电审计报告》、辽宁邮电提供的财政补贴依据文件及支付凭证, 辽宁邮电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期间享受财政补贴的情况如 下:

年度 项目名称 补贴金额(万元)
2014年 CMMI 3级资质认证项目 30
2016年 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移动式电磁辐射
连续监测分析系统开发项目)
120

根据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辽宁邮电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 、纳税情况

2016 年 12 月 9 日,辽宁邮电取得沈阳市沈河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 明》,证明辽宁邮电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期间向其缴纳增值税

156

及企业所得税;2016 年 12 月 9 日,辽宁邮电取得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务局出具 的《证明》,证明辽宁邮电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9 日期间暂未发现 税收违法违章行为。

2016 年 12 月 12 日,大连物业分公司取得大连市中山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 《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证明大连物业分公司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期间,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暂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章记录;2016 年 12 月 12 日,大连物业分公司取得大连市中山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中地税外 证[2016]0252 号”《涉税证明》,证明经地税信息系统查询,大连物业分公司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开具日期间,未发现欠税记录,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记 录/行为。

2016 年 12 月 9 日,沈阳物业分公司取得沈阳市沈河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纳 税证明》,证明沈阳物业分公司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期间向其 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2016 年 12 月 9 日,沈阳物业分公司取得沈阳市沈河 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证明沈阳物业分公司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期间向其缴纳税费。

2016 年 12 月 13 日,天津分院取得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第一 税务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证明天津分院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期间向其缴纳增值税;2016 年 12 月 13 日,天津分院取得天津市滨海新 区第四地方税务分局出具的《纳税证明》,证明天津分院在 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9 月期间向其缴纳税费。

2016 年 12 月 16 日,广州分公司分别取得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 “穂天国税征信[2016]101448 号”、“穂天国税征信[2016]101449 号”《涉税征信 情况》,证明广州分公司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期间暂未发现 税收违法违章行为;2016 年 12 月 8 日,广州分公司取得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 局出具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证明经查“广东地税新 一代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广州分公司在 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10 月期间暂未发现税收违法行为。

2016 年 12 月 21 日,技术工程部取得沈阳市沈河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纳 税证明》,证明技术工程部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期间向其缴纳 增值税;2016 年 12 月 21 日,技术工程部取得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 《证明》,证明经查该局金税三期系统,技术工程部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157

年 12 月 21 日期间暂未发现税收违法违章行为。

2016 年 12 月 9 日,牧龙科技取得沈阳市沈河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 明》,证明牧龙科技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期间向其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2016 年 12 月 9 日,牧龙科技取得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 《证明》,证明经查该局金税三期系统,牧龙科技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9 日期间暂未发现税收违法违章行为。

2016 年 12 月 9 日,龙目工程取得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出具的《证 明》,证明龙目工程在 2014 年至 2016 年 9 月期间按时申报税款,申报税款全部 缴纳入库,无拖欠现象;2016 年 12 月 9 日,龙目工程取得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 务局出具的《证明》,证明经查该局金税三期系统,龙目工程在 2016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期间印花税(购销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违法(规费) 行为处理状态为处理完毕。

2016 年 12 月 12 日,灏龙信息取得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出具的《纳税证明》,证明灏龙信息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期间 金三申报系统查无欠税;2016 年 12 月 12 日,灏龙信息取得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征收科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证明灏龙信息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期间向其缴纳税费。

依据上述税收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辽宁邮电审计报告》营业外支出项显 示及辽宁邮电的书面确认,本所律师认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辽宁邮电及其除龙目工程外的子公司、分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税务监 管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龙目工程虽存在未按期申报印 花税的行为,但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其已补缴完毕税费且未受到主管税务部门行 政处罚,该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依据辽宁邮电的工商、税务、社保、公积金、住建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 件、辽宁邮电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证券期货市 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等网站 进行检索,运用互联网进行公开信息检索,截至董事会决议日,辽宁邮电及其分 支机构、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且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辽宁邮电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 情况。

158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置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依据本次交易的方案,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或处置,标 的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本次交易后的标的公司享有或承担。

对于正在履行中的金融债务(详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部分第“五、(五)、3、 授信、贷款及担保合同”所述),标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提前告知债权人本 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等事宜并征求债权人同意,标的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取得中信沈阳分行的同意函,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取得华夏沈阳分行的同意函。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

依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辽宁邮电作 为恒泰实达的控股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与员工已缔结的劳动合同 继续有效。

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1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 38 名管理层股东,以及天 泽吉富、善长资产、北京泓石、中金国联、鸿讯飞龙、鸿信飞龙、网信飞龙、网 讯飞龙、王卿泳,该等交易对方均不是恒泰实达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 制的关联人,与恒泰实达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单个交易对方所持恒泰实达的股份未超过恒 泰实达总股本的 5%。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为钱苏晋、 鼎汇富宜、嵩山恒泰,钱苏晋、张小红夫妇为恒泰实达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嵩山恒泰为恒泰实达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作为有限合伙人设立的参与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平台。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恒泰实达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也未曾代 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本次交易尚需经恒泰实达股东大会

159

审议通过,恒泰实达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 、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前,各交易对方与恒泰实达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 成后,恒泰实达不存在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新增 5%以上股东的情形。 为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恒泰实达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苏晋、张 小红夫妻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恒泰实达《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恒泰实达股 东大会对涉及本人以及本人控股、参股或实际控制的除恒泰实达(包含恒泰实达 控股子公司,下同)之外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如有)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 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2、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恒泰实达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 何不正当利益或使恒泰实达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恒泰 实达向本人以及本人控股、参股或实际控制的除恒泰实达之外的其他企业及其他 关联方(如有)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恒泰实达及其他股东 的利益。

3、本人以及本人控股、参股或实际控制的除恒泰实达之外的其他企业及其 他关联方(如有)尽量减少或避免与恒泰实达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依法与恒泰实达签署相关交易协议,以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 的价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确保其公允性、合理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恒泰实达《公司章程》、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 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并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已 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

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恒泰实达进行关联交易而 给恒泰实达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承诺合法、有效。

(二)同业竞争

160

本次交易前,恒泰实达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苏晋、张小红夫妻除持有 恒泰实达股份外,未从事其他任何股权投资,与恒泰实达、标的公司间不存在同 业竞争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恒泰实达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与恒泰实达、标的公司间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恒泰实达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苏晋、张小红 夫妻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恒泰实达(包含恒 泰实达控股子公司,下同)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

2、本人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除恒泰实达以外的企业的情形;如未来 本人新增对外投资,本人保证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恒泰实达以外的企业不会自 营、与他人共同经营、为他人经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恒泰实达 或辽宁邮电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3、在本人作为恒泰实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本人的家庭成 员(该等家庭成员的范围参照现行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及本人、本人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如有)保证不在中国境内外以 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恒泰实达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 争威胁的业务活动,亦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恒泰实达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4、如恒泰实达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承诺本人、本人的家庭成员及本 人、本人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如有)将不与恒泰实达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 出现可能与恒泰实达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将采取停止构成竞争的 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恒泰实达、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 第三方等方式维护恒泰实达的利益,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

5、本人严格履行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为, 并对由此给恒泰实达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承诺合法、有效。

八、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恒泰实达就本次交易履行信息披露义

161

务的情况如下:

1、2016 年 10 月 31 日,恒泰实达披露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恒泰实达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

2、2016 年 11 月 4 日、2016 年 11 月 11 日、2016 年 11 月 18 日、2016 年 11 月 25 日、2016 年 12 月 2 日、2016 年 12 月 9 日、2016 年 12 月 16 日、2016 年 12 月 23 日、2016 年 12 月 30 日、2017 年 1 月 6 日、2017 年 1 月 13 日、2017 年 1 月 23 日,恒泰实达分别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6 年 11 月 25 日,恒泰实达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6 年 12 月 20 日,恒泰实达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 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 继续停牌公告》。

3、2017 年 1 月 24 日,恒泰实达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恒泰实达已履行应履行的信 息披露义务。依据恒泰实达及交易对方的确认,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不存在其他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九、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中,恒泰实达拟收购标的公司 99.854%的股权。依据《重组报告书》 及《辽宁邮电审计报告》,标的资产的成交金额为 178,826.53 万元(高于标的公 司截至 2015 年度期末的资产总额 60,769.75 万元),占恒泰实达 2015 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即 46,603.62 万元)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标的公司 2015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为 39,014.34 万元,占恒泰实达 2015 年度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营业收入(即 40,774.60 万元)的比例达到 50%以上;标的 资产的成交金额为 178,826.53 万元(高于标的公司截至 2015 年度期末的资产净 额 28,320.60 万元),占恒泰实达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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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额(即 30,687.07 万元)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依据《重 组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恒泰实达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钱苏晋、张小红夫妇,截 至董事会决议日,钱苏晋、张小红夫妇合计持有恒泰实达 34.96%的股权;截至 董事会决议日,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钱苏晋、张小红合计 持有恒泰实达 27.87%股权,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并扣除钱苏晋拟认购的恒泰实 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钱苏晋、张小红合计持有恒泰实达 26.96% 股权,仍为恒泰实达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本次交易完成后,单个交易对方 所持恒泰实达的股份未超过恒泰实达总股本的 5%),本次交易不涉及控制权变 更。依据《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依据《重组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适用《重组办法》的规定,经逐项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本次交易符合《重 组办法》的如下相关规定:

1、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恒泰实达、辽宁邮电及其股东确认并经核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经营业务,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导致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后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 项的规定。

2、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扣除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持有恒泰 实达股份后,社会公众股占本次交易完成后恒泰实达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恒泰实达的股本总额和股份分布仍 符合《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恒泰实达不符合股票 上市条件,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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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华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辽宁邮电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 评估价值为 159,300.00 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178,826.53 万元,是由恒泰实 达与交易对方按照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综合考虑本次交易为恒泰实达带来的产 业协同效应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84.45 元/股,不低于恒泰实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的 20 个 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84.45 元/股,不低于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均价的 90%。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恒泰实达 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 4、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本次交易拟注入恒泰实达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99.854%的股权,依据标的 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核查实际股权变更情况,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 清晰,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资产过户和权属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相 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 5、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恒泰实达将持有辽宁邮电 99.854%股权。依据《辽宁邮电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恒泰实达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不存在可能导致恒泰实达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 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 6、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本次交易前,恒泰实达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恒泰实达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化,辽宁邮电将成为恒泰实达的控股子公司,恒泰实达将不会新增同业 竞争或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恒泰实达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 独立发生重大变化,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 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 7、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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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所律师核查,恒泰实达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本次重组完成后,恒泰实达仍 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 8、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辽宁邮电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 恒泰实达的资产质量、改善恒泰实达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恒泰实达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出具承诺,且就保持恒 泰实达的独立性出具承诺,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9、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恒泰实达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会计报告已由注 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 规定。

10、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恒泰实达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 《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11、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相关股权的过户不存 在法律障碍,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12、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即恒泰实达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 资产,并同时向钱苏晋、鼎汇富宜、嵩山恒泰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 过 574,350,844 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3、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84.45 元/股,不低于恒泰实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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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且为应对因资本市场波动以及行业因素造成的恒泰实 达股价波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制定了明确、具体、可操 作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14、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天泽吉富、善长资产、北京泓石、 中金国联、鸿讯飞龙、鸿信飞龙、网信飞龙、网讯飞龙、王卿泳及 38 名管理层 股东已就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恒泰实达的股份出具股份锁定的承诺。其中,鸿讯 飞龙、鸿信飞龙、网信飞龙、网讯飞龙作为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成立的企业, 承诺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鉴于该等企业是 为了解决标的公司股权代持及股东人数超过有限公司 50 人上限问题而设立的持 股平台,均由标的公司员工股东以其原拥有权益的标的公司股权出资设立,穿透 至该等员工计算持续拥有标的公司权益的时间,已超过 12 个月,因此本次股份 锁定承诺的内容实质不违反《重组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依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6BJA80028”《审计报告》,恒泰实达最 近两年连续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符合《发 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

2、依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6BJA80029”《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恒 泰实达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 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 项之规定。

3、经本所律师核查,恒泰实达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制定《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回报规划。恒泰实达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正式于深交所上市,根据恒泰实达的承诺 ,其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制定并实施未来年度的现金分红方案,符合 《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

4、依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6BJA80028”《审计报告》,发行人最 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5、依据恒泰实达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确认,截至董事会决议日, 恒泰实达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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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依据恒泰实达的确认,恒泰实达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 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恒泰实达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六)项之规定。

6、根据相关方出具的承诺、恒泰实达的《审计报告》及公开披露的信息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恒泰实达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 所列的下列情形:

(1)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3)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 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5)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 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7、依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7BJA80003”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恒泰实达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357.3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712.30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645.072 万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 9,508.31 万元,占恒泰实达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的比例为 48.40%;依据恒泰实达的书面确认,剩余募集资金将按计划陆续投入, 基本满足前次募投项目后续需求。依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恒 泰实达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且恒泰实达确认其已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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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依据《重组报告书》,恒泰实达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在建项目建设、支付 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9、依据《重组报告书》,恒泰实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不会用于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会直接 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10、依据《重组报告书》、恒泰实达出具的确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 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影响恒泰实达生产经营的独立 性,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之规定。

11、依据恒泰实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截至董事会决议日,上 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股份的对象为钱苏晋、鼎汇富宜、嵩山恒泰等 3 名特定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

12、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恒泰实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 价格为 84.4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钱 苏晋、鼎汇富宜、嵩山恒泰承诺认购的恒泰实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其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 六条之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备必要的资格。该等证 券服务机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服务机构
类别
证券服务机构名称 资格
独立财务顾问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
证》,获准从事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持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会计师
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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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
持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和《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法律顾问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持有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许可证》

十一、本次交易相关当事人买卖证券行为的核查情况

依据《第 26 号准则》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的要求,恒泰实达、交易对方及其各自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配套融资认购方,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前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以下合称“自查范围内 人员”)就恒泰实达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或首次作出决议(孰早)前 6 个月至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公布之前一日止(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是否 存在买卖恒泰实达股票行为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自查报告。

依据自查范围内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结算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及买卖变动 证明,自查范围内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恒泰实达股票情形具体如下:

姓名 变动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变更摘要 身份
史家亮 2016-07-04 1,000 买入 辽宁邮电员工、网信
飞龙执行事务合伙
2016-07-06 1,000 卖出

对于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史家亮确认:“在买卖恒泰实达股票前,本人未获 知恒泰实达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任何信息,买卖恒泰实达股票是基于本人判 断而做出的一种市场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经核查,史家亮存在在自查期间买卖恒泰实达股票的行为,但其确认买卖行 为发生时,未获知恒泰实达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任何信息,系基于其个人判 断而做出的一种市场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恒泰实达股票的情形。 同时,其他自查范围内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恒泰实达股票的行为。

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本所律师认为:

(一)恒泰实达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 体资格;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方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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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有效存续的企业,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所取得的批准和授 权合法有效。

(四)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就本次交易签订的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内容符合有关 法律的规定,在其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后即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标的公司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况;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 晰,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变动,不存在损害相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辽宁邮电将成为恒泰实达 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八)恒泰实达已履行了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依据恒泰实达及交易对方 的说明,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 他事项。

(九)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 件。

(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备必要的资格。

(十一)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实质性法律障碍,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影响的法律问题和风 险。

(十二)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恒泰实达股票的行为,其确认在自查 期间买卖恒泰实达股票时,未获知恒泰实达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任何信息, 系基于其个人判断而做出的一种市场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恒泰实 达股票的情形。

(十三)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如下批准和授权:

170

  • 1、本次交易需经恒泰实达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六份。

(以下无正文)

171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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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__
王 巍
经办律师:
__
侯青海
单位负责人:_____
程 丽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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