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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techstar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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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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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并根据中国证监会鼓 励企业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313,691,1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 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 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 规范性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关于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基本薪酬水平及实际发展要求,我们 一致同意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四、关于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基本薪酬水平及实际发展要 求,我们一致同意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五、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共计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 亿元的综合授信。实际综合 授信额度以各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公司可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确定和调整,亦可对在有效期内新纳 入的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具体用款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 定,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就申请银行等机构授信事项进行审议。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 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银行等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凭 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授权期限自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我们审核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等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
六、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报告期内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到2020 年12 月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 了相关的风险。
公司对外担保主要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 司实际担保额为25,752.19 万元。对外担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计至2020 年末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七、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1 年度与关联法人前景无忧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00 万元,其中关联采购不超过1,000 万元、关联租赁不超过100 万元。上述关联交 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进行协商。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 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该所具备较 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 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 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十、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3 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经营效率,符 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毛 群 夏 清 刘志忠
2021 年4 月26 日